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顶板含水层下开采防治检查清单
煤矿企业承压水防治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百零三条。
4
疏水降压开采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允许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定安全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批准。
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局部注浆加固或含水层改造设计、审批资料。现场抽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三条。
6
疏干开采
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的含水层(体),在掘进、回采前,应当对含水层采取超前疏干措施。要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和试验,并编制疏干方案,选定疏干方式和方法,综合评价疏干开采条件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疏干方案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定。
水文地质勘探或者补充勘探报告,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水文地质说明书,疏干方案及批准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十六、六十七条。
7
承压水治理效果检验
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效果检验报告。现场核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百零五条。
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综合柱状图,防治水设计、审批资料,相关图纸,安全措施及批准文件,帷幕注浆设计、措施,施工记录,验证材料。现场抽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一、七十四条。
承压含水层的集中补给边界已经基本查清情况下,可以预先进行帷幕注浆,截断水源,然后疏水降压开采。
5
局部注浆加固
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的,应当编制专门的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批准。
煤矿企业地表水体下开采检查清单
4
水体下开采管理
试采前,必须完成地质、水文地质调查,观测点设置以及加固和保护等准备工作,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
开采设计,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表和岩层移动与变形观测资料,“两带”高度观测资料,水文观测资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检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九条。
必须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和岩层移动与变形,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二十二条。
5
水体下开采试采总结
试采结束后,必须由原试采方案设计单位提出试采总结报告。
试采总结报告。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二十四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九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二十四条。
开采过程中,应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控制开采范围、开采高度和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七条。
临近水体下的采掘工作,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八条。
进行水体下采掘活动时,应当加强水情和水体底界面变形的监测。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四条。
水体下开采,必须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试采。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二十三条。
2
水体下开采设计
压煤开采设计涉及煤矿企业以外其他方受护对象安全问题时,应当由煤矿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并与受护对象产权单位协商一致后,报省级及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煤矿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表
水文地质复杂的矿井,当开拓到设计水平,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防水闸门必须采用定型设计,安装施工及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竣工后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耐压试验
煤矿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地面防治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清楚了解矿区附近水文地抟情况,建立完备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井口必须高于当地最高洪水水位
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于工作水泵的70%;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的25%
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排水能力与水泵相匹配
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匹配。应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矿井必须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巷道排水沟保持通畅,无淤泥
3
井下排水
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并应设能防水、火的密封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能正常使用
四川煤矿安全防治水检查清单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采掘工程 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和煤柱 留设相关文件资料、批准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百九十九条。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应当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防隔水煤 现场核查。
(岩)柱的尺寸符合要求。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九十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专门设计,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 十四条、十五条。
12
防隔水 煤 (岩) 柱留设 及管理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设计确定的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百九十七条。
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 除的急倾斜煤层。
原始记录,观测数据原始记录,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十五 相关观测、施工人员入井位置监 条。
测记录。核对检查。
8
地质信 息化管 理
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 收集、数据采集、图件绘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 化。
查看矿井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 。
《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十九 条。
二条。
规定审查批准后实施。
井上下对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13
矿界隔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 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防隔水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离设施 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煤(岩)柱设计及批准文件。现场 百九十七条。《煤矿防治水
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 纸,调查记录、台账,隐蔽致灾 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现场检查。
煤矿企业防排水检查清单
序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责任人
1
雨季前的计划与措施
雨季前必须制定当年的防排水工作计划与措施。
抽查防排水工作计划。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八十九条。
雨季前必须对防排水设施作全面检查,检修防排水设施、新建的重要防排水工程必须在雨季前完工。
抽查防排水工程及设施。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八十九条。
对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设施,必须按规定采取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沟等防洪措施。
检查巡查记录、参加人员。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条。
2
地表防排水设施
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当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
抽查防排水设施。
检查储水池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采用采掘场坑底储水的排水方式时,其排水期限应:
(1)因储水而停止采煤的工作面数少于采煤工作面总数的1/3时,不得大于15d;
(2)因储水而停止采煤的工作面占采煤工作面总数的1/3-1/2时,不得大于7d;
(3)因储水而停止采煤的工作面多于采煤工作面总数的1/2时,不得大于3d。
检查储水池情况。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第一百一十一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一条。
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或者漫流。
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当采取防渗措施。
抽查排水沟。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五百九十一条。
四川煤矿安全防治水检查清单
22
煤矿闭 坑报告
门批准。 矿井闭坑报告必须有完善的各种地质资料,在相应图件上标注采空 区、煤柱、井筒、巷道、火区、地面沉陷区等,情况不清的应当予
煤矿闭坑报告。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十一条。
以说明。
第4页
责任人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二条。
规定审查批准后实施。
井上下对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13
矿界隔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 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防隔水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离设施 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煤(岩)柱设计及批准文件。现场 百九十七条。《煤矿防治水
核查。
细则》第九十一条。
第2页
河流、湖泊、水库和海域等地面水体下采煤,留足防隔水煤(岩)
《煤矿防治水细则》八十四
水体下 柱 。
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 条。
14
煤柱留 设
按照裂缝角与水体采动等级留设不同类型的防隔水煤(岩)柱(防 水、防砂或者防塌煤岩柱)。
图,防隔水煤(岩)柱设计及批 准文件。现场核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 十四条、十五条。
12
防隔水 煤 (岩) 柱留设 及管理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设计确定的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 百九十七条。
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 除的急倾斜煤层。
留设 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害防治措施。现场核查。百源自二条。17煤柱 变更
XX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
二0一五年
芦则沟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生产部检查时间:2015年5月29日
芦则沟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生产部检查时间:2015年6月30日
芦则沟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生产部检查时间:2015年7月29日
芦则沟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生产部检查时间:2015年8月30日
芦则沟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生产部检查时间:2015年9月28日
芦则沟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生产部检查时间:2015年10月25日
芦则沟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生产部检查时间:2015年11月25日。
集团公司对煤矿防治水工作专项检查表
1、井下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的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须选用物探、钻探等手段进行探查
2、如果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隙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充水的含水层(体),在掘进、回采前(时),应当对含水层(体)采区探放、疏干和排水的措施
3、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的水头值时,煤层底板突水的可能性大,开采前应遵循《煤矿防治水规定》第78条的规定
三、井下探放水
1、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人数,是否培训
2、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台数、型号,能满足探放水工作的要求
3、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施工措施,竣工总结,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
四、井下排水
1、矿井主泵房排水能力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内容
2、水泵、水管(不少于两趟)、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雨季三防”措施
3、“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4、“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情况
5、“雨季三防”落实情况
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2015年月日
3、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4、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雨季三防
计划、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情况
1、“雨季三防”计划
Xxx有限公司
下属各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煤矿名称:检查日期:2015年月日
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矿井防治水检查验收评价清单(十查)
一、查机制建设
1.防治水制度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地测防治水例会制度,地测防治水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钻探、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考核制度等。
2.防治水机构、专职探放水队伍(持证)是否健全。
5.矿井涌水量等15种基础台账资料是否合格。
6.采空区、积水区、地质及水文资料是否齐全清楚。
7.防治水(探放水)设计是否完善、各类批复文件是否齐全。
三、查隐患整改
1.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与检查,是否落实隐患整改。
2.异常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处置是否及时到位。
3.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是否按计划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2.注浆系统是否完善、是否正常使用。
3.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排水能力达到要求,是否双回路供电,水泵、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是否与其涌水量相匹配,是否有富余系数。
4.防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水闸门等隔离设施是否达到分区隔离,防水闸墙是否合格。
六、查治理工程
1.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是否要达到设计要求,并有复探或其它检验措施。
7.井下建立的挡水墙是否有正规设计并经验收合格。
8.是否对井田范围内及外围关闭废弃煤矿及地表水进行调查,积水范围、水量是否清楚。
9.与矿井连通的塌陷坑、废弃井筒是否填实并加固,对地表塌陷、裂缝是否建档和处理。
10.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是否采取了措施。
五、查系统完善
1.水文观测系统是否齐全,是否正常观测。
3.水情水害预测评价资料是否真实,评价结论正确。
4.是否下发准掘通知,是否坚持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不掘进,防治水工程未施工完成的、未进行效果检验、未进行安全评价的不掘进,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完善不掘进。
煤矿雨季“三防”及防治水专项检查“13个必查”检查表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4
水文地质
水文地质条件
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对矿井开展老空水普查,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四步工作法”。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水文地质相关图件、资料。老空水普查资料。现场检查。
核查矿井年度《联合排水试验报告》,以及相关资料,核实矿井排水能力的可靠性。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一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百零六条和第一百零九条。
11
井下水防治
防隔水煤(岩)柱留设
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部门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批后实施。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九条。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二条。
10
井下水防治
井下排水系统
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
在每年雨季之前,应当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提交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雨季防治水措施,巡视制度及工作台帐,防洪抢险物资清单。防治水工程的专门设计,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九条、《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五十八条。
13
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及实施
组织开展水害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使矿井管理人员、调度室人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煤矿企业老空水防治检查清单
老空水防治检查清单检查依检查主要资料及方序项责任《煤矿安全规程(国严禁开采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安全监管总局令8号倾斜煤层第二百九十九条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老空煤(岩)柱开采疏水记录防治1应当彻底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台账、安全性论证报告(国《煤矿安全规程本要确保无溃干上部积进行安全性论煤层剖面图,物探、钻8号安全监管总局令胁资料,水文地质分析报告第三百零一条严禁顶水作业现场核查老空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应当留设防隔水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防隔《煤矿防治水细则第2十二条(岩)柱,煤(岩)柱尺寸符合要求(岩防隔水煤柱留设设计。
现柱场核查。
《煤矿安全规程》探放老空水前,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国家老空水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图,老空水探放水设计、,积水量和水压等。
范围、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87探放设3 号)第三百二十三条。
审批资料,水文地质资料。
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所有人员。
计.现场抽查《煤矿安全规程(国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
探放安全监管总局令8号设计由地测机构提出,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第三百一十八条《煤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老空水探放水设计应确防治水细则》第四十探水警戒线,探放水钻孔布置符合规定条《煤矿安全规程(国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安全监管总局令8号附近采掘时,应当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三百条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老空图,物探、钻探相关资料《煤矿防治水细则第防治地测机构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4老空水害防治安全技术十六、七十七条水害防范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全技施及审批、贯彻记录。
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措场抽查(国《煤矿安全规程号8探放水应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安全监管总局令《煤第三百一十八条措施》第五十防治水细第《煤矿防治水细则探放水钻机安装使用符合规定十五条探放水设备资料,老空无可靠图纸资料探老空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井下探放水设计,探放水钻第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 要求
各种防治水管理制度齐全,内容完善。
1、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有针对性,及时进行水害演练的。
管理 2、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和“探掘分离、审核确认”的探放
制度 水工作机制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3、建立水害监测预警机制,进行地质、水害、贯通预测预报的。
建立有水文钻孔管理台账
按规定开展地表巡查,开展地面防治水工作
地面 防治
水
1、工业广场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2、井口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时采取防治措 施 3、河流渗漏段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4、矿井范围地表裂缝、及塌陷调查及治理情况
小煤
废弃 井筒
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封堵完好,并定期调查
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落实情况
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隐患 每月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定期组织逐头逐面水害隐患排查,并 排查 有记录
带压 开采
带压开采工作面制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
通过物探、钻探、化探、巷探等综合探测手段,探查清楚采掘工作 面前方300m立体范围内水害情况的。
“有掘必探”和探放水设计符合规定要求。 超前 1、探放水钻孔有单孔设计 探测 2、施工记录、现场牌板管理及监督管理
基础
2、图纸每半年进行修正完善一次。
3、按时更新山西焦煤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内容。
各种台账齐全,内容完善。
台账
1、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 管理,长期保存。
2、每半年修正1次。
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包含预计涌水量、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 理意见等,预报内容齐全,下达及时
防治水专项检查表格
10分, 一项不 合格扣2 分
充 调 查 与 勘 考核 探
项目
合格扣2 分
编号
规定
检查内容
标准分
扣分及扣分原因
得分
19
20 21
当井下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 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 查疏水降压观测记录 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 。疏放老空水的,应当每日进行观测。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 查历年最高洪水位记录,井筒坐标 历年最高洪水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 查有关记录 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 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 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 查有关记录、档案 溶塌陷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 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 井下时,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详见《煤矿防治 井上下对照图、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水规定》) 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 询问并查制度、措施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 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 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 柱。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 隔水煤(岩)柱:(1)煤层露头风化带;(2)在地 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3)与 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 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 和采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 地下暗河;(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7)受保护的 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 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 实施。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 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查制度 查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
13.矿井防治水执法检查清单
查阅资料
4
地面
开展矿区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流水能力的调查;对井田范 现场检查
防治水 围内塌陷区内外积水,有防止溃入井下的安全技术措施。
井口和工业广场应高于历史最高洪水水位,采取相应的防洪措 现场检查
施;井口位置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影响。
井田范围内不存在河流堵塞及非法占用河道情况。
现场检查
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 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 2 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③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5 防雷电 ④接触网防雷电装置地线应接在单轨道电路回流钢轨上,或接在 现场检查 双轨道电路轭流变压器中性点上。 ⑤接触网在下列地点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 电线与接触网连接处;机车库进口处;平硐口;电机车运输线路 上每个独立区段内;雷电活动强烈地区,高压电气设备与架空线 连接处。
矿井防治水、防雷电执法检查计划
表十三 序 检查项 号目
制度及 1 措施的
落实
检查内容及要求
煤矿(井)编制有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建立相 关岗位责任制,设置设备运行检修台帐。 ①主要水泵房至少有 2 个安全出口;②水仓分设主、副水仓,有 效满足 8 小时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
检查方法
时内排出矿井 24 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查现场
矿井水文地质复杂的要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按照规定设置防 实际查看
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
井下发现突水预兆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汇报和立即发出撒 现场检查
人警报。
3
井下 存在突水危险的矿井,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防水闸门。 防治水
煤矿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②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
③防隔水煤(岩)柱尺寸―――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
④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严禁进行采掘或破坏活动。
⑤废弃防隔水煤柱开采―――水淹区域下废弃防隔水煤柱开采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③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洪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2
地 面 防 洪
①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
②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其地表有水体时,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④防治水基础台帐―――矿井应当建立十五种台帐。
⑤新建矿井及废弃关闭矿井―――编制图件及闭坑报告等。
4
水文地质勘查和补充调查
所有复工复产矿井要严格按照《临汾市地方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工作方案》和《全省资源整合矿井水患补充调查工作方案》(晋煤行发〔2016〕42号)要求开展工作,检查煤矿企业项目进展情况:
④防治水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具体要求见附页)。
⑤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配备―――必要。
⑥防治水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2
基 础 工 作
①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制定(5-10年)并实施。
②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按要求制定并实施。
③水文地质信息图纸标绘内容―――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等重要水文地质信息必须在图纸上标绘。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按要求在两大图纸上标注。
煤业公司防治水自检隐患排查表==========
检查结果
整改时间 检查人签字
备注
(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15)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台账(水仓容积、水 泵能力、管路规格) (16)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础台账。 (17)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4、编制防治水5 种主要图件 (1)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和成果 (2)突水点台账、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技术总结,以 及注浆堵水记录和有关资料 (3)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 (4)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 (5)建井水文地质报告 5、有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 ①矿井充水性图 ②综合水文地质图 ③水文地质剖面图 ④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⑤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 ⑥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⑦矿井排水系统图并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正完善 一次 三、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不明的
பைடு நூலகம்
1、收集矿井井田范围内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物探资 料 2、收集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废弃旧巷道 积水、采空积水的调查、踏勘资料 3、有水情水害预报的文字及图纸资料 4、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记录 四、探放水队伍不建全的: 1、成立以矿长为首的防治水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2、成立以总工为首的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水文地质 类型复杂矿井配置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 水专业技术人员充足 3、成立专职探放水队伍,队员持证上岗 五、未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或未实行探掘分离管理 的 1、配备有物探设备、钻探设备(配备钻探设备不少于 3台,至少一台200米能力以上的不同类型的专用探放 水钻机) 2、有探放水作业闭合管理制度 六、未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综合 探测程序来落实“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措施的 1、有作业点物探成果报告 2、有水样品化探验证的成果报告 3、有作业点每次探放水作业的总结报告 4、建立掘进工作面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并 有防治水领导组下达的每次允许掘进米数的掘进通知 单
矿山开采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矿山开采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设备安全检查
- 检查所有设备的操作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 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如护栏、安全门等。
- 检查设备的紧固件是否松动或有异响。
电气安全检查
-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正常。
- 检查电缆和插头的状态是否良好,不存在损坏或漏电现象。
- 检查紧急停机开关是否能够正常操作。
环境安全检查
- 检查矿山内的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检查矿山道路的状况,如有异常修复路面或清除障碍物。
- 检查矿山内是否存在滑坡、崩塌等安全隐患。
人员安全检查
- 检查所有员工是否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等。
- 检查员工的培训情况,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检查员工的工作状态,如疲劳、酒精或药物影响等。
以上是矿山开采日常安全检查的要点清单,每天都应按照此清
单进行检查,确保矿山的安全运作。
请所有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并及时记录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
请注意,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矿山安全检查要求应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防治水专项检查表
四、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3.煤矿企业、矿井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是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有
24.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以及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
没有
25.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是否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是否进行水沟、水仓清理
有
2.是否成立了防治水机构
有
3.是否按水害类型配备了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有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是否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
水位地址简单未配地质副总
二、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
5.是否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结果
没有编制
6.矿井地质勘探报告是否完整
7.是否有矿井设计方案和建井地质总结报告
地质总结报告没有
未标采掘图上
13.是否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有
三、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
14.矿井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是否开展水害隐患排查
有
15、井下作业地点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探放水制度
执行
16、井下探放水是否有正规设计
有
17、探放水眼深度、个数、角度等参数是否符合作业规程和探放水措施有关要求
有
35.是否装备有抢险救灾设备和材料
有
受检单位签字: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完好
26、井下作业地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是否有探放水措施
有
27、是否制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检修及维护计划
五、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28.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井防洪设施是否构筑、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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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顶板含水层下开采水害防治设计
顶板含水层煤层顶板存在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含水层或者其他水体威胁时 ,应当实测垮落带、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 ,进行专项设计,确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两带”发育高度观测资料,顶板含水层下开采设计,探放水设计,审批资料,疏干方案、审批资料。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百零四条。
顶板含水层下开采防治检查清单
序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检查依据
责任人
1
顶板含水层下开采水害防治基本要求
严禁开采强含水层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急倾斜煤层。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防水煤柱留设设计,含水层疏干措施,疏水记录、台账,物探、钻探资料。现场核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二百九十九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百零四条。
3
顶板含水层下开采水害防治防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煤层顶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安全技术措施及批准、贯彻记录。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百零三条。
4
顶板水害预测分析
在矿井疏干开采过程中,应当进定性、定量分析,进行顶板水害分区评价和预测。
顶板水害预测、评价资料,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评价报告。现场检查。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十三条。
5
顶板水害治理效果检验
疏放水完毕或者注浆改造等工程结束,确认是否消除突水威胁。
防治水设计,钻孔水量和水压观测原始记录、成果台账,疏放水总结报告,钻探、物探资料,相关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抽查。
煤层(组)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者其他水体影响采掘安全时,应当采用超前疏放、注浆改造含水层、帷幕注浆、充填开采或者限制采高等方法,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十二条。
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者老空积水等水体影响采掘安全时,应当超前进行钻探疏放或者注浆改造含水层,待疏放水完毕或者注浆改造等工程结束、消除突水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