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挑战与机遇并存(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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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挑战与机遇并存

最近,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进行一场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并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地政府在接到《方案》后不同程度地推进相关研讨,牵头制定符合本省份情况的细分行业监管细则。此举一出,在业界造成了不小的反响。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份方案到底能给现在仍处于混乱中的互联网金融圈带来怎么样的影响吧。

新政出台,90%的P2P平台将违规

从2013年至2016年,互联网金融负面消息不断,前有e租宝后有中晋系,这些无不说明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无序和震荡,P2P更是成了“背锅侠”。因此,《方案》对P2P平台提出重点整治。首先,方案提出要“严格准入管理”,要求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同时强调“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对于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从各地看,年初以来,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市的工商部门先后停止“投资类”、“互联网金融类”等企业注册登记。一般来说,年化转化率超过15%的P2P平台在现在已经相当少了,在整改方案具体实施之后应该会更加稀少,至少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下,过高投资利率的项目是不合理的。另外,《方案》规定平台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等等。若按监管的要求,90%的P2P平台存在违规行为,将被整改或者被清除出去。其中关于不得发放贷款这一现象,尽管大部分P2P平台都已回归信息中介的定位,但也有少部分平台,如活期产品的P2P平台,会有发放贷款的嫌疑。方案中指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意味着自融、资金流向不清晰、税务等问题都将全面暴露,目前的P2P平台大部分都要先开始内部整改了。

第三方支付再遇“紧箍咒”

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开展得如火如荼,而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分支,第三方支付的整治也在意料之中。《方案》指出,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

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这些网上的“钱庄”从2010年至今已经接受了国家大大小小无数次整改,这次互联网金融整改方案果然又把它们带上了。

互联网金融乱象缘于中国式“钓愚”

那么,昔日作为创新典范的互联网金融,为何如今有沦为骗子集中营的嫌疑?在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时候,部分业界人士将其视为放松监管的不二途径,为互联网金融站台喊话更是屡见不鲜,当时如果对于互联网金融提出质疑,近乎走在金融创新对面。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对已有金融机构分类监管已经相当完善,当互联网金融出现之际,更多以观望态度观察,这一态势其实提供了互联网金融行业集体爆发的时间窗口,成为不少人借机掘金的机会,无论是合法途径还是灰色途径,监管空白也成就了业内业外闯入者公认的黄金机会。

从更大的图景来看,不少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野蛮生长,本身源自企业与居民被压抑的需求。在金融抑制之下,从企业端看,由于不少信贷资源被投放给回报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导致不少民营企业存在未能被满足的融资需求;从居民端看,现实之中的资产价格暴涨使得民众对于投资回报有了更高期待,这导致银行存款利息甚至银行理财产品难以满足居民投资需求,于是各类回报率高于10%的信托产品甚至回报率更高的P2P产品成为近些年的热门之选。高得离奇的投资回报率吸引了对风险估计过低的投资人,多数人都以为自己不是最后接盘者,能够在信用崩塌之前及时撤出,甚至在风险爆发之后也寄托于政府出面解决——即使是民企创办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不少投资者眼中其实也隐性担负了政府信用。

投资者的中国式逻辑看起来难以理解,却明显不缺乏民间智慧。现实的状况就是当产品购买者人数过多时,处于金融维稳考虑,地方政府有时候真的不得不出手相助。在这一过程之中,事发之前,现存监管条款显然滞后;事发之后,如果政府信用介入,则无疑助长了道德风险。

“穿透式”监管与“重奖重罚”制度

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各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加大监管力度。但是由于我国行政体系复杂多样,各部门间出现“踢皮球”的现象也不在少数。为了避免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方案多次提到对互金要采取“穿透式”监管,这意味对

于互金的监管将打破“身份”的标签,从业务的本质入手。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更有利于监管快速地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从方案看,配合专项整治,还将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方案指出,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另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即将上线,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举报平台,除了给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一个举报的窗口外,一些较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件,也需要群众提供线索侦破。

各地监管紧随其后

随着国务院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的出台,各地的清理整顿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北京市金融局正在探索北京网贷行业监管的“1+3+N”模式。“1”是充分发挥北京市网贷协会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功能,并在协会建立党组织,形成“自律+党建”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3”是采取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托管三大管理措施;“N”是代表各家网贷企业。北京市金融局希望以此推动网贷协会组织开发产品登记系统和信息披露平台,会员所有产品信息全部登记在系统中,各网贷企业按要求通过系统平台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推动企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

5月25日,辽宁省政府召开辽宁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从该日起至2017年1月底,辽宁省将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等。根据工作安排,7月底前为摸底排查阶段,11月底前为清理整顿阶段,明年1月底前进行验收总结。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祭出严苛监管。该会出台了《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在发行新的产品类别、推行新的发展模式前5日内,将产品或模式说明、风险提示、合法合规性说明等相关材料报协会进行事前备案。对于备案材料不合规的平台,该协会将关闭其备案窗口、甚至对其进行自律惩戒的惩罚措施。这是全国首例正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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