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3篇
1承包山林协议书
合伙人:甲乙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甲,乙,自愿合伙
第二条(合伙名称以及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50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造林抚育款,计XX元)。平均每人二分之一。合伙出资共计元。合伙期间该出资为共有财产,合伙终止后,双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此需合伙人商量,自行定制。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商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
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
为合伙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
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
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
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
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2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年XX月XX日
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年XX月XX日
2种植山林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搞好承包山地的经营事项。双方达
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一、合作地点:
二、合作项目:三、合作方式:甲乙双方之间不属于劳动或者雇佣关系,属
于合作关系。甲方负责对外签订有关合同,提供生产经营资金。
乙方以技术出资,负责种植、养殖等项目中具体生产事项。乙方
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保证养殖、种植的成功率和成活率。
考核指标另行约定。
四、考虑到乙方在场地工作时间较多,双方约定,在合作项
目中每月拿出伍仟元资金对乙方进行补助。发放补助时间为20XX
年10月至20XX年9月.共计一年。
五、自20XX年9月开始,不再向乙方发放补助。但乙方每
年可以分取扣除所有费税后纯利润的XX%。
六、合作期限:无论何种原因,自乙方离开甲方工作,双方
终止合作。终止后合作项目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再享有分取纯利
润的权利,也没有其他的补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在双方盖章(单位)、签字(个人)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9月19日
3山林地租用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
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
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书,依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及
惠州市的有关规定等。
第二条租用山林地能加快地方的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均能
获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租用山林地年限及范围
第三条租用年限:租赁期限为70年,租用时间自xx年xx
月曰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租用范围: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xx,东至xx ;南
至xx ;西至xx ;北至xx。总面积为xx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报告为准)。
第三章租金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金标准:每亩每年租金定为人民币xx元(xx元);每十年合计租金为人民币:xx元整(xx元整);70年总租金为人民币:xx元整(xx
元整)。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十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
金于每十年第一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
第四章双方责任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