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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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切实解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X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X省政务云为依托,以实现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为目标,基于统一架构、统一服务、统一技术平台,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打造覆盖省、市(州)、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数据交换、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数据共享门户,政务资源目录、政务数据资源、政务数据填报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配套的监督检查制度,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机制。
通过梳理对接省、市(州)、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建成全省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库,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及业务协同提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建设,分级使用。
省级统一设计、建设、管理和运维,省、市(州)、县(区)分级使用,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二)整合提升,共建共享。
整合、利用存量信息化资源,拓展、延伸、完善已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成全省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汇聚和共享。
(三)需求导向,分步实施。
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抓住关键环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逐步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覆盖面和应用深度。
三、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建设全省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依托省政务云,建设省、市(州)两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政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政务数据共享门户、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统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1.省、市(州)两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建设省、市(州)两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部门间业务协同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市州配合,X年底前完成基础性建设,优化完善工作持续推进,X年6月底前完成)
2.政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南》要求,对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梳理整合,形成统一管理和服务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政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信息服务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X年底前完成)
3.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按照人口、法人、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空间地理等分类,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查,形成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建设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对数据资源的汇聚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数据的使用、共享,充分保障数据的安全,形成统一的数据出口。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X年底前完成)
4.政务数据共享门户。
遵循简洁、方便的原则,建设政务数据共享门户,优先实现重点领域数据资源整合展示,满足部门之间数据高效调阅和共享。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X年底前完成)
5.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归集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涉企信息,编制监管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在部门间互联互通,建立部门间双告知机制,落实对市场主体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最终实现对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一时违法、时时受限”的目标。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工商局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X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