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节能产品惠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4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四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4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四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2.03.21
•【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4号
•【施行日期】2012.03.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
(2012年第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32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四批)予以公告,推广目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财政部网站()上发布,请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四批)入围企业
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四批,请到有关网站查阅、下载)(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一
注:按企业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实施细则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实施细则一、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一)推广产品为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以下简称单元机)和冷水机组。
(二)申请高效节能单元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依据国家标准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2.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参照国家标准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能效测试方法和能效等级判定方法,产品能源效率须达到表1 中的要求;表1 能源效率等级指标能效等级(EER)(瓦/瓦)1级2级EER≥2.90 2.90>EER≥2.70 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参照国家标准GB 21455-2008《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制冷量范围、能效测试方法和能效等级判定方法,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
4.名义制冷量不大于100kW的冷水机组,依据国家标准GB 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
5.通过能效标识备案(不包括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6.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不包括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7.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8.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或取得生产许可证;9.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国家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中,该品牌单元机和冷水机组产品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一)申请高效节能单元机和冷水机组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年推广高效节能单元机数量不少于3万台(套),或额定制冷量大于14000瓦的高效节能单元机累计制冷量不少于3万千瓦;年推广高效节能冷水机组数量不少于1000台(套),或高效节能冷水机组累计制冷量不少于2万千瓦;3.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4.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5.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二)纳入推广企业销售网络的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3.具有向消费者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的能力;4.能够有效收集、管理推广产品销售信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4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4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
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4.08.28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14.08.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
(2014年第1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32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予以公告,推广目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财政部网站()上发布,请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到上述网站查询、下载。
本次审核参照GB18613-2012标准,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额定功率进行了相应调整。
经复核,第五批推广目录中芜湖铭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
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取消其推广资格。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入围企业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请到有关网站查阅、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4年8月28日。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为了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促进节能汽车在市场上的推广和应用,我国正式实施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鼓励更多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从而推动我国汽车产业朝着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下面详细介绍“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
一、资金补贴标准1.补贴对象:符合国家节能汽车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
2.补贴标准:按照车辆的能源消耗、续航里程等指标来确定具体的补贴金额,补贴金额将在购车时直接从销售价格中扣除。
3.补贴期限:每年将根据国家节能汽车政策的调整情况来确定补贴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
4.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将覆盖全国范围内符合要求的节能汽车销售,不设区域限制。
二、购车政策优惠1.购车税收政策:对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2.贷款贴息政策: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可享受基准利率的5%贷款贴息。
3.交通优先通行政策:各地政府将制定相关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给予交通优先通行权。
4.能源保障政策:国家将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车主能够方便地进行充电。
三、促销推广活动1.展会推介:各地政府和汽车企业将联合举办新能源汽车展会,推介各种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2.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广告、互联网推广等方式,向消费者介绍新能源汽车的优点和购买政策。
3.试乘试驾:各地将组织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让消费者亲身体验新能源汽车的驾驶感受。
四、监督管理1.质量监管: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车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价格监管: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销售价格的监管,杜绝不合理涨价行为。
3.安全监管: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没有安全隐患。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2 推 广 产 品及 企 业 条 件
2 1 申请推 广 的高效 电机须 满足 以下 要求 .
a )营业执 照和税 务 登记证 ( 印件加 盖公 章 ) 复 ; b )推 广产 品“ ” 节 字标 志节 能产 品认证 证 书和能 效
a )在 中国大陆境 内生 产和使 用 ;
b )低压 三相 异步 电机效 率达 到 G 8 1 ( B 1 6 3 中小 型
5 补贴 资金 申请 和 拨 付
a )推广 企业 将 推 广信 息 及 时 录入 “ 能 产 品惠 民 节 工程 ” 信息 管 理 系 统 , 月 度 终 了后 1 日内上 报 财 政 于 0
部;
b )低压三 相异 步 电机和 高压三 相异 步 电机 年推 广
量不少 于 3 0×1 k , 稀 土永 磁 电机 年推 广 量 不 少 0 W 或
Pr m o i n a d I p e e t to t ie ls o ih Ef i in y M o o s o to n m l m n a i n De a ld Ru e fH g fce c tr
( nsr f ia c Miit o n n e,N t n lD v lp n n fr Co y F ai a e eo me t dReo m mmiso ) o a s in
表 1 高 效 电机 推 广 财 政 补 贴 标 准
产 品 类 型 额 定 功 率 k W 补 贴 标 准 元 / W k
1级 2级
b 额 定功 率为 3 5k ( ) 50 0 k ( ) 额 ) 5 w 含 ~2 0 w 含 , 定 电压为 60 0V或 1 0 的高 压三相 异步 电动 机 0 0 .5 2 2 < 额 定 功 率≤ 3 5 2 1
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随着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电动机的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电动机的节能和高效成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为了推广节能产品和实施惠民工程,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细则,以确保高效电机的推广落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支持高效电机的推广。
政府应加大对高效电机的研制和生产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生产高效电机,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上低效电机的监管,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电机予以淘汰或处罚。
此外,还可以出台相关的财政政策,为购买高效电机的用户提供一定的补贴或奖励,进一步推动高效电机的普及。
其次,我们需要加大对高效电机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的认知度。
通过多种途径,如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向公众普及高效电机的优势和重要性,使更多的人了解和购买高效电机。
同时,要加强对用户的培训,提高其使用高效电机的技能和意识,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效电机的节能效果。
此外,我们还可以推行以节能为目标的惠民工程,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来推广高效电机的使用。
政府在进行各类工程建设时,应优先选择使用高效电机,同时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激励措施,鼓励其积极参与投标。
通过政府的示范作用和扶持措施,引导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使用高效电机,进而推动整个市场向高效、节能方向发展。
最后,我们还可以加大对高效电机的研发力度,不断提升电机的效能。
通过研发新技术和新材料,不断降低电机的能耗,提高其效率。
同时,加强对高效电机技术的推广和转化,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资源进行研发。
只有不断提升电机的节能和高效性能,才能更好地推广和普及高效电机。
综上所述,要想推广和实施高效电机的惠民工程,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推行以节能为目标的惠民工程,加大研发力度等一系列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更好地推动高效电机的推广和普及,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16号――“节能产品惠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16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一批)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16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10.08.01
【实施日期】2010.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
(2010年第16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
附表: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一批)。
(产品管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推广实施细则
(产品管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推广实施细则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壹、推广产品范围(壹)额定功率为0.55千瓦(含)—315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90伏及以下的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低压三相异步电机)。
(二)额定功率为355千瓦(含)—25000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000伏或10000伏的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高压三相异步电机)。
(三)额定功率为0.55千瓦(含)—315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90伏及以下的稀土永磁三相同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稀土永磁电机)。
二、推广产品及企业条件(壹)申请推广的高效电机须满足以下要求:1.于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2.低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版本中能效等级2级及之上水平,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
3.高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保证值不低于规定指标(具体要求见附件1)。
4.同壹品牌只能由壹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且于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该品牌的电机产品无不合格记录。
(二)申请推广高效电机的生产企业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完备的产品销售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销售的高效电机能追溯到最终用户。
2.低压三相异步电机和高压三相异步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30万千瓦,或稀土永磁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1万千瓦。
三、推广补贴标准高效电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产品类型,额定功率(千瓦),补贴标准(元/千瓦),,1级,2级低压三相异步电机,0.55≤额定功率≤22,40,35,22<额定功率≤315,20,15高压三相异步电机,355≤额定功率≤25000,12稀土永磁电机,0.55≤额定功率≤22,60,22<额定功率≤315,40四、推广资格申请和确定申请高效电机推广的生产企业,将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方案(包括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推广产品信息、推广方案等内容及电子版本,具体格式见附件2)及下列材料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9月24日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冷水机组推广实施细则一、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一)推广产品为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以下简称单元机)和冷水机组。
(二)申请高效节能单元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依据国家标准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2.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参照国家标准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能效测试方法和能效等级判定方法,产品能源效率须达到表1中的要求;表1 能源效率等级指标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参照国家标准GB 21455-2008《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制冷量范围、能效测试方法和能效等级判定方法,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
4.名义制冷量不大于100kW的冷水机组,依据国家标准GB 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产品能效达到2级及以上。
5.通过能效标识备案(不包括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6.通过节能产品认证(不包括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7100瓦的定速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和转速可控型空调(热泵)机组);7.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8.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或取得生产许可证;9.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国家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中,该品牌单元机和冷水机组产品无不合格。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为了加快节能汽车推广和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我国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细则》,以推动节能汽车的发展和应用。
该细则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政策支持措施1.优惠购车政策:对购买节能汽车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购车补贴,降低购车成本。
2.资金补贴:对生产节能汽车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生产力度。
3.减免税费:对购买节能汽车的个人和企业,在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降低使用成本。
4.免费停车:对节能汽车在停车时给予免费停车的政策支持,提高节能汽车的使用便利性。
二、技术支持措施1.研发支持:对节能汽车的关键技术研发给予支持,包括电池技术、电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
2.应用推广:加强对节能汽车应用推广的宣传和培训,提升消费者对节能汽车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3.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节能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充电设施的覆盖率和使用便利性。
三、市场监管措施1.质量监管:加强对节能汽车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提高节能汽车的质量和可靠性。
2.价格监管:建立节能汽车价格监测机制,防止价格垄断和不合理涨价。
3.消费者保护:完善节能汽车售后服务体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四、国际合作措施1.技术引进:加强与国外相关企业的技术合作,吸引先进的节能汽车技术引进。
2.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节能汽车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节能汽车的发展。
3.产能输出:鼓励国内节能汽车企业对外扩大市场,通过技术输出和产品出口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制定和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细则》,可进一步推动节能汽车的发展和应用,促进我国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环保的双赢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4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4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1.03.08
•【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4号
•【施行日期】2011.03.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
(2011年第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32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推广目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财政部网站()上发布,请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入围企业(略)
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浅析“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
浅析“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中国政府为了推广和普及促进节能产品的使用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其中,高效电机的推广是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效电机的推广旨在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能源的消耗,以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标。
高效电机相对于普通电机而言,在能耗上有明显的优势。
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通过提高电机的效率来减少能源消耗。
以中国为例,根据统计数据,在中国每年消耗的电力中,大约有一半用于驱动电机,因此,提高电机的效率对于节约能源具有重要意义。
高效电机的推广具有广泛的社会经济效益。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采用高效电机可以显著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
其次,高效电机的推广能够提高电网的供电效率,减少输电损耗,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
此外,高效电机的推广还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因此,高效电机的推广不仅有益于企业发展,还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高效电机的推广过程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经济支持来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和使用高效电机。
例如,政府可以减少高效电机的进口关税,降低其价格,提高购买的吸引力。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提供财政补贴或贷款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高效电机。
此外,政府可以加强对高效电机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低效电机的流通。
除了政府的角色之外,企业和个人也是高效电机推广的重要主体。
企业可以采用高效电机来替代低效电机,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能源成本。
个人可以选择购买和使用高效电机,节省用电开支,并且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获得更多的节能效益。
在推广高效电机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企业和专业机构可以共同组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高效电机的知识和优势。
通过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增强对高效电机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促进高效电机的推广和应用。
总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高效电机的推广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其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具有重要意义。
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doc能源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目的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广高效节能电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能源产品惠民工程,特别是高效电机的推广使用。
1.3 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高效电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高效电机推广领导小组,由能源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组成。
2.2 职责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制定、项目审批和监督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行业指导。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公平竞争。
三、推广策略3.1 政策支持提供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高效电机。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高效电机的生产和使用成本。
3.2 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高效电机技术水平。
支持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效电机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3.3 市场推广开展高效电机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公众认知度。
建立高效电机示范项目,展示节能效果。
3.4 质量监管建立高效电机质量标准体系,确保产品性能。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四、实施步骤4.1 调研分析对现有电机市场进行调研,分析高效电机推广的可行性。
4.2 制定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制定高效电机推广的具体计划。
4.3 实施推广按照计划,逐步推广高效电机的使用。
4.4 监督评估定期对推广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推广目标的实现。
五、保障措施5.1 资金保障确保推广活动所需的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5.2 技术支持建立高效电机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5.3 人才培训开展高效电机相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训。
5.4 信息共享建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交流。
六、法律责任6.1 违反规定的处罚对违反高效电机推广相关规定的个人或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6.2 责任追究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推广工作受阻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6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6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
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1.07.26
•【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6号
•【施行日期】2011.07.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
(2011年第16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32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告,推广目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财政部网站()上发布,请有关部门、单位及企业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批)入围企业
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批,请到有关网站查阅、下载)(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一
注:按企业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
高效节能太阳能热水器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
高效节能太阳能热水器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简稿)一、推广产品范围及要求(一)推广产品为贮热水箱容积在0.08m3-0.60m3之间的紧凑式、分离直接式(分体单回路)和分离间接式(分体双回路)家用太阳能热水器。
(二)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标准GB/T 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的要求,产品能源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 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2.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产品性能和能效检测;3. 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4. 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一)申请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承诺年推广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数量不少于5万台(套);3.拥有所申请推广高效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自主品牌和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4.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5. 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纳入推广企业销售网络的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3. 具有及时向消费者兑付补贴资金的能力;4. 能够有效收集、管理推广产品销售信息。
三、推广期限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四、推广补助标准高效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推广财政补贴标准为:对已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产品,不再给予补贴。
五、推广资格申请申请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的生产企业,将推广申请报告(具体格式见附2.1)及下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二)推广产品第三方产品性能和能效检测报告;(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四)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五)其他相关材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导语: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 * 同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 》(财建〔xx〕21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
下面是收集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财政补贴推广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为普通用途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并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 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能接收、解调由电视信号调制的射频信号;2. 依据国家标准GB 24850《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液晶电视为能效1级,且能效指数达到1.7及以上水平;等离子电视为能效1级,且能效指数达到1.4及以上水平;3. 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4.通过能效标识备案;5.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或节能产品认证;6. 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该产品无不合格。
(一)申请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为 *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年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数量不少于50万台;3.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4.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5. 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二)纳入推广企业销售网络的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 为 *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3.具有向消费者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的能力;4.能够有效收集、管理推广产品销售信息。
推广期限暂定为xx年6月1日至xx年5月31日。
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财政补贴标准为:尺寸(英寸) 液晶电视(元/台) 等离子电视(元/台) 能效指数≥1.7 能效指数≥1.9 能效指数≥1.4 能效指数≥1.719≤尺寸32≤尺寸尺寸≥42 350 400 350 400对已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产品,不再给予补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节能
产品惠民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
一、推广产品范围
(一)额定功率为千瓦(含)—315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90伏及以下的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低压三相异步电机)。
(二)额定功率为355千瓦(含)—25000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000伏或10000伏的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高压三相异步电机)。
(三)额定功率为千瓦(含)—315千瓦(含),额定电压为690伏及以下的稀土永磁三相同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稀土永磁电机)。
二、推广产品及企业条件
(一)申请推广的高效电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2.低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版本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
3.高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保证值不低于规定指标(具体要求见附件1)。
4.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且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该品牌的电机产品无不合格记录。
(二)申请推广高效电机的生产企业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完备的产品销售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销售的高效电机能追溯到最终用户。
2.低压三相异步电机和高压三相异步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30万千瓦,或稀土永磁电机年推广量不少于1万千瓦。
三、推广补贴标准
高效电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
申请高效电机推广的生产企业,将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推广产品信息、推广方案等内容及电子版本,具体格式见附件2)及下列材料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推广产品“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能效标识备案证明(仅限于低压三相异步电机);
(三)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四)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
(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告推广产品目录。
五、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一)推广企业将推广信息及时录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于月度终了后10日内上报财政部(具体格式见附件3)。
(二)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通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本地区产品推广情况进行审核。
(三)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预拨补贴资金。
(四)年度终了后30日内,推广企业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逐级上报财政部。
(五)财政部根据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和专项核查情况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六、其他要求
(一)推广企业在推广产品的本体和包装上按要求加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和字样(样式见附件4)。
(二)推广企业须在销售合同中写明推广产品的效率,注明推广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三)推广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213号)进行处理。
附件:1. 高效高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保证值
2.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
3.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月度推广情况表
4.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标识内容和样式
附件1:
高效高压三相异步电机(额定电压10000伏)效率保证值
附件2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盖公章)
企业所在地:省市
编制日期年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提出高效电机推广申请,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二份(光盘):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二、推广产品基本情况
三、推广网络信息汇总
四、推广方案
五、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推广产品能效标识备案证明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仅限于低压三相异步电机)
3、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4、注册商标证明及授权书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并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生产企业同意提供与本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一)
推广方案
附件3: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月度推广情况表(一)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月度推广情况表(二)年
附件4: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标识内容和样式
所有推广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时均应粘贴专门的标识。
标识按以下要求统一印制。
一、标识的内容与样式
标识的样式如下图所示:
(一)标识的内容
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2.“高效电机企业名称(或简称)(如北京毕捷)型号
3.“政府补助金额:XXX 元/千瓦”
(二)标识的样式
1.基准字体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字体SimHei、字号20,对中;
“高效电机”:字体SimHe,字号12;
“企业名称(或简称)型号”:字体SimSun、字号7;
“政府补助金额:”字体SimHei,字号9,
“XXX 元/千瓦”:字体SimSun,字号9.。
2. 基准尺寸:
标识整体尺寸:66mm(宽)×66mm(高);
边框尺寸:左1.5 mm、右1.5 mm、上1.5 mm、下3.0mm。
3.颜色
边框、中心图案:绿色
其余部分:白色
二、标识的制作
1.标识由生产企业按规定的样式和内容自行印制,并对印制的质量负
责。
2.粘贴在产品本体上的标识的图案、文字内容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标识尺寸、字体大小可根据产品体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应保证标识内容清晰可辨。
3.使用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物以及宣传中的标识可单色印刷。
三、标识的粘贴
1.标识应采用不干胶方式粘贴。
2.享受财政补助的高效电机均应粘贴标识。
3.标识应粘贴在电机产品铭牌旁明显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