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榜样与到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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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榜样与道德人格
曾建平
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涌现出这个时代道德理想的先进人物。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这样的榜样层出不穷,他们是时代的骄傲,是社会的财富,是生活的代表,是民族的脊梁。
在他们身上,我们能发现一份感动,涌动一股能量,获得一种动力。
这是由于他们身上散发着人格的力量,人性的光芒。
一、社会发展需要道德理想
任何社会都会设计自己的包括理想社会道德状况的理想目标。
一般来说,一个社会的道德理想无外乎三个方面。
一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物,总是把自身对幸福生活的热切期望寄托在对未来美好的理想社会的追求中。
例如,儒家的“大同”社会、古希腊的“理想国”。
这些人类的美好追求在长期的阶级对立中没有也不可能得到实现。
马克思主义在深刻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真正把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把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作为未来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
人类超越阶级对立的第一个理想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为实现每一个人的幸福和自由创造了条件,是通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阶梯。
在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当前我国人民所期待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
二是一套科学的价值体系。
任何道德理想都必须在理想的道德价值体系指导下才能实现。
马克思说:“在考察历史进程时,如果把统治阶级的思想和统治阶级本身分割开来,使这些思想独立化,如果不顾生产这些思想的条件和它们的生产者而硬说该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是这些或那些思想,也就是说,如果完全不考虑这些思想的基础——个人和历史环境,那就可以这样说:例如,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是荣誉、忠诚,等等,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则是自由、平等,等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是一批先进的道德榜样。
人分百种,形形色色。
这种差别也可以从道德层面来划分,如果从一个人遵循了什么样的社会道德标准,即其对社会贡献的多少与他对社会的索取多少的比值来衡量的话,那么,可以大致把人划分为五类——圣人、贤人、凡人、小人、恶人。
所谓“圣人”是指那些对社会贡献量远大于报酬量的先进人物和民族英雄,他们把自己的整个生命都献给了社会,其道德标准是“大公无私”。
所谓“贤人”是指一生都处于贡献大于报酬的状态的人,像现实生活中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模范、标兵、榜样,其道德标准是“公而忘私”。
所谓“凡人”是指依靠自己诚实劳动,换得正常报酬的普通人,他们的贡献量与报酬量大体相当,其道德标准是“公私兼顾”。
所谓“小人”是指那些使用一定的方法,以较小贡献来索取较大报酬的人,他们所使用的方法往往不直接损害具体的他人利益,而是从社会系统的局部涨落中赢得属于社会公有的额外报酬,他们的道德标准是“大私小公”。
所谓“恶人”是指社会中一小撮不择手段,不讲贡献,专门从社会窃取大利的人,像以权谋私的贪官污吏,见利忘义的狡诈商人,以及坑、蒙、拐、骗、偷、抢、黄、赌、毒等犯罪分子,其道德标准是“大私无公”、“以私害公”、“损公肥私”,其公德量是一个负值。
一个理想的社会必然会诞生圣人,涌现贤人,凡人见贤思齐,恶人幡然悔悟,在由圣人、贤人组成的第一“先进方阵”的引领下,整个社会道德状况不断增益、不断上扬。
时代造就英雄,榜样影响时代。
社会主义社会不能没有圣人、贤人这股社会正气力量,他们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理想道德人格,体现着绝大多数人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体现着社会主义社会做人的方向和人格标准。
二、榜样的力量在于人格的光芒
道德榜样之所以叫人感动,使人感佩,令人感怀,主要原因不在于他们人格中的智慧、能力、知识、思维、形象、身份等其他成分,而在于他们的道德人格,在于他们的道德人格所散发的人性光芒。
人格中的非道德因素可能也会使人仰慕、赞佩,却难以使人震撼,唯有其中的道德因素才能激荡人的心灵,振奋人的精神,改变人的观念。
首先,人们之所以会被榜样人物所感染,其基本原因在于人所共有的人性基础。
人类虽然脱胎于动物,但却形成了与动物界具有质的差异的人类社会,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
马克思在这里鲜明地指出了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别之所在,但是,这并不是说,作为关系性存在的人从此就与动物毫不相干,一旦出生就会朝着“人”的既定方向发展,人类依然或多或少还残存着动物身上的那些本能或兽性。
正因为如此,在撇开人的社会关系时,人的某些机能直接来源于动物的机能,人们可能会落入“禽兽境界”,甚至“兽下境界”(所谓禽兽不如),恩格斯为此正确地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
”这表明,一方面,人性中沉淀着兽性,当没有正确的精神导引时,在某种境遇中,人所具有的兽性仍然会发作;另一方面,人性只有在精神的引导下才能超越这些自然性、本能性、动物性、劣根性,从而获得做人的资格——人格。
作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规定性,人格是从其族类那里获得的定性。
这种定性与人的种族、民族、相貌、健康、性别等自然性禀赋,与人的知识、智慧、能力、财富、职位等后天性禀赋都没有必然联系,而只与作为人的这种存在相关联。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这个人的规定性并没有趋于消失,而是越来越丰富和趋于认同。
从此而言,榜样人物的道德人格之所以能从心灵深处“打动人”、“震撼人”,是建立在人之为人的共性基础之上的。
其次,人们之所以会被榜样人物所感动,其根本原因在于人所向往的道德理想。
作为人与人相区别的规定性,道德人格是划定人的境界高低的一种品格,是后天养成或教化的结果。
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同时也具有社会属性。
这就是说,人既是“个体的存在物”,又是“社会的存在物”,只有人才能把这两个方面内在地集于一身。
人的这种二重性是个人与社会的必然关系所决定的。
如果说人性的自然属性还存在着所谓的物种基因基础,而且在这一点上,人与人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么,人性的社会属性则完全是后天获得的,
恰恰在这一点上,人与人之间显示出巨大的差别。
道德人格是一种社会属性,是人们在后天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实践活动所获得的规定性。
每个人所属的社会关系不同,所参与的社会实践不同,他的道德人格必然打上他所属生活的烙印,具有他的特性。
这就是人们的道德境界之所以有着千差万别的缘由所在。
我们不仅要强调这种差别,而且要指明,人性所要追求的不是差别,而是求真臻美崇善的共同理想。
人类对于道德理想的渴望正是人的天性使然。
先进人物作为人们崇尚的对象是做人的一种理想道德人格,它本身规定的内在超越性在鼓励人们去建构有意义的人生,它诠释着人是什么,引导着人该怎样去做,启示着人们超越实然实现应然,使人的全面发展获得持久的精神动力。
人们的这种共同理想、共同追求,既与人性的共性相干,更与人类所存在的公共利益相关,而且前者是次要的,后者才是决定性的。
马克思主义是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角度来肯定人所共有的利益基础和共同背景,从而理解人性的。
由此出发,他们认为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存在一些起码的、简单的、共同的规则,这些规则是超越种族、阶级、人类发展阶段的,而为“人”所共享和共同遵守。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多次说:阶级社会里存在着一种“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在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或者叫做“人类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
这些公共生活规则,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亲尊长、遵纪守法等,既易遵守又易践踏,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从那些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地践履着这些道德规范的先进人物身上感受到人格的魅力和人性的力量。
再次,人们之所以会被榜样人物所感动,其重要原因在于人所共冀的社会理想。
作为社会与社会相区别的规定性,道德人格又是构成社会道德风貌的内在基础,是人们所期望实现的理想社会的道德前提。
道德人格不仅标志着人与动物的差别,人与人的差别,而且也标志着社会与社会的差别,因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个体人身上所存在的道德人格必然体现在道德行为上,形成这个社会所具有的道德状态。
不同社会所体现出来的道德水平实际上是这个社会公民个体道德人格层次的外在表现。
理想具有扬弃现实、高于现实、超越现实的特征,是感召、激励和鼓舞我们为之奋斗的力量源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极具广泛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当个人的发展与共同理想的实现联系在一起时,那些先进人物的道德人格就是一种坐标、一种参照系,因此,那些在实现共同理想中的先行者必然成为人们景仰和学习的榜样,必然会成为影响和引领人们实现共同理想的坚强力量和实践动力。
三、学习榜样就是要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
学习道德榜样,不仅需要由衷的感动,更需要切实的行动。
由感动到行动,由见贤思齐到身体力行,榜样的力量才能真真切切地得到体现,人性的光芒才能扎扎实实地得到弘扬。
要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首在形成道德评价。
所谓道德评价是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对道德行为之性质作出善恶的价值判断。
它包括自我反思和社会评价两种方式。
就个体而言,需要依据自己所认可、所信仰的道德准则来比照他人的言行、对照自己的言行作出正邪、善恶的评价,形成正确的
荣辱观。
这就是良心的作用机制。
良心的自我评价是人们为善为恶的一个首要基础。
但是,良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个体的人在与社会关系的互动中形成的。
学习道德榜样,形成高尚的道德人格,既需要个体以追求所信仰的道德理想作为动力基础,也需要社会形成善恶的正确评价机制。
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评价声音微乎其微,当善不受褒扬、恶不遭鞭挞之时,那么,这个社会所崇尚的道德规范就会失去其效用,善恶的边界就容易被混淆,人们的言行将会无所适从,道德滑坡或堕落在所难免。
相反,当社会评价越健全越成熟,当善被崇敬、恶受挞伐之时,“这种强有力的社会评价,能够造成一种特殊的善恶分明的氛围,使不道德的行为者受到强大的精神压力,感到羞愧、内疚甚至无地自容;使那些‘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者受到尊敬、感到光荣”,个体由此就会通过良心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以善为荣,以恶为耻,以道德榜样来矫正行为的方向。
因此,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人物,旗帜鲜明地树立道德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就是在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道德评价,就是要使道德榜样成为实现社会道德准则的标杆,以使人们通过他们看清楚自己的行为性质,实现自己的道德理想。
重在养成道德习惯。
毛泽东同志指出,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不做坏事。
大致地说,“做一件好事”是一种道德行为——出于情境的感染,一些人也可能在一时一地做出善举,但却不一定能够随时随地表达善行;“做一辈子好事”是一种道德习惯——把践履道德规范当做一种日常生活方式,是一系列的、连贯的、经常的道德行为。
为什么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事件上可能会表现出截然相反的道德倾向呢?其原因在于,他所具有的道德人格还没有定型,他所认同的道德准则还没有固化为一种道德习惯。
而与此相反,那些道德榜样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行为却是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
他们之所以能够克服困难,不为外力所动摇,长期表现出道德习惯,在于他们具有稳定的道德认识,坚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巩固的道德信念。
因此,道德习惯是人们在道德上知、情、意的统一和归宿。
对行为主体来说,养成了道德习惯,道德律令就不再是外在的,而是内心的自律要求,他的行为方式就从他律、自律走向了他律与自律的统一,从义务、良心升华为价值目标。
力在提升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表明人的道德水平是一个不断攀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发展道德需要,要使个体从无道德需要发展到有道德的需要,从非道德需要发展到道德的需要,从低层次的道德需要发展到高层次的道德需要,从遵守起码的公共规则到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再到履行高层次的道德要求,这既是道德认识的量变过程,又是道德境界提升的质变过程。
表彰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就是要激发人们的道德需要,促进人们的道德境界攀升。
当然,道德境界的提升不仅取决于个体的道德需要和道德努力,还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道德境界的提升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进行的,而不可能完全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
因此,道德教育切忌“一刀切”、一体化,而是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
那种一味强调先进性,忽视普遍性的要求往往会导致揠苗助长式的道德虚脱,那种过分追求纯洁性,脱离广泛性的号召往往会形成刻舟求剑式的道德僵化。
因此,道德境界的提升需要从现实出发,区分层次、分类指导,鼓励先进、照顾多数,循序渐进、务求实效。
全体公民道德境界的不断提升,就是道德人格的不断进化,就是社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