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是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中的一种,是对卫生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的认证和评估。
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卫生专业中高级职称或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卫生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年满22周岁,没有年龄上限。
3.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标准。
4.报考资格认证:需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考试并通过,才能获得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此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卫生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卫生专业技术进行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总之,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符合相关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只有通过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得到资格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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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有关信息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有关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0.21•【字号】琼人社发[2011]261号•【施行日期】201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有关信息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261号)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了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专家数据库,我厅将对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专家库进行更新、充实,对全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登记入库。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登记范围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进行登记入库。
㈠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㈡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为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二、报送的具体内容包括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的学历、年龄、取得高级职称类型和时间、从事专业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各市、县、洋浦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洋浦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所辖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含各学术团体)登记工作;省直各系列或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列或专业的登记工作。
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海南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后,报送所在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系列主管部门。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系列主管部门汇总后,填写《海南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汇总表》,并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上述材料同时以纸型和电子版形式报送。
联系人:钟明电话:65200849电子邮箱:*********************附件:1、海南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2、海南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汇总表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附件1附件2。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在卫生领域具有高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是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
想要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业相关。
例如,想要报考医学类高级职称,需要具备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这5年的工作经验需要与报考职业相关,且需要在正规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三、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例如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
这些证书是报考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也是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四、具备相关实践经验
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具备相关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
需要与报考职业相关。
例如,想要报考医学类高级职称,需要具备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
五、具备相关学术成果
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具备相关学术成果,这些学术成果需要与报考职业相关。
例如,想要报考医学类高级职称,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
想要报考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工作经验、职业资格证书、实践经验和学术成果。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够顺利通过高级职称评审,成为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1. 背景介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在卫生领域中拥有较高水平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的资质认定。
为了规范和统一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和评价标准,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于XXXX年XX月XX日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实施。
2. 资格条件的制定背景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制定,旨在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卫生服务的需求。
通过制定一系列明确的条件和标准,可以更好地选拔和评价卫生系统内的人才,提升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3. 资格条件的主要内容(1)学历要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的岗位要求相匹配。
对医生等职位,还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的岗位进行设定。
一般来说,卫生系统内部的工作经历会更有利于申请人获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技术能力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4)业绩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在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和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参与的重要项目等,以证明自己具备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所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4. 资格申报与评审程序(1)资格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发布的通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2)评审程序:评审程序一般包括资格审查、考试或面试、综合评定等环节。
具体程序和方法根据不同岗位的条件要求和组织部门的规定进行。
评审结果将由相关部门作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依据。
5. 资格的有效期和维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需要重新评定。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3.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22 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商省委人才发展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我省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二、申报和评审要求(一)符合《海南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琼人社规〔2022〕1 号)规定的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教师,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技工院校,必须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应结合拟聘岗位的空缺职数,等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不得超拟聘岗位空缺职数推荐。
没有岗位空缺的单位不得组织申报。
(三)民办、国企办技工院校应对照评审条件,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组织推荐申报。
原则上送评通过率正高级不超过60%,副高级不超过70%。
(四)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其申报和评审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同级转评满一年的,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五)按照《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 号)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
(六)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不得参与当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020年海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导语】从海南省卫⽣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海南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2⽇-16⽇,8⽉1⽇-2⽇举⾏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县、⾃治县委⼈才发展局、卫⽣健康委,洋浦经济开发区卫⽣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作,结合我省⼯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凡符合《海南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琼⼈劳保专(2007)51号)、《《海南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劳保专(2009)10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的通知》(琼⼈社发(2018)156号)中报名条件⼈员,且除下列(五)情况不能申报外,均可报名参加卫⽣⾼级专业技术资格⼈机对话考试,成绩合格者上报评审材料参加评审。
(⼆)根据《海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完善全科医⽣培养与使⽤激励机制实施⽅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269号)⽂件精神,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晋升职称与临床医学、中医硕⼠专业学位研究⽣同等对待。
(三)根据《⼈⼒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专业技术⼈员职称⼯作的通知》(⼈社厅发(2020)23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落实进⼀步保.护关⼼爱护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员若⼲措施的通知》精神,参加疫情防控的⼀线卫⽣专业技术⼈员,可提前⼀年申报评审⾼⼀级职称:获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称号的,可结合业务能⼒⽔平评价,直接申报⾼⼀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优惠政策可享受⼀次);疫情防控⼀线专业技术⼈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不作硬性要求,可以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案,关键核⼼技术研发成果、流⾏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情况、⼯作总结、⼼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作为成果申报参评;援鄂医疗技术⼈员,免于参加⾼级卫⽣专业技术资格⼈机对话考试;⼀线专业技术⼈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年基层⼯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海南医学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医学职称评审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相应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例如医学学士、医学硕士或医学博士学位。
2. 工作年限,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级别而定。
一般来说,高级职称的评审需要更长的工作年限。
3. 专业技术要求,申请人需要在医学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医疗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4. 学术成果,申请人需要在医学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的科研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这些学术成果可以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5. 职业道德,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权益,积极履行医疗职责。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海南医学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
职称级别、专业领域和评审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因此,具体的评审条件还需参考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评审机构的规定。
海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嘿,咱今天就来聊聊海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这档子事儿哈。
你说要评个海南的高级职称,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定的哟。
首先呢,你的专业知识得杠杠的吧,就像孙悟空得有那七十二变的本事一样。
你要是对自己那行都不精,那可别指望能评上啦。
然后呢,工作经验也得够丰富呀。
不能说你才刚入行没几天,就想着一步登天去评高级职称吧,那不是闹笑话嘛。
就好比说你要跑马拉松,总得先跑过那些短距离的比赛,积累积累经验才行。
还有哦,业绩也很重要嘞。
你得做出点实实在在的成绩来,让人家一看就觉得:哇塞,这人真牛!可不是光嘴上说说就行的。
当然啦,品德方面也不能含糊。
你要是个品德不好的人,就算专业再厉害,那也没人愿意认可你呀。
就像一个人长得再好看,要是心地坏,那也不招人喜欢嘛。
再说说其他的一些小细节,比如论文啦、奖项啦之类的,这些也都能给你加分不少呢。
哎呀呀,要满足这些条件可不容易呀,就跟唐僧取经似的,得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不过呢,要是你真有那个本事,有那个决心,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
总之呢,海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就是这么回事儿啦。
要想评上,就得努力努力再努力,可别想着走捷径哟。
嘿嘿,咱这就说完啦,就像我刚开始说的一样,希望能让你对这事儿有更清楚的了解呀。
加油吧,各位小伙伴们,朝着你们的高级职称目标前进吧!。
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上报材料要求

上报材料要求(省线)一、人机对话考试材料要求:(一)个人:1.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2. 个人身份证;3. 毕业证、资格证及聘书;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4. 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市县卫生局、委直属单位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二)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或委直属单位:1.对考生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及签名盖章;2.网上确认后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及高级人机对话考试人员花名册,并盖章。
二、评审申报材料要求:(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要求A4纸、正反两面,第7页“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提交与准考证一致的相片1张(贴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右上角备用)。
(二)按相应的资格条件规定和评审工作要求,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业绩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现职以来的聘书、继续教育年度合格证书等复印件连同材料制作一份,按附件11所列顺序叠齐装订成册,《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业务考绩档案》(原件)、《社会办医人员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不需装订入册。
(三))有关文本材料的具体要求:1.《个人综述材料》。
由申报者撰写,将个人有关情况按申报条件所要求的职务、学历、资历、德行、身体、考核、业绩等每个子要素,分项做出真实、扼要、完整的概括。
2.《专业工作能力与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按《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中专业及技术工作能力要求进行表述。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9•【字号】琼府[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06〕4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工作,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委《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琼发〔2003〕13号)和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琼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属事业单位和企业。
各市、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应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
重点引进我省优势产业、重点工程、重点研发项目、重点学科、高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社会科学等方面所急需的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主要包括:(一)天然气与天然气化工、石油加工与石油化工、纸浆与造纸、汽车制造、食品、制药等新型工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二)热带作物、热带果蔬、热带牧草、杂交水稻、水产业、畜牧业、大林业和种苗业以及农产品加工的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三)特色旅游产品研发、旅游发展规划、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专业人才;(四)海洋经济、电子信息、生态环保、能源动力、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五)教学、科研、卫生以及新闻宣传、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六)我省紧缺急需的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精)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上简称《条例》)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章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第二条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任职期内,按招聘约完成岗位职责.第四条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条例》规定。
晋升正高级卫生技术职务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第五条在任职期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须4次良好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须5次良好以上。
第六条符合宁政发[1997]71号、宁人劳(教)字[1998]044号和宁人劳(教)字16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第七条外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八条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发展趋势,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应用于实际(须提供实例),达到国内水平或填补区内空白。
(二)在我区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技术高超,是同行认可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三)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指导急、危、疑、难病例抢救或解决处理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具有组织和知道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须有本单位提供的具体解决疑难病例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5个人以上)。
(四)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科研)。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2篇须发表在国内核心卫生学术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均为第一作者);1篇须发表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卫生学术期刊(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和著1部(本人须单独撰写5万字以上)。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成过奖(不同)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均为前两名完成者)。
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背景介绍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是一项重要的职业领域,其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标准条件是确保该领域人才素质和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详细介绍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与资质要求在申请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学历与资质要求:1. 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医学或相关专业的学位;2.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在该领域具备同等职称。
三、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时,需要满足以下工作年限要求:1. 申请人需具备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须达到五年以上;2. 工作年限的计算从取得医学或相关专业学位后开始计算。
四、学术成果与科研能力申请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申请人,需要在学术成果和科研能力方面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理论知识,并在学术期刊或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2. 在医学研究领域获得过一定的成果,例如参与科研项目或者申请专利等;3. 在学科领域具备一定的带头人作用,可以组织团队进行科研工作。
五、专业技术能力申请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申请人,需要在专业技术能力方面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实践中有所运用;2. 在解决专业问题和困难方面展现出较高的能力和水平;3. 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够面对复杂的专业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六、职业道德与责任心申请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申请人,需要在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方面满足以下要求:1.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2. 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3. 关心患者,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七、综合评价申请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申请人,将根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背景、工作年限、学术成果和科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等方面。
卫生资格考试高级职称报名条件

卫生资格考试高级职称报名条件卫生资格考试是医学领域的专业资格考试,它作为评价医学人员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对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学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卫生资格考试的高级职称是医学人员在专业领域中的至高荣誉,代表了其在专业知识、临床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卓越表现。
想要申请报名参加卫生资格考试的高级职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专业学历要求报名参加卫生资格考试的高级职称,首先需要具备与该职称相应的专业学历。
一般来说,医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是最低要求。
具体来说,不同的高级职称可能对学历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分为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和副高级职称三个层次。
报名时需要提供相关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
2. 工作经验要求除了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卫生资格考试的高级职称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是衡量医学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医生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临床工作经验,而科研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项目经验。
具体的工作经验要求根据不同的高级职称会有所不同,需要通过提供相关的工作经验材料来证明。
3. 学术成果要求申请报名卫生资格考试的高级职称,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是评价医学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医生需要在相关领域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参与过一定数量的学术研究项目,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科研人员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并且论文的质量和学术影响力也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
不同的高级职称对学术成果的要求会有所不同,需要提供相关的学术成果材料作为证明。
4. 个人素质要求申请报名卫生资格考试的高级职称,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
个人素质是医学人员综合素质的体现,包括职业道德、人际交往、自我学习能力等方面。
报名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素质评价材料,如职业道德评价表、个人自述等。
总之,想要申请报名参加卫生资格考试的高级职称,需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学术成果和个人素质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条件。
2021年海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导语】从海南省卫⽣健康委员会获悉,2021年海南卫⽣系列正⾼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员名单公⽰,请相关⼈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现将2021年度海南省卫⽣系列正⾼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杜珍等148名⼈员名单予以公⽰(省线正⾼99⼈、基层线正⾼49⼈),公⽰期间:2021年12⽉27⽇⾄2022年1⽉5⽇。
如有异议,请在公⽰期内向以下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海南省委⼈才发展局0898-********;
海南省卫⽣健康委⼈事处0898-********;
海南省卫⽣健康委机关纪委0898-********。
来信来访地址:
海⼝市国兴⼤道海南⼴场省委办公区9号楼459-1室;
海⼝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3楼308室、320室。
公⽰期间⽆异议,将在公⽰期满⼀个⽉内办理审批⼿续。
附件:
2021年12⽉27⽇。
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7〕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件(暂行)。
第二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和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合法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且在职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对符合本条件规定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六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七条任职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学历、资历条件(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3.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满1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4.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续学历大专毕业后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卫生技术资格满10年,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仅限于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续学历毕业后满1年),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2019年度海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

2019年度海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表决通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1 海南省人民医院覃伶伶超声医学主任医师2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洲放射医学主任医师3 海南省人民医院周钢骨外科主任医师4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冀呼吸内科主任医师5 海南省人民医院陈井鑫口腔颌面外科主任医师6 海南省人民医院王旭明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主任技师7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华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主任技师8 海南省人民医院梁尊鸿烧伤外科主任医师9 海南省人民医院张茂神经外科主任医师10 海南省人民医院何周桃消化内科主任医师11 海南省人民医院卢维城小儿内科主任医师12 海南省人民医院张国珍小儿内科主任医师13 海南省人民医院刘时武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14 海南省人民医院邢杰胸心外科主任医师15 海南省人民医院王海霞肿瘤内科主任医师16 海南省人民医院方壮伟肿瘤外科主任医师17 海南省人民医院陈世梁病理学技术副主任技师18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华梅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19 海南省人民医院刘丽莉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20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汤娜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21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莉儿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2 海南省人民医院周丽儿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3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国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24 海南省人民医院罗是是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25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刚放射肿瘤治疗学副主任医师26 海南省人民医院黄玮风湿病副主任医师27 海南省人民医院兰瑞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8 海南省人民医院莫玉俏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9 海南省人民医院王圣坦妇产科副主任医师30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栋才妇产科副主任医师31 海南省人民医院杨扬妇产科副主任医师32 海南省人民医院方业汉骨外科副主任医师33 海南省人民医院熊军骨外科副主任医师34 海南省人民医院卓小丽核医学副主任医师35 海南省人民医院黄琳惠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36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文武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37 海南省人民医院刘元税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38 海南省人民医院张运君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39 海南省人民医院谢莉莉口腔修复副主任医师40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文安老年医学副主任医师41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晓华老年医学副主任医师42 海南省人民医院陈英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43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佳力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44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双凤麻醉学副主任医师45 海南省人民医院魏伟平内分泌副主任医师46 海南省人民医院陈宁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47 海南省人民医院甘仙雯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48 海南省人民医院韩英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49 海南省人民医院胡艳群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50 海南省人民医院黄莉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51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秋敏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52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玉萍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53 海南省人民医院叶梅妹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54 海南省人民医院王远志皮肤与性病副主任医师55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冠乔一般外科副主任医师56 海南省人民医院刘飒华一般外科副主任医师57 海南省人民医院黄丹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58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庆志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59 海南省人民医院韩辉肾内科副主任医师60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文宁肾内科副主任医师61 海南省人民医院张道法肾内科副主任医师62 海南省人民医院廖敏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63 海南省人民医院吴小玲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64 海南省人民医院邢健鹦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65 海南省人民医院叶兆莲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66 海南省人民医院拜明军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67 海南省人民医院林国雄小儿外科副主任医师68 海南省人民医院孙为增小儿外科副主任医师69 海南省人民医院李海嵘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70 海南省人民医院任良强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71 海南省人民医院周菲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72 海南省人民医院谭威胸心外科副主任医师73 海南省人民医院贺小卉针灸科副主任医师74 海南省人民医院史佳针灸科副主任医师75 海南省人民医院陈聪博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76 海南省人民医院邱纯肿瘤内科副主任医师77 海南省人民医院廖绪强肿瘤外科副主任医师78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陈远丽妇产科主任医师79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文英郭重症医学主任医师80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农远志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81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周祥群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82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黎先萍妇产科副主任医师83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陈雪莲妇产科副主任医师84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齐秀萍临床药学副主任药师85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王碧玉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86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周莲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87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彭晓智内分泌副主任医师88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颜博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89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王辉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90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梁颖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91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阚娜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92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张玉梅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93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麦洁英眼科副主任医师94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谢行思中医骨伤科副主任医师95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孙月玲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96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吉家聪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97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冯俊花外科护理主任护师98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杨德利麻醉学副主任医师99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徐斌皮肤与性病副主任医师100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凌俊皮肤与性病副主任医师101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张蓓中医皮肤科副主任医师102 海南省中医院宋红梅内科护理主任护师103 海南省中医院郭翠玲眼科主任医师104 海南省中医院张丽中药学主任药师105 海南省中医院翁清燕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06 海南省中医院张熙辉骨外科副主任医师107 海南省中医院陈凯立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108 海南省中医院吴川丽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09 海南省中医院惠慧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110 海南省中医院卓书江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111 海南省中医院黄小珊针灸科副主任医师112 海南省中医院王森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113 海南省中医院董金莉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114 海南省中医院吴亭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115 海南省中医院王转转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116 海南省安宁医院陈圣丽精神病副主任医师117 海南省安宁医院刘星星精神病副主任医师118 海南省安宁医院符夏瑜精神病副主任医师119 海南省安宁医院陈晓燕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20 海南省安宁医院周宇医院药学副主任药师121 海南省平山医院王海燕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122 海南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何剑传染性疾病操纵副主任医师123 海南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吴维学传染性疾病操纵副主任医师124 海南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鲁燕妮理化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125 海南省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赖新梅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副主任医师126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董琦小儿外科主任医师127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万珍玲病理学副主任医师128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赵晓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29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马宁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30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冯娟妇产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31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符小玲输血技术副主任技师132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李文琳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133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黎小年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134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张薇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135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莫丽慧医院药学副主任药师136 海南省眼科医院徐家窈眼科副主任医师137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万映超声医学主任医师138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马燕琳妇产科主任医师139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笑然呼吸内科主任医师140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饶平急诊医学主任医师141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王声兴泌尿外科主任医师14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王转锁内分泌主任医师143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王雪娇内科护理主任护师144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文外科护理主任护师145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王丹心外科护理主任护师146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何书华中药学主任药师147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朱叶中医内科主任医师148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苏晓绚病案信息技术副主任技师149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赵婧梅儿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50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周小柳耳鼻喉(头颈外科)副主任医师151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弥龙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15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郑小妹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53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柯慧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54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于鹏骨外科副主任医师155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明骨外科副主任医师156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峰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157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司熙口腔内科副主任医师158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文少敏口腔修复副主任医师159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韩锋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副主任技师160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王志英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61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香花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6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朱美娟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63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淑芳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64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李合一般外科副主任医师165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王善志肾内科副主任医师166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肖艳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67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林素羽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168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阎青青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169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王丹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170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左琦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171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林再雄眼科副主任医师17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煜医院药学副主任药师173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玉中西医结合外科副主任医师174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金鸟中医妇科副主任医师175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曾望远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176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陈华伟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177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黄宗文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178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冼丽娜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179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林志东放射医学主任医师180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彭芸花妇产科主任医师181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韦玲消化内科主任医师182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柠肖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18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吴文萃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184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严春苗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185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黄芳传染性疾病操纵副主任医师186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卢大松耳鼻喉(头颈外科)副主任医师187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黄菁慧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188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唐文才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189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黄壬峰放射肿瘤治疗学副主任医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190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武峰放射肿瘤治疗学副主任医师191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胡英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92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黄勇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9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罗书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94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温广宇骨外科副主任医师195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强骨外科副主任医师196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山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197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太碧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198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黄山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199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林明强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200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勇介入治疗副主任医师201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蒋惠瑜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副主任技师202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符丽珍老年医学副主任医师20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学鸿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204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卢姿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205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涛麻醉学副主任医师206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郑育秀麻醉学副主任医师207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宗存内分泌副主任医师208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郭晓婷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09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华润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10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吉晓霞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11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林明霞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12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万忠琴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1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梁丽花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14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敏一般外科副主任医师215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华敏一般外科副主任医师216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闫丽敏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217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代鸣明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218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冯基高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219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徐鹏翔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220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李军肾内科副主任医师221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庄新鸿肾内科副主任医师222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许淑平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2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赵海红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24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赵丽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25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易文轶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226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运旺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227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庄秀娟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228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超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229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许环亲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230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梁荣珍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231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妮医院药学副主任药师232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何和与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副主任医师23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钱小英肿瘤内科副主任医师234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志乐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235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首江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236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航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237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蔡燕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38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石怀英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39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刘扬河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240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凌萌智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241 海南省肿瘤医院陈茂松一般外科主任医师242 海南省肿瘤医院邓达耳鼻喉(头颈外科)副主任医师243 海南省肿瘤医院贾真麻醉学副主任医师244 海南省肿瘤医院苏贺肿瘤内科副主任医师245 第一八七医院黄有环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246 第一八七医院欧阳葵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247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何远景中药学副主任药师248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欧阳洁淼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249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许俊旭呼吸内科主任医师250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黎春明泌尿外科主任医师251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梁赋神经内科主任医师252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林雪完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53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陈丽文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54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李小红口腔医学副主任医师255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钟婉红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56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符聪一般内科副主任医师257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陈丽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58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林坚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259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张梦东传染性疾病操纵副主任医师260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卢琼妹儿童保健副主任医师261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谢招娣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62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吴胜一般内科副主任医师263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温云花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264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张燕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65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翁叶蕊妇产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66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唐海妹妇产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67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吉训玲妇产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68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吴燕妇产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69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符剑花妇女保健副主任医师270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庞春玉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271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卓珠琳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副主任技师272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符定家麻醉学副主任医师273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陈江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274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谢代彬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275 海口市疾病预防操纵中心邝继琰传染性疾病操纵副主任医师276 海口市龙华区妇幼保健所陈芳妇女保健副主任医师277 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王清云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78 海口市琼山区红旗中心卫生院吴锋全科医学副主任医师279 海口市人民医院徐世亮超声医学主任医师280 海口市人民医院梁雄飞超声医学主任医师281 海口市人民医院陈建强放射医学主任医师282 海口市人民医院宋振华康复医学主任医师283 海口市人民医院马丽娜神经内科主任医师284 海口市人民医院林桦外科护理主任护师285 海口市人民医院王玲眼科主任医师286 海口市人民医院李香营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287 海口市人民医院常鹏环妇产科护理副主任护师288 海口市人民医院陈献锦骨外科副主任医师289 海口市人民医院范忠诚骨外科副主任医师290 海口市人民医院郑永先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291 海口市人民医院陈瑞娟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292 海口市人民医院李君口腔修复副主任医师293 海口市人民医院肖音临床药学副主任药师294 海口市人民医院黄宏鑑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295 海口市人民医院潘在兴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副主任技师296 海口市人民医院吴秀继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副主任技师297 海口市人民医院邢增术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298 海口市人民医院刘婷婷内分泌副主任医师299 海口市人民医院王在远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00 海口市人民医院黄婵娟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01 海口市人民医院安学芳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序号工作单位姓名拟任资格302 海口市人民医院赵晓霞皮肤与性病副主任医师303 海口市人民医院王春芳一般外科副主任医师304 海口市人民医院黄文娟全科医学副主任医师305 海口市人民医院庄俊鸿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306 海口市人民医院孙荣道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307 海口市人民医院于正涛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308 海口市人民医院李杨肾内科副主任医师309 海口市人民医院符白嫩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10 海口市人民医院符霞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11 海口市人民医院余燕梅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12 海口市人民医院梁冰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13 海口市人民医院陈秀贞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14 海口市人民医院黄灵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315 海口市人民医院陈子斌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316 海口市人民医院张伟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317 海口市人民医院白帆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318 海口市人民医院马西淼胸心外科副主任医师319 海口市人民医院毛山山肿瘤内科副主任医师320 海口市人民医院李英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321 海口市中医医院单宝英儿科护理主任护师322 海口市中医医院陈永忠皮肤与性病主任医师323 海口市中医医院黄少君中医内科主任医师324 海口市中医医院杨冬梅超声医学副主任医师325 海口市中医医院黄勇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副主任技师326 海口市中医医院钟昌宝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副主任技师327 海口市中医医院黎才丽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328 海口市中医医院利海波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29 海口市中医医院林承霞内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30 海口市中医医院庄靖卿外科护理副主任护师331 海口市中医医院冯操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332 海口市中医医院张宇云心电图技术副主任技师333 海口市中医医院温泽发针灸科副主任医师334 海口市中医医院潘小丹中西医结合内科副主任医师335 海口市中医医院李丽娟中医妇科副主任医师336 海口市中医医院黄健中医骨伤科副主任医师337 海口市中医医院李志敏中医骨伤科副主任医师338 海口市中医医院符积勤中医骨伤科副主任医师339 海口市中医医院孔壮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7.24•【字号】琼卫科教[2013]36号•【施行日期】201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卫科教〔2013〕36号)厅机关各处室:《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3年第十九次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卫生厅2013年7月24日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有效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依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要采取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等有效手段,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努力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
第三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需施教。
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学以致用。
注重培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开拓创新。
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2023年海南高级职称评定要求

2023年海南高级职称评定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人才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高级职称评定成为了许多人职业生涯中的重要一环。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海南省于2023年对高级职称评定要求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1. 背景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的实施,海南省将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在这一大背景下,各行各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幅增加。
高级职称评定的要求也需要与时俱进,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2. 评定对象海南省2023年高级职称评定的对象包括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包括教育、医疗、科研、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人员。
3. 评定标准海南省2023年高级职称评定将主要以以下几个方面为评定标准:(1)专业业绩:评定对象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内的具体工作业绩,包括项目研究成果、科技创新、学术论文等方面的成果。
(2)技术水平:评定对象在所从事行业领域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括技术专利、技术标准、技术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3)学术影响:评定对象在所从事领域内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包括学术论文被引用情况、学术讲座、专业报告等方面的表现。
(4)社会贡献:评定对象在所从事领域内所做出的社会贡献和行业影响,包括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协助解决行业难题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4. 评定流程海南省2023年高级职称评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报资料准备:评定对象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成果、学术论文等材料。
(2)资格初审:评定机构将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人符合评定要求。
(3)专家评审:评定机构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和打分。
(4)公示和听证:评定机构将公示评审结果,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公开听证。
(5)最终评定:评定机构将根据专家评审、公示和听证的结果,最终确定高级职称评定的名单和级别。
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历条件(一)

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历条件(一)
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历条件
资历条件概述
•背景介绍: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即将开始,作为一名资深的创作者,我们有责任了解并了解相关的资格条件。
•目的:本文旨在向大家介绍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资历条件,以便准备并提升自身的职称评审申请能力。
申报条件
学历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卫生类及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工作经历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卫生类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为不少于5年。
职称要求
•申报人应已获得高级职称,如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等。
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人应在相关领域内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
学术影响力要求
•申报人应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包括国内外学术交流、学术活动组织等。
荣誉称号要求
•申报人应取得过一定的荣誉称号,如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
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详细了解申请流程,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申报人应合理规划自身的学术发展道路,提升学术能力和水平。
•申报人应充分展现自身在学术和科研领域的突出贡献与影响力。
•申报人应持续关注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
结语
通过了解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资历条件,我们可以更好地准备和提升自身的职称评审申请能力。
希望大家通过不懈努力,获得应有的认可和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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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7〕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件(暂行)。
第二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和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合法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且在职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对符合本条件规定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六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七条任职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学历、资历条件(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3.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满1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4.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续学历大专毕业后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卫生技术资格满10年,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仅限于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续学历毕业后满1年),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同时必须有被SCI收录的专业论著1篇或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2.研究课题:主持完成(排名第一)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
同时必须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上发表专业论著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3.发表专业论著: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SCI当年影响因子在4以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副高为l篇)。
第九条论文条件(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在统计源期刊,其他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3.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临床工作总结,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至少有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2.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至少有4篇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发表,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至少1篇,统计源期刊至少1篇,另2篇可在医学专业正式期刊上发表。
第十条到基层定期服务或进修学习的条件城市卫生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到基层开展定期服务,并填报《海南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服务鉴定表》。
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含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按要求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并填报《海南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服务鉴定表》。
第十一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条件(一)外语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执行。
(三)按照《海南省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须提交各年度《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证书》。
第四章评审条件第十二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一)专业理论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并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
系统了解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与进展,能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二)技术能力要求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除普遍掌握本科疾病或专业技术外,应熟悉本专业诊疗常规,还应对本专业某——方面有所专长,能较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并能正确、规范地书写有关医学文书等资料。
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具体要求:1.内科系统: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能熟练地掌握与内科有关的专业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关技能,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各类内科的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工作。
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主管或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疑难病症的处理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
2.外科系统:对外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疾病有深入的了解,并能作出正确地诊断和独立地处理。
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本专业较大中型常规或急诊手术,并具有较强的临床应变能力。
熟练掌握本专业一些大中型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工作。
任期内作为术者平均每年完成手术至少100台(例)次,其中完成甲类、乙类手术或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
3.中医:熟练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
能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
能承担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内科系统(含内科、儿科、妇科、针灸科、推拿科、皮肤科等):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疑难病症的处理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
外科系统(含外科、眼科、骨伤科、耳鼻喉科、肛肠科等):掌握本专业手术指征,并在手术前、后能运用中医中药进行辩证论治。
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任期内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例,其中,主持较疑难病症的处理平均每年不少于10例;或在任期内作为术者平均每年完成手术不少于100例,其中完成中型手术。
4.预防医学:能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能按照公共卫生工作程序的要求处理各种事宜,能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工作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能独立从事常见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并作出卫生学评价,能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工作常用的现场监测仪器操作、卫生学检验采样、卫生质量感官评价等技能。
从事疾病控制的人员能独立拟定并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并能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疫情、食物中毒或有害毒物泄漏等)具有独立的现场调查和紧急处理能力,能独立完成调查报告。
妇幼保健人员能参与本专业中短期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能独立开展妇女或儿童保健专科门诊,并能解决较复杂问题;参与组织面向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能较全面系统地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能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分析评价。
具有指导基层组织或下级医师的能力。
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平均每年不少于2份。
5.药学:能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并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具备解决日常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从事医院药学(调剂及药事管理)的人员能熟悉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并能指导下级药师。
能熟练地掌握临床用药的作用特点、机理,不良反应相互作用及药物应用趋势和经济学评价、储备学原则、保管要求,能指导或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熟悉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
从事医院药学(制剂与药检)工作的人员能掌握制剂管理规定及制剂各环节应注意的关健技术和工艺学原则;具有解决制剂生产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能力;熟悉医院制剂的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控制药检工作质量的能力,能根据检验结果发现制剂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具备一定的新制剂研制能力。
从事临床药学的人员能熟悉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作用、疗效、不良反应,治疗方案。
深入临床参与会诊,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治疗方案。
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开展药学情报研究,提供药物咨询,积极参与并有效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中药人员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4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药检人员能掌握本专业检验仪器的性能、使用与维护,熟练掌握药检技术操作,能掌握药物光谱、色谱分析、测试的方法和意义。
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平均每年不少于3份。
6.护理: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并在护理学某一专科领域有所专长。
熟练掌握本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综合运用理论知识指导临床护理工作,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本专科护理技能。
能独立解决本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能参与完成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
具有护理管理及培养专科护理技术骨干的能力;掌握本专科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掌握本专科临床常用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检验目的、正常值及临床意义。
任期内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10次。
7.医技类: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管理实验室的经验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