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工改执行标准
93年工改以来历年增加退休费速查

文件依据 执行时间
类别
2015年增加离退休费
国办发[2015]3号 湘政办发[2015]79号
离休
14.10.1
退休
退休老专 家、起义 人员、老
工人
高龄 人员
2006年工改增加离退 2003年增加离
休费
退休费
2001年增加离退休费
国人部发[2006]56号 湘人发[2006]136号
140 130
130 120
110 80
湘人发 [1998]138号
98.1.1
湘政办发 [1997]33号
湘人发 [1997]164号
97.7.1
离休 退休
湘人发 〔1997〕206号 人发[97]91号
湘政发 [1996]9号 国发[95]32号
97.7.1 97.10.1
离休
退休
退休老专 家、起义 人员、老
工人
95.10.1 离休 退休
1993年工资制 度改革实行职 级工资制的工 作人员退(离) 时,从其执行 现级别工资的 当年算起,按 本人现执行的 级别工资标准 与上一级别工 资标准的级差 的5年平均数 计算,每在职 1年增加1/5个 级差的工资 额,所增工资 额作为计发退 (离)休费的基 数。
1998年以后退 (离)休的也按 此办理,其增 加的退(离)休 费从退(离)休 的下一个月起 执行。
离退休、 未明确行
小教2、3级
475
政职务或 中教6级、小
专业技术 教4级 职务的 中教8级、小
400
教6级及以下
退职人员
1220
700 720
750
在按以 940
铁计(2011)93号-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计〔2011〕93号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道部关于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确立铁路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部署要求,为合理确定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下简称更新改造)管理权限,规范更新改造计划管理,提高更新改造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更新改造是企业利用运输设施设备(不含机车车辆等移动设备)折旧等资金对既有铁路运输设施设备进行的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采取的重大技术措施,是提高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技术水平,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改善运输服务品质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更新改造规划和计划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铁路发展战略,注重统筹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铁路经济效益。
第四条更新改造计划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之内。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不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及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
第二章范围第六条更新改造包括保障运输安全、重要干线挖潜扩能、主要枢纽点线能力协调、设备升级改造、提升服务质量等建设内容,主要有:(一)对既有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钢轨、道岔、轨枕、道碴除外)进行的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采取的技术措施;(二)建筑物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或更新;(三)为提高铁路电气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而进行的技术升级改造;(四)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节能减排、战备和综合利用原材料等需要添置的设备和相应的土建工程;(五)为提高客货运输质量,拓展经营服务范围,促进增收节支而进行的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或更新;(六)为适应生产力布局调整和运输组织变化,保障和改善铁路职工工作及生活条件而进行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的改造或建设,包括行车和单身公寓、职工食堂、浴室等。
第三章分级管理原则第七条根据铁路运输生产的特点,更新改造计划实行统筹安排,分级管理。
铁道部和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以确定的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总规模按2:8比例实行分别管理,即铁道部集中管理20%的更新改造资金,铁路运输企业管理80%的更新改造资金。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3月15日由水利部以水规计〔2012〕93号印发。
《办法》分总则、设计变更划分、设计变更文件编制、设计变更的审批与实施、设计变更的监督与管理、附则6章21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1水利部通知2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设计变更划分4第三章设计变更文件编制5第四章设计变更的审批与实施6第五章设计变更的监督与管理7第六章附则1水利部通知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93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续建、改(扩)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第四条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 现行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现行标准是什么?一个单位的效益好,工资以及各项福利待遇也会相应提高,而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是很好的,并且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很多人挤破了脑袋也想要考进事业单位。
那有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的构成以及现行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关于这个问题来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和解刑事谅解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管辖刑事诉讼一个单位的效益好,工资以及各项福利待遇也会相应提高,而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是很好的,并且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很多人挤破了脑袋也想要考进事业单位。
那有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的构成以及现行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关于这个问题来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工资构成:▲(一)、基本工资: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详情请点击:《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二)、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
重庆市现经国务院批准的艰苦地区是:一类地区有黔江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二类地区有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
建国以来工资制度改革情况介绍

建国以来工资制度改革情况介绍1951年中共中央决定对新解放区职工工资采取“原职原薪”的政策,即按解放前最近三个月内每月所得的工资的平均数领薪。
1952―1955年全国第一次工资改革,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彻底改变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资制度,实行全国按地区、分等级的统一工资标准。
国营企业工人大多实行八级工资制,少数实行七级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
1956年全国第二次工资改革。
新工资制度使职工平均工资有较大提高,重工业企业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企业干部的工资高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高于同级管理人员的工资。
但这一制度没有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且在其后的20多年时间里,工资制度没有做相应的调整,工资标准和水平长期处于冻结状态,工资关系越来越不合理,形成吃“大锅饭”的局面。
1978年恢复奖励制度,1981年实行企业奖金提留随同盈利多少浮动,1984年实行奖金不封顶,超额征收奖金税的办法。
198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在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1987年着手进行地区、部门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试点,探索工资分级管理模式。
1993年劳动部对各地不再下达指令性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技工学校招生等计划指标,普遍实行动态调控的弹性工资计划。
1993年10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行职级工资制。
"九五”后期,基本完成企业工资由市场决定机制的改革。
从1949年建国,到现在,我们国家共进行了四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分别是1956年、1985年、1993年、2006年。
前三次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已经成为历史,目前我们所执行的工资待遇是2006年7月国家制定的新的工资标准。
对一些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大家也不想去作更深层次的了解,而更为关注的则是我们现行的工资政策。
离退休(职)人员历次增加离退休费标准表

退休(职)人员 处级 科级 科员以下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以下 技师 高级工以下 退职 副食补贴5元(无参加85年工改人员享受,领100%退休费及工改后退休其退休费在最低保证数 55元以下的退休人员可差额补齐到55+5+17=77元. 生活补贴17元(享受范围同上) 按本人离退休时的原工资标准提高一个级差的差额增加离退休费,不足8元,均按8元发给. 粮油调价补偿6元(93年工改前退休人员享受) 15 10 8 20 15 10 8 8 8 8
粤人发 国办发[2003]93号
40 80 40 40 450 60 60
30 500 40 40
50 115 50 50 700 68 68
40 75 40 40 400 58 58
30 50 30 30 275 40 40
30 35 30 30 180 40 40
历次增加离退休(职)费标准表
执行时间 文件 1985年7月 国发[79]245号 1985年7月 国发[85]6号 1989年10月 国发[89]82号 1992年6月 粤府[91]47号 1993年1月 粤人薪[93]1号 1993年10月 国办发[93]85号 1992年3月 粤人薪[92]7号 1993年1月 粤人薪[96]15号 1995年10月 粤人退[96]3号 1997年7月 粤人退[97]7号 1997年10月 同上 1999年7月 粤人退[99]6号
30 50 30 30 275 40 40
30 35 30 30 180 40 40
25 30 25 25 160 30 30
2012年1月 [2008]182_201201
粤人发
60
40
40
93年工改前退休生活补贴

职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副省级 副市级 正局级(正高) 副局级 正处级(副高) 副处级 正科级(中级) 副科级 科办员(初级)
93年工改前退休和未参加套改的离休人员纳入离退休费标准
项目 93年工改纳 入离退休费 88年生活 85年生活 79年生活 合计2(85 合计3(93年 91年生活 93年生活 合计1(85 老职务补贴(92年电话 的物价福利 补贴(劳 工改至93 7月1日至93 补贴(国 补贴(国 补贴(电 补贴(电 年工改前 通知) 性补贴(辽 字[88]42 年6月底之 年工改之间 发[85]6 发[79]245 话通知) 话通知) 退休) 政发[94]8 号) 间退休) 退休) 号) 号 号) 1 55元 55元 50元 45元 40元 35元 30元 25元 20元 不满10年的20元 满10年不满20年的25元 工勤人员 满20年不满30年的30元 30年以上的35元 64元 64元 10元 10元 5元 5元 7元 7元 17元 17元 5元 5元 138元 143元 116元 121元 109 114 2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64元 3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4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 7元 7元 7元 7元 7元 7元 7元 7元 7元 7元 7元 6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17元 7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5元 1-7项之和 1-5项之和 1-4项之和 163元 163元 158元 153元 148元 143元 138元 133元 128元 128元 133元 141元 141元 136元 131元 126元 121元 116元 111元 106元 106元 111元 134 134 129 124 119 114 109 104 99 99 104
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修改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查文件: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告知情况。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缺一项扣2分;
2.安全生产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3.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或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
4.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或指标未进行量化,扣2分;
5.发布安全生产目标的方式不符合公众易于获得的要求,扣2分。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目标。
查文件:
安全生产方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询问:
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水规计(2012)93号

水利部文件水规计〔2012〕93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续建、改(扩)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第四条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着立提高勘测设计水平。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
第六条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其中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第二章设计变更划分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浙江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相符合的绩效工资制度,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服务,根据《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1〕224号,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1.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尊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特点,实施校内岗位聘任,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倾斜,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
3.遵照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总体设计,平稳过渡,坚持学院自主理财制度,进一步提高学院办学的活力。
二、绩效工资的界定根据规定,绩效工资实施后,教职工工资收入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二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三是按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四是绩效工资。
现收入构成中,除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和改革性补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外,其它原发放的津贴补贴均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主要包括93工改保留津贴补贴、物价补贴、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规范补贴、同城岗位补贴、同城生活补贴、医药补贴、校内保留等现行工资中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考核奖(第十三个月工资),以及学校和学院(部)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奖酬金、劳务费和福利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确定学校每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以及绩效考核等因素核定。
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四、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依据《省实施办法》执行,一般按月发放。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93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续建、改(扩)建、加固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第四条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着立提高勘测设计水平。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
第六条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其中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第二章设计变更划分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修改

二级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能够持续改进。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实施单位:安全环保部、分子公司
2.4 组织机构
(20分)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各级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记录。
询问:
1.主要负责人及各级组织负责人是否了解各自安全生产目标;
2.抽查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
实施单位:安全环保部、分子公司
5.
1.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主要负责人要对领导干部带班负全责。
查文件:
1.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
询问:
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了解和执行带班制度的情况。
未实施领导干部带班,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带班,1人次扣2分;
1.设置安委会;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3.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https://img.taocdn.com/s3/m/66ddefe3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43.p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1993年12月4日国办发〔1993〕85号)《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工资政策、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及上述实施办法,抓紧做好兑现新增工资的工作。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机关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
(二)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税务所、工商所、物价所等。
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
二、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列入上述实施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以下简称职级工资制)。
(一)确定级别的办法。
工作人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修改

查文件:
1.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
询问:
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了解和执行带班制度的情况。
未实施领导干部带班,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带班,1人次扣2分;
2.带班记录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未按规定进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扣2分;
3.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4分;各级组织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缺一个组织扣2分;
4.未定期考核,扣4分;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不符,扣2分;
5.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扣2分;
6.有关人员不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1人次扣1分。
实施单位:安全环保部、服务中心、分子公司
2.2 负责人
2.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查文件:
1.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记录;
3.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无主要负责人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扣3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
2.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查文件: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考核、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兑现情况。
现场检查:
财务记录、行政文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按考核制度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93年来工资政策讲解

工资、福利、退(离)休业务知识讲解材料宣州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编印二○○三年六月编辑说明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必须熟悉并掌握国家、省和市有关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和要求,为此,我将1993年工改后出台的工资、福利、退(离)休最新政策规定与1993年工改前出台、目前仍适用的工资、福利、退(离)休政策规定进行整理、归类,编写了这本讲解材料,着眼于处理日常业务,提供政策和法规依据,力求做到简明、实用和可操作性。
本资料主要内容基本上都是摘录和概括正式文件原文,并结合工作实际举例加以解释,同志们在处理日常工资业务工作疑问时,请细致查阅原文办理。
本资料编写的截止时间是2003年3月,有些问题的处理办法如与今后新的政策规定不一致时,请按新的政策规定办理。
由于收集资料有限,难免有遗漏之处,恳请同志们赐教匡正。
曹金生二○○三年六月工资、福利、退(离)休业务知识讲解题纲目录第一部分:工资1、正常晋升职务(岗位)工资 (07)2、正常晋升级别工资 (08)3、晋升级别工资倒级差 (09)4、奖励晋升级别(岗位)工资 (11)5、事业单位3%优秀职工提前晋升职务(岗位)工资 (11)6、晋级增资 (13)7、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 (15)8、志愿兵、义务兵退役后工资待遇确定 (16)9、试用期、熟练(学徒)期人员待遇确定 (16)10、调动、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待遇确定 (17)11、县以下农技人员、教师、卫生院人员工资确定 (19)12、考工定级、技师考评及工资确定 (21)1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分开后工资确定办法 (25)14、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后进村任职待遇 (25)15、降职或受行政纪律处分和受刑事处罚人员工资处理 (26)16、更改伍龄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28)17、更改伍龄主要适用文件 (28)18.我区目前执行的各种津贴补贴 (32)19、年终一次性奖金 (32)20、工资总额构成项目内容 (33)21、事业单位津贴(活工资)分配 (34)22、办理工资业务的呈报程序及要求 (37)第二部分:福利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及标准 (39)2、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 (40)3、年休假时间规定 (41)4、探亲假有关条件及路费计发基数规定 (42)5、产假时间及工资待遇规定 (43)6、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43)7、婚丧假及工资待遇 (45)第三部分:离休、退休一、离休、退休条件:1、正常离、退休 (45)2、公务员提前退休 (47)3、职工因伤、因病提前退休 (47)4、县处级女干部退休 (47)5、女性高级专家退休 (47)6、事业单位聘任制人员退休 (48)7、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 (48)8、职工办理退(离)休时认定出生日期 (49)9、职工办理退休程序及要求 (49)二、基本退休费计发标准 (50)三、提高退休费比例1、获各种奖励称号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 (52)2、实行计划生育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 (56)3、因工患血吸虫病及在血防岗位工作满30年提高退休费比例 (57)4、教师男满30年(女满25年)教龄按100%计发退休费 (57)5、乡镇卫生院人员退休待遇 (58)6、归侨职工增发退休补贴费 (58)7、在西藏地区工作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 (58)8、因公(工)致残提高退休费比例 (58)四、离休、退休有关补贴1、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费补贴 (59)2、发放交通费 (59)3、离休干部高龄补贴费和护理费 (60)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 (60)5、其他补贴 (60)五、正常调整离退休费待遇 (60)六、事业单位实行“两个过渡”后离退休人员津贴(活工资)确定 (61)七、退(离)休人员受行政处分或受刑事处罚后待遇确定 (62)★附件:调整各类工资标准对照表1、试用期及转正定级标准对照表2、机关干部级别工资对照表3、机关干部职务工资对照表4、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对照表5、事业单位行管人员职务工资对照表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工资对照表7、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对照表8、干部职务补贴对照表9、工人职务(岗位)补贴对照表10、退休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增加退休费对照表工资、福利、退(离)休业务知识讲解题纲第一部分:工资一、正常晋升职务(岗位)工资适用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5号、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皖人发(1996)14号、26号、(1998)28号主要内容:1993年10月1日工改后,两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的人员,可从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后的10月1日起,在本人所任职务(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及现行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及现行工资标准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是我国建国以来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
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工资构成:㈠、基本工资: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详情请点击:《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㈡、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㈢、津贴补贴: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
重庆市现经国务院批准的艰苦地区是:一类地区有黔江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二类地区有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
(尚未制定)㈣其它工资在重庆市有关津补贴出台前暂保留以下津补贴。
1、保留奖金:在1993年工改前,国家规定机关执行的奖金额度为:3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3个半月工资,工改后该奖金项目取消,但保留了事业单位多出的半月工资。
该保留奖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职工才有,执行当时的标准(每个人不一样),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没有。
一、改革的原则(精)

3
4 5
1630
1420 1180 1040
690
615 575 545 540
副高
6
7
8 中级 9 10 助理 员级
930
780 730 680
11
12 13
620
590 550
1.岗位工资
工人岗位工资 岗位 技术工一级 工资标准 830 690 615 575 545 540
技术工二级 (技师)
管理薪级工资
薪 级 1 2 工资标准 80(办事员起点) 91 薪级 14 15 工资标准 273 295 薪级 27 28 工资标准 613 643 薪级 40 41 工资标 准 1064 1109 薪级 53 54 工资标准 1720 1785
3
4 5 6 7
102
113(科员起点) 125 137 151
16
17 18 19 20
317
341(副处起点) 365 391 417
29
30 31 32 33
673
703 735 767 799
42
43 44 45 46
1154
1199 1244 1289 1334
55
56 57 58 59
1850
1920 1990 2060 2130
8
9 10 11 12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工改前:
基础工资、 活工资、 津补贴
工改后: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津贴补贴 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专技岗位工资 岗位 1 正高 2 3 4 5 副高 6 7 8 中级 9 10 助理 员级 11 12 13 工资标准 2800 1900 1630 1420 1180 1040 930 780 730 680 620 590 550 1 2 3 4 5(正处) 6(副处) 7(正科) 8(副科) 9(科员) 10(办事员) 管理岗位工资 岗位 工资标准 2750 2130 1640 1305 1045 850 720 640 590 550 技术工一级 技术工二级 (技师) 技术工三级 (高工) 技术工四级 (中工) 技术工五级 (初工) 普通工 工人岗位工资 岗位 工资 标准 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