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规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4.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5.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三、申请条件(一)关于申请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依照本办法提出申请:上传者知盟网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他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二)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1.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或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在读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订的研修计划。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荷兰莱顿大学博士生合作协议 荷兰乌特列支大学博士生合作协议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生合作协议 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博士生合作协议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博士生合作协议 中荷博士生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荷兰爱因霍芬科技大学博士生合作协议
荷兰 荷兰 荷兰 荷兰 荷兰 荷兰 荷兰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新设)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国内合作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国外合作项目 专门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申请条件
申请类别与要求 攻读国外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 生 ;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 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学生可申报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西、南、北欧互换奖学金项目(含中外
合作项目)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新设)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立项宗旨
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
发展目标
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 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填补我国前沿学科及空白学科的人才缺口 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 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国际发展前沿 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达到世界先进 水平
公派留学人员管理规定
公派留学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国内先进、享誉东南亚的教学科研型医院,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人才梯队建设。
鼓励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好、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出国(境)研修学习与学术交流,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为医院科学发展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为了规范我院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或医院公派出国(境)3 个月(含)以上的留学人员。
通过其他途径留学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员分类第三条根据公派留学情况,可分为国家公派、医院公派和公派自费,具体如下:(一)国家公派由教育部直属国家留学基金委等机构组织开展的国家项目资助的人员。
(二)医院公派医院派遣,经费由医院统一支付或由国(境)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支付的留学人员。
(三)公派自费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国(境)外私人资助或获得国(境)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邀请自筹经费赴国(境)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留学,并经审批纳入医院派出计划的人员。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留学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进修人员等。
第三章选派条件第四条留学工作按照“按需派遣、专业对口、择优选派”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留学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医院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较好的外语水平,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语在当地进行交流与合作研究。
(三)高级研究学者应是医院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梯队后备人员或创新团队中的骨干,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的临床科研一线人员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
时间为 3-6 个月。
2022《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全文_2
2022《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全文《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出国留学事业发展,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出国留学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赴国外学习、进修、访问、交流,奖励优秀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经费。
3、本办法所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留学项目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赴国外学习、进修、访问、交流的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1、财政部负责审核教育部报送的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编制建议,会同教育部确定出国留学经费支出范围、资助标准和留学项目类别,核定年度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等。
2、教育部负责编制出国留学经费年度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并具体进行监督、绩效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制定年度选派计划。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提出下一年度选派计划建议,包括年度留学项目、留学人员规模、留学人员结构等。
在年度选派计划范围内,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并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服中心)及教育部委托机构负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派出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行前培训,订购国际机票,办理护照签证、出境证明、报到证明、奖学金退款等。
第三章预算和决算管理1、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编制依据包括:(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情况;(二)政府互换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等情况;(三)预计的年度资助人数和各项资助标准;(四)以前年度出国留学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五)汇率情况;(六)绩效评价结果。
2、出国留学经费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人员。
3、出国留学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一)学费或研修费,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向国外留学机构或单位支付的学费、研修费等。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外办[2013]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11.27
【实施日期】2013.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受理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拔
申请工作的通知
(陕教外办〔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2014年陕西省教育厅将继续配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请各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该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该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5日-1月12日,请各单位务必于。
如何申请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
如何申请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申请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者可以直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有关表格,仔细阅读有关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其中1份复印件需要学院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同意推荐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填写《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1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1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组通字[2017]9号颁布⽇期:2017-02-24执⾏⽇期:2017-02-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各省、⾃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团体组织⼈事部门,新疆⽣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企业党组(党委),部分⾼等学校党委,各有关单位:《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已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7年2⽉24⽇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千⼈计划’”)是国家层⾯实施的重⼤⼈才⼯程,旨在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标,重点引进⼀批⾃然科学、⼯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层次创新创业⼈才。
为进⼀步明确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职责,完善统分结合、分⼯协作⼯作机制,提升引才⼯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平,制定本办法。
第⼆条实施国家“千⼈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才;(⼆)服务国家战略;(三)突出⾼精尖缺需求;(四)注重公平公正科学;(五)体现⾼端⽰范引领。
第三条国家“千⼈计划”由若⼲项⽬构成,包括:创新⼈才长期项⽬、创新⼈才短期项⽬、创业⼈才项⽬、青年项⽬、外国专家项⽬、顶尖⼈才与创新团队项⽬、新疆西藏项⽬、⽂化艺术⼈才项⽬。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才队伍建设需要,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设置。
第四条国家“千⼈计划”在中央⼈才⼯作协调⼩组指导下实施,由海外⾼层次⼈才引进⼯作⼩组(以下简称“引才⼩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浙教办函〔2019〕64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64号各高等学校:在各高校的共同努力下,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已执行9年,共录取1456名教师出国研修,覆盖面越来越广,项目影响力逐渐增强,受到了各校和教师的普遍欢迎。
经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商,2019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导向,以推进浙江教育现代化为统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通过实施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我省高校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有益教育经验,学习国际前沿理论,提高我省高校骨干教师的一线教学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培养国际化人才,更好地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力量。
二、选派计划2019年计划选派200人,其中理工农医类120人,人文社科类80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四、选派学科专业紧密围绕浙江“十三五”着力培育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产业和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确定相关重点选派专业。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教育部」XX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选派,是指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委派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就工作的指导原那么、组织管理,以及公派人员的选派,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公派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guo探亲和自费等,下文为大家分享的是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选派简章全文如下:第一条xx年方案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详细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详细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详细以相关工程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主要工程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工程方案选派3500人。
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立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工程方案选派9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guo交流工程方案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工程方案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工程方案选派50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出guo研修工程)方案选派39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工程方案选派34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工程及地方合作工程28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工程600人。
CSC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政策解析
CSC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政策解析CSC(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访问学者项目是为了促进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国际高水平学术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推动学术交流合作而设立的项目。
这一项目通过资助中国公民在国外学术机构进行短期访学或科研工作,旨在提升中国学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推动中国学术界的国际化发展。
下面将对CSC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政策进行分析。
首先,申请资格方面,CSC公派访问学者项目主要针对中国公民,包括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同层次的学者。
申请者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且有明确的合作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
其次,申请流程方面,申请者需要登录CSC网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研究计划、合作单位邀请信等。
申请者还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同时需要明确访问学习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者还需要提供推荐信和语言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与合作单位开展交流研究所需的语言能力。
再次,申请评审方面,CSC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合作单位的学术影响力和研究条件、研究计划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等。
评审结果将综合考虑所有申请者的排名及配额要求,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最后,项目实施方面,CSC将对获得资助的访问学者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包括国际旅费、生活费补助、保险费等。
同时,CSC还将协助申请者与合作单位进行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包括签订合作协议、办理入境手续、提供研究生活指导等。
综上所述,CSC公派访问学者项目为中国学者提供了一个与国际高水平学术机构合作研究的机会。
通过申请资格的限制、严格的评审流程以及项目实施的支持,CSC努力保障项目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中国学术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希望更多符合条件的学者能够充分利用这一项目,提升自身的学术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适用于申请人在国外开展高级研究、访问学习或博士后项目的情况。
这些项目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以确保其能够顺利与国际学术界进行交流和合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外语合格条件。
首先,常见的外语合格条件是具备流利的英语口语和书写能力。
英语是国际学术交流的主要语言之一,能够流利地进行口头和书面表达是申请人与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学者进行沟通和合作的基本要求。
其次,有些项目可能要求申请人除了英语外,还掌握其他重要语种,例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等。
这取决于申请人具体的研究领域和与合作对象的要求。
此外,一些项目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
最常见的证明方式是通过语言能力考试获得相应的成绩证书。
例如,英语可以通过托福、雅思等考试获得相应的成绩,法语可以通过DELF或DALF考试获得证书。
另外,对于博士后项目,有些学校或研究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在其中一外语课程中取得过一定程度的学分,以确保其具备一定的外语基础。
此外,对于申请国家公派项目的学者来说,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个人背景要求。
例如,申请人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以及具备在国外开展高级研究或访问学习的能力和动力。
总之,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外语合格条件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流利的英语口语和书写能力,并且在特定的语种上具备一定的能力。
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以确保其具备与国际学术界进行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并且展示出在国外开展高级研究或访问学习的能力和动力。
这些要求旨在保证申请人在国外能够顺利开展研究活动,与国际学术界广泛合作,提升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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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XX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
第三条2020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第四条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第五条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XX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第八条 XX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符合《2020年XX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十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一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第十二条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第十三条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第十四条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第十五条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第十六条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第十七条外语水平应符合XX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
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第十八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一)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二)已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四)曾获得公派留学资格,未经XX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XX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五)曾享受XX留学基金资助留学、回国服务不满两年。
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选拔办法
第十九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
重点依托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第二十条 2020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1日-1月10日。
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如申请的XX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其提交至XX留学基金委。
第二十二条XX留学基金委委托相关单位(详见留学网受理单位通讯录)负责申请材料受理工作,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第二十三条受理单位应在1月15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XX 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第二十四条XX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一)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二)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三)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五)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