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8.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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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 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8号)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 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8号)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01-05 13:4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9年 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
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 7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
乳矿物盐
中文名称 乳矿物盐
英文名称 Milk Minerals
基本信息 来源:乳清
生产工艺简述 以乳清为原料,经去除蛋白质、乳糖等成分
而制成。

食用量 ≤5克/天
性状 白色粉末
质量要求
钙 23.0-28.0%
磷 10.0-14.0%
蛋白质 ≤5.0%
脂肪 ≤1.0%
乳糖 6.0-10.0%
灰分 70.0-78.0%
水分 ≤6.0%
PH值(10%溶液) 6.4-7.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9.27
•【文号】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
•【施行日期】2009.09.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卫生部公告
(2009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

上述6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
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四、共轭亚油酸甘油酯。

2009.18.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2009.18.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01-05
2009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 7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附件
茶叶籽油
盐藻及提取物
鱼油及提取物
甘油二酯油
1,2-甘油二酯 1,3-甘油二酯地龙蛋白。

卫生部公布初乳碱性蛋白等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卫生部公布初乳碱性蛋白等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卫生部公布初乳碱性蛋白等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佚名
【期刊名称】《农业质量标准》
【年(卷),期】2009()6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2009年10月10日,卫生部公告批准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


述6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总页数】1页(P50-50)
【关键词】食品管理;碱性蛋白;卫生部;资源;初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共轭亚油酸;目录【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01.6;Q51
【相关文献】
1.卫生部公布两种新资源食品 [J],
2.卫生部关于印发《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程》和《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与受理规定》的通知 [J],
3.卫生部公布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 [J],
4.卫生部公告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 [J], 无;
5.《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公布“新资源食品”更名“新食品原料”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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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18号--对印尼、泰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18号--对印尼、泰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18号--对印尼、泰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初裁公告【法规类别】倾销与反倾销【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18号【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日期】2010.01.04【实施日期】2010.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18号)对印尼、泰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初裁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09年3月24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该产品现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349990、38249099。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做出初裁决定(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步裁定调查机关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中国国内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10年1月5 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本案征收保证金的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349990、38249099。

具体描述如下:调查范围: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被调查产品名称: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包括3种产品,即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分别可简称为IMP、GMP和I加G (英文分别为Disodium 5'-Inosinate、Disodium 5'-Guanylate和Disodium 5'-Ribonucleotide)。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正文:----------------------------------------------------------------------------------------------------------------------------------------------------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酶制剂、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以及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食品用酶制剂新品种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4.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5.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6.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一、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决明胶名称:决明胶 cassia gum功能:增稠剂1.决明胶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分类最大使用量/(g/kg)01.02发酵乳2.501.05.01稀奶油2.501.07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调味酸奶)2.503.01冰淇淋类2.506.03.02小麦粉制品3.006.07方便米面制品2.507.0焙烤食品2.508.03.05肉灌肠类1.5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2.5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2.514.07乳酸菌饮料2.52.生产工艺以决明(Cassia obtusifolia 或Cassia tora)植物的种子胚乳为原料,用化学萃取的方法加工而成的一种胶体,主要含半乳甘露聚糖,即包含甘露糖线性主链和半乳糖侧链的聚合物。

3.性状灰白色干燥、可自由流动的粉末。

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

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

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卫生部批准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的物质,共分为九类:1、中草药和其他植物人参、党参、西洋参、黄芪、首乌、大黄、芦荟、枸杞子、巴戟天、荷叶、菊花、五味子、桑椹、薏苡仁、茯苓、广木香、银杏、白芷、百合、山苍籽油、山药、鱼腥草、绞股蓝、红景天、莼菜、松花粉、草珊瑚、山茱萸汁、甜味藤、芦根、生地、麦芽、麦胚、桦树汁、韭菜籽、黑豆、黑芝麻、白芍、竹笋、益智仁2、果品类大枣、山楂、猕猴桃、罗汉果、沙棘、火棘果、野苹果3、茶类金银花茶、草木咖啡、红豆茶、白马蓝茶、北芪茶、五味参茶、金花茶、胖大海、凉茶、罗汉果苦丁茶、南参茶、参杞茶、牛蒡健身茶4、菌藻类乳酸菌、脆弱拟杆菌(BF-839)、螺旋藻、酵母、冬虫夏草、紫红曲、灵芝、香菇5、畜禽类熊胆、乌骨鸡6、海产品类海参、牡蛎、海马、海窝7、昆虫爬虫类蚂蚁、蜂花粉、蜂花乳、地龙、蝎子、壁虎、蜻蜒、昆虫蛋白、蛇胆、蛇精8、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类珍珠、钟乳石、玛瑙、龙骨、龙齿、金箔、硒、碘、氟、倍半氧化羧乙基锗(Ge-132)、赖氨酸锗9、其它类牛磺酸、SOD、变性脂肪、磷酸果糖、左旋肉碱这些是药食两用的中药和微量元素及菌类等可用于食品的物质,卫生部并没有在同一个文件中全部罗列出来,而是每年都有变化。

2008年后新增新资源食品名单共6批,批准了34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

另外,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夏枯草、布渣叶(破布叶)、鸡蛋花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

2008年5月26日,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嗜酸乳杆菌、低聚木糖、透明质酸钠、叶黄素酯、L-阿拉伯糖、短梗五加、库拉索芦荟凝胶为新资源食品。

上述7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008年9月9日,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低聚半乳糖、副干酪乳杆菌(菌株号GM080、GMNL-33)、嗜酸乳杆菌(菌株号R0052)、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R0011)、水解蛋黄粉、异麦芽酮糖醇、植物乳杆菌(菌株号299v)、植物乳杆菌(菌株号CGMCC NO.1258)、植物甾烷醇酯、珠肽粉为新资源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8号——2009年3月获批准的化妆品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8号——2009年3月获批准的化妆品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8号——2009年3月
获批准的化妆品通告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8号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5.22
【实施日期】2009.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09年第8号)
2009年3月获批准的化妆品通告
下列化妆品已于2009年3月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特此通告。

附件:1.首次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
1 / 1。

新资源食品目录(截止到2015年5月1日)

新资源食品目录(截止到2015年5月1日)

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
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
饮料、可可制品、巧克力 卫生部2009年第12号公告 和巧克力制品、糖果、焙
烤1.食直品接、食膨用化。食品,但不 卫生部2009年第12号公告 2.乳及乳制品(纯乳除
外乳)制;品脂、肪含、乳食饮用料油、和糖乳果
卫生部2009年第12号公告 、糕点、冰激淋,但不包
Polyfructose
33 蛹虫草
Cordyceps militaris
36 低聚半乳糖
37
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 R0011)
38 水解蛋黄粉
39
嗜酸乳杆菌(菌株号 R0052)
GalactoOligosaccharides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Bonepep
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83 低聚半乳糖糖浆
84 海藻糖 85 鼠李糖乳杆菌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GG(LGG,ATCC 53103)
HOWARU Bifido
GALACTOOLIGOSACCHARIDES,GOS
HOWARU Rhamnosus
86 异麦芽 87 地黄宝碳酸饮料
Isomalt
88 喜之郎牌芦荟果冻爽
玛咖粉
Lepidium meyenii Walp
Acer truncatum Bunge
A1
元宝枫籽油
Seed Oil
A0
牡丹籽油
Peony Seed Oil
1 翅果油
Elaeagnus Mollis Diels Oil
2 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
Calcium β- hydroxy β- methyl butyrate (CaHMB)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正文:
---------------------------------------------------------------------------------------------------------------------------------------------------- 卫生部公告
(2009年第3号)
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其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蛹虫草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蛹虫草
中文名称
蛹虫草
拉丁名称
Cordyceps militaris
基本信息
来源:人工培养的蛹虫草子实体
种属:子囊菌亚纲、麦角菌科、虫草属
生产工艺简述
接种蛹虫草菌种到培养基上进行人工培养,采收蛹虫草子实体,经烘干等步骤而制成。

食用量
≤2克/天
不适宜人群
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子实体
蛹虫草子实体
100.0%
腺苷
≥0.055%
多糖
≥2.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直接食用、酒类、罐头、调味品、饮料
——结束——。

新资源食品名录新资源食品目录(截止到2008年1月1日2012年8月29日)

新资源食品名录新资源食品目录(截止到2008年1月1日2012年8月29日)
公告2008年第20号)
——
—— ——
不适宜人群:孕妇和5岁 以下儿童
——
60
低聚木糖
61
透明质酸钠
Xylo-oligosaccharide Sodium Hyaluronate
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 ≤1.2克/天(以木二糖-
幼儿食品
木七糖计)
保健食品原料
≤200 毫克/天
2008/1/4 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号
≤600毫克/天(以纯花生 四烯酸计)
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 ≤25克/天
——
1.仅限用于食用油。不得
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 再生产加工其他食品、食
2010/3/9
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 品添加剂。 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2.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
公告(2010年 第3号) 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幼儿食品
饮料类、酒类
各类食品 饮料、可可制品、巧克 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
、焙烤食品、膨化食 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 乳制品、含乳饮料、糖 果、糕点、冰激淋,但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脂肪、食用油和乳化脂 肪制品,但不包括婴幼
儿食品
≤200 毫克/天 ≤12 毫克/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 告(2008年 第12号)
幼儿食品 乳制品、保健食品,但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57
植物甾烷醇酯
Plant stanol ester
植物油、植物黄油、人 造黄油、乳制品、植物 蛋白饮料、调味品、沙 拉酱、蛋黄酱、果汁、 通心粉、面条和速食麦

58
珠肽粉
Globin Peptide
保健食品原料

新资源食品名单资料2016年度

新资源食品名单资料2016年度

新资源食品名单关于将油菜花粉等食品新资源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2004年第17号) (7)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第12号) (7)1、嗜酸乳杆菌 (8)2、低聚木糖 (9)3、透明质酸钠 (10)4、叶黄素酯 (11)5、L-阿拉伯糖 (12)6、短梗五加 (13)7、库拉索芦荟凝胶 (14)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第20号) (14)8、低聚半乳糖 (15)9、副干酪乳杆菌(菌株号GM080、GMNL-33) (16)10、嗜酸乳杆菌(菌株号R0052) (17)11、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R0011) (17)12、水解蛋黄粉 (18)13、异麦芽酮糖醇 (19)14、植物乳杆菌(菌株号299v) (21)15、植物乳杆菌(菌株号CGMCC NO.1258) (21)16、植物甾烷醇酯 (22)17、珠肽粉 (23)卫生部等6部局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2009年第1号公告)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其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5)18、蛹虫草 (26)关于批准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2号) (26)19、γ-氨基丁酸 (27)20、初乳碱性蛋白 (28)21、共轭亚油酸 (29)22、共轭亚油酸甘油酯 (31)23、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 (33)24、杜仲籽油 (33)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34)25、茶叶籽油 (34)26、盐藻及提取物 (35)27、鱼油及提取物 (36)28、甘油二酯油 (37)29、地龙蛋白 (38)30、乳矿物盐 (39)31、牛奶碱性蛋白 (39)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 (40)32、DHA藻油 (41)34、植物甾醇酯 (43)35、植物甾醇 (44)36、花生四烯酸油脂 (46)37、白子菜 (46)38、御米油 (47)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第9号) (48)40、金花茶 (49)41、显脉旋覆花(小黑药) (49)42、诺丽果浆 (50)43、酵母β-葡聚糖 (50)44、雪莲培养物 (52)关于批准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等3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第15号) (53)45、蔗糖聚酯 (53)46、玉米低聚肽粉 (54)47、磷脂酰丝氨酸 (55)关于批准雨生红球藻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第17号) (56)48、雨生红球藻 (56)49、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 (57)关于批准翅果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第1号) (58)51、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 (60)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第9号) (61)52、元宝枫籽油 (62)53、牡丹籽油 (62)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第13号) (63)54、玛咖粉 (64)关于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2号) (64)55、蚌肉多糖 (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增加菊芋作为新资源食品菊粉的原料,公布抗性糊精作为普通食品。

“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

“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

附件“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一、新食品原料公告号产品名称适用标准2009年第5号多聚果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09年第12号γ-氨基丁酸铅(Pb)≤1.0mg/kg,总砷(As)≤1.0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3MPN/g,霉菌≤50CFU/g,酵母≤5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09年第12号初乳碱性蛋白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乳及乳制品的规定执行2009年第12号共轭亚油酸过氧化值≤0.25g/100g,铅(Pb)≤0.1mg/kg,总砷(As)≤0.1mg/kg2009年第12号共轭亚油酸甘油酯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09年第12号杜仲籽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09年第18号茶叶籽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09年第18号盐藻及提取物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2009年第18号鱼油及提取物过氧化值≤0.25g/100g,铅(Pb)≤0.1mg/kg,无机砷(As)≤0.1mg/kg,苯并[α]芘≤10μg/kg,多氯联苯≤200μg/kg2009年第18号甘油二酯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09年第18号地龙蛋白铅(Pb)≤0.5mg/kg,总汞(Hg)≤0.3mg/kg,总砷(As)≤0.3mg/kg,蚓激酶不得检出,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4MPN/g,霉菌≤25CFU/g,酵母≤25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09年第18号乳矿物盐铅(Pb)≤0.5mg/kg1公告号产品名称适用标准2009年第18号牛奶碱性蛋白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乳及乳制品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3号DHA藻油过氧化值≤0.25g/100g,铅(Pb)≤0.1mg/kg,总砷(As)≤0.1mg/kg2010年第3号棉籽低聚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0年第3号植物甾醇铅(Pb)≤0.1mg/kg,总砷(As)≤0.1mg/kg,苯并[α]芘≤10μg/kg2010年第3号植物甾醇酯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油脂制品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3号花生四烯酸油脂过氧化值≤0.25g/100g,铅(Pb)≤0.1mg/kg,总砷(As)≤0.1mg/kg2010年第3号白子菜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蔬菜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3号御米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9号金花茶铅(Pb)≤5.0mg/kg2010年第9号显脉旋覆花(小黑药)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香辛料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9号诺丽果浆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果蔬汁(浆)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9号酵母β-葡聚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0年第9号雪莲培养物鲜品:铅(Pb)≤0.5mg/kg,总汞(Hg)≤0.1mg/kg,总砷(As)≤0.1mg/kg;干品:铅(Pb)≤1.0mg/kg,总汞(Hg)≤0.1mg/kg,总砷(As)≤0.3mg/kg 2010年第15号玉米低聚肽粉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3号公告,按普通食品管理,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15号磷脂酰丝氨酸铅(Pb)≤1.0mg/kg,总砷(As)≤0.5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10CFU/g,霉菌≤100CFU/g,酵母≤10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0年第17号雨生红球藻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2010年第17号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铅(Pb)≤1.0mg/kg,总砷(As)≤1.0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3MPN/g,霉菌≤100CFU/g,酵母≤10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1年第1号翅果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公告号产品名称适用标准2011年第9号元宝枫籽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1年第9号牡丹籽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1年第13号玛咖粉铅(Pb)≤1.0mg/kg,总汞(Hg)≤0.1mg/k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2年第2号蚌肉多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4MPN/g,霉菌≤25CFU/g,酵母≤25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2年第16号、2009年第5号菊粉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2年第16号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2年第16号小麦低聚肽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3号公告,按普通食品管理,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2012年第17号人参(人工种植)铅(Pb)≤0.5mg/kg,镉(Cd)≤0.5mg/kg,总汞(Hg)≤0.1mg/kg,二氧化硫≤0.10g/kg2012年第19号蛋白核小球藻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2012年第19号乌药叶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蔬菜的规定执行2012年第19号辣木叶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蔬菜的规定执行2012年第19号蔗糖聚酯铅(Pb)≤0.1mg/kg,甲醇≤300mg/kg2013年第1号茶树花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其他蔬菜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号盐地碱蓬籽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号美藤果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号盐肤木果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号广东虫草子实体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类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号阿萨伊果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浆果的规定执行3公告号产品名称适用标准2013年第1号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铅(Pb)≤1.0mg/kg,镉(Cd)≤2.0mg/kg,甲基汞(Hg)≤0.1mg/kg,无机砷(As)≤0.8mg/kg2013年第10号裸藻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0号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铅(Pb)≤1.0mg/kg,总砷(As)≤0.5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4MPN/g,霉菌≤50CFU/g,酵母≤5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3年第10号丹凤牡丹花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其他蔬菜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0号狭基线纹香茶菜铅(Pb)≤2.0mg/kg,总砷(As)≤0.5mg/kg2013年第10号长柄扁桃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0号光皮梾木果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3年第10号青钱柳叶铅(Pb)≤5.0mg/kg2013年第10号低聚甘露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3年第16号显齿蛇葡萄叶铅(Pb)≤5.0mg/kg2013年第16号磷虾油过氧化值≤0.25g/100g,铅(Pb)≤0.1mg/kg,无机砷(As)≤0.1mg/kg,苯并[α]芘≤10μg/kg,多氯联苯≤200μg/kg2014年第6号壳寡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4年第6号水飞蓟籽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4年第6号柳叶蜡梅铅(Pb)≤5.0mg/kg2014年第6号杜仲雄花铅(Pb)≤5.0mg/kg2014年第10号塔格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4年第10号奇亚籽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坚果与籽类的规定执行2014年第10号圆苞车前子壳黄曲霉毒素B1≤5.0μg/kg,铅(Pb)≤1.0mg/kg,总汞(Hg)≤0.02mg/kg,总砷(As)≤0.5mg/kg,铜(Cu)≤5.0mg/kg,菌落总数≤20000CFU/g,大肠菌群≤0.4MPN/g,霉菌≤1000CFU/g,酵母≤100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4公告号产品名称适用标准2014年第10号、2009年第3号蛹虫草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类的规定执行2014年第10号植物甾烷醇酯铅(Pb)≤0.1mg/kg,总砷(As)≤0.1mg/kg,苯并[α]芘≤10μg/kg2014年第12号线叶金雀花铅(Pb)≤5.0mg/kg2014年第15号茶叶茶氨酸铅(Pb)≤1.0mg/kg,镉(Cd)≤0.5mg/kg,总汞(Hg)≤1.0mg/kg,总砷(As)≤1.0mg/kg,乙酸乙酯≤100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3MPN/g,霉菌≤25CFU/g,酵母≤25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 2014年第20号番茄籽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4年第20号枇杷叶铅(Pb)≤5.0mg/kg2014年第20号阿拉伯半乳聚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4年第20号湖北海棠(茶海棠)叶铅(Pb)≤5.0mg/kg2014年第20号竹叶黄酮铅(Pb)≤1.5mg/kg,总汞(Hg)≤0.3mg/kg,总砷(As)≤1.0mg/kg,1-丁醇≤0.5g/100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9MPN/g,霉菌≤25CFU/g,酵母≤25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4年第20号燕麦β-葡聚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4年第20号低聚木糖铅(Pb)≤0.5mg/kg,总砷(As)≤0.5mg/kg2017年第7号乳木果油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2017年第7号(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铅(Pb)≤1.0mg/kg,镉(Cd)≤0.5mg/kg,总汞(Hg)≤0.1mg/kg,总砷(As)≤1.0mg/kg,正己烷≤25mg/kg,丙二醇≤1000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3.0MPN/g,霉菌≤100CFU/g,酵母≤10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0/25g2017年第7号宝乐果粉铅(Pb)≤0.04mg/kg,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MPN/g,霉菌≤50CFU/g,酵母≤50CFU/g,沙门氏菌0/25g,志贺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7年第7号N-乙酰神经氨酸黄曲霉毒素B1≤5μg/kg,铅(Pb)≤0.8mg/kg,总汞(Hg)≤0.2mg/kg,总砷(As)5公告号产品名称适用标准≤0.4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3.0MPN/g,霉菌≤100CFU/g,酵母≤100CFU/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7年第7号顺-15-二十四碳烯酸铅(Pb)≤1.0mg/kg,总汞(Hg)≤0.3mg/kg,总砷(As)≤0.5mg/kg,溶剂残留量≤10.0mg/kg2017年第7号西兰花种子水提物铅(Pb)≤0.5mg/kg,镉(Cd)≤0.2mg/kg,总汞(Hg)≤0.1mg/kg,总砷(As)≤1.0mg/kg,菌落总数≤3000CFU/g,大肠菌群≤0.4MPN/g,霉菌≤100CFU/g,酵母≤100CFU/g,大肠埃希氏菌≤0.4MPN/g,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2017年第7号米糠脂肪烷醇铅(Pb)≤0.5mg/kg,总汞(Hg)≤0.1mg/kg,总砷(As)≤0.5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0.3MPN/g,霉菌≤30CFU/g,酵母≤30CFU/g 2017年第7号γ-亚麻酸油脂(来源于刺孢小克银汉霉)过氧化值≤0.25g/100g,铅(Pb)≤0.1mg/kg,总砷(As)≤0.1mg/kg2017年第7号、2011年第1号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铅(Pb)≤1.0mg/kg,总砷(As)≤1.0mg/kg,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10CFU/g2017年第7号木姜叶柯铅(Pb)≤5.0mg/kg2018年第10号黑果腺肋花楸果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浆果的规定执行2018年第10号球状念珠藻(葛仙米)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2019年第2号明日叶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蔬菜的规定执行2019年第2号枇杷花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干制蔬菜的规定执行2020年第4号赶黄草铅(Pb)≤5.0mg/kg2020年第9号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食品安全指标参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类的规定执行。

《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等6则

《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等6则

《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等6则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3年第12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3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茶树花、盐地碱蓬籽油、美藤果油、盐肤木果油、广东虫草子实体、阿萨伊果和茶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为新资源食品。

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北票金丝王大枣、黑水西关、吉林高粱酒、来风藤茶、赤壁竹笋实施地理标志性产品保护的公告》2013年第41号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北票金丝王大枣、黑水西瓜、吉林高粱酒、来凤藤茶、赤壁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批准北票金丝王大枣、黑水西瓜、吉林高粱酒、来凤藤茶、赤壁竹笋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北票金丝王大枣(一)产地范围北票金丝王大枣地理标志产地范围为辽宁省北票市长皋乡、常河营乡、小塔子乡、马友营乡、蒙古营乡、泉巨永乡、大三家乡、东官营乡、西官营乡、龙潭乡、哈尔脑乡、南八家子乡、大板镇、章吉营乡、上园镇、三宝营乡、巴图营乡、宝国老镇、黑城子镇、台吉营乡、北塔乡、娄家店乡、北四家乡、凉水河乡、下府开发区、台吉镇、五间房镇、三宝乡28个乡镇开发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北票金丝王大枣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北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北票金丝王大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二、黑水西瓜(一)产地范围黑水西瓜地理标志产地范围为吉林省洮南市黑水镇、安定镇、二龙乡、大通乡、车力乡、蛟流河乡、东方红畜牧场、玉米双交场、四六七军马场、向阳街道办事处、洮府街道办事处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等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7.22•【文号】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09.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酶制剂、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以及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食品用酶制剂新品种3.食品用香料新品种4.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5.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6.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1: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一、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决明胶名称:决明胶 cassia gum功能:增稠剂2.生产工艺以决明(Cassia obtusifolia 或Cassia tora)植物的种子胚乳为原料,用化学萃取的方法加工而成的一种胶体,主要含半乳甘露聚糖,即包含甘露糖线性主链和半乳糖侧链的聚合物。

3.性状灰白色干燥、可自由流动的粉末。

4.技术要求二、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一)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名称: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 L-Se-methylselenocysteine功能:营养强化剂2.生产工艺以α-乙酰氨基丙烯酸甲酯和甲硒醇钠为主要原料,经加成、酶法拆分制得的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

3.性状外观为白色粉末状或颗粒状固体,具蒜样气味。

易溶于水,微溶于甲醇,熔点174℃-176℃(分解)。

(二)低聚果糖名称:低聚果糖Oligofructose功能:营养强化剂2. 生产工艺以菊苣为原料,经部分酶水解后提纯、喷雾干燥制得。

3.技术要求附件2:食品用酶制剂新品种一、磷脂酶C英文名称:Phospholipase C来源:巴斯德毕赤酵母(Pichia pastoris)DVSA-PLC-004菌株供体:某一土壤样品中所衍生的磷脂酶C基因。

新食品原料速查

新食品原料速查

≤3毫升/天 ≤15克/天 ≤15毫克/天(以β -胡萝卜素计)
≤3克/天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 2009/12/22 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 18号)
≤30克/天 ≤10克/天 ≤5克/天 ≤200毫克/天 ≤300毫克/天(以 纯DHA计) ≤5克/天 ≤3.9克/天 ≤2.4克/天 ≤600毫克/天(以 纯花生四烯酸计) ——
13 14 15 16 17 18
Cordyceps militaris Inulin Polyfructose Gamma aminobutyric acid Colostrum Basic Protein Conjugated Linoleic Acid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 2012/9/5 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
54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新资源食品
34
御米油
Poppyseed oil
新资源食品
婴幼儿食品除外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产品的胡萝卜素含量2-8%,其标签、说 明书标注为盐藻;产品的胡萝卜素含量≥ 8%,其标签、说明书标注为盐藻提取物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1、DHA含量36-125mg/g,标签及说明书 中标注鱼油;DHA含量≥125mg/g,标签 及说明书中标注鱼油提取物。 2、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 的要求。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不适宜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敏 体质者等人群;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 应标注“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 敏体质者不宜食用”。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 求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 求 ——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 1.仅限用于食用油。不得再生产加工其他 食品、食品添加剂。 2.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 食用限量。 3.生产经营御米油应符合《关于加强罂粟 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 〔2005〕349号)的要求。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 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 用限量。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 本品作为调味品使用,标签、说明书中应 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特级茶叶籽油》(征求意见稿)

《特级茶叶籽油》(征求意见稿)

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特级茶叶籽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粮工科(西安)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5月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特级茶叶籽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特级茶叶籽油》团体标准是根据中国粮油学会(中粮油学发﹝2019﹞58号)《关于发布中国粮油学会第三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的通知》中的附件1(中国粮油学会第三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的要求,项目名称为《特级茶叶籽油》,本标准的制订任务由中粮工科(西安)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安徽华银油茶有限公司、贵州嘉木食品有限公司等茶叶籽油生产企业参加共同完成,并且为此专门成立了《特级茶叶籽油》团体标准起草小组,负责进行本标准的各项工作。

1.2目的意义茶叶籽是山茶科植物茶(Camellia Sinensis O.Ktze.)的果实,即茶叶树的果实。

目前为茶叶生产的副产品,与任何其他植物一样,其实茶叶籽是整棵茶树最具营养价值的部分。

茶叶籽油是选用茶叶籽果中被蒲包裹着的籽仁粒压榨出来的一种高端木本油脂。

我国是茶叶的故乡,现有茶园面积约为3200万亩。

茶叶树的品种繁多、分布广阔,从北纬18°至38°,东经94°到122°;垂直分布范围,最高分布到海拔2600m的山地,最低到海拔仅几米的低丘。

茶叶籽从开花到果实成熟,要历经秋、冬、春、夏、秋的五季,生长周期长达400多天,一般每亩茶园可产茶叶籽50公斤,整籽含油率一般为15% ~22%。

早在400年前,《本草纲目》上就有记载:“茶有种生、野生。

种者用籽,其籽大如顶指,面圆色黑。

其仁入口初甘后苦,最戟入喉,而闽人以榨油食用。

200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中,正式批准茶叶籽油为新资源食品。

茶叶籽油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食用油,极具健康调理作用。

其VE的含量丰富,并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其中亚油酸含量为同类木本油脂(如油茶籽油、橄榄油)中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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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01-05
2009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 7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附件
茶叶籽油
盐藻及提取物
鱼油及提取物
甘油二酯油
1,2-甘油二酯 1,3-甘油二酯地龙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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