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

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通知)

赣市公消〔〕98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

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现将<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根据部局<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 ]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经过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档案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不断增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普遍提高,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经过三年努力,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达到40%, 达到90%, 100%完成。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肖纯栋任组长,王栋梁、罗顺平任副组长,防火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大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实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各大队要严格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和<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界定标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各大队要加强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监督人员实行分片包干,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确定辖区内列管单位,加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及时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根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反映出的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经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了解公安消防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三)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过互联网社会单位

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见附件1),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见附件2)。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

(五)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见附件3),并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大队要按照总队和支队统一部署,立即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结合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