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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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的调研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支持和促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使其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高检察院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和议题审议计划的安排,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去年以来公诉工作情况报告。为确保常委会审议质量,经主任会议研究,组成了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先后深入到县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和县人民检察院,并走访市、县部分人大代表,通过征求意见、查阅相关案件材料、观摩庭审公诉人出庭公诉等形式,对县人民检察院XX年以来公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共召开座谈会4场次,广泛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余条,较为客观翔实的掌握了公诉工作情况。调研结束后,我委及时将调研收集的建议、意见汇总,反馈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县人民检察院已在报告中做出回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充分发挥依法打击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的公诉职能,为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幸福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面抓好公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县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中,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办案为载体,以质量为保障,全面抓好各项公诉工作,自去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0件164人,经审查后,报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件8人,移送XX检察院1件1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89件139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审结率为100%,凡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案件准确率达100%,有效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
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杀人、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其中有6件8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依法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是认真贯彻刑事和解制度,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等社会危害性较小,双方当事人具有和解意愿和基础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和解,如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在校学生,且有悔罪表现,经承办人的多方努力,最终达成和解,使该犯罪嫌疑人重返校园。自去年以来,共和解6件6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有的当事人还向县检察院赠送"执法为民显真情,纠纷化解促和谐"的锦旗以表谢意。三是严格实行量刑建议制度,在保证审判活动合法性的基础上,大胆行使量刑建议权,自去年以来,共提出量刑建议89件139人,这些建议均被县法院采纳。实现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坚持把群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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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作为重点,强化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一是在侦查监督活动中,重点监督有罪不诉、以罚代刑的问题。去年以来,追诉漏罪2件,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保证了法律的统一实施。二是在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中,以审判活动的文书送达、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审判结果等实行一案一卡进行监督,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列席审委会会议11件次,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三是坚持"敢抗、善抗、抗准"的原则,强化监督意识,准确把握抗诉条件,继续加大抗诉力度。自去年以来,共提请抗诉刑事案件2件,均得到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提请抗诉采纳率达100%。
建立和完善办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一是坚持与侦查监督部门联系制度,侦查监督部门将逮捕审查表抄送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及时了解情况,适时提前介入。对捕后撤案不起诉的案件,邀请侦查监督部门一起讨论,共同研究处理。自去年以来,不起诉6件6人,捕后撤案1件1人,准确把握处理关。二是进一步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建立备案审查制
度,要求主诉检察官在受案、提起公诉和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当日,将"三书"的复印件报送检委会备案,以便检委会即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务督察制度,对主诉检察官办案情况实行督导,对办结的案件实行回访,重点走访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被害人等,了解办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去年以来,共回访6次,经回访未发现办案人员有违纪行为,促进了依法、廉洁、文明办案。四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庭审现场,观摩评审公诉人员出庭的公诉能力和水平,通过对公诉人员的着装、仪表、控辩能力等进行评判,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提升了公诉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二、公诉工作中存在困难和不足
县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能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显突出,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公诉科仅有3名工作人员,而每年要承担70余案100余人的审查工作任务,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难以承受,且新刑诉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公诉人员的庭前会议等新规定,又为公诉人员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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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起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工作范围,新增工作量给公诉工作人员带来新的工作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办案进度和质量。
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仍显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诉求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①程序化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诉讼监督措施单一,主要是抗诉和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及再审建议等,缺乏刚性配套法律措施,有时措施难以实现;②法律监督意识不够,"怕监督、懒监督"的思想仍然存在,怕影响公检法等方面的团结,监督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公诉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①审查事实和证据不严,从而出现变更起诉、追加起诉的现象发生。②举证不全,缺乏说理性和说服力,对一些案件举证时,往往采取"一揽子"、"打包"的举证方式,说理性不强,影响法庭的质证。
③在审查证据材料时,只注重有罪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而轻视对无罪、轻罪证据的收集和审查,重有罪,轻无罪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量刑建议的质量。
三、工作建议
为更好的促进县检察院公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更好维护公平正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