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考试要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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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标法重点知识

最新商标法重点知识

商标法重点知识题型:名词、简答、论述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2、集体商标的概念: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3、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全息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4、商标法的概念: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转让、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商号的概念:商号,或称字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商号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企业或商店的名称,而是指使用该商号的企业或商店本身。

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其来源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法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6、商标的注册审查:一、对形式条件的审查1、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规定2、申请文件完备、齐全、符合规定3、符合商标申请原则:一个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商标注册的分类申请原则4、申请手续完备、申请费用交齐二、对实质性条件的审查1、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不得含有法定禁用标记。

2、显著性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在先性审查:符合申请在先原则、符合优先权原则、不得与在先的商标权冲突、不得与已失效不到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4、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5、非功能性审查:主要针对三维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作为立体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不能具有“功能”特征。

7、商标权的内容:1.专有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争议权、变更权、标记权、注销权、起诉权、质押权、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8、商标权的限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司法考试必备:商标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司法考试必备:商标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商标注册程序(一)申请(二)审查和核准1.初步审查及公告。

2.异议和对异议的处理。

(1)异议主体。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2)异议裁定。

对于通过初审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3)申请复审。

当事人对于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复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4)起诉。

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3.注册并公告。

(1)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4.对不合格申请的驳回及司法救济。

对于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商标的种类(一)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依据商标所使用的对象不同,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各种商品上,用来区别不同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

2.服务商标是指使用于服务项目,用来区别服务提供者的商标。

(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依据商标的功能可以将商标划分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商标法复习资料

商标法复习资料

商标法复习资料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标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商标法,作为规范商标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是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必须了解和遵循的准则。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对商标法进行系统的复习。

一、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是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

它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甚至是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标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品商标用于标识商品,服务商标用于标识服务。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证明商标则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商标法的基本原则1、申请在先原则这意味着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先申请的人将获得商标权。

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天分别就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提出注册申请,使用在先的申请人将获得商标权。

2、诚实信用原则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任何通过欺骗、恶意抢注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权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3、显著性原则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一般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保护驰名商标原则对于驰名商标,给予更广泛和更强有力的保护。

三、商标的注册1、注册条件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注册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公告、异议和核准注册等环节。

申请时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规范;实质审查则审查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

商标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商标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商标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A. 10年B. 20年C. 30年D. 50年答案:A2.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多久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A. 15日内B. 30日内C. 60日内D. 90日内答案:B3. 商标注册的初步审查期限为:A. 3个月B. 6个月C. 9个月D. 12个月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属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A. 国家名称B. 国际组织的名称C. 有显著特征的标志D. 地理标志答案:A, B, D2.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包括:A. 使用权B. 许可他人使用权C. 转让权D. 放弃权答案:A, B, C三、判断题1. 商标注册人可以随意改变其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

()答案:错误2. 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其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但必须向商标局备案。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 简述商标权的法律保护途径。

答案:商标权的法律保护途径主要包括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行政保护是指商标局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查处;司法保护是指商标权人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注册了一个商标,但后来发现该商标与另一公司已注册的商标相似,可能会引起消费者混淆。

请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答案:该公司首先应停止使用该商标,然后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该商标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如果评审结果认定构成侵权,该公司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相应处理,如修改商标或放弃使用。

六、论述题1. 论述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及其法律意义。

答案:商标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注册取得和使用取得。

注册取得是指通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经审查批准后获得的商标权。

使用取得是指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用商标,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获得的商标权。

商标权的法律意义在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防止消费者混淆,促进公平竞争。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九、重点法条:
第25条。
相关法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1条。
意思分解:
以上两个条文是关于商标转让制度的基本规定,应注意:
1、受让人保证质量义务(第1款)。
2、一并办理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商标(《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3、不予核准的注册商标转让的几种情形(《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3款)。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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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商标法》的年均律考分值为5分左右,同《专利法》相当,题型基本上限于选择题,自1996年以来一直未有案例分析题出现。从历届考题看,本法的重点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十四、重点法条:
第38条。
相关法条:《刑法》第213——21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
意思分解:
1、认真识别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几类行为,注意本条调整的对象包括商标、商品和商标标识。
以上几个条文为律考热点,应予重视。
1、掌握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注册商标的四种情形(第30条)。
2、重点注意《实施细则》第29条第2款关于“商标使用”的定义。
不要混淆:
1、《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9条第2款对“商标使用”作了最宽泛的解释,非直接用于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几类行为亦为使用行为。对照第30条第1款第(四)项,正确判断“边疆三年停止作用”的范畴。
4、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撤销决定及异议处理决定均为终局决定(第29条;《商标法院实施细则》第25条第2款)。
5、 禁止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公告注册异议商标(《商标法实施细则》第18条第2款)。
十二、重点法条:

第二编商标法重难点辅导

第二编商标法重难点辅导

第二编商标法重难点辅导第二编商标法第一章商标概述一、学习指南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并记忆商标的概念、种类;了解并掌握商标的功能,并懂得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重点难点一. 商标的概念二. 商标的种类重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护商标等。

三. 商标功能1 、区别功能2 、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3 、表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功能4 、广告宣传功能5 、财产功能第二章商标保护制度概述一、学习指南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商标保护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了解中国商标法的制定和修订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商标法一、学习指南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并记忆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了解取得商标权的原则和途径;理解并记忆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

二、重点难点一、商标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二、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1.专用权(独占使用权)2.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3.转让注册商标所有权4.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三、取得商标权的原则1. 使用原则(因首先使用商标取得商标权原则)2. 注册原则(因先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3. 混合原则(商标权原则上属于商标注册人所有,但是商标的先使用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商标权争议,请求撤消该注册商标)4. 我国商标权规定实行注册原则5. 取得商标权的途径(方式)1 、原始取得2 、继受取得6.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第四章商标注册一、学习指南通过本章学习,明确商标注册的原则和条件;掌握商标国内注册和国际注册的程序。

二、重点难点一、商标注册的原则1. 自愿注册原则2. 全面注册原则3.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采用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对少数商品商标实行强制注册的办法。

原则自愿注册强制注册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二、商标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1.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便于识别;3.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4.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5.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6.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消的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商标法试题及解析

商标法试题及解析

商标法试题及解析一、商标法试题1. 商标的定义是什么?(10分)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2.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10分)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3.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5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15分)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包括自愿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等。

5.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如何处理?(20分)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6.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20分)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答案及解析1. 商标的定义是什么?(10分)答案: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解析:这是商标最基本的概念,商标的核心作用就是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来源,其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单独的文字,也可以是各种元素的组合。

商标法重点知识

商标法重点知识

商标法重点知识题型:名词、简答、论述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同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2、集体商标的概念: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3、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全息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4、商标法的概念: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转让、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商号的概念:商号,或称字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商号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企业或商店的名称,而是指使用该商号的企业或商店本身。

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其来源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法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6、商标的注册审查:一、对形式条件的审查1、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规定2、申请文件完备、齐全、符合规定3、符合商标申请原则:一个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商标注册的分类申请原则4、申请手续完备、申请费用交齐二、对实质性条件的审查1、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不得含有法定禁用标记。

2、显著性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在先性审查:符合申请在先原则、符合优先权原则、不得与在先的商标权冲突、不得与已失效不到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4、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5、非功能性审查:主要针对三维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作为立体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不能具有“功能”特征。

7、商标权的内容:1.专有使用权、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争议权、变更权、标记权、注销权、起诉权、质押权、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8、商标权的限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权知识点高考

商标权知识点高考

商标权知识点高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权益。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商标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在高考中,对商标权相关的知识点的掌握,不仅是考试须知,也是我们作为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法律常识。

本文将从商标的定义、商标权的性质和保护等方面进行论述。

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主要包括文字、图案、颜色、形状等要素。

商标的注册取得者成为商标的合法所有人,拥有商标权。

商标权是一种独占权,即商标所有人在一定领域内,可以独自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商标,以获取经济收益。

商标权既是一种经济权益,也是一种法律权益。

商标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首先,商标权是专属性权,具有排他性。

这意味着商标所有人可以阻止他人在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自身的经济利益。

其次,商标权是有效期限制的权利。

在我国,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无限次续展。

商标所有人需要保持对商标的持续关注和维护,以确保商标权不受侵害。

再者,商标权是地域性权利,即商标的保护范围限定在注册商标所在国家或地区。

为了保护商标权,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商标法规定了对与注册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商标的相似性和混淆性是关键因素。

通过比较商标的字形、声音、含义和整体效果等方面的差异,法院可以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注册流程和要求。

商标的注册分为实质审查和公告审查两个阶段,需要提交商标申请书、商标样张等相关材料。

商标的注册审查主要涉及商标的可注册性,包括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否与现有商标构成混淆等方面。

在商标注册中,为了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率,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搜索和评估,并根据专家的意见调整商标的设计和用途范围。

总结起来,商标权知识点在高考中的考查体现了对考生法律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要求。

商标法期末复习

商标法期末复习

商标法期末复习考试范围:教材(老师此外加旳材料)+法条一、名词解释(5*3分)二、简答题(3*5分)三、论述题(20分)四、实例分析题(商标注册过程中注意旳事项)五、案例分析题(商标侵权)•注意事项•根据分值决定内容•简答题:简要扼要,只回答要点•案例分析题:1. 理解商标法实体和程序旳有关规定2. 充足论述理由和法律根据3. 表明自己旳观点并加以论述第一章商标概述1.商标定义: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再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旳,由文字、图形、颜色、三维标志和声音等要素或其组合构成旳,具有明显特性,便于识别同类商品或服务来源旳标识。

2.商标旳功能识别来源功能/品质保障功能/广告宣传功能/文化推广功能3.商标旳种类•平面: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法》12条限制性规定•声音:2023年修改增长旳•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组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国旳组员资格旳标志。

•证明商标:指可以证明商品到达一定品质和原则旳标志,又称“保证商标”。

4.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同一种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旳若干个近似商标。

目旳在于保护主商标,防止他人注册或使用与主商标近似旳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不一样类别旳商品或者服务商注册若干个相似旳商标。

•区别:⏹防御商标与其主商标为相似旳商标;联合单彪则是语气注册旳主商标不一样却近似旳若干个商标群。

⏹防御商标旳注册范围一般与主商标所核定使用旳范围不相似,是在其他旳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上;而联合商标旳注册则是在于主商标核定使用旳商品相似或类似旳商品上⏹防御商标旳注册人一般为驰名商标所有人,并且申请较难获准;联合商标无此限制。

5.其他商业标识•商品名称是指用以区别其他商品而使用在本商品上旳称号,分为通用名称和特有名称。

•商品名称与商标区别:⏹受保护旳前提不一样,商标应有明显性,商品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保护,商品特性假如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概述《商标法》的年均律考分值为5分左右,同《专利法》相当,题型基本上限于选择题,自1996年以来一直未有案例分析题出现。

从历届考题看,本法的重点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1、注册商标的申请、续展、撤销及变更;2、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3、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4、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形态及法律责任。

本法的理论性不强,几乎所有考题的解答都是对相关法条的直接援用或翻版,且所考查的多为细节性内容,故对考生熟读熟记法条提出了较高要求。

对此,我们在评述中会帮助读者理清并掌握这些重点法条。

一、重点法条:第3条。

第4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4、36、37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

意思分解:1、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自愿原则(第5条有例外),惟注册商标始受法律保护,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2、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第3、37条)。

3、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第4条第3款)。

4、注意商标注册主全包括哪些人(第4条第1款;《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

二、重点法条:第5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3、36、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7条。

意思分解:特别注意强制商标注册的两种商品: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商标法实施细则》第7条。

三、重点法条:第7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8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6条。

意思分解:1、商标使用人的注明义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6条)。

2、重点掌握第8条:(1)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种类(第1款)。

3、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有例外:商标法实施前已使用地名的商标有效。

四、重点法条:第9条。

第10条。

相关法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2款、第14条第2款。

意思分解: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委托国家工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商代理。

律考中常考查是哪下机关指定的代理商代理。

五、重点法条:第13条。

第14条。

意思分解:1、注意在第13条情形下,应另行申请注册。

商标法重点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

商标法重点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

商标法重点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商标的构成要件①合法性:不属于法律规定明确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13、15、16条】②显著性:是否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能力【商标法第9、11条】③标志的非功能性:商标对商品的用途、目的不是至关重要的,也不会影响商品的成本或质量【商标法12条】在先性(非冲突性):【商标法9、12条】◎商标权撤销,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终止其原注册商标权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商标法49条)(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法24条)、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法41条,实施条例30条)(二)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三)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商标注册的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直接向商评委申请裁定;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提出无效抗辩请求】(一)因违反绝对条件而无效(商标法44条第一款)【任何人,无时间限制】(二)因违反相对条件而无效(商标法45条第一款)【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5年】效力(商标法47条):自始即不存在不具有溯及力商标注册人恶意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商标权的限制(一)叙述性合理使用(商标法59条第一款)对叙述性商标以善意正当的方式进行商业性使用,不视为商标侵权行为。

(二)说明性(指示性)合理使用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者为了说明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

(三)商标先用权(商标法59条第三款)是指在他人获得商标权之前已经使用该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构成要件:①具有在先使用的客观现实“使用”是强调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和投放市场,是连续一定时期的使用并产生了商标的识别功能,而不是象征性的使用②在先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似且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③在先使用的商标应有一定影响商标先用权行使的限制①使用范围的限制②附加适当区别标识③在先使用人出于善意④在先使用商标具有知名度的要求⑤在先商标权转移的限制(四)商标权用尽和平行进口商标权用尽,是指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将带有商标的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销售该商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

商标法基本知识点及相关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法)

商标法基本知识点及相关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法)

商标与商号的区分:1)标识对象不同。

商标与商品或效劳严密联系;商号与特定经营主体相联系。

2)显著性不同。

商号只是企业称谓,不要求确定具有显著性。

3)产生的权利不同。

商标有独占性,只能一注册人。

商号可多个使用人。

4)功能不同。

商号是称谓,商标是标记。

商标与商务用语的区分:1)商务标语虽具有区分功能,但不及商标的区分功能强。

2)商务标语不能由原创人独占使用;商标则以商标权人的独占使用为特征。

3)商务标语稳定性差,常常因时因地转变;而商标则不能任凭变更。

4)具有独创性的商务标语可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不受商标法保护。

●商标与外观设计1.外观设计及与商标的联系。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颜色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设计。

2.外观设计同商标一样,都是是一种工业产权。

3.使用目的不同。

外观设计是为了装饰商品,使商品美观,吸引消费;而商标是为识别和区分。

4.受法律保护的条件不同。

同一图案,可作商标注册,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但法律后果不同。

外观设计有保护期;而商标的保护期可通过续展实现永久保护。

美国“可口可乐”开头以外观设计保护,期满后承受商标保护,至今100 多年历史。

防范商标和联合商标的区分与联系:防范商标和联合商标对最先创设的商标都起着确定的防护作用。

二者的区分:1)联合商标主要是在同种商品中起防护作用,而防范商标则是在非同类商品中起防护作用。

2)防范商标要求著名商标使用,联合商标无此要求。

商标法调整的对象一是纵向的商标治理关系;二是横向公正主体间的商标关系;三是商标治理机关内部的商标关系。

●商标法的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四〕司法解释五〕国际公约●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的内容2023 年8 月公布,2023 年5 月1 日施行。

主要修改 5 点:第一,商标法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9 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其次,商标法在申请方式上确立了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增加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商标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商标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8小题(每题1.0分,共8.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 )A 服务商标B 证明商标C 销售商标D 制造商标C 【正确答案】:【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注册商标的类型解析:考查商标分类。

商标可依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按商标使用人的不同,商标可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本题中内衣专卖店应为销售者而非生产者,故其注册的商标为销售商标。

第2题下列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工业产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 )A 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B 适用于工商业和采掘工业C 不适用于农业及一切天然产品D 不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工业产权解析:参见《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条第(三)项。

该条第(三)项规定:“工业产权应做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面粉。

”第3题甲国国民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为此必须符合以下哪一条件,( )A 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B 甲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C 甲国为《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D 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商标注册的条约解析: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法要点笔记

商标法要点笔记

商标法要点笔记第一篇:商标法要点笔记商标法要点笔记商标,是指用以与他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具有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标志。

具有识别功能、品质保障功能、广告宣传功能。

一、商标与有关概念的区分 1.商品名称与商标的区分:(1)商品名称具有大众性,原则上不受《商标法》保护;商标具有专有性,受到《商标法》保护。

(2)商品的通用名称用来区别不同种类的商品,特有名称用来区别同种类的特定商品;商标用来区别不同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可能淡化为商品通用名称。

2.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分:商品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

(1)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商品装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还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2)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而法律未具体规定商品装潢的构成要件。

但任何经营者不能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

(3)商标专有权主要通过注册取得,商品装潢的权利无需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可以基于其存在自动受到法律保护。

(4)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驰名商标除外);但法律未规定商品装潢的保护范围。

(5)商标与商品质量的联系较为紧密,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商品装潢与商标质量、信誉无直接关系。

3.商标与商号的区分:商号:广义的商号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时所使用的名称。

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的字号。

字号是指商业主体在进行商事活动时为表明自己并区别于其他主体而使用的标记性字词,是商事主体所使用名称中的核心字词部分。

(1)商标适用商标法;商号适用《民法总则》、《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商标标识商品的来源;商号标识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

(3)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但可以有多个商标。

司法考试商标法考点

司法考试商标法考点

司法考试商标法考点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情形:(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行为包括:①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②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③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例题: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

乙公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

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 如果乙公司仅发出报价单,尚未签订合同和生产此产品,不构成侵权B.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即使没有提供样品,也尚未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C.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提供了样品,即使尚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D.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即使尚未交货,仍构成侵权正确答案:ACD二、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如下表述中,哪些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A.同一申请人在两个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申请B.同一申请人在同一类别的两个不同品种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申请C.同一申请人在两个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两个不同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申请D.同一申请人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两个不同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申请正确答案:ACD三、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一行政主体四、续展注册没有次数的限制五、如果一个商标于1988年6月1日核准注册,则它应于1998年6月1日有效期满,注册人至迟应在1998年12月1日之前提出续展申请,否则会被注销(第24条第1款)。

法律考试——商标法题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商标法题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商标法题答题技巧商标法是法律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考察考生对商标法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在解答商标法题目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技巧。

首先,理解商标法的基本概念。

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用于区分自己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

商标法主要保护商标的注册权和使用权,考生需要了解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权的取得方式以及商标的保护范围等基本概念。

其次,分析题目中的关键词。

商标法题目常常会涉及到商标的注册、侵权、无效宣告等问题,考生需要仔细分析题目中的关键词,并根据题目要求确定解题思路。

例如,题目中出现“商标侵权”的关键词,考生需要明确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如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等。

第三,运用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商标法是一部具体的法律,其中包含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和条文。

在解答商标法题目时,考生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并能够灵活运用。

例如,当题目中涉及到商标注册的问题时,考生可以参考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注册条件,如商标的可注册性、不得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等。

第四,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商标法题目常常会涉及到实际的商标案例,考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例如,题目中出现了一个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相似但商品不同的情况,考生需要考虑到商标的注册范围和商品的相似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最后,注意解答的结构和语言表达。

在解答商标法题目时,考生需要注意文章的结构和语言表达,使得解答清晰、准确。

可以采用分段的方式,每段围绕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解答。

同时,要注意使用法律术语和准确的表达,避免模糊和歧义。

综上所述,解答商标法题目需要考生具备对商标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够分析题目中的关键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解答。

同时,要注意解答的结构和语言表达,使得解答清晰、准确。

希望以上的解题技巧对于高中学生和他们的父母在法律考试中有所帮助。

法律考试商标法题型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商标法题型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商标法题型答题技巧商标法是法律考试中的一个重要科目,对于高中学生或者他们的父母来说,了解商标法的相关知识和答题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将结合具体题目,分析商标法考试的常见题型和解题技巧,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商标法考试。

一、选择题选择题是商标法考试中常见的题型之一。

在这类题目中,考生需要从给出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答案。

下面是一个例子:1. 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A. 商标注册申请书B. 商标样张C. 商标注册费D. 商标注册证书正确答案是:A、B、C解析:商标的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样张和商标注册费。

商标注册证书是在商标获得注册后才会颁发的。

解题技巧:在解答选择题时,首先要仔细阅读题目,明确题目要求。

然后,对每个选项进行分析,排除明显不符合题意的选项。

最后,根据题目要求选择最合适的答案。

二、判断题判断题是商标法考试中另一种常见的题型。

在这类题目中,考生需要判断给出的陈述是否正确。

下面是一个例子:2. 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无限期续展。

正确答案是:正确解析: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续展期为10年。

解题技巧:在解答判断题时,要仔细阅读题目中的陈述,并对其进行分析。

如果对商标法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可以直接判断陈述的准确性。

如果不确定,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条文或者查阅相关资料来判断。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是商标法考试中较为复杂的题型之一。

在这类题目中,考生需要根据给出的案例,回答相关问题。

下面是一个例子:3. A公司申请注册商标“Sunshine”,但被B公司提出异议,称该商标与其已注册的商标“Sunrise”相似,可能引起混淆。

请分析该案例,判断A公司的商标是否能够注册成功。

正确答案是:可能注册成功,需要进一步审查。

解析:在商标注册审查中,如果存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似的情况,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具体需要考虑商标的相似性、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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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体条件
• (一)可视性 • 我国商标法不承认声音商标等非视觉商标。 • (二)识别性(显著性) • (三)合法性 • 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 不违反禁止性规定
商标分类不同类别下商标的近似判定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普通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不同类别下商标的近似判定
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
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符号
• 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 旗帜、徽记、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 “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符号
•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东亚病夫) •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中央一套)

• • •
一、不视为侵权的行为
• (一)权利穷竭
• 权利穷竭也叫“权利用尽”原则。所谓专利权用尽原则是指经专 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许可的人出售专利产品之后,任何在此种情 形下购买了该专利产品的人可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专利产品,或者 进一步转让、出售、赠与该专利产品,而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权。
关于商标注册条件——显著性
• • 依据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将商标分为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 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知晓的商标。不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即为普通商标。 1、认定程序(1)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主张驰 名商标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2)在商标争 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 情况作出认定。(3)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2、驰名商标的保护(1)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 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 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 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可见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程度相当于已经注册的普通商标;而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 护程度则扩张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 3、商标权人不得将驰名商标用于各种宣传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 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符号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已经注册的 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符号
•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 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四、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符号
•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 • “杀虫剂” “手机” MP3 3G •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 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 • “香甜”梨 “音质好” 彩电
四、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符号
• 3.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 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 4.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 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 5.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 者近似的标志; • 6.他人已经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 7.与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 志(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禁止)。
商标法考试要点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 注册商标的撤销 •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
商标的概念
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 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
商标的目的(区分、识别)
• 我国准许申请的商标内容(文字及特征(可视性、显著性、合法 性)
一、关于商标注册条件——显著性
以上条款显示: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性或区别 性,否则难以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商品或 服务相区别,因而也就难以获得注册。但当某些商品或服 务若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产生了区别性,也可以获得注册。
因此商标显著性的取得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精心设 计使商标具有显著性,二是通过使用得到公众认同,使商 标产生显著性。原先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记经过使用取得了 显著性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完全与TRIPS对商标的 显著性要求是一致的。
一、注册商标的转让
• (二)注册商标转让与营业转让的关系 • 我国商标法允许商标权自由转让,无需同时转让营业。 • 但是为避免对用户的欺诈,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质量。
一、注册商标的转让
• (三)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及限制 • 1. 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 注册商标转让为要式行为。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到商 标局进行转让核准登记。 • 2.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 •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联合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 (2)商标局对转让商标有审查否定权。 • (3)共同共有的商标,未经共有人一致同意不得转让。
《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 申请注册的商标, 应当有显著的特征, 便于 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 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十五条第一款指出,“任何能够将一企业 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者标记组合,均可构成 为商标……当某些标志因其固有特性无法区分有关商品或服务时,各成员亦可 依据其通过使用而产生的区别性, 赋予其可注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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