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死亡赔偿明细
工伤死亡赔偿明细工伤死亡赔偿是指因工作原因而导致工人死亡后,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其家属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工伤死亡赔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法定性、一次性、金额丰厚等特点。
下面将对工伤死亡赔偿明细进行详细说明。
工伤死亡赔偿明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丧葬费:工伤死亡赔偿的核心部分是丧葬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死者家属合理的丧葬费用。
丧葬费是根据死者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以及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丧葬费的标准在一万元以上。
二、抚恤金:除了丧葬费之外,工伤死亡赔偿还包括抚恤金。
工伤死亡抚恤金是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死者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支付给死者家属的一笔经济补偿。
抚恤金的标准是基于死者的工资水平以及抚养家属的数量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抚恤金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三、供养亲属费:除了丧葬费和抚恤金之外,工伤死亡赔偿还包括供养亲属费。
供养亲属费是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死者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付给死者家属的一笔经济补偿。
供养亲属费主要用于补偿死者家属因死者去世而造成的生活困难,一般来说,供养亲属费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四、医疗费和丧葬费: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死者在事故发生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
医疗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死者在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
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的来说,工伤死亡赔偿明细包括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费、医疗费和丧葬费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工人的家属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工人的权益和家属的生活。
福建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福建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福建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2016-2017年福建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条例)》福建省工伤赔偿标准一、未死亡工伤待遇1、医疗费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诊疗费+费用(注:需要有正规发票)(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注:实务中只有医保部分才予以支付及报销。
(福建省工伤医疗费支付的相关规定: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关于福建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关于删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福建省《关于印发省本级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标准的通知》,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为:(1)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就医的,其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计发;(2)工伤职工转本省行政区域以外或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就医的,其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35元标准计发。
3、交通费、食宿费根据福建省《关于印发省本级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标准的通知》,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为:(1)往返交通费用。
凭工伤职工提供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票(据)核销,每次就医核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公共交通工具限于火车硬席(包括硬座和硬卧)、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城际轨道交通列车(二等票及以下)、普通客轮三等舱、公共客运汽(电)车;乘坐飞机按火车票硬卧票标准报销。
乘坐出租小汽车的费用不得报销。
(2)住宿费。
工伤职工到外省或本省跨县(市、区)就医等待住院的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凭住宿费票据向省本级经办机构报销。
具体标准为:省内跨县(市、区)就医日报销限额150元;省外就医日报销限额200元。
厦门工作中死亡赔偿标准
厦门工作中死亡赔偿标准
厦门工作中死亡赔偿标准,因无法查询特定的个人信息,如死者姓名、工作单位等,只能提供一般性的参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在工作中发生的死亡,劳动者的家属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费:按照劳动者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天/月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年龄等因素计算,标准为8个月至48个月的本人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劳动者去世时家中有供养亲属的情况计算,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50%。
4.交通费:根据劳动者就医或者丧葬事宜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关标准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可能会随着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在实务中与用人单位协商确认。
2018年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厦人社〔2018〕218号20180903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厦人社〔2018〕218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伤就医管理第三章工伤医疗待遇管理第四章工伤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待遇管理第五章伤残待遇管理第六章工亡待遇管理第七章定期待遇领取资格管理第八章特殊情形待遇管理第九章待遇核发与统一结算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规定,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以及《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称《实施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职工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职工因工伤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
第四条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核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简化办事流程、压缩经办时限,为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提供便利。
第五条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条例》的规定分别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工伤医疗费用;(二)工伤康复费用;(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到本市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五)辅助器具配置、维修及更换费用;(六)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检查费;(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伤残津贴;(九)生活护理费;(十)丧葬补助金;(十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项目。
2018年福建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福建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福建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福建省农民工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福建工伤赔偿标准
福建工伤赔偿标准
福建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福建省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福建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伤残赔偿金
1. 按病种分级赔偿:根据职工工伤的病种和程度,将受害职工的伤残分为十级进行赔偿,赔偿比例范围为2-70%。
2. 根据劳动收入赔偿:根据职工工伤前的年平均工资(或月平均工资),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赔偿。
3. 最低赔偿标准: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规定,伤残赔偿金的最低标准为每月110元。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
根据伤情程度以及治疗费用,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费。
根据福建省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的标准为:
1. 一般工伤:按照医疗费用的10%给予补偿。
2. 重大工伤:一般情况下补偿金额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二级医院病床费用为上限,具体标准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三、伤亡补助金
1. 死亡工亡补助金:根据职工身故的原因和时机,给予一定数额的工亡补助金。
根据福建省的规定,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身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死亡责任率。
2. 亲属抚恤金:给予职工身故后,其合法配偶和直系亲属一次性的抚恤金。
标准根据福建省的规定,抚恤金一般为职工身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以上是福建工伤赔偿的一般标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根据伤情、情节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
作为职工,一旦发生工伤,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报告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以便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金。
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根据厦门市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
以下是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基本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伤致死的,其遗属有权按照劳动者生前工资收入的15倍至30倍之间的金额,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
厦门市按照劳动者生前工资的平均水平确定基本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具体如下:1. 如劳动者工资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 如劳动者工资高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将按照劳动者过去12个月工资的平均值计算。
二、丧葬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职工发生工伤致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丧葬费。
厦门市规定丧葬费的标准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具体数额根据工伤造成的后果和用人单位的经济实力进行合理确定。
三、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死亡职工的一级亲属(配偶、子女)支付丧失赡养费,这就是抚恤金。
厦门市规定,抚恤金标准为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15%至30%不等,具体数额根据工伤造成的后果、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未成年子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四、赡养费厦门市规定,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生前有需要赡养的人员(如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的配偶等),用人单位应按照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支付赡养费。
赡养费的标准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用人单位的经济实力进行合理确定。
五、残疾补助金如工伤造成的职工致残,用人单位还应支付残疾补助金。
残疾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工伤残疾程度及用人单位的经济实力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具体计算。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为厦门市目前的规定,具体的计算和实施仍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具体操作。
如果有工伤死亡个案需要赔偿,请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2018年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背景介绍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伤事故中,雇员因受到事故导致死亡而应获得的赔偿金额。
漳州作为一个工业化较为发达的城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漳州工伤死亡赔偿的相关内容,包括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1. 丧葬费:指雇员死亡后,由单位支付的与丧葬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丧仪费、殡葬费、治丧费等。
在漳州地区,丧葬费的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不同,通常为死者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的30倍左右。
2. 抚恤金:指由雇员近亲属或被雇员扶养的人领取的一次性金钱补偿,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的经济困难。
根据《劳动法》规定,抚恤金的标准为死者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的20倍。
3. 生活费:指在有劳动能力的遗属未能再继续工作,或者有工作能力但不具备劳动条件的遗属中,由单位按月支付的生活费。
生活费的标准为死者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的10%。
以上是漳州工伤死亡赔偿的主要项目,具体的赔偿金额标准根据雇员的月工资水平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计算方式漳州工伤死亡赔偿的计算方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死者的月工资:根据雇员的实际工资或者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死者的月工资。
2. 计算丧葬费:将死者的月工资乘以30,得到丧葬费的金额。
3. 计算抚恤金:将死者的月工资乘以20,得到抚恤金的金额。
4. 计算生活费:将死者的月工资乘以10%,得到生活费的金额。
5. 总计赔偿金额:将丧葬费、抚恤金和生活费的金额相加,得到工伤死亡赔偿的总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方式仅为一种示例,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雇员的工龄、责任比例等。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漳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因此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福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福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福建省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丧葬费:
工伤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乘以2个月给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 65周岁以下有工作能力的供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等),由用人单位按照死者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120个月给付;
2. 65周岁以下没有工作能力的供养亲属,由用人单位按照死者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0%乘以120个月给付;
3. 65周岁以上的供养亲属,由用人单位按照死者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0%乘以60个月给付。
三、死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金给付的1个月工资额给付死者的供养亲属。
四、孤儿生活费:
1. 未成年供养亲属或没有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中,同为死者儿女、年满18周岁以下的子女,每人每月书国民经济地区生活最低保障线标准的50%给付;
2. 供养亲属中除死者儿女外的,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标准是福建省内的标准,在其他省份可能有所不同。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标准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调整,如死者生前工资、工龄、特殊补贴等,因此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工伤死亡赔付金明细
工伤死亡赔付金明细工伤死亡赔付金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定,对因工伤导致职工死亡的家属或遗属予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工伤死亡赔付金的明细。
一、丧葬费丧葬费是指用于支付职工丧葬相关费用的一项补偿,包括办理的丧葬事宜的费用,如丧葬福利费、殡仪馆等相关费用。
丧葬费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在2万元至10万元之间。
二、孤儿抚养费孤儿抚养费是指用于抚养工伤死亡职工留下的未成年子女的费用,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方面的支出。
孤儿抚养费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在每个月给付一定金额直至子女成年。
三、配偶生活费配偶生活费是指用于维持工伤死亡职工配偶正常生活的费用,包括配偶的食品、衣着、住房等方面的支出。
配偶生活费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在每个月给付一定金额。
四、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如果工伤死亡的职工在事故中曾经发生过工伤致残,他的家属或遗属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而有所差异,一般会根据职工致残的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五、医疗费如果工伤事故导致工伤死亡职工在事故发生后仍然需要进行治疗,他的家属或遗属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补偿。
医疗费用的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而定,一般是在工伤保险基金的范围内报销。
六、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在工伤死亡职工生前的护理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力护理、物品护理等方面的支出。
护理费的标准根据实际护理费用而定,一般在工伤保险基金的范围内报销。
总之,工伤死亡赔付金的明细包括丧葬费、孤儿抚养费、配偶生活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和护理费等。
具体的赔付金额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享受这些赔付金时,家属或遗属需要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审核后即可获得相应的赔付金。
(最新最全)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
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知识】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本文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大家介绍工伤1-10级的赔偿标准,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工伤认定的实务要点。
工伤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九级赔偿明细福建
工伤九级赔偿明细福建
工伤九级赔偿指的是工伤事故造成工人紧急抢救无效死亡或者因工死亡,并且依法判断属于工伤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工人家属的一定经济补偿。
福建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工伤九级赔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细规定,下面是福建省工伤九级赔偿明细。
1. 丧葬费:根据被抚养人员年龄和职务的不同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十四个月的工资。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被抚养人员年龄和职务的不同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十四个月的工资。
3. 抚恤金: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十四个月的工资。
4. 安置费:根据被抚养人员失去生活来源和疗养、安置需要进行赔偿。
如需安置,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5. 丧失赡养能力的人员,联系生活的抚养人,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月度生活费。
6. 残疾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人当地缴存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五十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
7. 损失工资:应计算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到工人愈合或者诊断为劳动关系未合理考虑退休的日期为止期间的工资,其费用
由用人单位负担。
8. 医疗费:根据治疗费用实际发生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9. 交通费:根据治疗期间的实际交通费用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福建省的工伤九级赔偿明细仅为一般规定,实际赔偿金额可能会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所变化,详细的赔偿金额应根据具体的工伤案例进行核算。
此外,工伤九级赔偿明细只列举了一部分,具体赔偿项目还包括其他一些费用,如误工费、住院伙食费等。
2018年泉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泉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泉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泉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8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善后处理必备)
2018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比上年增长6.5%。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2018年因工死亡的标准有所提高。
现对2018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进行如下总结:一、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全国统一标准)计算公式:36396元/年*20年=727920元36396元为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注: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6396元/年*20年=727920元;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9109元/年*20年=382180元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18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广东省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71*6=36426元;广州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7425*6=44550元(2018年7月才会颁布广东省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三、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9年福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9年福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9年福州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丧葬费三、供养亲属抚恤金2019年福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去年公众号推送的《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1-10级、工亡)》一文被大量读者转发收藏,现结合司法实践,在原文的基础上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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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福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8年福建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
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
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
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福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18年福建省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丧葬费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福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18年福建省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5年
二、丧葬费:
丧葬补助金=上年度统筹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2018年福建经济数据:
1、上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元
2、上年度福建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84元
3、上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92.7元
4、上年度福建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元
提醒: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如不能自行判断可以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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