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及医疗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医院及医疗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医院及医疗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医院及医疗建筑-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医院及医疗建筑,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以及具备治疗功能的疗养院等。

医院及医疗建筑,有其特定的功能需求,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除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各专项规范标准的要求。

注:文中所指的医院建筑,均为与医疗相关的建筑,独立的办公楼、宿舍建筑等,

应按相应功能的防火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医疗建筑中附属的办公室等辅助功能场所,

不影响医疗建筑的定性。

本文共分12大章节!

第一章防火设计基本原则

一、医院建筑中,独立的办公楼、宿舍建筑等,不属于医疗建筑,应按相应功能

的防火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二、医疗建筑中附属的办公室等辅助功能场所,不影响医疗建筑的定性。

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3.3)

四、15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属于重要公共建筑。

(B.0.1)

五、医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其中高层医疗建筑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5.1.1)

第二章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措施

一、医院建筑的防火分区应结合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划分。( 5.24.2)

二、医院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24.1),不同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允

许的建筑高度、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依《建规》 5.3.1执行。

注: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可以设置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平面布

置有严格要求(附后)。

三、高层建筑内的门诊大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

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为4000㎡。(5.24.2)

四、医院建筑内的手术部,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

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为4000㎡。(5.24.2)五、防火分区的面积除应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高度确定外,病房部分每层防火分区内,尚应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行再分隔。同层有2个及2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5.24.2)

六、洁净手术部宜划分为单独的防火分区。当与其他部门处于同一防火分区时,

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除直接通向敞开式外走廊或直接对外的门外,与非洁净区域相连通的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或在相连通的开口部位应采取其他

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12.0.2)

七、当洁净手术部内每层或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成不同的单元,相邻单元连通处应采用常开甲级防火门,不得采用卷帘。(12.0.3)

八、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5.4.5)

九、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部、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

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分隔开。( 5.24.2)

十、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6.2.2)

十一、与手术室、辅助用房等相连通的吊顶技术夹层部位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分隔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12.0.5)

十二、设置分子筛制氧机组制氧站,应符合下列要求:(10.2.8)

1、制氧站宜独立设置或设置在建筑物屋顶;

2、氧气汇流排间与机器间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h,氧气汇流排间与机器间之间的联络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氧气储罐与机器间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h,氧气储罐与机器间之间的联络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三章平面布置要求

一、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5.4.5)

注:人防工程中的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可以设置在地下一层,

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3.1.4)

二、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5.4.5)

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不应布置在柴油发电机房、燃油

或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的上一层、下一层,也不应贴邻。( 5.4.12、5.4.13)

四、病房楼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罐。(8.6.1)

第四章安全疏散

一、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

1、多层医疗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可采用敞

开楼梯间外,其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5.5.13)

2、高层医疗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5.5.12)

二、房间疏散门及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房间,当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5.5.15)

2、其他情况下的房间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5.5.15)

3、当洁净手术室设置的自动感应门停电后能手动开启时,可作为疏散门。(12.0.6)

4、医疗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

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5.5.8)

5、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医疗建筑,或位于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医疗建筑,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或 1 部疏散楼梯。(5.5.8)

6、护理单元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5.24.3)

1)每个护理单元应有2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

2)尽端式护理单元,或自成一区的治疗用房,其最远一个房间门至外部安

全出口的距离和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均未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

7、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

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

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详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8.1.8。

三、安全疏散距离:

1、医疗建筑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

大于《建规》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

距离。

2、医疗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

大于《建规》5.5.17的规定。

3、下表供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建规》 5.5.17:

4、医院及医疗建筑的其他安全疏散要求,均参照公共建筑的要求执行。

五、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要求:

医疗建筑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计

算,依《建规》5.5.21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

经上述计算所得的各自总净宽度,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

度不应小于 1.10m。

2、高层医疗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

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尚应符合《建规》表 5.5.18的规定。

3、医院的门诊大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5.5.19)

第五章避难层和避难间

医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具体设置要求详见《建规》 5.5.23。除此之外,以下情况应设置避难间:

1、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具体

设置要求详见《建规》 5.5.24。

2、当洁净手术部所在楼层高度大于24m时,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置一间避难间。(12.0.4)

第六章消防电梯

医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应依《建规》7.3要求设置消防电梯。

对于医院建筑等类似功能的建筑,消防电梯轿厢内的净面积尚需考虑病人、

残障人员等的救援以及方便对外联络的需要。

第七章消防设施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

1、体积大于5000m3的单多层医疗建筑和高层医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8.2.1)

2、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

轻便消防水龙;(8.2.4)

3、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2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位置,消火栓宜布置在楼梯

口附近。(6.7.1)

4、手术部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口附近或走廊。必须设置在洁

净区域时,应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 6.7.1)

5、护士站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6.7.1)

6、当洁净手术部需设置消火栓系统时,洁净手术室不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但设置在手术室外的消火栓应能保证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手术室内的

任何部位。(12.0.8)

7、当洁净手术部不需设置室内消火栓时,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12.0.8)

二、自动灭火系统:

1、单、多层医疗建筑中,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等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8.3.4)

2、高层医疗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8.3.3)

3、以上情况,除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宜采用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

4、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内除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不宜用水扑救的场所外,均应根据其发

生火灾所造成的危险程度,及其扑救难度等实际情况设置洒水喷头;( 6.7.2)

2)手术部洁净和清洁走廊宜采用隐蔽型喷头。( 6.7.2)

3)病房应采用快速反应喷头;( 6.7.2)

4)医院、疗养院的治疗区域,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6.1.7)

5)当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6.1.7)

5、医院的贵重设备用房、病案室和信息中心(网络)机房,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6.7.3)

6、血液病房、手术室和有创检查的设备机房,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6.7.4)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医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应按《建规》8.4.1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设置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8.4.1)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疗养院的病房楼,不少于200 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8.4.1)

3、洁净手术部的设备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0.9)

4、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

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4.1)

四、防烟排烟系统:

1、医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应按《建规》8.5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设置防烟

和排烟设施,具体设置要求应依《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执行。

2、洁净手术部应对无窗建筑或建筑物内无窗房间设置防排烟系统。(12.0.10)

3、洁净区内的排烟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排烟口应采用板式排烟口。洁净

区内的排烟阀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排烟阀表面应易于清洗、消毒。(12.0.11)

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医疗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应按《建规》10.3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设置消

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医疗用房应设疏散指示标识,疏散走道及楼梯间均应设应急照明。(5.24.4)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要求,应依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执行。

4、医院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

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7.5.2.12)

六、灭火器:

1、住院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

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应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附录D)

2、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可按中危险级及以上等级配置灭火器。(附录D)

3、洁净手术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配置

气体灭火器。(12.0.8)

七、精神专科的医院建筑,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给水排水、消防给水与灭火系统的管道,应在管道井、吊顶和墙内隐蔽

安装。(5.0.1)

2、淋浴喷头应采用与墙或吊顶平齐的安装方式。( 5.0.2)

3、当在病房或医护人员监管不便的场所设置自动喷水喷头时,宜采用隐蔽

式喷头。(5.0.3)

4、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应设置于便于医护人员监管的区域,当

所在位置不便于医护人员监管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0.4)

第八章内部装修要求:

一、单层、多层医院建筑的病房区、诊疗区、手术区,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

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表 5.1.1的规定。

二、高层医院建筑的病房区、诊疗区、手术区,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表 5.2.1的规定。

三、地下建筑中的医院诊疗区、手术区,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不应低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表 5.3.1的规定。

四、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5.1.8)

五、洁净手术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手术部其他部位的内部装修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12.0.12)

第九章其他要求

一、医院内的中心供氧用房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5.24.5)

二、医院采用液氧供氧方式时,大于500L的液氧罐应放在室外。室外液氧罐与

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繁华道路的距离应大于7.50m。(10.2.9)

三、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4.3.4)

1、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3,总容积不宜大于20m3;

2、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0.75倍;

3、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规》第 4.3.3条的规定,与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的规定。

第十章涉及人防工程的医疗建筑

设置在人防工程中的医疗建筑,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补充说明

本文末涉及的相关要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执行,同时应满足《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等专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消防设施的设置一般规定

8 消防设施的设置 8.1 一般规定 8.1.1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 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 其他高层建筑; 4 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8.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8.1.5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

消防设计说明范文样本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 义乌市某厂厂房、综合楼 设计单位: 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10.26

设计文件目录

某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说明书 工程名称: 厂厂房、综合楼 设计单位: 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10.26 说明书目录

第一章: 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所执行法规、规范 (1) 第二章: 建筑设计规模和范围 (2) 第三章: 建筑电气设计 (5) 第四章: 建筑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 (7) 第五章: 防烟排烟设计 (10) 第六章: 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人员分布 (11)

第一章: 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所执行法规、规范 一.有关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1.建设审批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 请写项目通知 书、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文等具体文号或标题) 2.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对本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及红线图、建设 用地平面布置图; ( 请写规划许可证及编号, 红线图或总平面的编号)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和生产工艺。( 按实际工艺情况 提供, 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 二.有关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工程 部分) ;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2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 )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98 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J133-90 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国家其它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 一、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是经消防职能部门认可的专职人员。 二、消防中心必须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 三、工作人员在使用和操作消防主机之前,必须详细参阅主机《使用说明 书》,并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方可操作。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消防主机! 四、消防主机在平时必须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发出警报。 五、本系统消防连动设备可设置为自动和手动状态;在有人值班的消防中心 时可将连动状态转到手动位置。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许关闭地区音响! 消防连动设备为手动或自动状态下,消防主机接收来自现场的报警信 号,消防主机均发出蜂鸣报警音并鸣动当前报警层和邻近层的地区音响;当需要鸣动其它层的地区音响时,可按地区音响全部鸣动按钮。同时,主机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发出启动指令。 消防连动设备为连动手动状态时,主机发出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根据主机屏幕上提供的报警位置,前往现场确认是否发生火灾。 如确认发生火灾,应立即按下附近的报警按钮。消防中心收到火灾确认信号后,立即拨打火警电话。 同时,按动消防主机“火灾断定“按钮直至相应指示灯亮为止。此时,系统处于连动自动状态时,消防主机接收来自现场的报警信号,自动发出启动相关的消防设备的控制指令,并接受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防火阀等消防设备的运行或动作的反馈信号。 同时,主机启动消防应急广播预警指令;按住地区音响停止按钮,停止地区音响的鸣响。打开应急消防广播“强制报警“开关,启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引导并疏散人群。 值班人员应监视消防主机接收到的消防设备工作的反馈信号。如该启动的消防设备没有运行或反馈信号,及时到设备现场查看或手动启动。六、紧急时,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都可在消防中心或设备现场根据需要 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 七、当使用消防栓设备实施灭火时,须按下消防栓旁的按钮;或通知消防中 心启动消防水泵;或前往水泵控制房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八、确认火情得到处理后,必须将主机恢复到正常监控状态,可按“复位 “按钮。并到现场将运行或动作的消防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 九、系统可能发生非火灾报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如属偶发误报的,可 按“复位“按钮使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 十、当消防主机检测有异常发生时,会发出异常报警音。值班人员做好记 录后,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图解----(一) 目录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泡沫-雨淋灭火系统 六、细水雾灭火系统 七、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八、柜式低压CO2自动灭火系统 九、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十、IG-541灭火系统 十一、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十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十三、消防水炮 十四、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十五、柴油发电机操作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用途 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高层建筑、宾馆、医院、剧院、办公楼、仓库、车库、工厂、船舶、地下工程等场所。

2.系统结构 湿式系统结构示意图 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3.工作原理 保护区域内发生火灾时,温度升高使闭式喷头玻璃球炸裂而使喷头开启喷水。这时湿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降低,供水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产生压差),使阀瓣打开(湿式报警阀开启),其中一路压力水流向洒水喷头,对保护区洒水灭火,同时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另一路压力水通过延迟器流向水力警铃,发出持续铃声报警,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启动。系统启动

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喷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水,实施灭火。 4.系统工作流程图

湿式灭火系统动作流程图 5.系统各部件构成及用途

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是只允许水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并在规定流量下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它在系统中的作用为:接通或关断报警水流,喷头动作后报警水流将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报警;防止水倒流。 湿式报警阀阀工作原理如图下图所示。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六、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七、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八、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九、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厅,防火楼内梯 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厅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汇总表(消防设施的设置篇)

消防设施的设置 要点:1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条文解释: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水源、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供水管网和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备注: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

建筑物消防系统设计说明书

建筑物消防系统设计 说明书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次设计主要针对的是某教学楼的消防技术的设计。该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600 m2,高13 m,共4层,属于一类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全框架结构,中等装修。 建筑物位于某市市中心,该出是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位置和各种服务设施集中的地方,因此人口集中。由于该建筑物是一栋教学楼,主要是用于教学办公,学生的数量庞大,人口的流量大。因此,设计一个安全可靠合理的消防系统是发挥其功能的正常运行的保证。 在本项工程中,防火设计主要是按照的程序如下: 1.教学楼的中平面布局防火设计,建筑筑防火分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 2.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布置、水力计算等; 3.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及计算; 4.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及计算; 5.防烟排烟技术、消防电气、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 这个工程所采用的消防设计方案,通过分步设计,最后在整合的方法,从而达到消除危险降低风险的目的。先从细节扼杀火源然后再从各个部分的有机结合,相互配合设计出一个最安全,最合理,最经济的建筑消防方案。 第二章平面布局防火设计,筑防火分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 合理的进行城市的总体布局,对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有直接联系。在进行某楼的总平面防火设计中,应该首先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其次还要根据建筑物的使

用性质、建筑结构、火灾危险性、地理环境等因素,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合理设置进行合理布局。 2.1教学楼的总体布局 2.1.1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该建筑属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加来往人员较多,在其内部还有各种贵重设备、资料、文献等,所以一定要做好防火等工作。该楼共8层,其中1到6层都带有副附楼,建筑物高度为36m。每层主楼建筑面积为2468m2,附楼楼面积为274m2依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该建筑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消防系统采用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消火栓灭火系统管网布置成环状,共设四根消防立管,在裙房设置五根消防立管,每层设四个消火栓,在建筑外侧设两个水泵接合器,当水量不足时可由室外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供水。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采用独立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灭火及时,效率高的优点,但也存在缺陷,由于管网中充有有压水,当渗漏时会损坏建筑和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在系统设在每根立管上各设一组湿式报警阀,在建筑外侧也设两个水泵接合器,当水量不足时可由室外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供水。 2.1.2消防车道设计 常胜西路周边环道构成了主体建筑的消防环道,总体设计消防车道宽度 5.0m,实际主要车道达到10m,消防通道上空没有任何的障碍物,消防车道与本建筑物之间没有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和架空管线。 2.2安全疏散设计 2.2.1安全疏散的规定 多层教学楼的安全疏散要求较简单,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米,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米。本次设计的教学楼高度为4层,其各层楼梯宽度都相同,略小于2米,满足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 检 测 方 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消防设施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

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完整

消防器材使用及维护保养 操作规程 编写人:夏祥龙 培训人:闫文涛 审核人:李凤亭 消防泡沫泵操作规程 一、灌装泡沫液得方法: 灌装泡沫液首先关闭泡沫液出液阀、排液阀、进水阀、灌液口盖,同时打开灌体排气阀、胶囊充、排气阀、放水阀。然后打开灌液口盖加注泡沫液,即人工或使用电动自吸泵向罐内加注泡沫液。灌装结束后,灌装结束,应保证进水阀与出液阀常开,其余阀门与法兰口盖常关,设备进入正常待备状态。 二、启动前得检查与准备: 1、检查机泵各部位得固定螺栓有无松动,泵得联轴器得两轴就是同心,端面间隙就是否合适,检查机组周围有无杂物。 2、盘车3—5圈,检查转动就是否灵活,有无卡紧现象及杂音。 3、检查并调整好盘根得松紧程度,检查排污系统就是否畅通。 4、检查各仪表就是否齐全准确,灵活好用。 5、检查消防水池水量、泡沫储罐就是否符合要求。 6、按真空泵操作规程启动真空泵,给消防水泵灌泵待启。 三、操作方法 1、首先应给胶囊内部充水,打开罐体排气阀,胶囊充、排气阀,关闭出液阀,从排液阀向胶囊内充水,当水从胶囊充、排气阀溢出时,关闭胶囊充、排气阀、排液阀;缓慢打开进水阀,向罐夹层进水,当水从罐体排气阀处流出时,关闭进水阀、罐体排气阀。

再缓慢打开进水阀,启动消防泵给罐内加压,观察压力表及安全阀得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应在1、2-1、32MPa之间,否则,应予以调整)。消防主管道有压力水后,比例混合器管线有水流经过,此时打开进水管路上得进水阀,当进水管路上得压力表显示到0、6 Mpa以上时,即可打开出液管路上得出液阀,泡沫混合液将自动调节到3%或6%得比例,开始向系统输出泡沫混合液。 2、设备停止使用时,一定要首先关闭出液阀,然后关闭进水阀,再关停消防泵,防止泡沫混合液由出液管路回流进橡胶隔膜内,导致未使用得泡沫液失效。 四、维护与保养 1、使用前先检查加液管上得法兰盖、连接管法兰就是否密封,各种阀门就是否关闭。 2、安全阀得出液冷言阀门平时处于常开状态,当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阀无效时,可关闭该阀。此时应注意压力表所显示得压力在正常得工作范围内。执行完成任务后,应立即修复安全阀。 3、灌装泡沫液时,应保持灌内清洁,不得与油类或其它泡沫液想混,不应与老化得泡沫液混合使用,泡沫液得型号不能用错。 4、泡沫液应避免阳关直射,并贮藏在温差小得场所,要尽量减少与空气接触,凡贮藏过两年得泡沫液,使用前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失效得泡沫液应及时更换。 5、泡沫液用完后或贮藏期超过有效期得,应充装新得泡沫液。在充装之前应对胶囊进行全面清洗。先放尽胶囊内剩余得泡沫液,再打开排水阀与排液阀,然后从胶囊充排气阀接压缩空气将胶囊内泡沫残液吹尽,再关闭排液阀,从灌液口处向胶囊内加满清水清洗胶囊内表面,最后打开排液阀,从胶囊充排气阀接通压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详解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 一、探测器 1、测试频率:烟感、温感探头每年1次,手报按钮每季度1次; 2、测试内容:探测器报警能力,探测器地址,探测器物理位置; 3、测试方法/标准: a、烟感探头采用加烟测试,温感探头采用加温测试,手报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 行测试; b、各种探头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探测器的 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火警信息应和现场探测器的信息一致,包括地址码和物理 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进行修改。 二、消防栓按钮 1、测试频率: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2、测试内容:消防栓按钮报警能力,消防栓按钮地址码和物理位置以及起泵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消防栓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行测试; b、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起泵后绿色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 收来自该探测器的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消防栓报警信息应和现场消防栓按钮的信息一致,包括地 址码和物理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属性进行 修改。 三、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 1、测试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2、测试内容:各种风阀地址码和物理位置,远程启动,反馈信息,复位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排烟、送风阀采用消控主机远程启动进行测试; b、测试时控制模块应该有红色启动指示灯亮,风阀打开后有红色反馈指示灯亮, 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风阀的反馈信息,停止后能正常复位; c、消控主机远程启动的风阀和现场动作的风阀地址信息应该一致;

d、如不能正常启动风阀(控制模块有或无启动信号)应进行维修,如反馈信息 和现场不一致应对主机或风阀属性进行修改; e、防火阀采用现场关闭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防火阀监视模块应该有红色报警 指示灯亮,消防报警主机能接收到该防火阀的火警信息,且地址码和物理地 址应和现场一致,如不能接收报警信息或反馈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进 行维修。 四、电源强切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非消防用电,门禁控制用电,地址信息,远程断电,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启动断电; b、启动强切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断电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受 来自该强切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如不能正常断电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 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五、防火卷帘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迫降,卷帘迫降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迫降; b、启动卷帘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迫降到底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 能接受来自该卷帘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卷帘能迫降到底部正常位置,无卡槽现象; d、如不能正常迫降、迫降停止位置异常或卡槽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 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六、常开式防火门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关门,闭门器或脱扣器关门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关门; b、启动防火门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电动闭门器或脱扣器动作后反馈指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酒店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消防车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车道尽头有回车道。 (2)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与酒店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3)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储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压力。 2.消火栓: (1)酒店设有室外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和自动喷水装置。 (2)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的墙面成90°角,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给水管网设水泵接合器,并有明显标志。 (3)酒店客房及其他营业场所和公共走道均设有自动喷水装置。 3.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区域按楼层划分,探测区域按独立房间划分。 (2)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安装在墙壁上的报警控制器,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1.5米。 (3)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设有手动报警按钮,设置部位明显,便于操作,安装在墙上时,距地面高度为1.5米。从一个防火区域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4)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安全保护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通过,送回风管的穿墙处设有防火阀,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或用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接地干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电缆,其线蕊截面积不少于16平方毫米,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

线,其线蕊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4.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电梯:机房与井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墙分隔,井底有排水设备,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底层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 (2)疏散楼梯:通往疏散楼梯的太平门为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有明显的 指示标志,楼梯间为封闭式,设有正压送风和排风设施,每间客房内均有通向疏散楼梯的线路指示图。 5.应急照明装置: (1)应急照明装置设在墙上或顶部。 (2)各营业场所、通道及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泵房、配电室和电话总机房均设有应急照明装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泵房和配电室的照明应保持同正常状态。

湿、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操作图解

湿、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图解本文对湿式、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操作做了详细的图解,供行业内朋友们参考。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用途 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高层建筑、宾馆、医院、剧院、办公楼、仓库、车库、工厂、船舶、地下工程等场所。 2.系统结构 湿式系统结构示意图 由闭式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组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3.工作原理 保护区域内发生火灾时,温度升高使闭式喷头玻璃球炸裂而使喷头开启喷水。这时湿式报警阀系统侧压力降低,供水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产生压差),使阀瓣打开(湿式报警阀开启),其中一路压力水流向洒水喷头,对保护区洒水灭火,同时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另一路压力水通过延迟器流向水力警铃,发出持续铃声报警,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信号,完成系统启动。系统启动后,由供水泵向开放的喷头供水,开放喷头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喷水强度均匀喷水,实施灭火。 4.系统工作流程图

湿式灭火系统动作流程图5.系统各部件构成及用途

5.1湿式报警阀 湿式报警阀是只允许水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并在规定流量下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它在系统中的作用为:接通或关断报警水流,喷头动作后报警水流将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报警;防止水倒流。 湿式报警阀阀工作原理如图下图所示。

湿式报警阀组工作原理 如图所示,在伺应状态下,由于旁路管和补偿器在供水压力波动的情况下可使阀瓣上部水压大于其下部水压,同时在结构上阀瓣上承压面比下承压面面积大约15%,故可有效地防止因水压波动打开阀瓣而形成误报警。 当发生火灾使喷头动作喷水而造成系统侧水压下降,而旁路管的节流作用不能立即使系统侧压力与供水侧压力平衡,这个压力差就将阀瓣打开并向已开启的喷头连续供水,实施灭火。 5.2延迟器 延迟器是容积式部件,它可以消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水源压力波动和水流冲击造成误报警。 功能特点 1)最大工作压力:1.2MPa 2)报警停止后,延迟器内水排空时间≤5min 3)报警延迟时间5~90s 4)当湿式报警阀因压力波动瞬时开放时,水首先进入延迟器,这时由于进入延迟器的水量很少,会很快经延迟器底部排水口排出,水就不会进入水力警铃或压力开关,从而起到防止误报警的作用。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通用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通用版)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通用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酒店内配置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事故广播等消防固定设施是发现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消防控制中心的集中控制下实施有效的操作; 2、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控制功能,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消防控制中心在接受火警信息后,应履行如下规程:迅速查明报警部位,利用对讲机通知巡查保安现场核实火情; 4、系统误报,查找误报原因,登记备案后,由消防控制中心消音复位; 5、确认火情后,迅速通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 1)消防控制中心确认火情后,立即拨打电话“119”报警,同时通知总机向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发出“XX部位”火警指令,保安部值班主管迅速带领人员赶到火警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员将保证消防设施控制功能处于自动状态,

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

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 消防报警系统的组成:系统的组成:消防报警主机、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广播、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正压送风机、正压送风口、断电控制模块等组成。 消防报警控制器操作 一.在主机键盘上的每一个键都是双功能键,在做定义或是输入设备号的时候应用的是数字功能,平时的操作则是用它的功能键。 1.自检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下此键,可检查系统主机的所有的指示灯及报警声音;在调试的状态下,则可以重新注册外部的设备。 2.对时键:可以对系统的时间进行调整,操作时用TAB (消音键)移动光标,用相应的数字键进行更改。 3.分屏/全屏键及窗口切换键:在同一屏幕上出现报警,动作,故障等几种信息时,可用窗口切换键来移动光标选择所要查看的信息项;如信息很多,可在选择信息窗口后用分屏/全屏键单独查看此信息内容,并用上下光标辅助翻页。

4.消音键:系统报警消音。 5.隔离与取消隔离:当系统中的个别设备发生误报或是故障,为不影响别的设备的正常应用,在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先把它隔离,在恢复后在取消隔离。方法:按下“隔离键”输入所要隔离的设备的二次码,移动光标,输入设备类型,然后确认,按“取消”键退出。取消隔离与隔离的操作方法相同。设备的二次码为六位,一般前两位是楼层号,第三位代表的是楼号,后三位是设备的编码。例如:隔离042146 30 代表二号楼四层146 号水流指示器。(设备类型在说明书的后面) 6.喷洒控制键:这是控制气体灭火系统是否喷洒的键。在此键没有被允许的时候,在联动时,钢瓶驱动盘不会输出24V 电压。 7.启动控制键:此键按下,包括两种功能选择,手动与自动。手动允许的时候,可以操作手动盘和键盘上的所有功能键。自动允许打开,在外部设备符合联动公式的时候就可以进行联动操作。 8.启动与停动键:可以通过输入设备的二次码与设备类型来启动和停动联动设备。在此项功能中.可通过输入‘*’号即通配符在二次编码和设备类型中来启动多数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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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 —?GB5135.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 —消火栓箱 GB14102 —防火卷帘 GB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 —1998火灾显示盘 GB179459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 —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50193 —93( 1999 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 —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 GB50219 —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0平方米曾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箱: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加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架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 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加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公司配置的消防固定设施是发现和扑灭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消防控制室控制下实施有效地操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控制功能及操作要求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一、目的; 1、确保消防设施操作的迅速、及时、准确性。 2、确保有事故时能好用,正常生产防止出现误操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备及消防控制中心的操作。 三、职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消防设备日常的监控与实际操作。四、自动控制工作说明及各受控设备工作任务: 感烟探测器探测到或手动报警信号传输到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将手动装置切换到自动状态,消防主机读取信号后可自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模块程序,启动起消火栓泵、同时连锁启动起排烟风机(排烟风机管道温度超过280℃防火阀落下,风机停止)和消防炮自动扫描装置,扫描定位后喷水灭火。 在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栓泵、排烟风机、消防炮均能手动操作响应的按钮实现启动或关闭。 1、消防报警系统。

1)、当火警发生时,对感烟探测器探测或者由人工手动报警传输信号给消防控制主机。 2)、值班人员发现报警显示屏上显示火警部位及报警声响,立即利用消防电话或其他一切通讯设施进行确认。(重要) 3)、经过确认如果是误报警,按消防主机控制柜上“复位”按钮进行消除,并做好误报警记录。 4)、如果火灾确认,当即启动起消防设施自动控制装置,并拉响消防警铃通知整个区域的人员加以注意,及时进行扑灭初期火灾、或进行疏散逃生。5)、值班负责人应按照消防预案的响应程序进行救火或疏散,并安排人员在门口处可以按下手动报警器,如果情况允许用专用消防电话向控制中心报警。 6)、消防控制中心有人密切监控火情,一旦失控通过打“119”请求救援。7)、保存打印记录,以便火灾责任调查及存档。 2、消防泵及消防栓: 1)、正常情况下确保消防泵出入口阀门常开,相关管道上的阀门常开,各室内消防栓的根部截止阀处于常开位置,严禁关闭。(维修管道时除外)2)、日常生产时,消防控制中心控制消防泵盘处于“手动”状态,(防止出现误操作而损坏电气设备),而消防泵房隔膜气压罐(稳压罐)与消防泵通过压力控制器处于联动状态(消防泵房稳压罐管道上设置压力控制器连至消防泵控制盘,设置压力上下限即超过高限就停泵,低于下限就启动起消防泵进行补水,一直保持消防水管道压力)。 3)、火灾发生时,现场责任人将消防栓箱的玻璃打碎按下报警按钮,消防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与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 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33—2005 挡烟垂壁 DB37/T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 检验性质 3.1.1 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 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 不合格项目分类 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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