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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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知识问答
一.公文处理办法概述
※公文的定义是什么?
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的定义是什么?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机关内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公文处理?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或秘书科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当配臵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公文处理的文秘人员应当具备什么素质?
负责公文处理的文秘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严守机密,具备公文处理的专业知识。
※公文处理中应如何保守秘密?
各级行政机关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它有关保密的规定。
二.公文种类
※行政机关的公文有哪些种类?
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有13种,它们是: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通知"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通知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公文,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一是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二是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三是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四是人事任免。
※"通报"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者情况。、
※"报告"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
※"批复"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会议纪要"文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
三.行文关系和行文规则
※如何确定行文关系?
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除重大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政府部门行文有些什么规则?
政府部门行文有以下5条规则:一是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范围可以相互行文;二是政府各部门可以向下一级政府相应的主管部门行文;三是属于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四是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五是政府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
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级政府正式行文。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文时应注意什么?
两个以上部门行文要注意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由一个部门行文,也可以联合行文,不得交叉重复行文。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政府与部门向下级行文应如何协调一致?
政府与部门向下级行文要注意协调一致:一是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一般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二是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但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三是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但为了增加公文的权威性,可请政府转发。
※重要下行文是否应当抄送上级机关?
政府及其部门向下级机关或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请示"性公文应注意哪些问题?
给上级机关的"请示"性公文应注意四个问题:一是"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二是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三是需要同时送其它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四是不得将"请示"夹带在"报告"里,因"请示"必须批复,而"报告"则不必批复。
※下级机关是否可以直接向上级机关的负责人报送公文?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有双重领导关系的上下级之间应如何行文?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办理、答复;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另一上级机关。
※行政机关与党委机关在行文关系上应注意什么?
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不得向党委机关作指示、交任务,如内容涉及党的工作,应与同级党委联合行文。
四.发文办理的程序和要求
※发文办理包括哪些程序?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草拟公文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草拟公文应遵循六条基本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二是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三是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四是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五是人名、地名、引文准确;六是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公文中使用引文应注意什么事项?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公文中应如何使用简称?
应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公文中应如何使用数字?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它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如何标注?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结构分为4个层次,具体标注法是: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二)",第三层为"1 ",第四层为"(1)"
※草拟公文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应如何协商?
草拟公文时,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