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务公开评估指标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5.29•【文号】国统办字〔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统办字〔2018〕45号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国家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18年,国家统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统计规范性文件,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出台前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继续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
继续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办公室、执法监督局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二)围绕统计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乡镇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2018年乡镇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报告乡镇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XX县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整改措施,针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我镇深入查找自身问题,进行梳理,并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做如下汇报: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关于政策公开还需加大力度问题存在的问题:1、重大决策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未公开征求意见或征集到的意见及反馈情况、意见未采纳的理由等信息未公开。
2、未及时公开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及目录。
整改措施:我镇正在完善相关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性法定程序办事。
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都会尽可能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
(二)关于会议开放推进不理想问题存在的问题:会议制度还不够完善,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未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整改措施:进一步推进会议制度的完善,在今后涉及到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议题,主动邀请群众代表,积极采纳合理有效的意见建议,加大决策的公开化力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三)关于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建设亟待加强问题存在的问题:政府微信公众号缺少相应的互动平台,对应的功能简单,群众的参与度不高,网站点击量不活跃。
整改措施:鼓励群众提交咨询问题,对于简单的问题可通过留言、打电话等多种信息渠道来咨询,争取做到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多办事”。
对公众号的相关功能将进一步完善,以满足群众的要求。
二、下一步打算(一)大力宣传政府公开网站。
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兴媒体对政府网站进行宣传,使群众更了解政府网站存在的根本目的,同时完善公开互动的操作流程,鼓励群众在平台上进行提问和咨询,对于不复杂不涉密的问题,可直接在网上进行回复,提高网站活跃度。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开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开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5•【字号】开州府办发〔2019〕27号•【施行日期】2018.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开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2018年开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使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以推进全区各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取得更好的成绩。
特此通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5日2018年开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重庆市开州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由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全文包括开州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七个部分。
本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开州大道中段233号,邮编:405499,电话:023—52218370)。
一、开州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 全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2万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75万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25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900条,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350条。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9•【字号】辽市政办发〔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8〕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9日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7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决策实施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一)加强决策预公开。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
政府网站要设置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决策草案,提供社会意见反馈渠道。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二)强化决策信息公开。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
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政策文件和政府会议类栏目,集中公开以本级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政府相关会议信息;部门网站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发布本系统相关政策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三)做好政策解读。
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能认同,引导预期、凝聚共识。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7.04
•【字号】衡政办字〔2018〕57号
•【施行日期】2018.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
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8〕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衡水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衡水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14•【字号】西政办函〔2018〕122号•【施行日期】2018.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8〕12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将于2018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重点城市政府,开展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
为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面提升我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1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直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负责推进本地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严格对照评估工作指标要求,积极准备、主动配合,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做好自检自查和评估迎检工作。
二、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函〔2017〕182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5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作好全省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50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以办事对象“获得感”为第一评价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在全州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逐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考核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确定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县市区政府(管委)评估考核情况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实行量化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网上评估、查阅报送材料和日常工作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考核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实绩。
评估考核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二、市政府部门、单位工作评价情况对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考核实行定性考核,根据提报材料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原市国土资源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达到优秀等次;市农业农村局、原物价局、机关事务局等38个部门和单位达到良好等次;张舒洁、黄琪等16名同志被评为2018年度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详见附件)。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以年度评估考核为契机,检验实力定目标,对标先进找差距,有的放矢抓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市级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总结完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牵头作用,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
政务服务评估报告
政务服务评估报告本报告旨在对政务服务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供改进建议。
评估过程包括调查、统计数据分析和用户反馈收集。
通过系统性的研究,我们希望为政府提供有关政务服务的准确和客观的信息,以便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调查方法与样本分析为了了解用户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我们进行了一系列调查。
调查采用线上问卷和面对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们共收集了2000份有效问卷和100次面对面访谈。
样本覆盖范围广泛,包括不同年龄、性别和职业的居民。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显示,85%的用户对政务服务整体满意度较高,并认为政务部门的工作效率有所提升。
然而,对于政务服务的信息公开度和智能化程度,用户普遍认为还有改进的空间。
二、政务服务用户反馈除了调查外,我们还收集了用户的实际使用经验和反馈。
通过用户的意见反馈,我们了解到以下问题:1. 缺乏一站式服务平台:用户希望能够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各种政务事项,而不需要频繁地切换不同的系统或应用程序。
2. 信息公开度不够:一些用户反映政务部门的信息公开度存在问题,他们希望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真实、准确和及时的信息。
3. 办事流程繁琐:有用户反映政务服务中的办事流程过于繁琐,需要填写大量重复的信息,流程不够简洁高效。
三、改进建议基于调查结果和用户反馈,我们向政府提供以下改进建议:1. 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政府应整合各个部门的服务,建设一个集统一办事大厅和在线办事平台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方便用户办理各类政务事务。
2. 提升信息公开度:政府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全面、真实、准确和及时的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用户发布政务信息。
3. 简化办事流程:政务部门应通过优化流程、减少冗余信息和材料,提高办事效率,让用户能够更便捷地办理各类政务事务。
四、总结通过对政务服务的评估和用户反馈的收集,我们发现政务服务在满意度和工作效率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然而,信息公开度和办事流程依然需要改进。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与用户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政务服务能够不断提升,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4•【字号】•【施行日期】2020.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政府信息公开办: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满分100分,武威市得分82分,排名全省各市州第六。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逐条逐项对照评估指标赋分标准及计算要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接沟通,了解评估情况及整改方向,印发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加强整改。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安排部署8月26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祁永军同志出席会议并针对第三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分析指出了原因和工作中的不足,阐述了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对并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会议就评估报告中四个方面11个失分项逐项分析失分原因、存在问题、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进行了指导培训,同时建立问题台账,销号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整改提升,确保优势工作不滑坡,短板工作有提升。
9月21日至28日,市政府办公室分批次召集市政府各部门,对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项对标核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截止9月30日,评估报告反馈的11个失分项已全部整改。
10月9日至12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再次对相关栏目进行读网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1、政策精准解读信息(5分),失分1分。
失分原因:没有设置集中统一、持续关注“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专栏,只有带有稳就业、稳外贸、稳投资等关键词的政策解读。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透明度,省政府办公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政务公开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39家省直部门、单位,16市政府和137家县(市、区)政府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估,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一、评估概况(一)评估工作1.评估依据本次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办发〔201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8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以下简称《要点》)(鲁政办字〔201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43号)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2.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39家省直部门、单位(包括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部分中央驻鲁单位)、16家市政府和137家县(市、区)政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12•【字号】朝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15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9日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
制定发布城市设计导则规划信息。
(市规划国土委朝阳分局负责落实)推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加强京津冀产业对接协作、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和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合作等信息公开。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落实)推进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竞赛场馆新建、改造以及群众冰雪运动普及情况等信息公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体育局、区教委、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分别负责落实)协调发布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加大履行金融监管职责、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公开融资担保监管行政许可、备案信息以及本区小额贷款公司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9.03.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施行日期】2019.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要求,我部编制了《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
附件: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急管理部2019年3月30日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2018年,应急管理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答复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信息。
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调拨中央储备救灾物资等情况。
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底定期组织召开国家减灾委部际灾情会商会,统筹各类平台发布灾情。
同时密切关注各地汛情、震情和其他灾情,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二)及时发布灾害警示信息。
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专设《灾害预警》栏目,全年发布各类重大灾害警示信息137条。
各级消防部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6.5亿条,发送消防安全手机短信60.7亿条,利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刊播消防安全提示类信息1.3亿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自治区民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民政厅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76号;邮编:750001;电话及传真:************;电子邮箱:**************)。
一、概述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紧扣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目标,以“民政重点工作落实年”为抓手,全面推行“五公开”规定动作,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领域,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机关各业务处(室)及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按照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了民政厅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县<市、区>政府版)
2019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评估考核
报送材料清单
1.请提供县(市、区)政府县(市、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县(市、区)属医院名录,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网址或信息公开平台等信息。
材料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xzwgk@
注:
1.所提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不得列入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的优秀等次。
2.所提交的材料若是文件类,必须提供正式文号或便签纸签发证明;如果没有文号或非便签,该文件需在政府网站公开,提供相关链接和截图,否则为无效证明材料。
3.评估指标中相关工作由于客观原因未完成的,请说明相关情况。
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及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解读
5
其他网络成员单位(40个)
政务服务热线
二、考核内容
项目 指标说明 未按要求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公网络 扣分 -5
未确定专人负责办理
热线运行保 障机制 (30分) 单位指定联系人变更,未及时向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提交变更信息 未按规定建立热线紧急问题应对处理机制 指定联络人通信工具未保持畅通 业务材料报送不及时 不参加热线业务培训活动
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联系电话:6375111 8337919
政务公开工作
政 务 公 开
一、考核对象
5个县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 部门单位(分主要责任单位39个,一般参与单位25个)
政 务 公 开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指标:主要考核政务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
决策公开,主要考核“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方面,包括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
性源头认定机制情况,完善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管理和服务公开,主要考核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包括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以及政务公
开平台机制建设。 执行和结果公开,主要考核三大重点领域的公开情况,包括制度建立、任务分解以 及公开结果等。
政务服务热线
加分项
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各网络成员单位的配合程度予以综 合测评,测评成绩在前10名的单位予以加分。1-3名加5分;4-6名加3分;
7-10名加2分。
计分标准 1.考核结果为百分制,若有加分项,成绩超出100分时,以成绩最高者 为基准,按照比例予以换算,所有考核对象整体下浮。 2.扣分额最高为该项总分分值,扣完为止。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5.31•【文号】税总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及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网站信息检索的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1.09•【字号】黑应急函字〔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黑应急函字〔2019〕5号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报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函〔2018〕11号)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8〕57号),省应急管理厅于2018年10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将原省安全监管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省畜牧兽医局的草原防火、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草原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整合,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重点做了5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了组织机构,由厅主要领导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位副厅长任副组长。
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过问、听取汇报、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应急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鲁政办字〔2019〕6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鲁政办字〔2019〕6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38号)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政府和35个省政府部门、单位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此次考核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公开理念、夯实公开基础、提升公开实效为目标,紧扣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更加突出政务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实行基础性工作考核与社会客观效果评估(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出年度考核成绩。
从考核结果看,潍坊等13个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等17个省政府部门、单位达到优秀等次;原莱芜等4个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等18个省政府部门、单位达到良好等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考核中发现的涉及本单位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阳光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深化公开理念,推进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公开实效,着力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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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2)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1)
基本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办理流程、表格及样表下载、收费信息等基本要素是否完整 (1)
财政局 物价服务中心
财政局
政务服务(5.5)
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5.5)
办理结果(2)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是否按要求公示(2)
政务服务中心
财政信息(7)
财政预决算(5)
清理结果(2)
是否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
规范性文件清理(3) 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标注(1) 是否在已发布的文件上明确标注文件废止、失效等(1)
法制办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
是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
“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5)
市场监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5)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
四级指标 事项目录(1) 意见征集(2)
结果反馈(2) 会议议题(1) 列席情况(4) 议定事项(1) 栏目建设(2)
办理结果(2)
执行过程(3)
落实情况(2)
审计报告(2) 问题整改(2) 权力清单(1) 责任清单(1) 动态调整(1)
五级指标
评估对象
是否发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或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1)
2018年政务公开评估指标
一级指 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重大决策预公开(5)
决策公开(15)
会议公开(6)
行政权力 运行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4)
国家、省政府重大决策 及政策部署以及政府工 作报告、发展规划、改 革任务或民生实事项目 执行和落实情况 、政府决定事项(5) 公开(9)
审计结果(4)
权责清单(3)
所有部门(县府办牵头)
是否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1)
是否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门栏目或目录(1)
是否便于公众查找(名称规范性、分类、检索功能等)(1) 是否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1)
建议提案未涉及单位除外
是否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1)
是否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1)
单(2)
定价类别、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定价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执行机构等
清单要素是否完整(1)
政府性基金目录(2)
是否发布县级政府性基金目录(1) 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要素是否完整(1)
服务入口(0.5)
链接至“德州政务服务网”分厅(0.5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1)
法制办
是否公开决策依据、决策草案(1)
是否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1) 是否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1)
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 局
是否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1)
是否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议题(1)
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列席部门办公会议不得少于2次(4)
所有部门(财政局牵头)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信息,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1)
是否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1)
财政局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1)
是否公开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 式等(1)
是否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 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结果、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 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 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1)
在本部门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并对内容进行分类、分级 (1) 是否公开财政预决算说明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及增减原因说明(1)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表格,且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1)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预算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 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决算要细化说明因 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经费、批次 、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等信息(1)
“双公示”目录(1)
是否编制并公开本级政府“双公示”目录(1)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 是否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1)
发改局
减税降费(6)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2)
是否发布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 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要素是否完整(1)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 是否发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1)
专栏设置(1) 预决算说明(1) 预决算表格(1)
“三公”经费预决算(1)
财政收支信息(1) 政府债务领域信息(2)
批准服务信息(1)
项目批准信息(2)
批准结果信息(1)
重大建设项目批 准和实施领域 (9)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项目实施信息(7)
招标投标信息(1) 征收土地信息(2)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1) 施工有关信息(1)
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是否完整(1)
抽查情况(3)
是否公开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2) 是否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1)
市场监管局
专栏设置(1)
是否在政府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并与市信用网站“双公示”专栏链接(1)
信用信息“双公示” (3)
“放管服”改革 (25.5)
牵头)
是否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公开评估结果(1)
是否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1)
是否公开专项审计报告(1)
审计局
是否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2)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1)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责任清单(1)
编办
是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并公开(1)
是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1)
是否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1) 是否公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 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1)
以《关于印发临邑县人民政 府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政发﹝2018﹞3号)为 考核重点所有部门(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