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出售独家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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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出售独家代理协议

限时出售被代理方(甲方):

限时出售代理方(乙方):传奇房产马鞍山路分公司

限时出售独家代理协议

限时出售被代理方(甲方):

限时出售代理方(乙方):传奇房产马鞍山路分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收取乙方的限时出售保证金,愿意委托乙方限时代理出售以下房地产,并就乙方按其要求,为其提供独家代理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售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1.1坐落:合肥市区路号小区栋室以及号车位;

1.2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房屋类型:□住宅□别墅□办公楼□商场(商铺)□其他。

二、委托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述期限不包含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以及交易过户的所需时间)。

三、委托代理条件:

3.1交易总价:□净到手价格为万元□各付各税价格为万元;若实际成交价格高于上述价格,则高出部分的价款处理方式为:;若潜在买受方给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则乙方可再与甲方另行协商。

3.2付款方式:是否可贷款□否□是。

四、限时出售保证金的支付:双方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限时出售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该独家委托代理协议的履约担保。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上述代理期限内未能找到潜在买受方的,甲方可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限时出售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保证提供完整、有效的相关材料,并保证其对房地产有完全的处分权,且该房地产产权清晰、无纠纷;

5.2甲方承诺其出售的房地产可依法过户,保证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迁出户口(若有),且交付前所有费用(如水、电、燃(煤)气、有线、物业等)均可结清。

5.3甲方确认: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出售上述房地产的独家委托代理的受托方;若甲方自行或交由其他第三方居间、委托代理出售的(即未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第三方),甲方同意依照房地产

总成交价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和违约金,同时双倍退还保证金。

5.4甲方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将该房地产的产权证和钥匙交由乙方保管,以供查看该房地产之用,若未经授权保管钥匙的,则甲方应积极配合带领潜在买受方查看该房地产;

5.5甲方授权:

乙方可代为收取潜在买受方购买该房地产的购房意向金、定金等购房款项;乙方收取该笔购房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已实际收取,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有甲方享有并承担;

5.6甲方应在与乙方提供的潜在买受方约定的期限内或乙方通知的期限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六、乙方提供如下限时出售独家委托专项的服务内容:

6.1对委托房地产进行高清照片的拍摄,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尽快为甲方寻找求购方的信息‘

6.2将委托房地产加入乙方楼盘字典重点推荐,在乙方对外推荐楼盘的时候享有优先权;

6.3经甲方的要求或该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等形式对该房地产进行专项推广,并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4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地产钥匙及各种证件、材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6.5经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带看情况、市场情况;如实告知本事房地产调控政策、细则等;

6.6代理甲方与潜在买受方协商交易、谈判、代为收取客户购房定金,代为收取并转付客户购房款,并协助甲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或类似效力的文本;

6.7及时通知甲方潜在买受方的情况,并通知甲方签约或收款等;

6.8乙方可以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6.9乙方承诺:若该房地产正常交易,乙方将协助甲方完成上述房地产交易过户,直至房地产交接完毕,且乙方在办理房地产出售事宜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七、乙方及乙方代实际买受方转付甲方的任何款项通过转账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境内有效账户,到账即视为甲方收取:

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八、双方联系电话、账户信息及地址以本协议书所载为准,如上述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若未及时通知,则原地址、联系电话即视为通知的有效送达地址和短信接收确认,视为通知已送达。如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责任方应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九、若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将按照以下方式解决:□向

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特别告知

10.1甲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认真查阅了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且乙方已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房地产市场限售、贷款、税费等政策细则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及合理的提示,尽到了良好的告知义务,甲方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甲方愿意依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及支付服务费。

10.2若填写或修改的文字增加乙方义务或责任,则需经与乙方另行协商并加盖乙方公章方可生效;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甲方收取限时出售保证金后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若有)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若有):

甲方:乙方:传奇房产马鞍山路分公司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世纪阳光花园东门

联系地址: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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