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竣工档案要求及目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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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要求

一、电子档案归档范围:

参照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 143-20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根据建设工程预验收纸质档案移交目录内容,进行电子档案整理和移交。

二、电子档案移交方式

1、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电子档案制作的组织工作,电子档案制作完成以后,由建设单位汇总形成一张光盘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较大的项目可记录成几张光盘。

2、建设单位在移交电子档案光盘时需要同时移交一份电子档案移交目录承诺书(附件1),并由建设单位盖章,经手人签字。

3、为保证移交电子档案的光盘质量,所移交的光盘必须是档案级光盘并统一喷绘盘贴,盘贴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面积,制作单位,制作人,联系电话。

三、电子档案制作方式

1、电子档案必须由纸质档案通过扫描形成,文件材料文字部分扫描成PDF格式,图纸为JPE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200DPI,彩色深度24位,统一使用彩色扫描。图像清晰、

完整,无偏斜、失真,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一致。

2、纸质档案在审核中发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电子档案应重新扫描,重新整理以后形成新的数据包移交至档案馆。

3、多页文件必须拆开单页扫描,以避免造成黑边和图像倾斜,一本纸质档案对应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多份文件需转化为一个电子文件(PDF格式),文件夹命名与纸质档案案卷题名一致。

附件1

建设单位工程文件资料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三、钢结构部分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八、通风与空调部分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移交单位(盖章):移交人:移交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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