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进度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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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进度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班组进度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修改稿)

为加强工程款管理,明确工程款申报、审核、审批及支付流程,合理使用资金,降低工程成本,控制结算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进度款是指公司以内部劳务承包形式(包括清包工和包工包料)发包给各类班组长的工程款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各项目部。

二、管理职责

1、各班组长负责按本制度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上报各类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等,负责组织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记录等。

2、各项目部负责核定各班组所有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当期完成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等。

3、土建公司负责审核各班组长、项目部上报的所有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当期完成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等。

4、督查处作为单独的第三方,负责核定所有班组的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当期完成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等。

5、预算处负责做好各类工程量、进度款的审核等工作。

6、质安资料处负责做好各类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进度等违约扣款事项的检查核实以及在工程进度款审批过程中是

否已扣除进行审核等工作。

7、财务处负责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审核各类由班组长、项目部、土建公司、督查处、材料处等上报的数据,并负责编制相关审批报表,做好审批会签等工作。

8、董事长负责最终审批工作,如董事长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合规的,由经办人、所有审核人员及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原则

(一)清工班组工程进度款支付原则

清工班组在签订劳务内部承包合同时,必须按以下原则进行控制:按每月完成形象进度或节点进度工程量的70%进行申报,并参照本制度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审批流程、审批原则与发放”的规定进行审批发放民工工资;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前提是对该工程项目必须结算完成,即对已发生的所有代扣代摊费用由班组长进行确认;对于全部完工后至竣工验收后支付结算价95%工程款期间因发生维修等费用在支付结算价95%时进行结算扣除);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结算完成后各班组长按合同约定应提供结算价金额的发票或工资单);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质量保修期满后且在保修责任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余款付清(扣除修理费用)。

(二)包工包料班组工程进度款支付原则

包工包料班组在签订劳务内部承包合同时,必须按以下原则进行控制:按每月完成形象进度或节点进度工程量的60%进行申报进度款,审批后,如果承包人是单位的,则直接将款项支付给该单位;如果承

包人是个人的,则必须先按考勤计发民工工资,有余额的,作为材料款支付给班组长;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结算完成后各班组长按合同约定应提供结算价金额的发票或工资单);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质量保修期满后且在保修责任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余款付清(扣除修理费用)。

(三)特殊班组或特殊项目按特殊规定执行。

(四)上述清工班组和包工包料班组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原则,在班组招投标时必须与投标班组进行书面交底或在班组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规定,一旦中标后,在实际执行时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五)所有班组长(是指与公司签订内部劳务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作为内部劳务承包合同的主体之一,对合同执行及工程的盈亏等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故对于其平时参与施工只记考勤,不记发工资;对于平时未参与施工的,不记考勤也不记发工资。

四、工程进度款的审批流程、审批原则与发放

(一)进度款审批流程(详见附件5:班组进度款审批流程)

1、先由班组长依据合同约定的节点,在节点工程全部完成后填写《班组进度款申报表》(附件1)经班组长签字盖手印后将原件交给项目部负责人,同时把复印件交项目部督查员。

2、项目部负责人收到班组长提交的《班组进度款申报表》在1天内完成上报工程量的评估核实,并统计出当期该班组的大小工的考勤工数、应发民工工资、各类代扣代摊费用后上报土建公司会计。

项目部督查员收到班组长提交的《班组进度款申报表》在1天内完

成上报工程量的核实,并统计出当期该班组的大小工的考勤工数、应发民工工资、各类代扣代摊费用后,填写《督查处工程进度款核定表》(附件2)上报督查处负责人。

3、土建公司会计收到项目部上报《班组进度款申报表》后,必须在1天内由土建公司会计、土建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土建公司会计提交给财务处人工会计。

督查处收到督查员提交的《督查处工程进度款核定表》后,必须在1天内由督查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由督查处负责人提交给财务处人工会计。

4、财务处人工会计收到土建公司以及督查处核实后上报的进度款申报表和进度款申报核定表后,必须在2天内完成核实工程完成情况,检查核对考勤用工记录、各类代扣代摊费用后,负责编制《班组进度款汇总审批表》(附件3)。

5、财务处人工会计完成《班组进度款汇总审批表》编制后,交给项目部、督查处、质安处、材料处、土建公司、财务处及其它相关处室进行汇签,各处室收到审批表时必须半天内完成审核签字,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导致进度款审批时间拖长。各处室汇签完毕后由财务处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二)进度款审批原则

1、根据劳务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班组按月完成节点工程量的,按以下原则进行审批进度款。

(1)当月民工工资总额小于当期进度款时,按民工工资总额进行审批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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