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法定情形
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法定情形一、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法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原告在诉讼中胜诉,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该规定明确了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法定情形。
二、被告的败诉情形被告败诉是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前提条件。
被告败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违约行为当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原告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时,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2. 侵权行为如果被告侵权,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在诉讼中被判定为侵权行为,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3. 违法行为当被告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原告受到损害并提起诉讼,最终被告败诉时,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4. 不当得利被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不当利益,原告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时,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三、律师费的计算方式律师费的计算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律师费的计算原则是合理、公正、公平。
律师费的计算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诉讼标的金额律师费的计算通常以诉讼标的金额为基础,一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具体比例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定。
2. 律师工作量律师在案件中所花费的工作量也是计算律师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工作量包括调查取证、起草诉状、参与庭审等各个环节。
3. 律师专业水平律师的专业水平也会对律师费的计算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律师的专业水平越高,律师费也相应会有所提高。
4. 其他费用除了律师费以外,还有一些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也需要被告承担。
四、律师费的支付方式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的律师费,另一种是由被告支付给法院,然后由法院转交给原告的律师费。
具体的支付方式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会结合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等因素来考虑。
五、如何申请被告承担律师费原告在诉讼中获胜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如果发⽣民事纠纷,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胜诉的,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那么,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承担。
2、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愿有偿、诚实信⽤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提供⽅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政府指导价: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的辩护⼈或⾃诉⼈、被害⼈的诉讼代理⼈;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政部门制定。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律师费承担的几种情形
律师费承担的几种情形
律师费承担的几种情形包括如下:
1.合同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以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例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并且合同及违约条款合法有效,那么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包括律师费。
3.担保权纠纷案件:当涉及到担保权纠纷时,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那么律师费可能由
特定的一方承担。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律师费可能由败诉方承担。
4.侵权案件:在侵权案件中,如果侵权方侵害了自然人人格权益并造成财产损失,被侵权
人(自然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财产损害赔偿时,人民法院可以支持其要求侵权方承担律师费的请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人脸信息侵权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权侵权案件、专利权侵权案件、网络侵权案件、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一些情况下,律师费可能由败诉方或特定的一方承担,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具体的承担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此外,律师费的数额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确定。
供参考。
对方(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几种情形
对方(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几种情形作者:赖庆华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8期摘要: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1](法发〔2016〕21号)(下称“意见”)。
朋友圈刷屏律师费可由过错方承担为标题的文章。
看到标题脑中涌现很多疑问,所有的案件律师费皆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过错方承担律师费是否有额度限制等问题?笔者为大家解读《意见》核心条款第22条和其他可申请过错方承担律师费几种情形。
关键词:律师费;过错方一、解读《意见》中第22条条款《意见》第22条①,此条款的目的是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
由过错方承担无过错方合理律师费只是作为调节的手段之一,并不是条款制定的目的。
在适用此条款还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所有的案件律师费都可要求过错方承担不是所有的案件请求过错方承担合理律师费都可到法官支持。
无过错方请求过错方承担律师费需要满足前提条件——过错方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
(二)过错方承担律师费是否有额度的限制第22条中“合理的律师费”等措辞表明,律师费的承担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认定“合理的律师费”在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可参考以下几个因素:①合理的律师费应符合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所在地方印发的行业收费标准。
②应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如聘请法院当地律师,减少差旅费的支出。
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间的关系。
(三)风险代理的方式支付律师费能否要求过错方承担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第11条②,除特定的几类案件,风险代理的方式支付律师费是不违反相关规定的。
实践中不仅要求提供律师代理合同,还要求提供律师费发票及支付凭证。
笔者认为,以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律师费因其缺乏预见性,案件判决之前不知道将要支付的律师费的数额,在判决之前属于尚未发生或者不一定发生的支出。
打官司时,可让对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形
打官司时,律师费可由被告承担的若干情形打官司(民事诉讼)时,有的原告可能认为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应由败诉的对方(被告、第三人)承担。
但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该项主张;法院认为,除非原、被告事先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的违约、侵权等导致败诉的行为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全部的诉讼活动,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必须由律师代理,因而律师费是当事人根据其自身的情况(知识、经历和支付能力等)自主选择是否聘请律师而产生的,可以聘请律师,也可以不聘请律师,所以在诉讼中产生的该费用与被告实施的违约和侵权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但凡事总有例外,当事人双方既可以事先对律师费由谁承担事先约定外,国家司法机关(或/和仲裁机关)也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具体列举和分析如下: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12种情形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12种情形如果对方恶意诉讼,你可以主张律师费,这就像有人故意捣乱,得让他付出代价。
你看老张,被人莫名其妙告了,对方根本没理还一直纠缠,最后老张赢了官司,律师费当然得让那个恶意诉讼的人出,这才公平呢。
当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时候,那就得遵守约定呀。
就像两个人打赌,输的人要请客一样。
小王和公司签的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公司违约了,小王打官司的律师费就得公司掏,没什么好说的。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里,被侵权方可以主张律师费。
这知识产权就像你的宝贝,别人偷了,你去追回来,过程中的花费得让小偷承担。
小李的设计被人抄袭了,他打官司维权,律师费当然要那个侵权的家伙出,不能让小李吃这个亏。
人身侵权案件中,受害者主张律师费是合理的。
这就像有人打了你,不仅要赔你受伤的钱,还得赔你为了讨公道花的律师费。
小赵被人撞伤了,打官司要赔偿的时候,律师费也得肇事者出,这是对受害者的一种补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律师费可以让相关责任人承担。
这好比有人想偷偷转移财产赖账,你阻止他,花的律师费得他负责。
孙大爷的债务人想把房子低价转走,孙大爷行使撤销权打官司,律师费就得债务人承担,可不能让孙大爷白忙活。
担保权纠纷中,如果是因为主债务人原因导致担保权人需要打官司,那律师费可以主张由主债务人承担。
这就像你给朋友做担保,朋友不靠谱出问题了,打官司的费用得他负责。
刘老板给合作伙伴做担保,结果对方搞出一堆麻烦,刘老板打官司的律师费就得合作伙伴承担。
在网络侵权案件里,被侵权人可以主张律师费。
网络就像一个大广场,有人在这儿欺负你,你维权的律师费得让侵权者出。
陈女士的照片被人在网上恶意传播,她打官司,律师费就得那个传播者承担,不能让坏人逍遥。
在虚假诉讼案件中,受害者主张律师费是有道理的。
这就像有人编瞎话来害你,你反击花的钱得他赔。
周先生被人虚假诉讼,折腾了好久才证明自己清白,这律师费当然得让那个编假话的人出啦。
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受损方可以主张律师费。
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费是否可以主张被告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费是否可以主张被告承担?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被告向原告多次采购货物,却迟迟不按约⽀付货款,原告多次催收⽆果,⽆奈,遂根据双⽅签订的《购销合同》、被告出具的《⽋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之诉,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及时⽀付拖⽋货款、逾期付款违约⾦以及原告因实现债权⽽产⽣的律师费。
本⼈(即:刘⼩云律师)作为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办理本案起诉事宜。
⼆、【云律师--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不履⾏合同或者履⾏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及《最⾼⼈民法院关于进⼀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意见》第22条:“引导当事⼈诚信理性诉讼、、、当事⼈存在滥⽤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为,造成诉讼对⽅或第三⼈直接损失的,⼈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过错⽅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等正当要求予以⽀持。
”之规定可知,在⼀⽅违约,且存在故意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为,造成⽆过错⽅直接损失的,法院系可以酌情判令违约⽅承担⽆过错⽅所产⽣的合理律师费的。
但⽬前法院针对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费承担的判决依据,往往系当事⼈的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的和解,⽽⾮上述法规的明⽂规定。
三、【法院认为】1、就拖⽋的货款问题:原、被告双⽅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当事⼈的真实意思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性规定,合法有效,双⽅均应恪守。
依据原告提交的《送货单》、《对账单》、《⽋条》,证明了原告已向被告履⾏了供货义务,被告确认尚⽋原告货款××××××元未付。
2、就逾期⽀付货款的违约⾦问题:被告收到货物后,未能依据《⽋条》的承诺,及时向原告⽀付货款的⾏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依据《购销合同》的约定,被告逾期⽀付货款应按照0.1%/⽇的标准向原告⽀付违约⾦。
请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法条
请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法条一、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情形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担保权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人脸信息侵权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该自然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4.著作权侵权案件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可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九类案件
可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九类案件
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件通常涉及到一方违约、侵权或非法行为引
起的纠纷。
以下是九类案件中可以向对方要求承担律师费的情况:
1.合同违约案件:当一方未履行或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可以要求
对方承担律师费。
例如,未按时支付货款或违约交付货物。
2.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在雇佣关系中,如有雇主违法解雇员工或不支
付工资等情况,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承担律师费。
3.侵权案件:当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个人、财产或名誉受损时,受害
方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律师费。
例如,侵犯知识产权、名誉权或人身安全
等案件。
4.房地产纠纷案件:在购买或租赁房产过程中,若出现对方违约或未
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
例如,房屋质量问
题或租赁违约。
5.消费者保护案件: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受到欺诈、虚假宣
传或质量问题等损害时,消费者可以要求服务提供商或销售者承担律师费。
6.离婚案件: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没有履行财产分割或抚养子女
的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7.汽车事故案件: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受害者受
伤或财产损失时,受害者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律师费。
8.职业伤害案件: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若因雇主的疏忽或违法行为
导致,受害者可以要求雇主承担律师费。
9.人身伤害案件:当他人的不当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伤或失去生命时,受害者的家属可以要求侵害方承担律师费。
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
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一、引言在法律诉讼中,律师费是指当事人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即当事人可以获得国家的支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费用补偿。
本文将深入探讨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包括其适用范围、条件和申请程序等。
二、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的适用范围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享有支持律师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如果被告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持律师费。
2. 民事诉讼中的特殊案件在民事诉讼中,特殊案件包括涉及国家赔偿、国家利益、边境、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特殊案件中享有支持律师费的权利。
3.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案件行政诉讼中的特殊案件包括国家赔偿案件、土地征收与补偿案件、城乡建设与管理案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特殊案件中享有支持律师费的权利。
三、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的条件在享有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中,当事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费用支持。
1. 经济困难被告人或当事人需要证明自身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
通常,法院会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包括收入、财产、家庭状况等方面的调查。
2. 公共利益在特殊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需要涉及到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来判断是否支持律师费。
3. 合理性和必要性当事人申请支持律师费需要证明律师的聘请是合理且必要的,即律师的参与对案件的解决具有积极的作用。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争议程度来判断律师的参与是否必要。
四、支持律师费的法定情形的申请程序当事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支持律师费。
1. 提出申请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支持律师费的申请。
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14个要点
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14个要点打官司聘请律师,谁聘请律师谁拿钱,这是在传统的思想中一个根深蒂固的理论。
这个也好理解,因为聘请律师不是必须的,如果谁聘请了律师都让对方支付律师费,那么不聘请的岂不吃了亏?再说你聘请律师是为你服务的,自然你应该支付劳务费用。
后来,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渐渐有了变化,当事人律师由对方承担提到了议事日程。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败诉承担律师费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的问题,那么律师费就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最初改变。
因此,许多律师在制作或审查合同时,往往会加上一句“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采取维权措施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有关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这样,就使得当事人在出现诉讼时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律师费显得理所当然。
需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或由败诉方承担,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对于守约方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原则上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但要注意的是,律师费必须合理且实际发生,否则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终637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致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利息损失、诉讼中发生的律师费用等,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担保费、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公证费等)。
根据上述约定,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已将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列入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范围以及担保人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范围。
成都鼎量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上述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均系因浩泽公司违约导致本案诉讼所致损失,且上述费用已实际发生。
原审法院对各方当事人已有明确约定,且已实际发生的律师费70万元及保全担保费10.58万元予以支持,并无不当。
律师费被告承担法律依据
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的违约、侵权等导致败诉的行为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该项主张,除非有证据证明原、被告事先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但凡事总有例外,当事人双方既可以事先对律师费由谁承担事先约定外,国家有关司法机关也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1、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2、著作权侵权案件著作权法第48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有关律师费承担的条款
有关律师费承担的条款
第X条律师费承担
一、定义
律师费:指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违约或终止引发的任何形式的法律行动或争议解决过程中,各方支付给法律顾问或律师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诉讼、仲裁或调解过程中的费用。
二、费用承担原则
1、普通法律服务:各方应自行承担因日常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用,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违约或争议情形: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或合同条款的争议导致另一方采取法律行动(包括诉讼、仲裁或调解等),违约方或责任方应负责支付两方因此产生的所有律师费用。
三、具体应用
1、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导致另一方起诉或进行法律行动,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所有律师费用。
2、费用赔偿的请求:守约方要求赔偿律师费用时,须提供相应的费用明细和合理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账单、支付凭证等。
四、争议解决中的律师费用
1、法律程序结束后的费用承担:在任何法律程序结束后,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败诉方应按判决或裁决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用。
2、预付律师费用: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各方应各自预付其律师费用。
根据争议解决结果,预付律师费用可作为损害赔偿的一部分由败诉方承担。
由被告承担律师费需要什么条件
一、由被告承担律师费需要什么条件最高法院在(2019)最高法民终109号裁判观点明确指出,为避免无谓的纷争,增加胜诉的概率,最好是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二是约定要符合当地律师收费标准相关规定;三是提供实际支付的票据。
裁判要旨:在案涉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已明确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亦属于约定担保范围的情形下,债权人主张的律师费金额如符合《云南省律师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且已实际支付,应认定律师费属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支出项目,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由被告方承担律师费的十种情形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四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2、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原告支出的合理律师费可被法院酌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用,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支持。
3、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原告请求的合理律师费由被告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14. 依法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
人民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根据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探索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及其与私益诉讼赔偿范围的关系。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请求被告赔偿预防损害发生或恢复环境费用、破坏自然资源等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评估费等诉讼支出的,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予以支持。
欠钱不还委托律师能要得回来吗 欠钱不还律师
欠钱不还委托律师能要得回来吗欠钱不还律师一、债务人借钱不还找律师可以吗一、债务人借钱不还找律师可以吗?可以,可以找律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借钱不还的律师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哪些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2、代理事项和权限范围;3、代理期限;4、报酬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5、违约责任;6、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借钱不还委托律师起诉应该办理哪些委托手续?(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法院,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三)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
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四)开具律师事务所函,呈送受理案件的法院。
四、借钱不还委托律师起诉后法院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有民事纠纷都可以找律师处理,所以借钱不还找律师可以。
但当事人委托律师处理的事项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欠钱不还情况属实,想通过律师逃避还债义务,属于这种情况的律师事务所一般不会接受委托,找律师处理债务纠纷的费用需要到当地律所确定。
二、欠钱不还请律师费用谁出一、欠钱不还请律师费用谁出二、欠钱不还会坐牢吗欠钱属于民事纠纷,的确无力偿还一般是不会坐牢的。
交通事故 律师费的赔偿依据
交通事故律师费的赔偿依据交通事故律师费的赔偿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时,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被害人的律师费用。
律师费是受害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被害人的律师费用。
其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律师费用属于因维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处理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是合理的行为,因此,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受害人的律师费用。
再次,根据律师费的计算标准,律师费应当根据律师法律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包括按件收费、按小时收费、按案收费等,律师费的计算应当符合律师费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合法。
最后,交通事故律师费的赔偿依据还包括受害人的律师费用发票、律师费用的支付凭证等证据,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律师费用相关证据进行赔偿,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律师费的赔偿依据主要包括《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司法解释的规定、律师费的计算标准以及律师费的相关证据等,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被害人的律师费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了解交通事故律师费的赔偿依据。
律师费承担的几种情形
在行政诉讼中,一些诉讼、申请和代理行政案件的诉讼是“小额纠纷”、涉及重大农村问题、涉及外国人权利和利益的案件或者行政审判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费由国家支付;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減免申请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司法服务费用;对于其它案件,律师费通常由当事人自行支付。
四、相关保险覆盖律师费
一些法律保险通常会包含律师费用在内,当被保险人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律师服务来解决问题。一些汽车保险中会包含法律服务费用,如果发生车祸案件,保险公司将会派遣专业律师来代理案件。
五、律师费由第三方支付
在一些商业合作中,当各方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形下,有可能会有第三方支付律师费用来代表其中一方。第三方可能是合作伙伴、投资机构等,他们会为委托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法律援助
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人士,他们可能无法负担自费律师的费用,这时可以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旨在保障每个人都能获得公平的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后,政府将会派遣专业律师代理委托人,律师费用将由政府拨款承担。
三、律师费胜诉后由败诉方承担
在一些民事诉讼中,如果胜诉方在判决书中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则败诉方需要支付律师费用。这种情形通常出现在争产、合同纠纷等案件中。胜诉方可以根据判决书向败诉方索取律师费,败诉方需要按照法院的裁决支付相应费用济条件不足无法支付律师费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政府或公益团体为有需要的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包括律师代理和法律援助咨询等。在这种情形下,律师费由法援机构承担,律师作为法援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几种情形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几种情形
以下是几种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情形:
1. 合同纠纷:当涉及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能会需要雇佣律师来代表他们进行谈判、撰写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建议等等。
2. 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需要律师来代表他们出庭、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法律文件等等。
3. 选举争议:在选举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相关参选者可能会需要律师来维护他们的权益,包括申请对选民资格的挑战、提起选举诉讼等。
4. 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有权选择自己的律师,来提供辩护和代理服务。
5. 工伤案件:如果某人在工作中受伤,他们可能会需要雇佣律师来帮助他们申请工伤赔偿,并处理相关的法律程序。
6. 知识产权纠纷:企业或个人在保护其知识产权时,可能需要律师来处理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诉讼等。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费用的主张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代位求偿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
代位求偿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知识文章】代位求偿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一、引言代位求偿(subrogation)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取得对损失责任方的权利,以偿还所支付的赔款和费用。
律师费作为代位求偿的一部分,当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而受损并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通常会引发律师费问题。
本文将着重探讨代位求偿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
二、背景在代位求偿中,律师究竟由谁承担费用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被告是否有义务承担代位求偿律师费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保险合同条款、适用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断等。
三、保险合同规定在一些保险合同中,特别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合同中,可能明确规定了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况。
这种约定通常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以防止被保险人滥用保险金,并且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被告承担代位求偿律师费,法院通常会支持并判决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责任。
四、法律规定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和第九十六条,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律师费在内。
如果代位求偿的保险公司主张被告应承担其支付的律师费,法院通常会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来支持保险公司的主张。
然而,在具体游离保险合同之外的民事案件中,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保护诉讼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五、法院判断法院在判断代位求偿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法院会审查保险合同中的明确规定,并对其效力进行评估。
法院会考虑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其在合同中的义务,以及保险金是否合理。
法院还会评估被告的过错程度、诉讼期间的行为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
六、个人观点在代位求偿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情形中,我认为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被保险人是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来获得保险保障的,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并寻求代位求偿是其合法权益的一部分。
另代位求偿律师费是保险公司为了行使其代位求偿权而发生的费用,被告承担律师费督促其履行责任,从而维护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12种情形(超强法律依据汇总)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12种情形(超强法律依据汇总)1.诉讼请求明显不合理: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明显不合理,且法院判决结果与其请求相去甚远,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2.滥诉和恶意诉讼:如果原告滥诉或者恶意诉讼,指控的事实明显不存在或者远离真实,法院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3.证据难以取得或者难以提供:如果原告无法取得必要的证据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导致无法证明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4.拖延诉讼:如果原告故意拖延诉讼进程,导致案件长时间未能审理,法院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5.证据裁定:如果法院在证据裁定环节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不确凿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导致其无法证明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6.过错责任:如果原告在案件中有过错,例如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证据等,导致判决结果不利于其,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7.不诚实执行:如果败诉方在执行判决时采取不诚实、违规的行为干扰、阻碍执行,法院可以认定其应承担律师费用。
8.定向诉讼的败诉方:在定向诉讼中,如果败诉方不能证明其在行政行为中未违法或者未侵权,可以认定其应承担律师费用。
9.反诉败诉的被告:在反诉中,如果被告败诉,且反诉请求与原告诉讼请求密切相关,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10.诉讼中途撤诉:如果原告在诉讼中途撤诉,且有恶意撤诉之嫌,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11.无正当理由中止诉讼: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中止诉讼进程,导致诉讼未能按时进行,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12.其他因败诉方原因导致的诉讼结果不利于其的情形:如果诉讼结果明显不利于败诉方,且这是由于败诉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法院可以认定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情形只是一般性的判断依据,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并且在法院酌定的时候,律师费的数额也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合理确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如果发生民事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胜诉的,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那么,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予以列明。
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法院对此约定的理解,造成律师费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和律师费发票作为证据。
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或合同的约定。
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或按照约定,或按照案件的性质酌情认定支持。
二、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除合同约定律师费外,法定的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1、人身损害赔偿(如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其结果造成身体伤害的诉赔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沪高法民[2000]44号2000年8月15日)的通知中针对五、侵权损害赔偿案件14条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在2000年上海高院这份意见中,没有明确人身侵权还是财产侵权之诉中的律师费是否均可以主张赔偿律师费(附:14、律师费可否作为损失要求赔偿?我们认为,所谓损失,是指因违约方或加害人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利益的丧失。
律师费在性质上应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以作为损失,但不能超过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到的范围。
鉴于目前律师收费有按规定收费和协议收费两种,我们认为,受害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律师费,如果高于有关规定的,则高出部分可认为超过了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的范围,对超出部分应不予支持)但之后的法律都明确了只有人身损害侵权之诉可以将律师费作为财产损失一并提出索赔诉求。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17年7月1日实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2、著作权侵权案件:《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7、担保权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8、仲裁案件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2015以及之前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
2017年《贸仲规则》第五十二条费用承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这规定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来确定律师费金额∙仲裁代理人 /fl/666263.html∙军婚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62.html∙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61.html∙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点/fl/666260.html∙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 /fl/666259.html ∙法院调解指的是什么 /fl/666258.html ∙法庭规则 /fl/666257.html∙二审诉讼中的新证据指的是什么/fl/666256.html∙收到起诉书应该怎么处理/fl/666255.html∙老年人被侵权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照顾/fl/666254.html∙以奖券抵债,奖券中奖所得应归谁所有/fl/666253.html∙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fl/666252.html∙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fl/666251.html∙我想要起诉,可是法院那么多,我该找哪个/fl/666250.html∙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 /fl/666249.html ∙反诉 /fl/666248.html∙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fl/666247.html∙海事法院受理的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fl/666246.html∙打医疗官司诉讼有技巧/fl/666245.html∙对起诉的审查 /fl/666244.html∙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43.html∙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fl/666242.html∙移送管辖 /fl/666241.html∙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应怎样处理/fl/666240.html∙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fl/666239.html∙双方均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fl/666238.html∙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 /fl/666237.html∙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fl/666236.html∙公告送达指的是什么 /fl/666235.html ∙国际司法协助原则 /fl/666234.html∙上诉状的书写方法 /fl/666233.html∙不知是赃物而收购,损失谁负/fl/666232.html∙买卖合同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fl/666231.html∙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fl/666230.html∙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处理/fl/666229.html∙裁判文书生效后,法院应主动强制执行/fl/666228.html∙如何写答辩书 /fl/666227.html∙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26.html∙举证责任的分担 /fl/666225.html∙怎样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fl/666224.html∙送达的方式 /fl/666223.html∙送达的效力 /fl/666222.html∙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fl/666221.html∙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20.html∙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fl/666219.html∙诉的分离 /fl/666218.html∙哪些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fl/666217.html∙起诉的期限 /fl/666216.html∙再审判决 /fl/666215.html∙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fl/666214.html∙执行的主体 /fl/666213.html∙私下录音能作为证据吗/fl/666212.html∙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的是什么/fl/666211.html∙企业破产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fl/666210.html∙案件受理费 /fl/666209.html∙举证常识 /fl/666208.html∙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fl/666207.html ∙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fl/666206.html∙经济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如何上诉/fl/666205.html∙审判公开原则指的是什么/fl/666204.html∙报案后司法机关不立案怎么处理/fl/666203.html∙留置盘问超过12小时合法吗/fl/666202.html∙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怎么处理/fl/666201.html∙怎样书写申请证据保全申请书/fl/666200.html∙合并审理 /fl/666199.html∙巧用视听资料证据 /fl/666198.html∙指定管辖 /fl/666197.html∙哪些案件由被告举证 /fl/666196.html ∙原告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需提交那些附件/fl/666195.html∙我国(仲裁法)的特点 /fl/666194.html ∙录音可以成为证据吗 /fl/666193.html ∙反诉的提起和审理 /fl/666192.html∙取证要注意形成证据环/fl/666191.html∙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怎么处理/fl/666190.html∙辩护人的权利 /fl/666189.html∙传票有何法律效力 /fl/666188.html∙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上诉费是否退回/fl/666187.html∙管辖权转移 /fl/666186.html∙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185.html∙申诉过程中证据应如何提供/fl/666184.html∙诉讼官司中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fl/666183.html∙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fl/666182.html∙合议制度 /fl/666181.html∙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由谁负担/fl/666180.html∙打官司要交诉讼费 /fl/666179.html∙由于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178.html∙审判监督程序 /fl/666177.html∙具有司法精神鉴定权利的单位和个人的条件是什么/fl/666176.html∙诉的合并 /fl/666175.html∙当事人应在什么时候提出回避申请/fl/666174.html∙追诉时效的例外 /fl/666173.html∙协议管辖 /fl/666172.html∙延期审理的情形 /fl/666171.html∙法院在先予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fl/666170.html∙未经审判 /fl/666169.html∙法律监督原则 /fl/666168.html∙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fl/666167.html∙借条与欠条在适用诉讼时效上的异同/fl/666166.html∙哪些案件告诉才处理 /fl/666165.html ∙我国(仲裁法)的简介 /fl/666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