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_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概论
第四章 建设项目投标
5 突然降价法; 6 先亏后盈法; 7 联合保标法; 8 大型工程分期报价法
二 开标后的投标技巧
一降低投标报价 二补充投标优惠条件
第五节 投标报价
一 报价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建设项目投标
1 设计图纸; 2 工程量表; 3 合同条件;尤其是有关工期 支付工程款条件 外汇比例
的规定; 4 有关法规; 5 拟采用的施工方案 进度计划; 6 施工规范和施工说明书; 7 工程材料 设备的价格及运费; 8 劳务工资标准; 9 当地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此外;还应考虑各种有关间接费用
2场地的地理位置 用地范围; 3地质情况;地基土质及其承载力;地下水位; 4地震及其设防烈度;洪水 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情况 3 器材供应条件 1砂石等大宗地方材料的采购和运输; 2须在市场采购的钢材 水泥 木材 玻璃等材料的可 能供应来源和价格; 3当地供应构配件的能力和价格; 4当地租凭建筑机械的可能性和价格等 4 其他条件
四合作伙伴
有些国家规定;外国承包商进入该国;必须与当地 企业或个人合作;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五 办理注册手续
一我国异地投标的登记注册
我国建筑企业跨越省 自治区 直辖市范围;
第四章 建设项目投标
去其他地区投标;应到招标工程所在地建筑市场管理部
门登记;领取投标许可证
二国际工程投标注册
外国承包商进入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国开展业务活动; 必须按各该国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承得合法地位
第四章 建设项目投标
1工地现场附近的治安情况; 2专业分包的能力和分包条件; 3业主的履约情况; 4竞争对手的情况
二国际投标环境调查要点
1 政治情况; 2 经济条件; 3 法律方面; 4 社会情况; 5 自然条件; 6 市场情况
第四章 招标投标与合同审计
❖ 2.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 的,相应扣减得分;
❖ 3.每偏离1%,扣减0.5--4分; ❖ 4.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 (三)计算商务标得分
❖ 得分=总分-(|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单位扣分)
(四)填制商务标评分表
投标单位 基准价
扣分
得分
❖ 技术标共计40分,其中施工方案15分,总工 期8分,工程质量6分,项目班子6分,企业 信誉5分。技术标不满28分,不再评其商务标。
A BC D E F
32.9 34.6 27.2 35.7 32.5 30.4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投 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数的50%之和为 基准价,但最高(或最低)报价高 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 的15%者,在计算投标单位报价算术 平均数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 为15分。
第四章:招标投标与合同审计
❖第一节:招投标程序 ❖第二节:评标方法 ❖第三节:工程价款结算 ❖第四节:招标投标与合同审计
第一节:招标投标程序
❖ 一、竞争方式:一对多(一买对多卖,一卖 对多买)?
❖ 二、招标投标:一个买主(业主)择优确定 卖主(承包商)的竞价方式。
❖ 三、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 中标—合同;具体程序?
❖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 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 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 结算。
❖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 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 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 2、竣工决算审计的关口?竣工结算的 前提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练习题
1 以下关于招标的说法;不符合 招标投标法规 定的是 A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 标事宜的;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B 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C 招标项目不得分段招标 确定工期 D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
练习题
1 以下关于招标的说法;不符合 招标投标法规 定的是C A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 标事宜的;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B 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C 招标项目不得分段招标 确定工期合理划分 D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
二 招标
招标人是按照 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 项目 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招标
和邀请招标 • 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
标和国内招标
1 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 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适用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 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 当实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如抢险救灾 自然资 源或环境限制 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 只有 少数潜在投标人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经过核 准方可实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
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高的透明度;实行招 标信息 招标程序公开;即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标 公开评 标标准和程序 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 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
公平原则;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 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
公正原则;就是要求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的 投标人;做到一视同仁
• 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产品设备和固态 液态
公司招投标部门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的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能够平等地参与竞争。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过程应公正无私,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信原则:招投标活动各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招投标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内容;(三)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四)监督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五)对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督;(六)建立健全招投标档案,确保招投标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八)其他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章招投标流程第七条招投标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项目立项(一)项目部门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招投标管理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条件;(三)项目经批准后,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一)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二)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投标管理部门接受潜在投标人的咨询。
三、资格审查(一)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二)合格的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
第四章 招投标法和合同
2 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法律后果是中标无效,有关责任人和单位应当承 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投标人以行贿的 手段谋取中标不 属非法手段!
4 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1) 非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2) 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采用模糊的语言骗取中 标,中标后提供低档劣质货物、工程或服务; 3) 投标时递交虚假业绩证明、资格文件; 4) 假冒法定代表人签名,私刻公章,递交假的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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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开标、评标和中标
4.2.3.1 开标 概念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开标程序 参加人 标书密封的现场认定 当众宣读、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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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与无效的情形 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无效:无应盖章和签名;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 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过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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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1) 内容
2) 补充、修改和撤回
2 投标担保
现金 现金支票 银行保函 银行汇票 保兑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额度和有效期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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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
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项下
的分包合同,此时,总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即成为
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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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连带责任
① 概念:是指任何一个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都
第四章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二)合同条件 (三)合同格式 (四)技术规范 (五)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六)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七)辅助资料表 (八)资格审查表 (九)图纸
五、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发布
(一)资格预审通告与招标公告
对于要求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应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对于进行资格后审的公开招 标应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通告和招标公告都应在有关的报刊、杂志、信息网 络公开发布。
二、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其拟定的文件格式填写的标函。它表明投 标单位的具体投标意见,关系着投标的成败及其中标后的盈亏。要正确编制投标 文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四、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一般可分为四卷共八章。
(一)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是招标文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者在投标时必须仔细阅读和理 解,按须知中的要求进行投标,其内容包括: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等内容。一般在 投标须知前有一张“前附表”。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 目估算价的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 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②详细评审
1)评审“经济标”部分:按“经济标评标原则”对招标底价格由微机计分、评 分。
2)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由评标小组(委员会)根据对各投标人“施工 组织设计”评审情况对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内容,对各投标人评出得分。
招投标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5.1 开标 5.2 评标 5.3 定标和签订合同
5.1 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when、where、who)
•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 地点: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如:建设工
程交易中心
• 参会人员: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
A、B、C三家承包商投标书中与报价和工期有关的数据汇总见 附表。假定:货款月利率为1%,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 同,在评标时考虑工期提前给业主带来的收益为每月40万元。
1. 若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应选择哪家承包商作为 中标人? 2.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应选择哪家承包商作为中 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
重大偏差
• 没有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投标担保有瑕疵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投标单位报价算术 平均数的50%之和为基准价,但最高(或最低)报价高 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投 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数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为 15分。
评 标 委 员 会 列 出 偏 差
2、核对报价
•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出入时,以
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要以单价为准。
若属于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以标书的总价为准
第四章第三方物流项目招投标(共9张PPT)
一、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定义
四、第三方物流招标书案例
一〔、一第 〕三启方动物第流三工方程物第招流标工三定程义任方务过物程 流工程招标是指由招标人〔第三方物流效 〔〔五五〕 〕第收三尾方第力物三需流方工物求程流管工方理程的任〕根务据过在程 购买第三方物流效力之前,招标人根据本 人的需求,提出一定的规范或条件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 〔一〕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 ICB〕
〔二〕第三方物流工程管理的主体
〔三〕第三方物流工程管理的目的
〔四〕第三方物流工程管理的职能
〔五〕第三方物流工程管理的根据
二、第三方物流工程管理任务过程 〔一〕启动第三方物流工程任务过程 〔二〕方案第三方物流工程任务过程 〔三〕执行第三方物流工程任务过程
〔四〕控制第三方物流工程任务过程
〔五〕收尾第三方物流工程任务过程
二、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方式 〔一〕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 ICB〕
1.公开招标〔open bidding〕
2.选择性招标〔selected bidding〕 〔二〕谈判招标〔negotiated bidding〕
〔三〕两段招标〔two-stage bidding〕 二、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的普通程序
一、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的概念
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第三方物流效力 提供商〕应招标人的约请,根据招标人规定的条件,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盘以争取成交的行为。
二、参与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的普通程序
〔一〕编制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书和落实担保
〔二〕递交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文件
〔三〕第三方物流工程招标的预备任务
高校招投标管理标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公正性,确保高校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服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高校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高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高校招投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程序、责任和监督。
第五条高校应当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高校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招投标范围第七条高校招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物资采购,包括设备、材料、产品等;(三)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四)其他需要招投标的项目。
第八条高校招投标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已批准立项;(二)项目资金来源明确;(三)项目需求明确,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要求等具体;(四)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九条高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二)资格预审;(三)招标文件编制;(四)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评标、定标;(六)合同签订;(七)合同履行及监督管理。
第十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等信息。
第十一条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第四章 工程施工招投标
工程承包范围 可承包各种通用工业与民 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包30层以下、30米跨 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 10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 筑施工。
三级企业
可承包12层以下、21米跨 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 50米以下的水塔、烟囱等 构筑物的米跨度以 下的民用房屋建筑施工。
(2)工程招标方式的选择 业主依据自身的管理能力,设计的进展情况,建设本身 的特点,外部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先确 定施工阶段的标段数量和合同类型,然后再确定招标 方式。 招标可以是全部工作内容一次性发包,也可以将工作内 容分解成几个独立的阶段独立的项目分别招标。 一次性发包与分别招标的优缺点对比 一次性发包,业主只与一个承包人签订合同,合同管理 比较简单,但有能力的投标人较少。 分别招标可以发挥不同承包人的专业特长;合同易于落 实,减少了不可预见的成分,减轻风险,出现问题易 于纠正或补救。
第四章 工程施工招投标
本章要点: 工程施工招标基本知识: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施工招标文件 的组成、施工招标程序、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的主要内容:关于资格预审、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 制要点。 评标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工程施工投标:工程投标的基本决策、投标常用技巧、投标的 一般程序、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编制。 施工合同:订阅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遵 守的原则;订立施工合同的依据和一般程序;施工合同的主 要内容。
资质等级 一级企业
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20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5年承担过两个以上的大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有较强的 技术开发能力,近三年内曾获得过两个部或省级以上单位颁发的技术或工程质量奖励。 2.企业经理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专业职称的 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4%以上,不少于16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全 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1.具有12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10年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有一定的技 术开发能力,近3年内曾获得过部或省级以上单位颁发的技术或工程质量奖励。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的总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7%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5%以上、不少于70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 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1.具有8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五年承担过小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 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6%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3%以上、不少于15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财务会计员和质量安全员全部持有 初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5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4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1.具有4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3年独立承担过6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 责人具有会计员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所有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财务会计员、质量安全员全部持有初级岗 位合格证书。 4.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在4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 5.企业年总产值在200万元以上。
第4章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2)
根据《合同法》,下面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表述 不正确的一项是 (A)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 要约人 (B)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 到达要约人 (D)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到达 要约人
• 分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第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 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A以B名义与C签订的施 工合同,社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 业的名义签订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 C公司是否应支付余下的工程款要视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 工验收合格,承包商请求乐清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以下情 形处理:修复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 承担修复费用,应予支持;修复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 ,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可变更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 律规定
•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 在订立合同同时显示公平的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 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的合同
撤销权的消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 行使撤销权; •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 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 撤销权。
教育部门招投标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教育部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教育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进行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等。
三、招投标工作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平竞争,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3. 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正处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四、招投标工作机构1. 教育部门设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日常事务。
3. 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应设立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招投标工作程序1. 项目立项(1)项目单位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项目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1)项目单位应在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2)招标公告发布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3. 投标(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方案、资格审查文件等。
4. 开标(1)开标时间应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一致。
(2)开标应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邀请投标人代表、监督部门代表等参加。
5. 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024招投标最全流程以及时间点整理!
2024招投标最全流程以及时间点整理!合同目录第一章:招投标流程概述1.1 招投标流程目的1.2 招投标流程依据1.3 招投标流程适用范围第二章:招标准备阶段2.1 项目立项2.2 招标文件编制2.3 招标公告发布第三章:投标准备阶段3.1 投标意向登记3.2 投标文件获取3.3 投标文件编制第四章:开标与评标阶段4.1 开标程序4.2 评标委员会组建4.3 评标过程第五章:中标与签约阶段5.1 中标结果公示5.2 中标通知书发放5.3 合同签订第六章:合同履行与监督阶段6.1 合同履行6.2 工程进度监督6.3 质量与安全监督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7.3 变更与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程序8.3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九章:招投标时间点整理9.1 招标准备时间点9.2 投标准备时间点9.3 开标与评标时间点9.4 中标与签约时间点第十章:签字栏10.1 招标方签字10.2 投标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与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招投标流程概述1.1 招投标流程目的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1.2 招投标流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3 招投标流程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公开、邀请招标的项目。
第二章:招标准备阶段2.1 项目立项2.1.1 项目需求分析2.1.2 项目审批流程2.1.3 确定招标范围和方式2.2 招标文件编制2.2.1 编制招标公告2.2.2 编制投标须知2.2.3 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2.3 招标公告发布2.3.1 选择发布媒介2.3.2 公告内容审核2.3.3 公告发布时间第三章:投标准备阶段3.1 投标意向登记3.1.1 意向登记流程3.1.2 资格预审要求3.1.3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3.2 投标文件获取3.2.1 获取招标文件3.2.2 缴纳投标保证金3.2.3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3.3 投标文件编制3.3.1 投标文件组成3.3.2 投标报价编制3.3.3 技术方案和商务条款第四章:开标与评标阶段4.1 开标程序4.1.1 开标时间和地点4.1.2 开标程序规定4.1.3 开标结果记录4.2 评标委员会组建4.2.1 评标委员会组成原则4.2.2 评标专家选取4.2.3 评标委员会职责4.3 评标过程4.3.1 投标文件初审4.3.2 详细评审4.3.3 评标结果确定第五章:中标与签约阶段5.1 中标结果公示5.1.1 公示内容和方式5.1.2 公示期限5.1.3 公示异议处理5.2 中标通知书发放5.2.1 中标通知书内容5.2.2 发放时间和方式5.2.3 中标人确认5.3 合同签订5.3.1 合同草案准备5.3.2 合同谈判5.3.3 合同签署以上为招投标流程前半部分内容,后续章节将在后续提问中继续完善。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On January 11, 2021, study hard and make progress every day.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第二章招标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第三章投标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第六十一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第六十二条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第六十三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第六章附则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第六十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六十八条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第四章:工程招标投标)
四、我国工程招投标与国际的区别
1、 招标投标的管理模式 2、 工程计价依据 3、 选择中标人的标准 4、 标底价 5、 核算工程量
第四章 工程招标投标
§4.6 广东省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一、广东省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 二、广东省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实施现状
1、 有形建筑市场建设 2、 评标办法
广东省现行评标办法简介 广东省现行评标办法分析
准备工作 涉及外汇报价的处理 初步评审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应当作为废标的处理的情况 投标偏差 有效投标过少的处理
4、 详细评审及其方法
概述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其他评标方法 评标中的其他要求
编制评标报告
三、定标
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 发出招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
1、 原则
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及时有效的基本原则
2、 范围
工程、货物、服务
3、 方式
国际竞争性招标 国际有限招标
两阶段招标
议标 (较少使用)
4、 国际工程招标代理 5、 国际工程招标程序
招标流程图
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 投标
开标评审
合同的授予批准
判标与决标
第四章 工程招标投标
§4.5 国际工程招标投标
一、国际工程的概念与特点
1、 概念
一个工程从咨询、投资、招投标、承包到设备采购、建 设监理等各个阶段的参与者来自不止一个国家,并按照国际 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的工程
2、 特点
跨多个学科的系统工程 跨国的经济活动 严格的合同管理
2、 编制原则和依据
编制原则 (6点) 编制依据 (7点)
物业的招投标管理
4 投标报价的策略和技巧
对项目运作的经营管理成本进行准确测算 密切关注 正确分析竞争对手的报价 补充一些投标人有能力承担的优惠条件作
为报价的附加
5 现场答辩的技巧
选择经验丰富 性格沉稳 对项目情况熟悉的 人员参加;
开标前;答辩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正式开标时;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 地将标书主要内容 特点作一概要性介绍;答 辩人员应当围绕招标方和评委普遍关注的问 题集中阐述;重点突出;难点讲透;特色鲜明;从 而体现投标的信心和实力;感染并打动招标 方和评委
8、开标、 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 评标和中标 制
第二节 物业管理的招标
物业管理招标程序可分为招标的准备 招 标的实施和招标的结束三个阶段
一招标的准备
招标的准备阶段是指从开发商或业主决 定进行物业管理招标到正式对外招标即发 布招标公告之前的这一阶段所作的一系列 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成立招标机构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材料备案 确定标底
一不实行招投标时的委托 1 房地产开发将物业直接委托给自己组建
或选定的物业服务进行管理 2 公房出售单位将物业直接委托给自己组
建或选定的物业服务进行管理 3 业主委员会对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原
物业服务的再次聘用
第一节 物业管理的委托
二实行招投标时的委托 指房地产开发 公房出售单位或业主委 员会以招投标的方式;通过市场竞争将物 业管理委托给中标的物业服务;这种方式 是物业管理发展的方向
第二节 物业管理的招标
二招标的实施
招标的实施是整个招标过程的实质性阶 段 招标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
1 发出招标邀请或通知; 2 投标资格预审; 3 确定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 4 处理需澄清或修改的问题; 5 招标实施过程中的其他规定; 6 开标 评标和定标
2024年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2024年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采购人组织供应商投标,选择供应商的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五条投标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具备明确、公开、透明、公平的特点,便于供应商参与投标。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开采购制度,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问题,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招标活动第九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通过招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招标信息。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参与招标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书、投标报价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公正、公平、公开地评审投标文件,依法选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五条采购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按照法定程序公示中标结果。
第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合同。
第三章投标活动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参与招标活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准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合理确定投标方案,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要求密封,并在密封的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标识。
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四章-工程招投标实例及案例分析
投标单位 总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班子 企业信誉
A
6.5
5.5
4.5
4.5
B
6.0
5.0
5.0
4.5
C
5.0
4.5
3.5
3.0
D
7.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5
5.0
4.5
E
7.5
5.0
4.0
4.0
F
8
4.5
4.0
3.5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承包商报价算术 平均数的50%之和为基准价,但最高(或最低)报价 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 算承包商报价算术平均数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 为15分。
返
案例(7P209)
背景:
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等6 家承包商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该6家承包商均满足业 主要求。该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由 7名委员组成,评标的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阶段评技术标
技术标共计40分,其中施工方案15分,总工期8分, 工程质量6分,项目班子6分,企业信誉5分。
1、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 位。
2、若该工程不编标底,以各承包商的报价的算 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其余评标规定不变,试 按原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答案:
问题1(1)计算各投标单位施工方案的得分, 见表4-5。
表4-5 施工方案得分表
评
委
一
二
三
投标单位
四
五
六
七
平均 得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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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合理,由业主而非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 不合理, 不合理 生的全部费用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 生的全部费用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 (4)应予签认,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提前进场, 应予签认, 应予签认 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提前进场, 导致保管费用增加,属发包人责任, 导致保管费用增加,属发包人责任,由业 主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主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5)C公司提出的要求不合理,C公司不应直 公司提出的要求不合理, 公司不应直 公司提出的要求不合理 接向业主提出采购要求,业主供应的材料 接向业主提出采购要求, 设备经清点移交,配件丢失责任在承包方。 设备经清点移交,配件丢失责任在承包方。
问题: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行为是错误的 问题: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行为是错误的? 为什么? 为什么 答案】 错误的行为有: 【答案】 错误的行为有: (1)D公司不能既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又以联合体的 公司不能既以自己的名义投标, 公司不能既以自己的名义投标 名义投标,违反《招标投标法》 名义投标,违反《招标投标法》。 (2)B公司不应在开标后再提出工期提前的承诺。 公司不应在开标后再提出工期提前的承诺。 公司不应在开标后再提出工期提前的承诺 招标投标法》规定,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再提出 优惠条件,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优惠条件,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评标委员会不应认定 公司投标无效。报价计算 评标委员会不应认定C公司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不应认定 公司投标无效。 错误可以由评标委员会修改后经投标人确认, 错误可以由评标委员会修改后经投标人确认,不 应属于无效标书。 应属于无效标书。
(3)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A公司要求该监 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 公司要求该监 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 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 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A公司的要 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 公司的要 求合理吗?为什么 为什么? 求合理吗 为什么 (4)业主采购的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 业主采购的设备提前进场, 公司派人参 业主采购的设备提前进场 加开箱清点, 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因此增加 的保管费支付申请。 的保管费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是否应予以 签认?为什么 为什么? 签认 为什么 (5)C公司在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 公司在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 配套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 配套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 业主重新采购供货。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业主重新采购供货。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为什么
【例4-3】背景:某项目委托监理公司承担施 】背景: 工监理任务,在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A、 工监理任务,在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 、 B、C、D、E五家施工单位竞标。其中 工 五家施工单位竞标。 、 、 、 五家施工单位竞标 其中E工 程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 工程公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C工程公 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经过评标, 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经过评标,业主选 公司为中标单位。 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且在施工合同中双方 公司为中标单位 约定, 公司将设备安装 公司将设备安装、 约定,A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 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 和 三家专业 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 、C和D三家专业 工程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 工程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
案例: 案例:某单位面临A、B二项工程投标,但受 各种情况的制约,最多只能向其中的一项 工程投标。根据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A 工程投高标的中标概率为0.2,投低标中标 概率为0.7,编制投标的费用为5万元;B 工程投高标的中标概率为0.5,投低标的中 标概率为0.9,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为3万 元。各方案的效果、概率及损益情况如表 4-4。试运用决策树方法进行投标决策
第四章 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管理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程序 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编制 第四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其他若干问题 第五节:国际问题
一、资格预审通告与招标公告(p111) 二、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须知:包括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 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发包方式、工程质量要求、计划 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发包范围等。 2、资金来源,说明资金筹措方式 3、资格和合格条件要求
二、资格预审文件
为了证明投标单位的能力,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应提 供:
有关确定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 在过去三年内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的工程的情况和现在履行 的合同的工程情况; 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拟在施工现场和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 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提供完成本合同拟分包的项目及其分包单位的情况; 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近二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下一 年级财务预测报告 有关目前和过去二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答案】 答案】 (1)对E公司的投标文件不评定,按招标投标 公司的投标文件不评定, 对 公司的投标文件不评定 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法》,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应予拒收。 公司的投标文件不评定, 应予拒收。对C公司的投标文件不评定, 公司的投标文件不评定 招标投标法》 按《招标投标法》,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视为废标。 视为废标。 (2)不妥,因A公司与 公司是总分包关系, 不妥, 公司与D公司是总分包关系 不妥 公司与 公司是总分包关系, A公司对 公司的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 公司对D公司的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 公司对 任,故A公司有责任配合监理工程师的检 公司有责任配合监理工程师的检 验要求。 验要求。
【例4-2】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分析案例 】 背景:某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时,有五家投标单位, 背景:某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时,有五家投标单位, 其中, 、 、 、 四家公司属单独投标 四家公司属单独投标, 投 其中,A、B、C、D四家公司属单独投标,E投 标单位属D公司与另一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公司与另一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标单位属 公司与另一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在投标截止日前, 公司提交一份补充文件, 在投标截止日前,A 公司提交一份补充文件, 说明愿意在原报价基础上降低3%作为最终报价 作为最终报价。 说明愿意在原报价基础上降低 作为最终报价。 开标后, 公司考虑自己报价过高 难以中标, 公司考虑自己报价过高, 开标后,B公司考虑自己报价过高,难以中标, 向招标单位提出,如果中标,将承诺工期比原 向招标单位提出,如果中标, 投标文件中的工期再提前二个月。 投标文件中的工期再提前二个月。开标后评标 委员会发现C公司有二项分项工程报价计算错误 公司有二项分项工程报价计算错误, 委员会发现 公司有二项分项工程报价计算错误, 认定C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认定 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问题: 问题: (1)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 、C这两家公 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E、 这两家公 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 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 为什么? 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为什么 (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 桩基工程施工完毕, 桩基工程施工完毕 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 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 其中的某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 其中的某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 业主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 公 业主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公 司不配合,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 司不配合,监理工程师要求 公司给予配 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 合,A公司以桩基为 公司施工为由拒绝。 公司以桩基为 公司施工为由拒绝。 A公司的作法妥当否 为什么 公司的作法妥当否?为什么 公司的作法妥当否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