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应记忆的知识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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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炭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配件)、农膜5、农业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22.进项税转出处理: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24.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25.所有纳税人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未超过原值
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
后再减半征收。
26.征收增值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27.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8.销售农机配件适用17%税率
29.运费抵扣伴随货物:货物不能抵扣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
30.免税废旧物资的抵扣:只使用于生产企业(普通发票)。
31.销售农业产品的加工品挂面:按17%的税率。
32.将进口的办公设备自用: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33.杂志:适用13%的增值税率。
34.原油和盐:17%
35.天然气、煤、矿产品:13%
36.防伪税控专用发票:2003年3月1日
37.混合销售:50%以上
38.饭店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收入/(1+4%)×4%
39.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
40.不免不退:计划外出口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
41.免、抵、退的计算: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收入×(增值税率-退税率)2、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退税率)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5、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
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8、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42.以“日”为缴纳期限: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43.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期限: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4.回购委托加工卷烟需提供:牌号、税务机关已出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出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回购企业回购再销售的卷烟收入应与自产收入分开核算。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45.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46.消费税率:1、卷烟:①定额: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②比例: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50元以上的45%50元以下的30%。雪茄25%烟丝30%2、酒及酒精:①粮食白25%,定额每斤0.5元②薯类白15%,定额每斤0.5元③黄酒240/吨④啤酒:出
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250/吨;3000元以下的,220/吨⑤
其他酒10%⑥酒精5%3、化妆品(含成套)30%4、护肤护发8%5、贵重首饰珠宝玉石5%6、鞭炮焰火15%7、汽油(无铅)0.2/升(有铅)0.28/升8、柴油0.1升9、汽车轮胎10%10、摩托车10%
47.酒类产品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所有酒类)
48.卷烟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
49.通过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自产消费品: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50.以同类最高销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纳税人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51.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扣税范围:除酒及酒精、汽油、柴油、小汽车连续生产,酒不可扣
52.2001年5月1日停止外购酒及酒精生产领用抵扣政策,前已购入的,一律停止抵扣
53.酒类关联企业间交易消费税:1、按独立企业间相同或类似价格2、按售给无关联第三者收入和利润水平3、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4、其他合理方法
54.白酒“品牌使用费”:均并入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
55.自制征消费税产品计征增值税的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销售税率),销售税组价同亦为:(成本+利润)/(1-销售税率)
56.酒烟组价: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额
57.委托加工未代收代缴:委托方要补缴,对受托方处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58.委托方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销售税率)(无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价)
59.进口消费税的缴纳: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书的次日起15日内交纳消费税款
60.进口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销售税率)
61.消费税缴纳地点:销售及自产自用:核算地到外县销售或代销: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
62.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退回:审批后退回已征消费税款,但不能直接抵减
63.价外税:视为含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