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期间交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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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道路施工期间交通应急预案
为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给施工人员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的安全环境;确保项目发生交通事故、突发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依据国家和浙江省等关于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应急预案原则
应急预案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资源共享,应急救援”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分工协作。将事前预防与事故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形的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响应,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影响。事故源分析
东三环路规划为快速路,是慈溪市南北向交通要道之一,是连接沈海高速和慈溪市的重要道路,交通流量较大,认清东三环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对合理组织交通应急预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交通类事故如下:
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坠落事故;
施工现场防火事故。
组织机构
施工过程中,大流量的交通现状要求以“边施工、边通车”的方式实施工程建设。道路施工中既要确保道路车流的安全畅通,又要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建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委会主任的安全保证体系,以施工路段现场控制为主,以定期检查为重点、专项与群体检查相结合。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部,将安全保障措施纳入施工方案,与施工队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作业班(组)配备专职安全员,制订安全岗位职责;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结合施工工艺流程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人员如大型设备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可通过安全讲座、违规案例分析、安全知识竞赛、黑板报、墙报、安全巡视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奖优罚劣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确保项目道路施工安全,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东三环路改扩建工程实施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由交警、路政、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以便达成共识。
施工安全保障组织机构如图5-1所示。
物资储备
在施工期间应准备一些基本物质,在发生事故时可先进行自救,使得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日常准备的主要物资如下: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应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
救援机械:面包车(在值班时不能私自离开施工现场)、吊车、挖掘机等;
其他物品:如防暑降温药品、工地常备工具、小药箱等。
道路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救急顺序
在慈溪市东三环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采用“先施工高架,再施工地面道路”的原则,施工过程中保持东三环车辆通行,但是车道数减少。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其救援难度将大幅度增加。因此,制定施工期间应急预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均是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过程、各类安全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等,以提高各类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将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减小到最低,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危险源立刻落实整改,并进行排除。
不同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应立即赶赴施工现场,及时参与救援工作:
①及时拨打公安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救援电话122,并报告清楚事故发生
的地点(可以报告附近标志性建筑)、伤亡类型及在交通事故两侧设置交通标志,同时应进行求救或者呼救;
图5-1 施工安全保障组织机构
②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应急小组事故人员应在救援车辆到达之前进行自救,自
救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伤员不仅有外伤,还可能产生内伤,在抢救伤员时不能迅速移动伤员身体或者摇动伤员身体,应多人平托伤员身体,缓慢的将其放置平坦的地面上,另一方面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障碍物,并为急救医生留出通道,使伤员尽快得到抢救;
③组织人员到路口等待、迎接救援车辆,引导救援车辆从具备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④在事故现场内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积
极配合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
⑤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制定车辆临时绕行线路(具体绕行路线参考附图31),待事故现场
核查结束后,解除交通标志,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⑥根据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并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事故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同时确定事故性质(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从事故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东三环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虽然对施工路段进行了维护,并且在高架支架处用防漏网进行了维护,但若施工过程中高空物体坠落,影响地面行车安全,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若物体坠落影响道路车辆的正常通行,交通管理人员应立即清理高空坠落物,快速疏导
交通,尽量在短时间内恢复车辆的正常通行;
②若因高空物体坠落对道路上行驶人员有安全影响时,应快速拨打急救电话,封闭事故路段,
并在适当位置设置道路封闭标志,确保急救车辆快速到达事故地点;同时应做好事故路段其他车辆的疏散工作。待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应恢复该路段的正常通行。
施工现场防火应急措施
东三环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若因施工区域失火影响正常路段的通行,或正常路段由于车辆原因而失火影响通行时,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交通应急疏散。
①若因施工区域失火,现场人员应就近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同时应立刻上报主管部门
及消防、交警、医院等相关部门;若影响到道路的正常通行,当班交警应做好现场的交通疏散工作,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确保影响最小。
②若因道路车辆失火而影响车辆通行时,交通管理部门应迅速告知消防部门,同时做好其
他车辆的疏散工作。
事故发生后道路交通疏散路线
慈溪市东三环路改扩建施工工程穿越城郊区及城市中心,且过境交通量较大。施工期间,若发生事故,应根据交通拥堵程度、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及事故发生时间段进行交通路线疏解。
根据交通拥堵程度确定交通路线
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交通交通事故,必须在事故临近的交叉口设置交通标志,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交通拥堵,若路段交通拥堵时间大于20分钟或者拥堵长度大于500m,虽经现场处理,交通拥堵不能缓解或者30分钟内道路难以恢复通行的,建议车辆绕行。绕行路线见附图31。
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段确定交通路线
若事故发生在交通高峰时段,部分路段交通量较大,路段施工导致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降低,则导致救援车辆在东三环路部分上难以顺利通行,影响救援时间,建议从相临近的道路进行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