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全面落实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关于全面落实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实

施方案

关于全面落实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派驻纪检机构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实现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改革监督体制。撤销原有的XX个派驻纪检组,重新设置X个派驻纪检组,对全XX家直属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

2.强化监督职能。派驻机构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对派驻单位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3.确保监督成效。派驻机构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使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得以加强。

二、机构设置

纪委派驻机构具体设置和监督范围如下:

1.纪委派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X委办、住建局、编办、档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办、国土局、商粮局、烟草局、征管办、房产局;

2.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公路局、政务中心、“两型”办、统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人大机关、教育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五中、职业中专、畜牧局、农机局;

4.纪委派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政协机关、卫计局、渌口经开区管委会、经科局、工商联、红十字会、一医院、中医院;

5.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X委组织部、人社局、老干部局、委党校、团委、妇联、总工会、民政局、残联;

6.纪委派驻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X委宣传部、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文联、科协、文体广新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

7.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X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交警大队、610办、维稳办;

8.纪委派驻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纪检组长:XX

负责综合监督:X委统战部、食药工商质监局、供销社、移民局、人防办、国资中心、城投中心、产业公司。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

(一)派驻纪检组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规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行政领导和党员、监察对象实行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2.派驻纪检组长通过参加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议、行政领导办公会议及

其他重要会议、参加重大业务活动等形式履行监督职能。

3.经纪委监察局批准,初步核实综合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综合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分决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综合监督单位处理不当的违纪案件或有关问题提出改变或纠正的建议,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

5.对综合监督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受理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规,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其他工作提出相应建议。

8.承办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后,工作关系是:

1.派驻机构与纪委的关系。纪委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纪委派驻纪检组,由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向纪委负责,协助、配合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纪委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

2.派驻机构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综合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派驻纪检组按照规定职责负监督责任。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工作经费由驻在部门负责。

四、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

每个派驻纪检组配备1名纪检组长(副科职),3名行政编制纪检工作人员,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其编制在核定的纪委总编制内统筹安排。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后,其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按以下方式实施:

1.派驻纪检组组长人选由纪委商委组织部提名考察,由委组织部呈报委任免。派驻纪检组组长一般不从驻在部门产生。

2.派驻纪检组成员的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在纪委监察局,监督、培养、考核、教育培训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