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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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了进一步规范罗湖区城市更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和完善城市更新管理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更新的整体工作思路及相关工作部署,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罗府规〔2017〕2号)的全面修订工作,形成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修改背景及必要性《实施办法》是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的产物,确定了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基本体制,保障了罗湖区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是,随着城市更新改革管理各项工作的推进以及市政府和市规划国土委一系列更新政策的出台,《实施办法》需要通过修订,落实、衔接市层面新出台的一系列城市更新政策的要求。

此外,在我区开展城市更新审批管理工作过程中,也发现《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存在进一步完善、加强操作性的需求。

再有,自2009年我市实施城市更新制度以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一直是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理念。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市更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凸显出了一些问题:如何在更新中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如何通过更新落实产业发展目标?如何通过提高城市更新的整体品质,推动城区的高水平发展?这些问题都亟需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加强更新统筹予以解决。

基于以上情况,《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亟需启动新一轮的修改工作。

二、《实施办法》主要修订内容(一)主要结构修订在总体结构上,本次修改增加了第二章“更新统筹”、第十章“项目清理,将原来的“实施主体确认与用地手续审批”进行了拆分,将“用地审批”与建筑物拆除相结合,设置为第七章“建筑物拆除及用地审批”,将原来的“项目监管”作为第六章设置在“实施主体确认”及“建筑物拆除及用地审批”之间。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计划规划材料核对审查、更新意愿公示、补偿对象公示、产业监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等环节。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可编辑版)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可编辑版)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017年5月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1、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3、南山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4、盐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5、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6、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7. 《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城市更新单元内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权利主体自行申报 权利主 体委托 单一市 场主体申报 企业街道 原旧工业区 升级改造试 点项目结转 为更新计划 项目申报 实施主体确认 计划与规划草案同时公 示,区政府审批通过计 划后,进行更新单元规 划审批 规划及竣工验收 办联合申报 (含部分旧 住宅区) 1、权利主体:形成单一主体后向 区更新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实 施主体资格确讣。

【规划验收】实施主体 提交材料向区更新局申 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区更新局向实施主体核 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合格证》 2、区更新局:核查申报材料幵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会同区物业办(区产经促局)不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区更新局:汇总幵处理 规划草案公示意见 申报主体:向区更新局申报计划同时,可同步申 报专项规划及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 【竣工验收】实施主体 提交材料向区住建局申 请竣工验收。

区住建局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用地行政许可区领导小组 审批情形 建环委审 批的情形 1、实施主体:完成建筑物拆除工作,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注销登记。

2、实施主体:向区更新局申请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 区更新局:初审不合 格的,书面答复申请 人幵说明理由 区更新局:初审合格 的,征求各职能部门 意见 区更新 局:符 合图则 强制性 内容的, 在计划 批准后 报区领 导小组 审批 项目监管 3、区更新局:向实施主体核发《建设用地方案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职能部门: 1、区更新局:将项目 搬迁补偿方案及实施监 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报房 地产预售审批部门。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2009)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2009)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文号:第211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城市更新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

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七条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21•【字号】深府[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201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制度,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5•【字号】深府办〔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6〕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领域强区放权,强化市级统筹和区级决策,通过职权调整实现审批提速提效,推动城市更新加快实施。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各区(含新区,下同)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我市城市更新政策、规划、标准。

各区开展政策创新的,应当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权责对等原则。

各区应当遵循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对市政府授予、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委托以及市住房建设局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三)提质提效原则。

各区应当提高办事效率及服务质量,推动城市更新实施。

市政府定期对各区下达工作任务并进行相应绩效考核。

(四)平稳过渡原则。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区要尽快提高业务能力。

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要各司其职,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衔接。

三、主要内容(一)关于市规划国土委职权的调整。

原由市规划国土委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档案管理事项外,调整至各区行使。

包括:1.负责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

2.负责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查、报批或者审批。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经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制度,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市、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机构应当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部门应当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深圳城市更新(旧改)操作流程和知识点解析

深圳城市更新(旧改)操作流程和知识点解析

2020/11/24
城市更新关键阶段划分
01 计划立项 主体
能不能改
02 专项规划 证
怎样改
2020/11/24
03 确认实施
谁来改
04 获取土地
谁来改
01
2020/11/24
计划 立项
什么 是计划立项
2020/11/24
Par
t
官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十六条>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实行计划管理。实
这个项目可以继续推进了,投资 方们,赶紧投钱吧
2020/11/24
计划立项
要符合什么关键条件
2020/11/24
2020/11/24
2020/11/24
2020/11/24
2020/11/24
五类合法权属用地
到底是什么?
2020/11/24
2020/11/24
2020/11/24
2020/11/24
2020/11/24
深圳城市更新分类
Pat
分类
——按改造类型
1.城中村改造
2.工业项目改造
工改工 工改商 工改居 工改保
旧住宅区 (棚户区改造为主)
2020/11/24
区别点 1.适用具体政策不同
·例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
2.补偿低价水平不同
·不同物业对应系数不同
3.项目平均盈利空间 不同 4.运作难度不同
2020/11/24
2020/11/24
2020/11/24
计划立项的实操流程
是什么
2020/11/24
2020/11/24
计划立项结果
长什么样
2020/11/24

《城市更新制度建设:广州、深圳、上海的比较》笔记

《城市更新制度建设:广州、深圳、上海的比较》笔记

《城市更新制度建设:广州、深圳、上海的比较》阅读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 城市化背景与城市更新的重要性 (3)2. 广州、深圳、上海城市更新的现状与特点 (4)二、广州城市更新制度建设 (5)1.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与规划 (6)a.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8)b. 城市更新规划与实施策略 (9)2. 广州城市更新实践案例分析 (10)a. 荔湾区恩宁路改造项目 (11)b. 天河区石牌村改造项目 (12)3. 广州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13)三、深圳城市更新制度建设 (14)1. 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与规划 (15)a.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16)b. 城市更新规划与实施策略 (17)2. 深圳城市更新实践案例分析 (19)a. 南山区桃源村改造项目 (20)b. 福田区华富村改造项目 (21)3. 深圳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22)四、上海城市更新制度建设 (24)1. 上海市城市更新政策与规划 (25)a.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26)b. 城市更新规划与实施策略 (28)2. 上海城市更新实践案例分析 (29)a. 青浦区徐泾镇改造项目 (30)b. 杨浦区滨江段改造项目 (31)3. 上海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挑战与对策 (32)五、广州、深圳、上海城市更新制度比较分析 (34)1. 政策法规的比较 (35)2. 实践案例的比较 (37)3. 挑战与对策的比较 (38)六、结论与展望 (39)1. 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与意义 (40)2. 对未来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建议与展望 (42)一、内容概览本阅读记录主要对比分析了《城市更新制度建设:广州、深圳、上海的比较》这一主题下,广州、深圳、上海三地在城市更新制度建设方面的异同。

通过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实践案例及学术观点,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深圳深圳城市更新改造细则(2017)

深圳深圳城市更新改造细则(2017)

2017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制度,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市、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机构应当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部门应当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福田区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权限,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其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成立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区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城市更新区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法制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物业管理中心、区建筑工务局、区城市更新局、街道办事处、市交委福田运输局、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

第三条区城市更新局是福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行使《决定》规定的职权,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及廉政风险教育,调查并处理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职责,并承办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区法制办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法律意见,负责法律咨询、宣传工作。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区经济促进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对接市产业部门对涉及产业发展的城市更新项目出具产业规划意见。

(四)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依据单位职权负责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行使《决定》规定的相关职权。

深圳城市更新及相关政策解析

深圳城市更新及相关政策解析

一、城市更新的意义及现阶段形势分析
(三)现阶段形势分析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讲话,表示要严 格限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他指出,中国城市建设无序发展,原因就是没有 控制好开放强度,没有划定城市开放边界。中国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 地存量为主。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 用地。
市长许勤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4年存量建设用地占土地供应总 量比重达到70%,2015年要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加快城中村、旧工业 区和旧商业区改造,加大违法建筑查出力度。
一、城市更新的意义及现阶段形势分析
(三)现阶段形势分析 2012年和2013年这两年,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土地405公顷,收缴 地价156.52亿元;2013年城市更新投资额365.7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 资比例从2009年的3.9%上升到14.6%;2014年,投资总额已经达到400亿 元,占到全市固定资产总额的15.6%。2014年,城市更新推向市场的商品 房除去回迁给业主但不算原业主的,净剩余的预售量是256万平方米,占 全市批准预售量的35%,今后将不断增加。 结论:城市更新越来越得到政府和市场重视,并且在土地市场发挥 的作用越来越大。
(一)城市更新的意义 对于政府:
可建设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需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来实现GDP。
对于深圳市来讲意义重大:
2005年至2011年,深圳市以4%的建设用地增量,推动GDP的增长达133% 。现在深圳全市土地面积仅为1991平方公里,人均用地只有133平方米,其中 生态保护线范围用地974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供新增建设用地只有不到59 平方公里,因此面对经济要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出现难以为继的情况 ,只能通过盘活存量用地来实现。

第三十期:2018年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计划一览表及附图汇编

第三十期:2018年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计划一览表及附图汇编

2018年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计划一览表及附图汇编目录福田区(共4批,5个项目) (4)《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6)《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8)《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2)罗湖区(共6批,6个项目<5新增,1调整>) (14)《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4《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6《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8《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0《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2《罗湖区黄贝街道罗芳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4)南山区(共9批,18个项目<16新增,2调整>) (26)《2017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6《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30《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37《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39《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1《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3《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47《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53《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55盐田区(共4批,8个项目<5新增,3调整>) (57)《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盐田区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57《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盐田区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61《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盐田区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63《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盐田区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68宝安区(共10批,20个项目) (70)《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71)《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76)《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78)《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80)《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85)《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六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89)《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七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92)《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八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94)《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九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98)《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东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及附图101龙华区(共8批,16个项目<15新增,1调整>) (104)《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04《2017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07《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09《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14《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20《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22《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26《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六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32光明区(共3批,6个项目) (134)《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35)《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40)《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42)龙岗区(共10批,28个项目<26新增,2调整>) (144)《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44)《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47)《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52)《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57)《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61)《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63)《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66)《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72)《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78)《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80)坪山区(共2批,3项目<2新增,1调整>) (187)《2018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87《2018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191福田区(共4批,5个项目)《2018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汇总

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汇总

12 坪山坪山街道坪山世界塑胶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1383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②更新单元内应落实敬老院一处、不少于24班小学一所。

13 坪山坑梓街道新兴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承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59082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②更新单元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医院扩建用地和小型垃圾转运站一处。

14 龙华龙华街道水斗新围山嘴头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龙华水斗新围股份合作公司13595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②更新单元范围内应落实2905平方米公共绿地。

15 大鹏葵涌街道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深圳招商安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45992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②更新单元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4班小学一所。

特别说明: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福田区梅林街道市建工业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南山区沙河街道金三角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3.南山区沙河街道美景工业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4.南山区西丽街道天地混凝土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5.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村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6.南山区蛇口街道南水工业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7.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松宝大家俱A馆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8.宝安区西乡街道世纪车城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9.宝安区西乡街道百灵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0.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1.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井银包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文档附件:1、福田区梅林街道B405-0058宗地市建工业地块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2、南山区沙河街道金三角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3、南山区沙河街道美景工业苑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4、南山区西丽街道天地混凝土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5、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村更新单元(范围调整)公示图纸.rar6、南山区蛇口街道南水工业村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7、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松宝大家俱A馆地块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8、宝安区西乡街道世纪车城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9、宝安区西乡街道百灵达工业区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10、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更新单元(范围调整)公示图纸.rar11、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井银包厂片区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12、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坪山世界塑胶厂片区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13、坪山新区坑梓街道办新兴街片区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14、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水斗新围山嘴头工业区更新公示图纸.rar15、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溪涌片区更新单元(范围调整)公示图纸.rar附图:1.罗湖区莲塘街道鹏基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罗湖区莲塘街道康馨养老院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3.罗湖区南湖街道友谊城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4.南山区南山街道富安娜总部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5.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五村城市更新单元调整后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6.盐田区盐田街道杨梅新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7.宝安区西乡街道南太集团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8.宝安区西乡街道塘东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9.宝安区新安街道公路局西侧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调整后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0.龙岗区南湾街道派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1.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工业区南片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2.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龙豪榕康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3.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汤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4.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德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文档附件:1罗湖区莲塘街道鹏基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2罗湖区莲塘街道康馨养老院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3罗湖区南湖街道友谊城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4南山区南山街道富安娜总部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5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五村更新单元调整后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6盐田区盐田街道杨梅新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7宝安区西乡街道南太集团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8宝安区西乡街道塘东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9宝安区新安街道公路局西侧片区更新单元调整后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0龙岗区南湾街道派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1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工业区南片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2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龙豪榕康片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3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汤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4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德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深圳、广州城市更新政策演变及案例解析

深圳、广州城市更新政策演变及案例解析

现状与未来城市更新,伴随城市发展而兴起的城市活动。

改革开放四十年,城市面貌、社会结构、经济基础的改变翻天覆地,但城市之中仍存有大范围基于早期规划或无规划而兴建的区域,与时下城市发展的新需求格格不入,成为掣肘城市发展的难题。

城市更新的重要使命,便在于突破城市发展的空间资源困境。

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落地,珠三角区域城市发展迈入新阶段,城市更新在未来必然将担负起推动城市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责任。

在此形势下,对珠三角区域主要城市的城市更新政策作深入研究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文将对深圳、广州两座城市的城市更新政策沿革发展作系统梳理,希望对读者了解珠三角城市更新市场有所裨益。

深圳城市更新概况01发展历程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更新起源于美国,而中国内地的城市更新概念则最早提出并实践于深圳。

深圳城市更新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更新时期、市统筹更新时期、强区放权时期。

1、前更新时期(2009年之前)2004年,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明确城中村改造条件、计划、目标、实施步骤、拆迁补偿范围和标准等,首次系统梳理了城中村改造流程和规范,奠定了早期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基本框架。

在此基础上,深圳又接连出台:《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2005年)、《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2006年)、《关于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年)、《关于开展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针对原经济特区外的城中村改造事宜作更细致化、规范化的指导。

在这一时期,深圳城市更新事实上以原特区外的城中村改造为主要形式,以政府主导开展旧改工作为主要模式。

2、市统筹更新时期(2009年-2016年)2009年,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在省三旧改造政策的原则之下根据本市情况创新性的提出城市更新概念。

该政策作为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最高级别法律规范,奠定后续更新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内容和范围。

深圳市罗湖区东小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区领导小组会审议稿)

深圳市罗湖区东小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区领导小组会审议稿)

规划范围
本次拆除用地范围直接沿用计划批准范围:
拆除用地范围: 17016.5平方米
序号
1 其中 其中
2 其中 其中
项目 拆除用地面积
权属清晰用地面积 未见征转记录用地面积
20%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80%交由继收单位进行城市更新 合法手续完善用地 不少于15%用于土地贡献
85%可用于开发建设 最大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零星用地

市场价值导向

公共价值导向
定 位
“时尚型-生活服务示范项目”
“人居品质示范区”


目 策
完善布心片区 的商务服务职
完善地区购物设 施,加强片区商
提供布心片区 的配套服务设
改善独树村 原居民的人
为务工人员 对布心片区的 提供安居 公共服务补充


业氛围

居环境
空间
配套

商务公寓 先进办公理念
生活超市 配套性商业
用地仅为景园招待所。北侧S3用地由深圳市草莆独树实业股份合 作公司于2012年4月1日租给深圳市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用作长途 客运站用途,2014年3月31日租赁期满,目前合同终止已不再续 租,故规划功能不必再沿用原S4功能。
现状用地分析图
客运站复函
S3、E7用地土地租赁合同
北侧
城市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深圳
退用地9263.3平方米。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 27981.4平方米 拆除用地面积: 17016.5平方米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14366.0平方米 移交用地面积: 13615.4平方米
土地移交率:17.6%
土地贡献率 :25.6%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规范罗湖区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权限,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其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成立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区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城市更新局、发改局、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环保水务局、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罗湖交通运输局、城管局、规划土地监察局、投资推广局、法制办、物业办、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工务局、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区城市更新局是罗湖区城市更新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行使《决定》规定的职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

?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职责。

街道办事处对有关城市更新工作的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维护城市更新工作秩序。

第四条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创新城市更新工作机制,通过一站式服务、关联业务同时申报、并联审批、压缩办文时限等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速推动城市更新进程。

涉及市级职能部门审批的重大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区相关职能部门应提请市级职能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

第五条区政府可以通过采用预选供应商以及其他规定方式,引进专业机构和人员,设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库和专家库,为区城市更新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服务。

第六条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的确定依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技术指引(试行)》规定执行。

制度和机制(以深圳市“城市更新”制度为例)PPT讲座

制度和机制(以深圳市“城市更新”制度为例)PPT讲座
1.建立了以《深圳市城市更新方法》为关键旳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 2.建立了市统筹、区实施两级城市更新管理机构; 3.借鉴形成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度; 4.强调公众参加,提升了意愿征求旳方式和合理旳原则; 5.坚持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6.经过用地贡献、拆迁责任捆绑、保障性住房配套等方式保障公共利益; 7.经过地价征收减免和容积率奖励形成鼓励机制; 8.涉及旧工业区旳提升改造
伯明翰运河区--布林德利
概念
二、国内法规对城市更新旳概念定义
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城市更新方法》,所表述旳“城市更新”,是指由 符合本方法要求旳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涉及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 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方法 要求程序进行综合整改、功能变化或者拆除重建旳活动。
吴良镛先生
陈占祥先生
吴良镛先生从城市旳“保护与发展”角度,于 90年 代初提出城市“有机更新”旳概念。
概念
我国学者张茜茜在其一书《中国城市更新旳迷茫与出路——专访东中西部区 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于今》中提出:城市更新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 旳区域进行改造,使之重新繁华。
它涉及两个方面旳内容: 一方面是对客观存在旳实体旳 改造; 另一方面是多种生态环境、空 间环境、文化环境、视觉环境、 游憩环境等旳改造与延续,涉 及邻里旳社会网络构造、心理 定势、情感依恋等软件旳延续 与更新。
仓储功能旳弱化: 伴随深圳特区经济旳迅速发展,昔日位于城市边沿旳笋岗仓储区已成为 深圳市旳城市中心区和将来商业旳黄金地段。随特区内地均产值旳升高 ,仓储业体现不出片区上地旳实际开发价值。 1996一2023年,笋岗仓储设施使用功能逐渐发生变化,展示、交易旳商 业功能逐渐成为片区旳主导功能,仓储配送功能逐渐弱化,

赖敏明、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赖敏明、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赖敏明、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0【案件字号】(2021)粤03行终1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伍建卿【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伍建卿【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赖敏明;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当事人】赖敏明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当事人-个人】赖敏明【当事人-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代理律师/律所】钟涛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尹吉利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弢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徐悦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钟涛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尹吉利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弢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徐悦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钟涛尹吉利张弢徐悦【代理律所】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赖敏明【被告】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本案中,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关于罗湖东湖街道布心村水围村城市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是在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前作出的过程性行为,对赖敏明的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其他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确认行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本案中,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关于罗湖东湖街道布心村水围村城市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是在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前作出的过程性行为,对赖敏明的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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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5年9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罗湖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的决定》的文件,决定原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涉及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调整至(委托或授权)罗湖区行使。

罗湖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0月10日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罗府(2015)30号),该通知从八个方面规范了罗湖区城市更新的实施流程和相关规定,对罗湖区城市更新的推进工作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

本团队对该通知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将每一章的核心内容通过图、表及附带简要说明的方式,解读其核心要点,以供城市更新从业人士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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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之精要
要点
1.一般规定
2.更新单元计划与规划审批
3.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
4.实施主体确认与用地手续审批
5.建设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
6.竣工验收
7.项目监督
8.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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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之罗湖区城市更新管理机构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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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新单元计划与规划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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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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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主体确认与用地手续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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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手续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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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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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竣工验收 实施主体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验收合格
不发《建设工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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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监督 主管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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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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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附件之罗湖区职能部门城市更新事项办理时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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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罗湖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的决定
为了创新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罗湖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涉及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储备用地管理、档案管理事项外,调整至罗湖区行使。

二、上述所列职权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委托罗湖区城市更新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委托的除外;上述所列职权中,属于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授权罗湖区政府行使。

三、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点期限两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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