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3号文件政策解读文字部分

合集下载

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发文文号:国税函[2009]3号发文时间:2009-1-4 实施时间:2008-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现就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误餐补贴(餐补)税收政策文件-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误餐补贴(餐补)税收政策文件-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误餐补贴(餐补)税收政策文件-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关于餐补是不是要有发票公司规定出差有固定的餐补,报销时是不是必须有餐饮的发票?没有发票如何处理?我公司现在被税务局稽查,有一些不是人人有份的,新来的应届毕业生困难补助,每人1000,税务局要我补个税,请指教有什么文件可以与之辩论,不用缴纳个税。

如有餐费发票就属工作用餐,无需缴个税。

如无发票,那就是工资,没有什么可谈的!!关于餐补的税收政策文件已经清楚规范了此类问题的界定一、如果是符合当地规定限额内的误餐补助,是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第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补充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我们认为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满足上述条件的(当然,肯定不是人人有份的),是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媒体报道:财政部就242号文件答问新规定不溯及既往财政部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有关问题财政部明确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不影响个人所得税职工福利补助纳入工资总额企业福利应纳入工资饭补等需缴个税房补车补餐补今后统统要缴个税饭补等福利也缴税百姓无奈胜过关心财政部发文对补贴要征个税联通员工内部差价消费或包括在内谨慎支持福利费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财政部的文件并非是额外增加个人所得税个税政策缘何引来质疑不断帮您算算账:800元补贴可能交200元税饭补通讯补等福利缴税,不必大惊小怪规范企业福利费并非税收政策调整关联政策:国税函[2009]259号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政策解读:1.国税函[2009]3号解读: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2.解读国税函[2009]3号: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几点探讨3.注意工薪支出与应付职工薪酬的配比4.职工福利费涉税政策解读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如何衔接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职工福利费四大处理要点5.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税法规定对比表6.规范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凭证的探讨企业职工福利费入账发票问题职工福利费的财税实务处理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如何处理7.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其他相关规定如何理解国税函[2008]264号中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规定?据实列支下企业福利费的账务处理应付福利费余额转资本公积是否调增?丧葬补助费不应放在福利费中支出职工午餐补贴税前扣除的几个具体问题结语:税务筹划做为企业集团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财务人员所认可并应用。

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文件解读

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文件解读

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文件解读发布时间:2022-11-28 来源: 妇幼健康司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1〕33号),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家庭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提高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能力和水平,我委制定了《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二、主要内容《指南》主要由3个部分和4个附件组成。

一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的重要意义。

二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的基本理念。

包括重视婴幼儿早期全面发展、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特点、给予儿童恰当积极的回应、培养儿童自主和自我调节能力、注重亲子陪伴和交流玩耍、将早期学习融入养育照护全过程、努力创建良好的家庭环境、认真学习提高养育素养8个方面。

三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咨询指导内容,包括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指导、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等6个方面。

共有4个附件。

一是0~3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二是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三是6~24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要点;四是婴幼儿亲子交流与玩耍要点。

三、主要特点(一)聚焦0~3岁关键阶段。

婴幼儿时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大脑和身体快速发育。

《指南》聚焦0~3岁这一关键阶段,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为儿童未来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二)强化养育人主体责任。

父母是婴幼儿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政策解读: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及其对临床用药的影响分析

政策解读: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及其对临床用药的影响分析
要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根据带量购销合同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合 同用量和约定采购比例要求,是促进带量采购政策有效实施的方法。最终 目的是提高药品可及性、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科学理解与执行政策,不把“方法”异化为“目的”, 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带量采购背景下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选择
➢ 1、尊重和保障医生、药师和患者在用药决策中的合法权益 ➢ 医生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 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案;…………”
带量采购及扩面情况概述
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
➢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采购规则计算约定采购总量后,相关医药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中选 价格与中选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各相 关医疗机构仍可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 品 种。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 供 应的情况下,药品集中采购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规定
家中选的品种按基数的50 、两家中选的品种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 、三家中选的品种按70 分别计算。
剩余用量,医疗机构可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每年采购中选药品使用
量不得低于非中选药品采购量。
对于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的通用名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 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药品集中采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医务人员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相应条款严肃处理。严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公布资助名单。学校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确定的获得代偿的学生名单后,公布获准学生名单, 学院向其本人反响获准情况。〔建议学院建立代偿 毕业生信息库,并建立qq群、微信群等〕
实施代偿。学校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领导小 组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名单和就业单位 反响信息为毕业生归还学费或贷款本息。
效劳期1-2年,效劳范围为西部各贫困县;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 扶贫工作的通知?
即〞 ‘三支一扶’方案〞: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Ⅱ.政策解读
地点 District
■中西部地区及国务院规定的艰苦遥远地区: 西部—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
〔县、区〕__〔镇、乡〕__村。工作现场
地处县以下地区。
该毕业生从事__工作,工作性质为
___ ,在二次接收单位效劳年限为_年
〔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次接收单位公章
证明人:
二次接收单位证明人:
联系 :
联系 :
日期:
日期: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Ⅱ.政策解读
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
中央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21]3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 首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遥远地 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效劳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 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
代偿材料内容及上报时间
一、学生向学院提交的材料:〔11月25日前上交〕

国内外特殊教育的法规和政策解读

国内外特殊教育的法规和政策解读
㈢ 确保以最适合个人情况的语文及交流方式和手段, 在最有利于发展学习和社交能力的环境中,向残疾人 提供教育。
《残疾人权利公约》(06年通过)
《残疾人权利公约》由 序言、宗旨、定义、一般 原则等50项条款组成,其 中第24条为“教育”条款。 中国于2008年十一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 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
宗旨:促进、保护和确保 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 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的尊 严的尊重。
•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 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 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 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 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一部分
我国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04年再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95年修订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86通过,06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98年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90年通过,08年修
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 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改革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特殊教育 教师、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
• 支持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在师范类专业中普遍开 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随班 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
• 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研究设定随班 就读教师、康复类专业人员的岗位条件。
第二部分

我国最新的十大养老政策解读

我国最新的十大养老政策解读

我国最新的十大养老政策解读对于养老事业、养老行业、养老产业、养老企业来说,2013年被称为“养老元年”。

国家、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

汇编整理了关注度最高的十个文件,为大家学习研究养老政策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NO.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文件号:主席令第七十二号时间:2013.7.1主要内容:新法的内容由原来的50条扩展到了85条,变化主要表现在明确了应对老龄化的战略定位,将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设立为老年节,对家庭养老做重新定位,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更加注重对老年人的日常服务,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优待水平,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保障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上榜理由:从法律高度对养老行业产生影响。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NO.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8号时间:2013.7.1主要内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为开办养老机构设立了门槛,包括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等。

上榜理由: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

发布单位:民政部NO.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9号时间:2013.7.1主要内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内部检查、监督管理做了规定。

按照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上榜理由:明确了养老机构的管理要求和监管部门。

立德树人背景下教育部、国务院文件解读

立德树人背景下教育部、国务院文件解读

立德树人背景下教育部、国务院文件解读汇报人:2023-11-30•文件出台背景与意义•文件主要内容及精神•各级学校实施策略探讨目录•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素养提升途径•家校共育模式下家长角色定位与责任担当•总结: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目录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01文件出台背景与意义01强调教育要回归本源,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02把德育放在首要位置,强化思想引领,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坚持以德为先03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突出实践育人立德树人教育理念提出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需求转变教育观念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等方面。

优化课程设置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创新教育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提高教育质量。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多元录取方式,减轻学生升学压力。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和专业素质,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作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学校在立德树人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管理和文化建设。

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02文件主要内容及精神1强调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

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

强化学校管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教育部文件核心内容解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拓宽人才成长途径,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经普文件政策解读

五经普文件政策解读

五经普文件政策解读
首先,五经普是指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五科同步开考的通知》,其中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高中教育改革,促进学科之间的融合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从教育教学角度来看,五经普文件政策的解读可以着重分析其对学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影响。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促使学校重新审视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推动跨学科教学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

同时,教师需要根据新政策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从学生角度来看,五经普文件政策的解读可以关注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学科选择。

学生在选择学科时需要考虑到五门学科同步开考的政策,这对学生的学习规划和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此外,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需要适应新政策对学科学习的要求,培养综合素质和跨学科能力。

从社会角度来看,五经普文件政策的解读可以关注社会对教育改革的反响和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期待。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教
育政策的出台对于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社会对于这一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期待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综上所述,五经普文件政策的解读涉及教育教学、学生和社会多个方面,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促进政策的落实和教育的发展。

国办发20153号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方案全文解读

国办发20153号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方案全文解读

国办发20153号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方案全文解读国办发20153号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方案全文近日,国务院发文正式废除饱受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近3900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也要缴纳养老保险。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会不会降低?工资会不会相应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资金从哪里来?会不会“吃掉”积累多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昨日,国新办举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解答了这些热点问题。

改革开放后历次公务员工资调整公务员工资在改革开放后调整了多次。

其中在1993年到1997年没有调整,1999年到2001年期间则连续3次调整,且调整幅度较大。

第一次1985年6月由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第二次1989年国务院决定给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调一级工资,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中的一些突出矛盾。

第三次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干部变为公务员,按不同职能,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第四次1997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

机关新录用人员的试用工资相应提高:大学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硕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

第五次1999年7月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10级至1级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第六次2001年1月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工资提高到230元;15级至1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的级别工资,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第七次2001年10月原来50元至480元的职务工资标准提高到100元至850元。

国务院公务员局关于军转工作政策解读

国务院公务员局关于军转工作政策解读

国务院公务员局关于军转工作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公务员局•【公布日期】2014.02.2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军转工作政策解读发布时间:2014-02-20 来源:公务员局字体:【大】【中】【小】1、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方式有哪些?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哪些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级职务(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职务安排有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有哪些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于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 3 年适应期。

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企业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有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XXX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两项制度规定的通知》(云办发[2014]20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是加速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快法治云南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政策解读是对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立法解释除外)。

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对帮助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重要政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府效率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一)政策解读的范围下列政策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1.省人民政府规章;2.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省级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省级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强化标准引领质量安全监管 服务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强化标准引领质量安全监管 服务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y粮食科技与经济|粮食安全| 政策解读/12021年4月15日施行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流通标准和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和强化,共有18条(含5个法律责任条文)直接涉及粮食质量安全,占全部条文的数量三分之一;有10条直接涉及粮食标准的执行,占全部条文的近五分之一;这也从侧面说明在保障粮食安全中,标准和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1执行粮食标准的主要规定1.1收购环节一是,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二是,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三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1.2储存环节粮食储存企业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1.3运输环节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

1.4生产环节从事粮食的食品生产,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其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

1.5销售粮食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等有关标准,不得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相应地,在法律责任中还有相关违反标准规定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强化标准引领质量安全监管 服务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李 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北京 100834)的处罚。

2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和主要强化的内容2.1强化监测监控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以及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2.2强化入库检验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收购质量安全。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不是不能收,而是要单独储存)2.3强化库存和出库质量安全监管粮食储存期间应当定期进行品质检验。

国发3号解读

国发3号解读

7
(6)同意在渝开展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6)开展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CQ-DRC
※12项政策请求在《意见》中的表述
序号
8 9
我市请求
批准重庆北部新区为内陆开放示范区。 批准重庆设立江北机场、寸滩港、出口加工区“三位 一体”和区港联动的保税港区。 加大对重庆教育的支持力度。 (1)在每年高校招生计划调配上向重庆适度倾斜。 (2)支持重庆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 业院校、国家示范中职学校等项目建设,把重庆作为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的重点推进地区。
2
明确大中型水利建设基金中的50%用于支持三峡库区。 3 支持重庆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中央承 担的资金比例提高到70%以上,将重庆作为全国农民工 养老保险费接续的试点市。 (1)请求尽快批复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相一致的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5
4
(2)授权重庆市政府在总规范围内自行审批土地使用 (2)按照“前期适当集中,后期相应调减”的原则, 计划,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 在近期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试行近两年 增加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后几年相应减少年度指标的管 理方式。 批准重庆设立“重庆农村土地综合交易所”。 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 易试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统一 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率先探索完善配套政策法规。
CQ-DRC
●《意见》将重庆改革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意见》是重庆加快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 改革试验区的纲领性文件 ● 《意见》是推进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和“五个重庆”的强大推动力 ●为重庆抢抓新一轮扩大内需政策机 遇、实现经济“止滑促增”创造了更 为有利的条件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要求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配置使用基本药品品种 数不得低于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药品和省增补药品总数(下同)50%,其 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百分比不得低于25%;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配置 使用基本药品品种数不得低于40%,其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百分比不得低 于20%;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配置使用基本药品品种数不得低于35%,其 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百分比不得低于15%;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配置使用 基本药品品种数不得低于35%,其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百分比不得低于 15%;
偿提供。 ◆ 证实有效性和安全性,经过长久临床使用 ◆ 相对低廉价格,更加好地为贫困人群使用 ◆ 随时能够取得适当数量,生产工艺成熟。 ◆ 可承受性,医疗卫生体系能否承受无偿提供。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7页
二、什么是国家基本药品?
(四)各国基本药品目录
基本药品概念推行是灵活,它适合用于许多不一样形式,但基本药 品遴选依然是国家责任。当前,WHO193个组员国中,有160多个国家制 订国家基本药品目录。
人员聘用。在核定编制范围内,依据核准设岗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标准,在职正式人员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实施协议管理。充裕人员采取各种路径妥 善安置。
绩效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其正式聘用工作 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各地水平不一。本市鄂城区卫生院绩效工资年人均10647元,葛店 开发区核定人均年均绩效工资为10792元,其它地方9800元。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22页
三、我国基本药品制度发展
(七)以来出台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6号)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函〔〕67号)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品零售指导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498号)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试点地域选购国家基本药品相关问题通知(鄂卫办发〔〕9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中标药品采购使用管理方法(试行)通知(鄂卫规〔〕2 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网上采购及货款收付管理方法(试行) 通知(鄂卫规〔〕3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诚信积分考评管理方法(试行)通知 (鄂卫规〔〕11号)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基本药品货款结算紧急通知(鄂卫办通〔〕21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方法(试行)通 知(鄂政办发〔〕25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药品剂规格目录通知(鄂卫办发〔〕43号)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修改稿)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修改稿)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重庆市下辖40个行政区县,农村人口2349万,占全市人口(3200万人)的73%,有着大城市带大农村带大库区的特殊市情。

人口多、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区域差异大的特点使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成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短板”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难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把妥善解决此问题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3号文件要求,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际需要,我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2009年初就创新性地提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想。

2009年5月,市政府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即渝府发[2009]64号),6月召开实施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即国发[2009]32号)的精神,我市重新制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即渝府发[2009]85号),并从2009年9月起加快贯彻落实。

二、试点运行情况2009年,我市15个区县首批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大力推进。

截至2010年4月底,15个试点区县已有338万人(城镇6.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56%,其中老年参保人员120万(城镇2.6万人),人均养老金86元/月(基础养老金80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6元/月);基金每月平均支付养老金约1亿元,目前已支付10.35亿元。

基金收入12.43亿元,其中个人缴纳保险费收入6.07亿元,中央财政补助1.93亿元,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4.43亿元;基金支出10.34亿元;基金结余2.1亿元。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制度的社会效应日趋显著,试点区县已呈现出社会救济类、涉农类两大信访指标明显下降,15个试点区县2009年要求民政救济的信访仅200人次,比2008年的1300人次大大下降;涉农的信访不到400件次,比2008年下降600件次。

企业职工福利费相关文件及解读

企业职工福利费相关文件及解读

职工福利费的相关文件及解读1、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2)2、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 (4)3、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 (11)4、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 (1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19)(国税函〔2009〕3号) (19)6、(财企[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对比分析一(来自中国会计天空) (21)7、(财企[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对比分析二(仅供参考) (25)8、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 2006-12-4 (29)9、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 (29)(企便函[2009]33号) (29)10、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企业有关业务所得税税收政策适用问题解析 (36)中国税网作者:赵新贵 (36)11、对企便函[2009]33号的理解(来自CPA视野) (47)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部刊物
(不得外传)
第11期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2008年3月27日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二:
抢抓机遇推进我区生态环保建设
投资科陈筱竹
国务院3号文件共10部分38条,其中“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两部分,共4条内容,对生态环保建设作了全面细致的表述,特别将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区作为战略任务。

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抓紧开展各项工作,以贯彻落实3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抢抓机遇、争取政策,推进我区生态环保建设,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一、意见中指明的努力方向。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
取,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产业新格局和竞争新优势。

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突出位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战略任务
——实施资源环境保障战略。

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理念,创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设森林城市。

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嘉陵江、乌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主要目标
——到2012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45%,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二、意见中提出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

1、健全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把三峡库区建成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维护长江健康生命,确保三峡工程正
常运转。

2、强化库区工业污染源治理,搞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加大水库清漂力度,解决支流“水华”等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

3、完善并实施三峡库区绿化带建设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强化生物治理措施,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4、根据库区生态承载能力,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在水库周边建设生态屏障区和生态保护带。

5、尽快制定落实消落区治理方案和相关措施,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

6、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建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库区防灾减灾保安措施。

7、加强三峡工程蓄水后的生态变化规律和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二)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一是节能减排。

主要包括:
1、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减排工作机制,实行环境准入制度。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遏制“两高一资”行业增长,严格控制新的污染。

2、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3、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开发和推广。

4、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实施办法。

5、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做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把重庆建成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6、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和完善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绿色信贷、环境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加快形成节约环保型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方式。

二是城乡污染综合治理。

主要包括:
1、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对纳入规划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次级河流污染整治等项目,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助。

2、加快落实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营。

3、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有机肥推广示范工程,促进养殖废弃物向有机肥料的转化、推广和应用。

4、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力求在“水华”控制、消落区整治、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面源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突破。

三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区。

主要包括:
1、在确保基本农田和耕地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逐步将重点区域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

2、将重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新造林纳入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范围,通过多种资金渠道扶持低效林改造。

3、加强重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生态走廊。

4、继续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有序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

5、加快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工程。

6、研究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三、意见中的主要政策和机遇。

1、建成两个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区)。

2、创建两个示范工程(实施有机肥推广示范工程、继续实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

3、开展一个试点(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4、修编四个规划(三峡库区绿化带建设规划、三峡库
区水土保持规划、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

5、七个重大项目(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四、结合意见中政策机遇,我区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22项。

1、关于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5项:意见中表述为“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对纳入规划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次级河流污染整治等项目,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助”。

区发改委已包装了跳蹬镇、八桥镇污水管网工程、八桥镇跳蹬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三个项目进入该规划,资金争取工作正在进行,建议继续跟进后续工作。

若下一步还有相关政策,争取将更多的项目纳入规划中。

大渡口区污水处理厂远期改扩建、中梁山污水处理厂远期改扩建项目由市水务集团主导建设,两个厂选址在我区并服务于我区,若能争取将两个项目纳入该规划,将有利促进项目建设。

2、关于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和水土保持工程2项:我区有已编制完《水系森林工程规划》,并于2009年拟开展水系森林工程建设。

工程主要包括在长江、河流、水库、塘
周围栽植植物保持水土不流失。

争取将该项目纳入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获得更多资金、政策支持。

伏牛溪水土保持项目正在实施,该项目已争取到部分专项资金,建议继续跟进后续工作。

3、关于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其目的是通过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意见中把工业园区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我区应抓住这一机遇,包装一批园区企业节能减排技改项目,争取纳入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争取有利政策解决园区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因资金问题搁浅的节能项目实施计划。

4、关于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项:我区正在进行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搬运村滑坡、马桑溪护岸整治工程已列入计划,部分资金计划已下达,建议继续跟进后续工作。

5、关于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7项:建议将我区打造“森林大渡口”与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充分结合。

意见中表述为“加强重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
程,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生态走廊”。

我区位于长江流域,与中梁山脉相接,若将“五带”建设、长江防护堤、城市生态公园建设(李子林至技光村重钢森林防护带,现有植被较好,重钢搬迁后,结合滑坡地质灾害的治理,打造生态型、休闲型公园)纳入重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将能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有力推进“森林大渡口建设”。

6、关于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2项:我区小流域河流主要为跳蹬河、伏牛溪,两条河流的污染整治已申报过专项,争取到部分资金,完成了河流初步整治。

若要从根源彻底解决河流污染,实现既治标又治本,就必须对河流进行综合整治,即对接意见中的小流域综合整治。

我区已将跳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伏牛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申报该专项,目前市级部门还未明确资金出处,未下达资金计划,建议继续跟踪项目进展,继续关注河流污染综合整治。

7、关于退耕还林工程2项:我区正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并取得市级部门的支持,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今年将主要开展补植、补造和苗木基地建设,建议继续跟踪相关政策,争取专项补助。

8、关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实施模式主要由各区县上报本区石漠化整治相关基础数据,市农委汇总整理,根据各区县情况划分片区,按比例切块下达专项补助资金。

我区已就相关数据上报市农委,并作出请示争取专项资金补贴,建议进一步跟进项目情况,区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

9、关于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争取,我区尚没有包装成熟的项目,市级层面也尚未明确各区县对接项目方向。

建议包装储备一批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项目、节能产品生产项目、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以备专项资金争取。

附表:解读国务院3号文生态环保任务分解表
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
发:区级各相关部门、街镇
编签:郑学伦编审:蒋家文责编: 黄媛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