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申报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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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蓝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申
办
材
料
汇
总
二O一一年八月
关于申请批准设立红绿蓝文化艺术培
训中心的报告
赫山区教育局:
为提高市专业、业余艺术人员的文化艺术素质,繁荣我市的文化事业,提高全市各阶层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素养;为促进市文化艺术教育事业,浓厚市文化艺术氛围,培养我市艺术后备力量,充实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适应市文化艺术教育行业发展需要,为响应配合国家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贵局提出申请批准正式设立红绿蓝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校名:红绿蓝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二、举办者情况:
本中心由王磊、晓共同设立,两人情况如下:
王磊:女,汉,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师大学音乐学专业,本科,曾担任金阶梯高考培训学校专职乐理教师、戴武云音乐学校专职声乐教师、大剧院影业公司职员、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石门培训部专职声乐钢琴教师。
晓:女,汉族,宁乡人,毕业于涉外经济学院音乐专业(舞蹈方向),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
曾任市石门县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舞蹈教师,中国歌舞团分团优秀演员,宁乡县心飞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创办人。
三、校址:市梓路99号高新区华盛家园小区
四、办学类型:民办培训机构
五、办学规模:100 -300人次/年,每年度分三学期实施。
六、办学层次:非学历教育
七、办学形式:面授
八、招生对象:文艺爱好者,年龄4---7o岁
九、办学条件:
1、场地:中心占地500平方米,舞蹈房3间,钢琴声乐教室4间,
2、教学设施:教学用具齐全,教室明亮,环境优美。
3、师资教务力量:专职教师2名,教务人员1名,教师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教师;待办学规模扩大,将扩大聘请专兼职教师及教务工作人员。
十、管理模式:
合伙人联席会议负责制。
十一、经费来源及使用
由举办者晓、王磊各投入资金5万元作为办学启动资金(共计10万元)。
中心成立后,办学收入除支付老师工资外,大部分用于扩大办学规模、硬件设施、优化办学条件。
申请办学需提交的材料附后,请审核。
举办者签字: 2011年8月21日
红绿蓝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可行性论证报告
一、项目介绍
1.1背景介绍:
艺术教育有利于培养现代人的高尚素养,培养其具有新时代审美情感的豁达情操,塑造学生健康完美的人格,并以此去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对待自然,使之真正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随着物质生活的充裕,现代人更加重视艺术文化教育,这是社会发展大势所趋。
所以,该项目市场需求越来越大,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1.2 项目容介绍
No.1 舞蹈传授:中国舞、民族舞、瑜伽、交谊舞、街舞等。
No.2音乐辅导:声乐、钢琴、小提琴、吉他、古筝等。
No.3绘画培训:素描、水彩、国画等。
No.4高考艺术特长生加强班。
二、发展目标
(一)短期目标:创办初期主要以规办学秩序、培育中心品牌、开拓生源市场为主要目标,主要以舞蹈和钢琴声乐教学为主要容,力争年培训100人次。
(二)长期目标:逐渐朝专业化、现代化、一体化发展,教学容涵盖舞蹈、音乐、美术等,创建社会认可的优质的、有特色的艺术培训学校,致力于打造行业翘楚。
三、可行性分析
3.1 行业水平及发展趋势
目前市已有艺术类培训机构多家,就当前发展情况来看,拉丁舞培训已初步形成规模,中国舞、民族舞以及声乐培训市场还处于培育状态,瑜伽训练尚处于小打小闹的分散发展阶段。
根据周边县市发展情况来看,市艺术培训行业发展尤其是艺考培训行业已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符合,艺术培训将进入井喷式发展阶段。
3.2 本中心优势
一是地缘优势。
本中心地处市CPD行政核心,周围聚集有高档小区多家,专业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却相当匮乏。
本中心设立后,可就近教学,有效解决周边小区青少年及音乐舞蹈爱好者们学习距离的问题。
二是师资优势。
本中心教师均为有丰富演出及教学经验的青年优秀教师,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理念新颖,更能与青少年有效沟通交流,确保教学效果。
三是管理优势。
秉承人性化管理,让学员安心、家长放心。
特别是安全方面,将建立健全的安全消防制度,佩戴听课证上课,教务人员严格点到,学员报到时将与中心签订学
员安全协议,学员培训采取家长接送制度,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
4.1市场调查
我们的主要生源:
(1)附近幼儿园大班及各小区小学、初中学生;
(2)在读的高中艺术类考生;
(3)大学相关专业及业余爱好者;
(4)附近退休爱好艺术的老龄朋友。
4.2 需求预测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相信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在市场艺术培训将会拥有很大的市场需求。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5.1 资金来源
股东出资各50000元共100000元
5.2 项目资金的投入
主要是教学设施设备投资:
(1)房租:46080元/年
(2)舞蹈(瑜伽、街舞、拉丁舞):约5000元
(3)乐器:约5000元
(4)教师工资1500元/月×2=3000元/月
(5)宣传费用(初始宣传方向为平面宣传)
单页:10000份共1000元
短信:10000条500元
(6)水电开销、办公费等500元
(7)装修费:5000元
5.3 投资周期
(1)、初始投资:
(一次投入)除教师工资外的一切费用共17000元,外加一年房租46080元,总计57000元。
(2)以后每月要支付:
教师工资1500元/月×2=3000元
水电开销、办公费等500元
其他杂费、不可预见费用1000元
总计4500元
(3)季度宣传费用1500元(摊销至每月500元)
(4)每年年初交房租46080元(摊销至每月3840元)
5.4 投资回报
按第一学年培训100人次,每人次收费550元计算,总收入为:55000元,可基本收回初期投资。
随着规模扩大,经济效益将逐步显现并且可以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七、项目风险分析及规避
7.1 项目市场风险及规避
(一)市场风险
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同行竞争;二是招生来源未常态化;三是办学初期无品牌认可度。
(二)风险规避
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做好市场调查,调查项目所在位置的规模、人群消费力的高低、人群素质的高低,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并选择项目的最佳区位。
通过对项目的大力营销宣传,并在宣传的过程中突出项目对孩子及有舞蹈和音乐爱好的人群的极大促进作用,例如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培养其热爱生活等。
综合运用媒体、宣传页、海报、信息服务等宣传手段,力争最大化宣传到位。
通过现场展示项目成功的作品,激励正处于观望状态的人群,促使他们改变态度,积极向项目靠拢。
强化人员培训,对宣传策划团队的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形成一定的团队文化和愿景。
采取相应的优惠措施,降低项目的有关收费,例如:对前几名报名的予以优惠,对在平时表现突出的予以奖励等。
加强师资力量,我们承诺招聘的老师全部为有相应资质的优秀教师,强化责任教学、感恩教育。
做好管理工作,统一采取小班化授课,保证每位学员都可以学得到、学的精、学的快乐!
八、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步:宣传。
在市区进行规模宣传,主要针对中小学生。
第二步:考生报名阶段,可以在固定宣传的摊点报名,同时也可以到我们的学校报名,除此之外,还可以报名,总之有一套全方位、立体化、多方式的报名方式,不放弃任何潜在学生
第三步:培训阶段。
通过优质的教学方式以及服务态度留住学生,吸引更多考生形成口碑宣传。
第四步:扩阶段。
形成规模并积累经验后,适当扩大辅导班规模。
红绿蓝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红绿蓝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筹资金自愿举办,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专门从事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文化艺术培训为载体,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文化艺术教育。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赫山区教育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赫山区教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所在地是省市梓山路华盛家园小区。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开办资金和业务围
第七条本单位合伙人为王磊、晓。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100000元(壹拾萬圆),其中,王磊出资50000元(伍萬圆),晓出资50000元(伍萬圆)。
〔开办资金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分别载明每位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围:
(一)舞蹈传授:中国舞、民族舞、瑜伽、交谊舞等;
(二)乐器辅导:钢琴、吉他、古筝、笛子等;
(三)绘画培训:素描、水彩、国画等;
(四)高考艺术特长生加强班。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单位部管理第十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本单位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提请修改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监督本单位的财务和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
(五)退出合伙;
第十一条合伙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二)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对本单位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对本单位的发展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中心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校长、财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七)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处分财产;
(十一)变更名称;
(十二)入伙或退伙。
第十三条经合伙人会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须全部合伙人出席方能召开。
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合伙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
(二)检查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
本单位的民事责任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四章入伙、退伙与除名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七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八条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十九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一年不得在本区从事同行工作。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围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必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15日,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三十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
王磊
晓
管理人员及职责
行政总监:王磊
负责本中心宣传招生、对外联系等工作。
教学总监:晓
负责本中心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等工作。
教学场地及设备设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