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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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6【案件字号】(2020)湘行终1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曾昊锋朱志林余俊杰【审理法官】曾昊锋朱志林余俊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张某;陈新庭;杨树连;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当事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张某陈新庭杨树连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当事人-个人】张某陈新庭杨树连【当事人-公司】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代理律师/律所】谢兆佳湖南仁润律师事务所;陈叶兰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贺志伟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谢兆佳湖南仁润律师事务所陈叶兰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贺志伟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谢兆佳陈叶兰贺志伟【代理律所】湖南仁润律师事务所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被告】陈新庭;杨树连;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本院观点】本案关键问题在于望城区政府、望城区自规局将张某、陈新庭、杨树连纳入杨文户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共同被告证明维持原判确认行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1993年,杨树连申请个人建房用地,原望城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许可面积113.2平方米。

2013年,杨树连再次申请个人建房用地,望城区政府颁发望国土集建字[2013]第2041号《长沙市望城区建房许可证》,用地面积160平方米,该证载明的户籍人口包括杨文、张玉银、杨子瑶、杨博林、杨树连、陈新庭、张某。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位于城市管理之规划、建设、运行三个阶段之首,是城市管理的龙头。

下文是长沙市规划管理办法,欢迎阅读!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查城市规划的重要方案,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内设专家咨询机构,专家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二)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四)宣传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查处或协助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地域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委托所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委托管理的,其重要规划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市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城市规划,并将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概念规划文本说明【范本模板】

概念规划文本说明【范本模板】

设计说明一、项目概况1、望城区位分析望城县是一个地理名称,位于我国湖南省境内。

望城是雷锋的故乡,被江泽民同志誉为“希望之城”,是历史文化名城长沙近郊一座正在崛起的新城.望城区位交通优越、基础设施完善。

319国道、长(沙)常(德)高速公路横跨县境,省道长(沙)湘(阴)公路纵贯县城东部,长沙市三环线勾勒的弧线囊括县境东南部5个乡镇.雷高公路、雷锋大道及高乔大道将过境的。

2、现状分析基地位于长沙市望城县境内,距长沙市心约35分钟车程,距长沙市政府所在地约15分钟车程.基地西临雷锋大道,北临银星路,东侧与南侧均为规划道路。

整个地块西高东低,基本呈垂直落差状,最大落差约15米,同时地块东侧区域与北侧银星路之间亦有一定高差。

地块总用地面积338840。

46平方米,土地出让容积率为3。

5.二、规划设计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图、红线图及任务书;2、国家及湖南省现行规划设计规范、规程;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4、国家其他相关规范、长沙市当地其他相关规定。

三、项目定位项目定位:1、打造一座“生态、自然、宜居"的百万平方米的中高档住宅小区。

2、通过“邻里中心"的设置基本解决本区内居民的餐饮、娱乐、购物、休闲、体育健身等的要求,通过幼儿园教育设施的设置解决小区内子女早期教育等要求,并能够辐射与带动周边生活氛围的形成与发展。

四、规划布局整个区域顺应规划区高低地形而建,商业入口广场、商业中心、高强度开发组团、高端休闲会所、酒店区,集休闲、运动、居住功能为一体。

整个规划区为分四个大型组团,为1#、2#、3#和4#地块,分别对应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

在西侧主要入口处布置商业会所,成为整个规划的吸引目光的集聚点。

高级酒店、幼儿园、高层住宅、观景公寓,各配套设施与住宅区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兴盛的城市公共空间,一个具有浓厚文化气息的精神场所.总平面布局强调各个组团的独立性,各组团分区明确,功能齐全,相互独立又相互统一,形成一种鲜明的等级秩序,艺术是“完美秩序的追求”.总体建筑布局强调多层次空间序列,营造了规划区景观中心、组团中心景观、庭院空间等的空间系列,内容丰富、形态各异.整体上本规划区形成“一心、一轴、三节点、四片区”的结构。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1•【字号】望政办发〔2016〕86号•【施行日期】2016.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望政办发〔2016〕86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1日《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望政办发[2014]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因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区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审计、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保障、人社、规划、农林等工作的区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征地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农林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街镇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征地办,区征地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区直相关部门、街镇应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和本细则具体要求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区人民政府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五条拟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土地调查红线确定后,征地方案报批前,区国土资源局应在拟征地所在街镇、村(社区)、组发布预征地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0726

长沙市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0726

目录1.总则............................................................................................................. - 1 -1.1编制目的............................................................................................. - 1 -1.2适用范围............................................................................................. - 1 -1.3主要内容............................................................................................. - 1 -1.4编制原则............................................................................................. - 1 -2.术语................................................................................................................ - 2 -3.建设标准........................................................................................................ - 4 -3.1一般规定............................................................................................. - 4 -3.2控制性指标......................................................................................... - 4 -3.3地块建设引导性指标......................................................................... - 7 -4.规划编制...................................................................................................... - 11 -4.1一般规定........................................................................................... - 11 -4.2总体规划........................................................................................... - 11 -4.3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 12 -4.4控制性详细规划............................................................................... - 16 -4.5修建性详细规划............................................................................... - 17 -4.6专项规划........................................................................................... - 18 -5.设计指引...................................................................................................... - 21 -5.1一般规定........................................................................................... - 21 -5.2总体设计........................................................................................... - 21 -5.3建筑与小区....................................................................................... - 32 -5.4道路................................................................................................... - 35 -5.5绿地与广场....................................................................................... - 40 -5.6城市水系........................................................................................... - 43 -5.7常用单项海绵设施........................................................................... - 46 -5.8地表导流........................................................................................... - 55 -6.建设指引...................................................................................................... - 57 -6.1一般规定........................................................................................... - 57 -6.2规划建设管理................................................................................... - 57 -6.3工程建设........................................................................................... - 59 -7.维护管理...................................................................................................... - 63 -7.1一般规定........................................................................................... - 63 -7.2设施维护........................................................................................... - 63 -7.3维护频次........................................................................................... - 66 -8.监测评估与绩效考核.................................................................................. - 67 -8.1一般规定........................................................................................... - 67 -8.2监测系统建设................................................................................... - 67 -8.3考核评估方法................................................................................... - 68 -8.4监测评估平台建设........................................................................... - 68 -9.附录.............................................................................................................. - 69 -9.1基础资料........................................................................................... - 69 -9.2设施规模计算................................................................................... - 73 -9.3相关规范及文件............................................................................... - 75 -9.4 望城区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推荐植物种类表.................................. - 76 -9.5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一览表.................................. - 80 -9.6 案例.................................................................................................. - 82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科学推动长沙市望城区海绵城市的建设,指导海绵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后评估,制订本技术导则。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查城市规划的重要方案,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内设专家咨询机构,专家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二)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四)宣传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查处或协助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地域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委托所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委托管理的,其重要规划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市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八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城市规划,并将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湖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湖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湖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二O一七年十一月— 1 —目录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4)1.2 适用范围 (4)1.3编制原则 (4)1.4编制范围 (5)2规划控制单元 (6)2.1划分目的 (6)2.2划分原则 (6)2.3单元规模 (6)3地块 (7)3.1划分目的 (7)3.2划分原则 (7)3.3地块规模 (7)4控制内容与控制方式 (8)4.1规划层次与控制方式 (8)4.2主导功能与规模 (8)4.3土地利用与开发 (8)4.4综合交通规划 (9)4.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4.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4.7综合防灾规划 (10)4.8绿地系统规划 (10)4.9“五线”控制规划 (11)4.10城市设计引导 (11)5 分区引导 (12)5.1分区划分 (12)5.2分区编制要点 (12)6编制内容 (14)6.1功能定位与土地使用 (14)6.2综合交通规划 (14)6.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6.4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2 —6.5综合防灾规划 (21)6.6绿地系统与环境保护规划 (22)6.7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3)6.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4)6.9“五线”控制规划 (24)6.10城市设计引导 (25)6.11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规划 (27)7成果构成 (28)7.1规划文本 (28)7.2规划图纸 (30)7.3附件 (33)7.4成果形式 (37)8产业园区控规 (37)8.1编制原则 (37)8.2园区控规的一般规定 (38)8.3园区控规编制侧重点 (38)9 附则 (38)— 3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望城县茶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望城县茶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望城县茶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前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望城县茶亭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望城县茶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望城县茶亭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土地总面积为8365.0公顷,规划期为2005?2020年。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件、表格等构成,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图件、表格的具体解释和阐述。

规划自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规划具体条款由茶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一章规划目的与任务一、规划面临的形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1986年开始已经经历了两轮,人们对规划的认识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深化。

现行的《望城县茶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经济快速发展、耕地大量减少,中央采取土地管理宏观调控措施控制建设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背景下编制的,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遏制了乱占、滥占土地的势头,对于保护耕地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形势的快速变化及规划本身的前瞻性、可操作性方面存在的不足,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提出了严格的、明确的要求。

开展修编工作是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中部崛起的客观需要。

第一,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继续深入,产业不断扩展,茶亭镇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湖南省适时提出加快实现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等战略,这给我镇在新时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对土地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长沙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如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程序进行。

第二条本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第三条划定市域重要绿色空间的保护范围,明确要突出体现的自然地域风貌特色。

重点表现长沙山、水、洲、城相融相彰的基本构架,创造平衡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规划绿地应合理安排、均匀分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扬充分结合。

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使物种的多样性通过科学的物种规划与安排来促进和提高。

注重植物景观的塑造和树种选择,绿化建设应该与实际发展相结合,合理安排近、远期开发建设的内容和进度,最大程度达到城市绿地按计划、有步骤建设的目的。

本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其中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03年~2008年,远期为2009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文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2号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园林城市指标》(2000年)●《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年)●《关于印发〈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城建[2000]106号文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务院[2001]20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0年)●《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新编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新编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查城市规划的重要方案,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内设专家咨询机构,专家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二)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四)宣传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五)查处或协助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地域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委托所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委托管理的,其重要规划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市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城市规划,并将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望城区详解

望城区详解

望城区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望城区拼音:Wàag Chéng Qǖ在湖南省的位置望城区概况国家中国省份湖南省地区长沙市区划类型市辖区行政驻地高塘岭镇名称来历治所始设望城坡得名历史建区时间2011年6月20日建区前名称望城县成立时间1951年5月26日行政区划乡镇(2011)14镇、1乡村级区划(2009)126个行政村和30社区人文人口-户籍人口-常住人口511,189(2009) 523,489(2010人口普查)方言湘语望城话地理面积969.42公里²毗邻县市开福区、长沙县汨罗市、湘阴县益阳赫山区宁乡县、岳麓区经济GDP总量(2010)-本币-美元242.95亿元35.89亿美元其他区划代码430122长途区号0731-邮政编码4102XX车牌首号湘A-在城区位置望城区为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2011年6月21日设立[1]。

地理上,望城位于湖南中部偏东,长沙城区西北部,周边与开福区、岳麓区、长沙县、宁乡县、湘阴县、汨罗市和益阳市赫山区相邻。

全区辖14个镇、1个乡,政府驻高塘岭镇。

经济上,传统农业为水稻种植,家畜以饲养生猪为主,传统工业有水泥建材、陶瓷和化工,湘绣为传统手工艺品。

撤县设区之前的望城县为较具实力的县市之一,其综合竞争力位居湖南省各县(市)的第四位,2010年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的第九十二位,全境纳入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目录• 1 历史 • 2 居民 • 3 行政区划 •4 地理o 4.1 地貌o 4.2 矿产资源 o 4.3 水资源 o 4.4 森林与植被 o 4.5 气候 •5 经济o 5.1 农业 o 5.2 工业 •6 交通与旅游 o 6.1 交通 o 6.2 旅游 •7 来源参考 •8 外部链接[编辑] 历史望城区汉属临湘县、湘南县地;隋属长沙县、衡山县,唐属长沙、湘潭县地;宋属长沙、善化县;历南宋、元、明、清各朝均无多大异动。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30•【字号】望政办发〔2014〕172号•【施行日期】2015.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望政办发〔2014〕17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0日长沙市望城区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加快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长政发[2008]30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望政办发[2014]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区货币安置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住房安置一律采取货币补助、补贴方式。

鉴于房地产市场变化较快,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在现行货币补助、补贴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区人民政府组织提供价格稳定的限价商品房源,供被征地农民选择。

本办法适用于区域内货币安置区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政府调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申购、销售和管理遵循自愿申请、严格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限价商品房,是指区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时,提出销售价格、住宅套型面积、销售对象等附加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公开摘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进行开发建设的,针对货币安置区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购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房屋拆迁户)销售的商品住宅。

湖南望城区规划

湖南望城区规划

望城区规划文本目录1 规划总则 (1)1.1指导思想................................ .. (1)1.2规划范围 (1)1.3规划期限 (1)1.4规划依据 (1)2 旅游业发展宏观背景......................................-3 -2.1基本概况....................... ..................- 3 -2.2旅游资源................................. ........- 4 -2.3旅游现状..........................................- 6 -3 客源市场...............................................- 8 -3.1市场情况..........................................- 8 -3.2市场细分..........................................- 10 -3.3市场预测..........................................- 10 -4 SWOT分析................ ..............................- 12 -4.1优势(STRENGTH)..................................- 12 -4.2劣势(WEAKNESS)..................................- 12 -4.3机遇(OPPORTUNITY)...............................- 13 -4.4挑战(TREAT).....................................- 14 -5旅游业发展战略..........................................- 15 -5.1发展目标..........................................- 15 -5.2发展格局..........................................- 15 -5.3战略重点..........................................- 17 -6分区规划................................................- 20 -6.1县城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区............................- 20 -6.2铜官窑陶瓷文化及民风民俗观光体验旅游区............- 22 -6.3洗心禅佛教文化及农业观光体验旅游区................- 25 -6.4千龙湖-黑糜峰生态观光与休闲度假旅游区.............- 29 -6.5雷锋馆红色教育暨湖湘文化观光旅游区...............- 32 -7市场营销................................................- 35 -7.1 旅游产品.........................................- 35 -7.2 旅游形象.........................................- 35 -7.3营销渠道.........................................- 37 -8支撑体系...............................................- 41 -8.1旅游饭店业.......................................- 41 -8.2旅行社...........................................- 41 -8.3旅游交通.........................................- 42 -8.4旅游购物.........................................- 43 -8.5旅游娱乐.........................................- 44 -8.6旅游信息.........................................- 44 -9旅游保障体系规划.......................................- 45 -9.1 政策保障........................................- 45 -9.2 组织保障........................................- 45 -9.3 资金保障........................................- 46 -9.4 用地保障........................................- 46 -9.5安全保障........................................- 46 -9.6旅游人才保障.....................................- 47 -10旅游资源保护..........................................- 48 -10.1 旅游文化保护...................................- 48 -10.2旅游环境保护....................................- 48 -11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50 -11.1投资估算........................................- 50 -11.2经济效益分析....................................- 50 -11.3社会效益分析....................................- 51 -11.4环境效益分析....................................- 51 -1 规划总则1.1指导思想(1)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来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27•【字号】望政发〔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望政发〔2016〕36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单位,各园区:《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4月27日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进精细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加强管理监督,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上级各类专项建设资金;(三)国债资金;(四)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五)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六)政府、区属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获得的资金;(七)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区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装饰、装修和维修施工单项合同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应急和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参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48号)执行。

国家和省、市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003年7月14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06年8月1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查城市规划的重要方案,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证;(五)查处或协助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或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地域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或委托所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实行委托管理的,其重要规划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市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条城市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依法组织听证。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八条本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第九条示制。

第十条(一)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使城市发展规模、建设标准同社会经济发展水(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三)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四)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一)长沙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二)长沙市分区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设计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四)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望城县铜官镇总体规划

望城县铜官镇总体规划

望城县铜官镇总体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概况 (2)第二章规划背景、依据、指导思想 (3)第三章规划期限及镇区规模 (4)第四章城镇职能和城镇性质 (5)第五章城镇用地评价 (5)第六章城镇总体规划布局 (5)第七章城镇道路交通规划 (7)第八章城镇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燃气系统规划 (8)第九章城镇防灾规划 (10)第十章城镇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10)第十一章城镇环卫工程规划 (11)第十二章城镇近期建设规划 (11)第一章概况一.地理位置铜官镇位于长沙市北部,北与东城镇接壤,东与茶亭镇毗连,南接丁字镇,西与靖港镇隔江相望。

镇域面积29.88km²,管辖范围包括8个村11个居委会。

2002年全镇总人口24232人,共7716户,其中非农业人口14519人,农业人口9714人。

镇域内人均密度为810人/km²,镇区内人均密度为6390人/ km²。

铜官镇距长沙市主城区30公里,为长沙市望城县建制镇。

铜官镇以陶瓷生产历史悠久著称,是全国五大陶都之一,素称“十里陶城”。

二.交通条件铜官镇位于湘江沿岸,曾一度依靠湘江水运迅速发展崛起,是湘江沿岸的重要码头之一,有“湘航”“轮渡”“汽渡”等千吨级客货运重要码头;现由于湘江航运枯水季节延长,公路交通逐步完善,铜官镇水运交通随之衰落。

陆上对外交通主要有梅铜三级公路,颇为不便。

镇域内道路不畅,交通设施落后。

三.资源条件1.自然资源铜官镇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南,属河浸滩地和低山缓丘,土壤肥沃,铜官镇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湿润,属大陆性气候,具有四季分明,降水充沛,盛夏高温,冬季湿冷等特点。

铜官镇自然地理条件优越,由于地处湘江东岸,受湘江江水影响,形成多处规模较大的山谷冲沟。

镇域内总耕地面积1.3万亩,其中稻田9200亩;林业用地781公顷,林地711公顷。

由于临近湘江,镇域水源充足,能充分确保人民生产、生活用水供给。

2.区域产业技术条件铜官以陶瓷生产历史悠久著称,是全国五大陶都之一,发源于唐代的铜官窑是铜官陶瓷的骄傲。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权范围的意见》的通知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权范围的意见》的通知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权范围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长住建发[2012]158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权范围的意见》的通知(长住建发[2012]158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城乡建设局(住建局)、先导区项目建设部、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为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进一步明晰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理顺层级管理关系,按照属地管理和简政放权原则,完善我市城区住房和建设行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制。

经研究,决定将调整后的《关于明确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权范围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关于明确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权范围的意见一、明确职权范围的基本原则1、充分对接的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43号)的内容,与区城乡建设、住房等工作职责相衔接。

2、认真完善的原则。

充分考虑各区住房和建设管理的具体现状和承受能力,对市、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具体性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全面覆盖。

3、同步授权的原则。

对于行政许可事项所附属的相应条件同步进行明确,以确定设计与施工、质量与安全、住房与物业等管理职能上的一致性。

4、责权相随的原则。

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促使各区在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同时,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二、区建设管理工作职权范围(一)勘察设计市场职权范围1、各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工程,以及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工程;2、各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3、雨花区、开福区在以下范围内先行试点:(1)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民生活(产)安置房工程中单体类型为二类高层及以下的商业和居住建筑以及配套的学校、幼儿园;低(多)层住宅;(2)行政区域范围内乡镇、村建设的二类高层及以下的建筑项目;(3)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业园区内的小型工业厂房;(4)行政区域范围内上述条款(1)-(3)项目中的挡土墙和基坑支护建设项目。

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一章:经济发展1.1 回顾近几年区域经济发展情况;1.2 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挑战;1.3 确定未来五年发展目标;1.4 制定具体实施计划;1.5 推进重点项目落地;1.6 完善产业链,提振发展动能;1.7 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

第二章:民生改善2.1 回顾近几年民生改善情况;2.2 分析当前民生问题及挑战;2.3 确定未来五年民生改善目标;2.4 制定具体实施计划;2.5 加快社保、医疗等领域改革;2.6 优化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2.7 推进环保、交通、安全等民生重点项目。

第三章:城市建设3.1 回顾近几年城市建设情况;3.2 分析当前城市问题及挑战;3.3 确定未来五年城市改造目标;3.4 制定具体实施计划;3.5 加速建设城市综合体;3.6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步行街建设;3.7 增强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

第一章节主要是对经济发展情况的回顾、分析和规划。

作为长沙市望城区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一章的目标是要在近几年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未来五年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计划。

根据市场分析及预测,望城区未来五年经济发展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而且H区、人才引进、税收等问题对于区域发展形势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政府应该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加快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来实现产业AI化,完善产业链,提升发展动能。

同时,政府应该建立优良营商环境,引入更多优质企业,促进多元化经济发展。

具体来说,政府在制定实施计划时,要重点推进项目投资方案,尽快规划并落地一批重大项目;在二次特色体育产业崛起、精细化扶贫、自贸区国省合作、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更宜居的生活和商业区等方面下大力气。

此外,政府也应该加大对于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并推出多项激励措施,鼓励创新创业。

只有在这些方面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市场的自由经济发展中,才能够逐步提高望城区的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推动社会更快、更好、更可持续地发展。

靖港古镇总体规划方案

靖港古镇总体规划方案

第一章镇域概况一、地理区位及计划背景靖港镇为湖南省会长沙千年古镇, 在望城县城以北、湘江西岸, 老沩水(哑河)在此汇入湘江, 自古得水运优势, 曾为三湘物资集散繁荣商埠, 美名“小汉口”。

北靠乔口镇, 南接新康乡, 东望铜官镇, 西邻格塘乡, 距望城县城24公里左右, 距长沙市区仅35公里, 处于湖南十大垸之一大众垸中心腹地。

是一个经济比较发达, 各项事业同时发展文明新镇。

在党中央号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形势下, 市、县两级对靖港镇发展提出了较高要求, 为了实现镇区人民将自己家园建成社会主义新村镇热切愿望, 为了引导村镇建设合理有序地展开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 对靖港镇来进行总体计划编制势在必行。

二、历史沿革靖港原名芦江, 又名沩港, 老集镇地处沩水入湘江之三角洲地带, 昔为天然良港, 水路通畅, 帆影不绝, 益阳、湘阴、宁乡及望城粮食及土特产全部在这里集散转运。

曾为湖南四大米市之一, 又是省内淮盐关键经销口岸之一, 商贾云集, 市场活跃, 为境内第一繁荣集镇。

在清朝末年至上世纪早期, 靖港有粮栈米号20多家, 还有一批工商作坊, 远近商贾云集, 生意买卖兴隆。

当初有一个民谣说到: 船到靖江口, 顺风全部不走。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 有客轮停靠, 在此设“洋棚子”接送旅客。

往来于沩水、湘江宁乡“乌舡”船有3000多艘, 平日停靠船只达千艘左右。

清末民初, 有粮行50多家, 粮栈、米号各20余家, 还有一批其它工商业。

民国中期, 和津市、洪江同为湖南省繁盛三镇, 有“小汉口”之称。

1933年, 建置长沙县直属镇。

同年, 设长沙县靖港民众教育馆。

1935年, 设长沙县卫生院靖港分院。

1938年长沙大火后, 投奔靖港经商者大增, 工商业达500多户。

靖港得名相传是为纪念唐朝大将李靖。

现在由长沙市区直达望城县城高等级公路雷锋大道直接延伸(高乔大道)至该镇, 水陆交通十分便利。

现靖港镇为1995年长沙地域撤区并乡时由原望城县靖港区靖港乡和靖港镇并入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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