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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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整体面层及找平层,楼地面镶贴,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面层,台阶装饰,零星装饰项目8节共119个子
目。
(二)整体面层及混凝土散水定额子目中已包括一次压光的工料费用。
(三)楼梯面层定额子目中包括了踏步、休息平台和楼梯踢脚线,但不包括楼梯底面及踏步侧边装饰,楼梯底面装饰执行第十三章天棚工程中相应定
额子目,踏步侧边装饰执行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
零星装饰相应定额子目。
(四)楼地面、台阶、坡道、散水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垫层,垫层按设计图示做法分别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及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
额子目。
(五)本章除现浇水磨石楼地面外,均按干拌砂浆编制,设计砂浆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现拌砂浆调整费的使用说明:采用现场搅拌砂浆时,执行干拌砂浆换算砂浆材料费后再执行现拌砂浆调整费定额子目。
(七)定额中地毯子目按单层编制,设计有衬垫时,另执行地毯衬垫定额子目。
(八)木地板楼地面子目的面层铺装不包括油漆及防火涂料,设计要求时,另执行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九)零星装饰项目适用楼梯、台阶嵌边以及侧面≤0.5㎡镶贴块料面层,均不包括底层抹灰。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墙厚≤120mm)及
≤0.3㎡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
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镶贴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四)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五)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
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六)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坡道、散水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楼地面分隔线及防滑条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块料面层,柱(梁)面镶贴块料,镶贴零星块料,墙饰面,柱(梁)饰面,幕墙
工程,隔断10节共502个子目。
(二)墙面、柱(梁)面一般抹灰、零星抹灰均按基层处理、底层抹灰和面层抹灰分别编制,执行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装饰抹
灰基层及底层抹灰执行一般抹灰相应定额子目。
(三)一般抹灰是指抹干拌砂浆(DP砂浆、DP-G砂浆)和现场拌合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粉刷石膏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装饰抹灰是指
水刷石、干粘石、剁斧石、假面砖等。
(四)其它抹灰、找平层定额中综合了底层、面层,执行中不得调整。
(五)聚合物砂浆修补墙面设计无厚度要求时,执行基层处理相应定额子目;
有厚度要求时,执行墙面底层抹灰相应定额子目。
(六)内、外墙底层抹灰单层厚度超过12mm时,应按底层、面层(面层按5mm)分别套用定额。
(七)粘贴块料底层做法执行墙面一般抹灰的基层和底层相应定额子目。
(八)立面砂浆找平层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墙面抹灰。
(九)钢板网抹灰定额子目中不包括钉钢板网,墙面钉钢板网执行本章第七节墙饰面—基层衬板相应定额子目。
(十)圆形柱、异形柱抹灰执行柱(梁)面抹灰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
(十一)零星抹灰不分外墙、内墙,均按相应定额执行;零星装饰抹灰的底层执行零星一般抹灰相应定额子目。
(十二)成品石材是指大理石、花岗石、蘑菇石、青石板、人造石等。
(十三)墙和柱饰面的定额子目中均不包括保温层,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中的相应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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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墙面、柱(梁)面装饰板定额中是按龙骨、衬板、面层分别编制,执行时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成品装饰柱,应按柱身、柱帽、柱基座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墙面及柱(梁)面层涂料执行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雨篷、挑檐顶面执行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定额子目;雨篷、挑檐底面及阳台顶面装饰执行第十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定额子目;阳台地
面执行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八)勒脚、斜挑檐执行外墙装修相应定额子目。
(十九)阳台、雨篷、挑檐立板高度≤500mm时,执行零星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高度>500mm时,执行外墙装饰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天沟的檐口、遮阳板、池槽、花池、花台等均执行零星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一)饰面板子目适用于安装在龙骨上及粘贴在衬板或抹灰面上的施工做法。
(二十二)隐框玻璃幕墙按成品安装编制;明框玻璃幕墙按成品玻璃现场安装编制。
(二十三)隔墙定额中不包括墙基,墙基按设计要求,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或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四)水泥制品板是指金特板、埃特板、硅酸钙板、FC板、TK板。
(二十五)龙骨式隔墙的衬板、面板子目定额中是按单面编制的,设计为双面时工程量乘以2。
(二十六)隔断门的特殊五金安装执行第八章门窗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七)半玻隔断不包括下部矮墙,矮墙为木龙骨、木夹板时,分别执行本章中相应定额子目,其它材料的矮墙应按设计做法另行计算。
(二十八)残疾人厕所隔断安装,套用相应的厕所隔断子目乘以系数1.2。
(二十九)定额中卫生间隔断高度是按1.8m(含支座高度)编制的,设计高度不同时,允许换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面抹灰及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
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
附墙柱、梁、
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飘窗凸出墙面部分并入外墙面工程量内。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1)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2)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3)有吊顶的,其高度算至吊顶底面另加200mm;
4.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二)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异型柱、柱上的牛腿及独立柱的柱帽、柱基座均按展开面积计算,并
入相应柱抹灰工程量中。
(三)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异形梁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梁抹灰工程量中。
(四)零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门窗套、装饰线抹灰按图示展开面积计算;内窗台抹灰按窗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墙、柱、梁及零星镶贴块料面层按图示镶贴表面积计算。
干挂块料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七)墙面装饰板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
装饰板墙面中的龙骨、衬板,均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柱(梁)面装饰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柱的龙骨、衬板分别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附墙柱装饰做法与墙面
不同时,按展开面积执行柱(梁)装饰相应定额子目。
(九)成品装饰柱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柱基座按座计算,柱帽按个计算。
(十)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
(十一)全玻(无框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带肋全玻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十二)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木隔断、金属隔断做浴厕隔断时,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
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十三)半玻璃隔断按玻璃边框的外边线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四)博古架墙按图示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五)隔墙龙骨及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天棚抹灰、天棚吊顶、采光天棚工程、天棚其他装饰4节共122个子目。
(二)天棚抹灰内预制板粉刷石膏面层定额子目中已包括板底勾缝,不得另行计算。
(三)天棚吊顶按龙骨与面层分别编制,执行相应定额子目,格栅吊顶、吊筒吊顶、悬挂吊顶天棚定额子目中已包括了龙骨与面层,不得重复计算。
(四)天棚吊顶定额子目中不包括高低错台、灯槽、藻井等,发生时另行计算,面层执行天棚面层(含重叠部分)相应子目,龙骨按跌级高度,执行错
台附加龙骨定额子目。
(五)定额中吊顶木龙骨定额子目中已包括防火涂料,不得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吊顶龙骨的吊杆长度是按≤0.8m综合编制,设计>0.8m时,其超过部分按吊杆材质分别执行每增加0.1m定额子目,不足0.1m的按
0.1m计算。
(七)天棚吊顶面层材料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
(八)天棚面层定额子目是按单层面板和衬板编制的,设计要求为多层板时,面层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相应层数。
(九)格栅吊顶项目中金属格栅吸声板吊顶定额子目是按三角形和六角形分别编制的,其中吸声体支架中距为0.7m,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
整。
(十)采光天棚按中庭、门斗、悬挑雨篷分别编制,定额中不包括金属骨架,金属骨架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灯带按附加龙骨和面层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十二)风口的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开孔及附加龙骨,不包括风口面板。
(十三)檐口、雨篷、阳台等底板装饰执行天棚抹灰、吊顶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本章不包括天棚的保温、装饰线、腻子、涂料、油漆等装饰做法,发生时另执行其他章节相应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
1.吊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
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
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扣除单个>0.3㎡的孔洞、
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2.天棚中格栅吊顶、吊筒吊顶、悬挂(藤条、软织物)吊顶均按设计图
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拱形吊顶和穹顶吊顶的龙骨按拱顶和穹顶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吊顶面层按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4.超长吊杆按其超过高度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采光天棚按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其他装饰
1.灯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灯带附加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高低错台(灯槽、藻井)附加龙骨按图示跌级长度计算,面层另按跌
级的立面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3.风口、检修口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雨篷底吊顶的铝骨架、铝条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