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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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本科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根据校教务处关于加强xx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过程管理 __精神,为确保今年我院
的毕业论文工作良好、有序、高效地进行,并配合教务处新搭建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的
正常运行,请各系负责人(即系管理员)抓好落实,加强监管,督促到位。经学院研究,拟
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系参照执行。
一、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组长:
夏德
职责:全面主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成员:
刘明菲(营销系负责人,系管理员)
桂萍(人力系负责人,系管理员)
王超(工商系负责人,系管理员)
方明(财务系负责人,系管理员)
张浩(信管系负责人,系管理员)
洪荭(会计系负责人,系管理员)
兰飞(保障系负责人,系管理员)
职责:负责安排本系指导教师,论文选题上传、修改、审核,学生志愿调配,安排评阅教师,
安排答辩,录入答辩成绩,向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等工作。
向宏耀、许余庆(院管理员)
职责:全面管理协调毕业设计工作并监督毕业设计各个环节的进程,全面负责全院毕业设计
系统维护、数据修改、进度监控、申报优秀毕业论文等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进度安排
1、第1-2周各系负责人督促本系指导教师与学生沟通协商,调整并最终确定选题。
2、第2周学生开始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审
核、修改。
3、第5周前(3月31日前),学生上传开题报告电子档至系统,指导教师审核,系管理员
审核。
4、第5周至第13周,开题完成后,学生根据实际工作进度上传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对中
期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第13周(5月31日前)论文修改、完成定稿。
6、第14周(6月5日前)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论文进行评阅;各系审查学生答辩资
格,并向学院上报公开答辩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
7、第15周(6月8日)各系开始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届时
将通知)。答辩结束后及时准备报送申报省优秀毕业论文。
8、第15周(6月12日前)学生上传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
审阅,完成所有答辩工作。
9、第17周(6月25日前),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完成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评选结果上报教务处审核。
10、第17周(6月30日前)请各系答辩秘书将论文好后,送交学院资料室存档。
注:“XX时间前”即要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要求的任务。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
1、院系两级负责人(管理员)在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对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
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2、院系两级负责人(管理员)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具体职责
详见前文并参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xx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__》执行。
3、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定期向系统上传阶
段性成果。指导老师定期督促、核查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
4、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
文)答辩、成绩审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推荐。
5、答辩结束后,各专业应高度重视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各系根据申
报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时间及申报比率,向学院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由学院向学
校申报。
四、论文评阅、答辩与成绩录入
1、论文评阅
系管理员查看本系学生所有论文,并为已上传的论文安排评阅教师,并通过查看评阅进度督
促评阅教师。指导教师通过论文评阅页面查看自己是否被指定为论文评阅教师并完成系管理
员下达的评阅任务,评阅完成录入评阅成绩。
2、系管理员安排答辩
系管理员与指导老师都评阅通过的情况,才能对其进行安排答辩,分别安排时间、场地。安
排好答辩时间后,系管理员打印答辩小组成绩录入表。
3、录入答辩成绩
系管理员在答辩结束后,根据成绩录入表录入答辩成绩。指导教师可以通过“查询答辩成绩”
查看自己所指导的毕业论文的成绩。
五、质量监控
1、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需填写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经
指导教师审查后方可参加答辩。要求指导教师在学生撰写论文期间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
每周至少与学生见面1—2次,指导教师对学生填写的周记进行批阅(要求每周批阅一次)
并签署意见。
2、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的过程、工作量完成情况、论文质量、独立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写
出书面评阅意见,并评定成绩。
3、由指导教师以外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评阅该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写出
审阅意见并评定成绩。
4、学院成立毕业生答辩委员会,各系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由三名讲
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5、各答辩小组在答辩过程中应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完毕后,应对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作出评
定。学生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审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3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
比例分别为40%、10%、50%。毕业设计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级制。毕业
设计成绩应为正态分布,优秀率不超过20%。
6、各系在对学生答辩审查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按照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