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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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资料整编,汇总的数据为1986年(含)之前全国各地的灌溉试验站所取得的灌溉试验资料。从1987年至今的十六年间,正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我国各地的农业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变,投入水平持续增加,作物品种不断更新,种植结构经历了较大调整,产量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得过去在较低产量水平下取得的灌溉试验资料很难适应当前节水农业发展的需要。此外,随着我国水资源短缺程度的不断加剧,农业灌溉用水仍会被不同程度地挤占,因此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有限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就显的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对农田水管理水平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而灌溉管理水平提高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灌溉试验所取得的基础数据的系统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在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和节水管理条件下所取得的灌溉试验资料的充足性和系统性。已录入“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数据库”中的灌溉试验资料都是在1986年以前取得的,并且主要是在以充分满足作物需求、获得最高单产为目标而设计的灌溉试验条件下取得的。很显然,这些数据已无法满足当前节水灌溉发展的需求。因此,组织全国灌溉试验站,将1987年以来取得的灌溉试验资料,特别是以节水高效为目标的灌溉试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根据统一的要求和格式进行系统的整理,最终录入“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数据库”,对于这部分资料的妥善保存与利用,以及保证全国灌溉试验资料的连续性,为当前正在广泛开展的节水灌溉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和理论依据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1987之后的灌溉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后,连同1986年以前的资料一道,编辑印制“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数据集”,供全国从事节水灌溉管理和水资源规划利用工作的部门和科技工作者使用,无疑会对全国节水灌溉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土壤水分不足或过高情况下测定的农田蒸腾蒸发量虽然不能做为作物需水量使用,但在标明土壤水分控制范围的情况下,仍参加整编,可作为作物实际耗水量使用;
(5)作物需水量资料,除了要给出全生育期各生育阶段的需水资料外,还要给出逐月需水强度数值。各种作物的逐月需水强度,最好根据试验实测资料直接确定。如果不能直接确定,可在已知各生育期需水量的情况下,用累积曲线法推算确定。
(6)花生:苗期、花针期、结荚期、成熟期
(7)大豆:苗期、分枝期、结荚期、成熟期
(8)油菜:苗期、花蕾期、结荚期、成熟期
(9)谷子:苗期、分蘖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10)高粱:苗期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其他作物的生育期划分参照有关的附件材料进行。
三、灌溉试验站基本情况资料
灌溉试验站的基本情况资料按照表4-1所示格式整理填写。
参加整编的作物一般要求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的灌溉试验资料,不足三年的试验资料不参加本次整编。
3
(1)冬小麦:苗期、越冬期、返青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2)春小麦:苗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3)玉米(春、夏):苗期、拔节期、抽雄期、灌浆期
(4)棉花(春、夏):苗期、蕾期、花铃期、吐絮期
(5)水稻(早、中、晚):返青期、分蘖期、拔节孕穗期、抽穗开花期、灌浆期
(2)α值系同期腾发量与水面蒸发量的比值,各地蒸发皿型号不一,有条件的一律使用ED601型蒸发皿资料计算,φ20cm蒸发皿要换算为ED601蒸发皿数值后再计算α值;
式中:p为频率值(%);m为某试验年份某种作物全生育期的降水量(或水面蒸发量)的排序号;n为参加排频的年份总数。
(9)表格中要标明产量水平和测定方法(田测、坑测、筒测);
(10)不同灌水方式(地面灌、喷灌、滴灌、膜上灌等)下测定的需水量均参加整编;
(11)旱作物需水量资料整编格式参见表4-2至表4-5。
二、整编内容
1
为了保持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整编工作的连续性,1987-2003年资料整编工作的项目设置与第一次资料整编工作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灌溉试验站基本情况资料
(2)作物需水渠系水利用系数试验资料
(5)田间水利用系数试验资料
2
整编包括的主要作物有:小麦(冬、春)、玉米(春、夏)、棉花(春、夏)、水稻(早、中、晚)、大豆(春、夏)、高粱、谷子、花生、油菜、甜菜、向日葵、胡麻、蔬菜等。其它的经济作物、经济林和牧草,如果有完整的试验资料也要参加整编。
(6)资料整理时要给出有关作物在当地条件下的多年平均需水量过程线;
(7)作物需水量一律以mm为单位表示;
(8)整理资料时要标明各试验年份的水文频率(降水和蒸发);
确定试验年份的水文频率时,要用作物全生育期的降水(或水面蒸发)总量资料进行排频,参加排频的年份数至少要在15年以上。所有资料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后,某一年某作物全生育的降水(或蒸发)频率可用如下公式计算确定:
四、作物需水量试验资料整编的技术要求与表格
1
(1)凡是有目的地进行作物需水量试验的资料均应参加整编;
(2)作物需水量试验应当在可控制土壤水分条件的环境下(防雨棚、测坑、测筒)进行,计算的土层深度为一米,不足一米者要补足到一米;
(3)根据作物需水量定义,进行作物需水量测定时,土壤水分应控制在适宜的范围内;
附件4
全国灌溉试验资料(1987-2003)整编
技术方案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水利部灌溉试验总站
2004年2月
全国灌溉试验资料(1987-2003)整编
技术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利部农水司、科教司和规划总院曾于1987年联合发文,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过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整编工作。这项工作在水利部农水司的直接领导下,由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资料检验和数据汇总等工作。这次资料汇编工作历时6年,于1993年完成,建立了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数据库,有关成果已在各地的水资源利用规划、水利工程建设及农田用水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于花生、大豆、高粱、谷子、甜菜、油菜及其它经济作物、经济林、牧草等,可参照上述要求制作与表4-2至表4-5相似的表格开展资料整理。其中附表中的各个项目一定要包括,只是逐月需水强度栏与各生育期需水量栏,需要根据作物的生长时期与生长特性,填入相应的月份与生育期名称。
2
(1)水稻需水量指移栽后本田期的腾发量与渗漏量;
(4)土壤水分不足或过高情况下测定的农田蒸腾蒸发量虽然不能做为作物需水量使用,但在标明土壤水分控制范围的情况下,仍参加整编,可作为作物实际耗水量使用;
(5)作物需水量资料,除了要给出全生育期各生育阶段的需水资料外,还要给出逐月需水强度数值。各种作物的逐月需水强度,最好根据试验实测资料直接确定。如果不能直接确定,可在已知各生育期需水量的情况下,用累积曲线法推算确定。
(6)花生:苗期、花针期、结荚期、成熟期
(7)大豆:苗期、分枝期、结荚期、成熟期
(8)油菜:苗期、花蕾期、结荚期、成熟期
(9)谷子:苗期、分蘖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10)高粱:苗期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其他作物的生育期划分参照有关的附件材料进行。
三、灌溉试验站基本情况资料
灌溉试验站的基本情况资料按照表4-1所示格式整理填写。
参加整编的作物一般要求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的灌溉试验资料,不足三年的试验资料不参加本次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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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冬小麦:苗期、越冬期、返青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2)春小麦:苗期、拔节期、抽穗期、灌浆期
(3)玉米(春、夏):苗期、拔节期、抽雄期、灌浆期
(4)棉花(春、夏):苗期、蕾期、花铃期、吐絮期
(5)水稻(早、中、晚):返青期、分蘖期、拔节孕穗期、抽穗开花期、灌浆期
(2)α值系同期腾发量与水面蒸发量的比值,各地蒸发皿型号不一,有条件的一律使用ED601型蒸发皿资料计算,φ20cm蒸发皿要换算为ED601蒸发皿数值后再计算α值;
式中:p为频率值(%);m为某试验年份某种作物全生育期的降水量(或水面蒸发量)的排序号;n为参加排频的年份总数。
(9)表格中要标明产量水平和测定方法(田测、坑测、筒测);
(10)不同灌水方式(地面灌、喷灌、滴灌、膜上灌等)下测定的需水量均参加整编;
(11)旱作物需水量资料整编格式参见表4-2至表4-5。
二、整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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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整编工作的连续性,1987-2003年资料整编工作的项目设置与第一次资料整编工作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灌溉试验站基本情况资料
(2)作物需水渠系水利用系数试验资料
(5)田间水利用系数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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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编包括的主要作物有:小麦(冬、春)、玉米(春、夏)、棉花(春、夏)、水稻(早、中、晚)、大豆(春、夏)、高粱、谷子、花生、油菜、甜菜、向日葵、胡麻、蔬菜等。其它的经济作物、经济林和牧草,如果有完整的试验资料也要参加整编。
(6)资料整理时要给出有关作物在当地条件下的多年平均需水量过程线;
(7)作物需水量一律以mm为单位表示;
(8)整理资料时要标明各试验年份的水文频率(降水和蒸发);
确定试验年份的水文频率时,要用作物全生育期的降水(或水面蒸发)总量资料进行排频,参加排频的年份数至少要在15年以上。所有资料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后,某一年某作物全生育的降水(或蒸发)频率可用如下公式计算确定:
四、作物需水量试验资料整编的技术要求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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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有目的地进行作物需水量试验的资料均应参加整编;
(2)作物需水量试验应当在可控制土壤水分条件的环境下(防雨棚、测坑、测筒)进行,计算的土层深度为一米,不足一米者要补足到一米;
(3)根据作物需水量定义,进行作物需水量测定时,土壤水分应控制在适宜的范围内;
附件4
全国灌溉试验资料(1987-2003)整编
技术方案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水利部灌溉试验总站
2004年2月
全国灌溉试验资料(1987-2003)整编
技术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利部农水司、科教司和规划总院曾于1987年联合发文,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过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整编工作。这项工作在水利部农水司的直接领导下,由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资料检验和数据汇总等工作。这次资料汇编工作历时6年,于1993年完成,建立了全国灌溉试验资料数据库,有关成果已在各地的水资源利用规划、水利工程建设及农田用水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于花生、大豆、高粱、谷子、甜菜、油菜及其它经济作物、经济林、牧草等,可参照上述要求制作与表4-2至表4-5相似的表格开展资料整理。其中附表中的各个项目一定要包括,只是逐月需水强度栏与各生育期需水量栏,需要根据作物的生长时期与生长特性,填入相应的月份与生育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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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稻需水量指移栽后本田期的腾发量与渗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