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转刑案件现状 民转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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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民转刑案件现状民转型工作总结
今天XX给大家为您整理了XX民转刑案件现状民转型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民转刑案件现状民转型工作总结范文一一、“民转刑”案件的现状
从XX市两级人民法院近三年审理的“民转刑”案件看,驻市“民转刑”案件呈下降趋势。据XX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统计数字显示,20**年共审理“民转刑”案件926起,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31%,20**年共审理“民转刑”案件539起,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27%,20**年共审理“民转刑”案件421起,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22%。
二、“民转刑”案件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法治观念淡薄
表现为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虽然近年来因普法教育深入,农民的法制观念比以前大大增强,但普法教育的重点放在学校、机关、企业等,对农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工作相对滞后,且相当一部分农民在接受法制教育时是被动接受,对法律一知半解,不懂法律、无视法律、践踏法律,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群众对取保候审以及对积极赔付的犯罪嫌疑人判缓刑十分不理解,加上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或判缓刑后不仅不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洋洋自得,从而进一步激化
了矛盾,引发“民转刑”案件。
(二)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
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的变化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内在原因。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历史和社会学上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其内涵和外延不同,一般说来,是因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社会地位、权益维护、发展机遇、竞争能力、生活质量等方面处于不利和劣势景况的人群。在我国已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中,超过 80%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牵扯到社会弱势群体。因此,如果缺乏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正面教育引导,不能及时落实他们的生活保障措施,使局部的或个人的利益受损,只得采取不当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三)矛盾纠纷释放途径的缺失
1、纠纷没有及时解决。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纠纷多为小纠纷,容易被忽视,解决途径的缺乏,社会管理难以为了一个人或一件事而兴师动众,致使矛盾越积越深,愈演愈烈,日渐复杂化。
2、纠纷解决方法不当。我国目前大量的纠纷解决资源主要用于解决刑事纠纷和较大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而影响较小的邻里纠纷、感情纠纷、生活琐事、日常摩擦等的民间纠纷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大量的纠纷只能依靠自力救济,这就导致当事人遇到纠纷往往大动干戈。
3、突发性预警机制不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欠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即使制定了应急预案,运行机制也不健全,不能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同时信息渠道不畅通,致使小矛盾激化酿成大事件。
三、民转刑案件预防措施
(一)部门联动,发挥基层优势
刑事和解的作用有局限性,且在民间纠纷已然激化成刑事案件之后才进行,只是一种被动的事后补救程序。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原因多起源于村民间的纠纷、矛盾,基层组织在村民间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及早进行调处,降低伤害案件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依托在镇(街道)、工作片、村(居)建立起的三级群众诉求受理服务网络和涉法诉求工作站,充分发挥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触角延伸到农户家中,做到矛盾纠纷即发现、即调处。
(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演出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并辅之以法律规范,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法律,使文化程度较低的公民感受、理解、掌握法律,宣传形式可以多样化、多方位进行,宣传的内容要具有针对
性和实用性。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提高农民的基本文化素质、道德修养水平;提高家庭成员的家庭责任意识,彻底摒弃不健康思想,自觉杜绝暴力倾向。消除日常生活中暴力犯罪形成的消极因素,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三)健全基层信息反馈网络
及时发现一些带倾向性的苗头,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转化为刑事案件甚至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畅通群众信息反馈渠道,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不要试图封堵消息,将舆论控制权让位给流言,而要以坦诚的态度及时公开透明相关信息。
(四)建立社会心理干预机制
当前利益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加大,社会心理不平衡加剧,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恶性事件。心理调适、心理辅导对城市居民非常需要,而农村的农民更加需要进行心理辅导。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心理不平衡因素是产生民转刑案件的重要主观因素,民事纠纷都会造成受害者的心理伤害,这种心理伤害就会产生一定的心理需求和紧张感,长期驻留心中,使受害者长期处于不满和怨恨状态之中,产生犯罪动机。心理干预对于民转刑案件的预防必不可少,将心理卫生工作做到社区和基层,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XX民转刑案件现状民转型工作总结范文二XX年XX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多城同创”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征地拆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矛盾高发领域,在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的基层上,以突显“做广、做深、做实”为特点,全区截止10月30日共受理4355件,成功调解:4347件,调解率功率%,其中交调委1866件,医调委32件,诉调125件,各镇街道2324件,涉及死亡案件104件。今年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民转刑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8件。现将全年作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做广人民调解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我区共建立各类调委会4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314个,企业调委会113个,社区调委会11个,专业性人民调委会9个。今年在区级层面上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往年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经过大量的走访、调研、分析,联合区妇联、区教育局、区环保局,新成立了婚嫁家庭、校园伤害、环境保护三家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村居层面,我区将“大调解”格局细化为网格化,以村居为一格,以队组或小区为信息采集小窗口,将人民调解工作触脚伸向矛盾萌发一线。落实了每个村居都有人民调委会,每个队组与小区都有信息员。截止XX年10月底全区共有各类人民调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