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汽车保险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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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救措施与保护措施
施救措施是指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为减 少和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实施的抢救行为。保护措施是 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以后,防止 保险车辆损失扩大和加重的行为。
赔偿限额、赔偿处理和保险期限 1.赔偿限额 (1)全部损失。 (2)部分损失。 (3)如果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一、保险标的 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物
受损,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二、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
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 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 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 偿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1.意外事故 2.第三者及其损失 3.赔偿的依据
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
者)。
责任免除
1.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责任 (1)地震。 (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车辆自身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失责任 (1)车辆的自然磨损、朽蚀、故障或轮胎单独损坏。 (2)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3)自然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 (4)玻璃单独破碎。 (5)汽车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6.租赁汽车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 定。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 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 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1.保险金额 (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
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2)其他汽车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
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赔偿限额 (1)每一个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按照被保险人选定的承保档次赔付,
结论:只投车损的保户得不到赔付,如果投保附加险了其附 加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可以按此附加险来理赔。夏天台风天 气较多,风力也很强,容易将小石头等物品从高层建筑物刮 落,造成汽车的挡风玻璃受碰撞而单独破损。其次汽车在高 速行驶过程中,如果风力较强,也可能被扬起的小石块砸破 车身玻璃。当然如果台风来临,导致一些空调外挂机或阳台 花盆跌落,砸破车身与挡风玻璃,车主就应以车损险向保险 公司索赔。最后汽车挡风玻璃因自然老化而破裂,同样属于 单独破碎险的理赔范围。
4.其他责任 (1)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2)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3)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 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4)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停 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信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5)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论 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6)因污染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本规定是指不论是否发 生保险事故,保险车辆本身及保险车辆所载货物泄漏造成的保 险车辆损失,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3、驾驶员责任 (1)操作责任 1)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2)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3)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
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4)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起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
致使发动机损坏。 5)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6)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2)驾驶员驾驶资格问题
此处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的确定方式。 (2)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
赔偿处理和保险期限
1.赔偿处理
(1)被保险人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并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被保险机 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员的驾驶证
(2)因保险事故损坏的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 (3)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4)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
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5)被保险机动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责任限
责任免除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 的责任免除如下:
1.驾驶员问题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2)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造成的第三者责任。 (3)驾驶资格问题。 2.其他责任免除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 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造成的第三者责任。 (3)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造成的第三者责任。 (4)汽车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1)赔偿原则不同 2)保障范围不同 3)具有强制性 4)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
基础费率,中国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 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5)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其他规定 1.无赔款优待 2.条款适用的范围 3.解除保险合同 4.合同的争议处理
案例 开车误撞家人索赔第三者险遭拒案例
案情介绍:近日,林先生在将车从车库倒车时,没留意到先行下车 的妻子正好从车后面穿过,林先生刹车不及将自己的妻子撞倒。林 先生之前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在将 妻子送往医院后,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没想到,林先生的索赔申 请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林先生开车误撞的是自己的家 人,不在第三者险责任范围内。
汽车保险与理赔
汽车保险附加险
机动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 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 的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
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 璃单独破碎险的理赔
案情介绍: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路边的飞石将玻璃炸坏, 如何理赔?夏天购买这险种有必要吗?
案例分析:玻璃单独破破损是车损险的免赔条款之一,如果 购买了车损险的附加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可以得到赔付。险 玻璃单独破损险的理赔范围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 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车灯 玻璃与天窗玻璃却不属于它的理赔责任。
(1)无论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 的赔偿均依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 偿范围、项目、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款的基础。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 保险赔款。 (3)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 (4)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这里 的善后工作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 的有关事项。
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 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2.赔偿处理 (1)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 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 有关费用单据。
(2)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 责任。
(3)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 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 定或拒绝赔偿。
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6)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
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7)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届满
2.保险期限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期限通常为一年
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 被抢夺、被损坏;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
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 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保险车辆被抢劫、 被抢夺;
(5)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两者当中至少有一个 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6)被保险人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车辆
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 不合格。 (8)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 气、停产、中断通信,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9)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第三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10)因污染引起的任何针对第三者的补偿和赔偿。 (11)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第三者损失。 (12)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所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 财产损失。 (13)其他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案例 车内物品碰伤车辆责任自负 案情介绍:行车中车内物体掉了造成车体伤害如何赔付? 案例分析:因为“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属于汽
车损失险的除外责任。
结论: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机动车盗抢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两个月(部分公 司是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 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 理费用。
其他规定 1.无赔款优待 2.条款适用的范围 3.保险合同的解除 4.合同的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从下列两种
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依合同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4)保险车辆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旧,并在赔款中扣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汽车损失险在符合赔偿规
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6)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
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 实行5%的绝对免赔率。 (7)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 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 购车原始发票、汽车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 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汽车已报停手续。
赔偿处理 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 2.部分损失 3.结案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 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 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保险金额 汽车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 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1.新车购置价确定 2.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3.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合理的施救费用,施救措施与保护措施
1)合理的施救费用
合理的施救费用是指保险车辆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 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为了减少车辆损失,采取施救,保 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此项费用不 包括车辆的修复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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