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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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

财务管理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强化集体资产监管

泾川县农村经营管理局袁福明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发展农村经济、确保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村组集体资产安全与完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发挥,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倍受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的工作。目前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财务管理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必须全面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必须贯穿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个环节,发挥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从2001年8月份开始,集中5个月时间,率先在丰台乡开展了以村级班子建设、财务规范化管理、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在认真清理历年账务,彻底解决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对村组财务在“四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部实行委托乡(镇)农财中心代理的财务管理制度,这项工作的开展在全省开了先河,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于2002年10月28日在我县胜利召开了全省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现场会,从而使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陆续在全省展开。

经过6年的探索实践,我县绝大多数村组账务运行良好,总体上取得了较好成效,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核实了村组财务,摸清了集体家底,提高了工作决策水平;理顺了管理体制,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解决了遗留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密切了党群、干

群关系;加强了组织建设,凝聚了工作合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使我县财务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但少数乡村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上下配合不力,账务运行很不平衡。有些乡村账务运行没有按季度运转,有的严重滞后。

(二)现金管理不严,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落实不到位。从账面看,一些村组会计单位库存现金太大,村级有几万元到十万元的现象。

(三)银行账户形同虚设,坐收坐支现象严重。有些村组自代理以来银行账户一直未运转,有的已将银行账户取消,有的仅将几笔大额收入存入银行,其它收入均未入银行账户监管。

(四)集体资金管理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有平调、挪用等改变集体资金性质的现象。有的乡(镇)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集体资金,用于乡(镇)事业运转,改变了集体资金性质。

(五)支出不符合政策规定。有的将集体资金用于垫支计生征费,有的超标准支付村组干部的电话费、差旅费,甚至还存在乱发福利和补助的现象。

(六)条据不规范,白条入账现象普遍。特别是修学校、修村部、修路、修桥、推土、造林等大额支出票据不规范;有的自制收款收据。

二、主要原因分析

认真客观地分析我县涉及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的根源,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历史的,也有执行政策不到位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财会队伍不稳定,代理会计不专职。一是村出纳不稳定。据调查,部分村出纳的任用由支书说了算,“任人唯亲”,出纳员更换频繁,形成“一届班子、一茬出纳”的局面,从而造成出纳员很难按规定对村财务实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加之出纳人员对业务生疏,账务记载不规范,久而久之遗留问题显现;二是乡(镇)农财中心代理会计不专职,按村级规范化管理要求每3—4个村确定一名代理会计,全县需要70多名,而现实中只有37名,其中专职的仅仅只有10人,仅占代理会计的27%,其它均为兼职,加之乡(镇)工作任务繁重,造成代理会计忙于应付乡(镇)的中心工作,代理会计无精力,也不安心本职工作。

(二)村干部财务手续不清,管理混乱。有的村支书、主任一边收钱、一边花钱,自己审批,自己报销,代理会计出纳成了记账员,失去应有的监督职能,甚至一些村因前任村班子账目混乱,条据不全,手续交接不清等造成的“断头账”。

(三)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过于笼统。一是公开不及时,大多数村一年只公开一次,甚至有的村不公开,二是公开的内容过于简单,如同“雾里看花”,财务收支只有支出的总数,没有明细,村民无法监督。三是财务公开不到位,没有向组级延伸,农村是以村、组独立核算,组级财务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经济利益,但目前只强调注重村级财务公开,没有延伸到组级,民主监督机制发挥不够。

(四)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管作用发挥不力。由于我县财政困难,一些乡(镇)为了弥补财政不足,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动地承包费等上解乡(镇)弥补财政缺口;有的超指标下达计生征费任务,强迫村上垫支;有的部门以捐款等形式要求村上出钱等等,这些做法违背了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严重地挫伤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感情,作为农经部门调查难、审计难、处理更难。

三、今后财务管理方向及对策

今后我县的农村财务工作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涉农财经法律法规,稳定队伍,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民主管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一)加强监督力度,规范现金管理。现金是村合作经济组织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包括库存现金的管理、现金收付结算的管理。

1.库存现金要从严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村组两级组织保留现金期限是3—5天、最长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开支,我县根据农村实际核定:村级最高限额为300元,组级50元。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2.现金收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实行钱、账分别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一切现金收付业务均由村总出纳负责,严禁村支书、村主任直接插手现金收付业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每笔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监管。(2)村组集体资金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组集体资金收入由组长协助村出纳收取,村级的集体资金收入由村出纳直接收取;收取的资金由村出纳及时存入各会计单位开户的营业所或信用社。有支出需要时,先由村委会作出计划,大额支出项目还要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乡(镇)农财中心申请提取相应资金,由村出纳办理支出业务,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报支入账,每季终结5日内各会计单位应及时将审批好的收支条据报乡(镇)农财中心代理会计审核后记账,确保其正常运转。

(二)明确支出范围和界线,实行限额审批制度。村、组的各项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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