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件指导手册
民事案件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
民事案件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之前委托的律师代理诉讼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形式。
一、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的原因1. 律师丧失执业资格:如果律师被取消执业资格,或者律师因故去世,当事人应当及时撤销委托,重新委托其他律师代理诉讼。
2. 律师辞职或者辞退:如果律师因辞职、辞退等原因不再担任当事人的代理人,当事人可以撤销委托。
3. 当事人与律师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解除,当事人可以撤销委托。
4. 律师未能履行职责:如果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当事人可以撤销委托,并可以向律师协会或者人民法院投诉。
5. 特殊原因:除上述原因外,当事人还可以因其他特殊原因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
二、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的程序1. 当事人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出撤销委托的书面申请,并说明撤销的原因。
2. 律师事务所收到当事人撤销委托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撤销委托的律师,并报告律师协会和人民法院。
3. 律师协会或者人民法院收到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后,对撤销委托的事由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及时作出撤销委托的决定。
4. 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撤销委托的决定告知当事人,并报告律师协会和人民法院。
三、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的形式1. 书面形式:当事人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注明撤销的原因和日期。
2. 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应当在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以证明撤销行为的真实性。
3. 提交给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应当将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提交给原委托的律师事务所。
总之,民事案件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特殊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一种诉讼行为。
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程序,采取书面形式撤销律师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给原委托的律师事务所。
这样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委托律师代为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授权书范本
委托律师代为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授权书范本委托律师代为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授权书(以下为正文内容,忽略题目)甲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委托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乙方:(律师事务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执业证号:(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通讯地址:(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另一方就房屋买卖事宜发生纠纷,为了解决该纠纷,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专职律师代理,代为处理有关房屋买卖纠纷的所有事务。
一、委托事项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处理下述委托事项:1. 调查与收集与房屋买卖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进行相应分析;2. 代表甲方与相关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争取达成和解;3. 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答辩意见书、代理词、申诉书等;4. 出庭代理,参加诉讼活动,并提出相关法律请求;5. 回应法院的询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6. 进行案件的调解、仲裁或上诉程序等。
备注:以上仅为委托事项的一般范围,具体事项与授权将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而定。
二、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的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纠纷解决并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撤销委托为止。
三、权力和义务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该纠纷相关的文件,并进行必要的法律行为;2.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密与该纠纷有关的信息,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后,提供相关证据给予公证、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3. 乙方代理期间,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的指示,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四、费用与支付1. 乙方受此委托,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律师费用标准进行收费;2. 乙方在处理本委托事项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费用支付方式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3. 如因处理该房屋买卖纠纷需要书面材料或相关证明,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并在甲方要求时予以及时支付。
业主撤销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业主撤销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1. 撤销权概述说到业主撤销权,那可真是个耐人寻味的话题。
大家都知道,买房可不是小事,房子就像是生活中的一棵大树,根深叶茂,扎根的地方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换。
可是,有时候,这棵树的根却长得不对劲,业主们就有权利说“这不行,我要撤销!”这就是业主的撤销权。
你可能会想,撤销权是什么呢?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当业主在购房时受到欺诈、胁迫或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可以要求撤销这份合同。
就好比你买了一包薯片,结果打开一看,竟然只有几根薯条,那可得闹腾一番,讨个说法!2. 审理思路2.1 证据收集在法庭上,证据就是“皇上”的话,得看清楚、听明白。
所以,业主在申请撤销时,首先得准备好证据,像什么购房合同、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等,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法宝”。
你知道的,法庭上讲究“有理有据”,如果没有证据,法院可就不会轻易松口。
2.2 法律适用接下来,审判官就要用法律的尺子来丈量这个案件。
法律条文就像一本古老的秘籍,里头藏着很多道理。
业主的撤销权通常是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判定的。
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明明知道房子有问题,却隐瞒不报,那就直接触碰了法律的红线,业主当然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撤销合同。
3. 裁判要点3.1 业主的主观意愿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特别关注业主的主观意愿。
简单说,就是业主在签合同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如果业主是被迫签字,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法院一般都会站在业主这边。
就像是你被朋友拉着去参加聚会,结果发现根本不想去,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还是去了,这样的事情当然不能算数。
3.2 开发商的责任当然,开发商的责任也是个大问题。
要是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有故意的误导或隐瞒,那可就麻烦了。
他们可不能想着“反正我已经收钱了,管你买了之后过得怎么样”,这可不是个好思路。
在法庭上,开发商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问题,那就得承受撤销的后果。
4. 结语说到底,业主撤销权案件就是一场捍卫公平和正义的较量。
律师代理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指导手册
律师代理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指导手册基本概念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表现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合同内涵(1)信守合同,不擅自毁约的约束力(本文称之为合同的成立效力);(2)履行合同,不违约的约束力(本文称之为合同的履行效力)。
这两层涵义相互联系,统一于有效合同之中,同时存在于合同有效状态之下。
后者以前者为前提,当事人失去任一约束,都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
同时,这两方面的约束力又有区别的必要,并非同时存在于任一合同效力状态之下。
在合同无效的状态下,二者均不存在;在合同未生效的状态下,二者产生分离,只存在合同的成立效力,没有合同的履行效力。
合同效力涵义的这种二重性不仅是合同本身的内在要求,也符合国家法律的价值要求。
一方面,合同行为过程本身就包括缔结合同与履行合同两个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的阶段,并且各阶段的信用要求不同。
合同订立过程中,要求当事人言之属实,不欺骗对方,善意地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要求信守诺言,不随意反言;在合同履行阶段,要求当事人有言必行,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与合同约定,可见合同成立约束力内容与合同履行的约束力内容不同。
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处理手册
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处理手册第1章法律事务处理基础 (4)1.1 法律事务处理概述 (4)1.1.1 法律事务处理的基本概念 (4)1.1.2 法律事务处理的分类 (4)1.1.3 法律事务处理的原则 (5)1.2 法律事务处理流程 (5)1.2.1 接受委托 (5)1.2.2 调查研究 (5)1.2.3 分析判断 (5)1.2.4 制定方案 (5)1.2.5 实施操作 (5)1.2.6 监控评估 (5)1.2.7 结束事务 (5)第2章合同法律事务处理 (6)2.1 合同审查 (6)2.1.1 审查原则 (6)2.1.2 审查内容 (6)2.1.3 审查流程 (6)2.2 合同签订与履行 (6)2.2.1 签订合同 (6)2.2.2 合同履行 (6)2.3 合同纠纷处理 (7)2.3.1 协商解决 (7)2.3.2 调解 (7)2.3.3 仲裁 (7)2.3.4 诉讼 (7)2.3.5 保全措施 (7)第3章公司法律事务处理 (7)3.1 公司设立与变更 (7)3.1.1 设立公司前的法律事务 (7)3.1.2 公司变更法律事务 (7)3.2 公司治理结构 (8)3.2.1 股东会法律事务 (8)3.2.2 董事会法律事务 (8)3.2.3 监事会法律事务 (8)3.3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8)3.3.1 公司合并法律事务 (8)3.3.2 公司分立法律事务 (8)3.3.3 公司清算法律事务 (8)第四章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处理 (8)4.1 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 (8)4.1.2 知识产权保护 (9)4.1.3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9)4.2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 (9)4.2.1 侵权行为判定 (9)4.2.2 侵权纠纷解决途径 (9)4.2.3 证据收集与保全 (9)4.3 知识产权交易与许可 (9)4.3.1 知识产权交易 (9)4.3.2 知识产权许可 (9)4.3.3 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与许可 (9)第5章劳动法律事务处理 (9)5.1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 (9)5.1.1 劳动合同签订 (9)5.1.2 劳动合同解除 (10)5.2 劳动争议处理 (10)5.2.1 劳动争议协商 (10)5.2.2 劳动争议调解 (10)5.2.3 劳动争议仲裁 (10)5.2.4 劳动争议诉讼 (10)5.3 社会保险与福利 (11)5.3.1 社会保险 (11)5.3.2 福利待遇 (11)第6章房地产法律事务处理 (11)6.1 房地产开发与交易 (11)6.1.1 项目立项与审批 (11)6.1.2 土地使用权取得 (11)6.1.3 合作开发 (11)6.1.4 建设工程 (11)6.1.5 销售与预售 (11)6.1.6 物业管理 (12)6.2 不动产登记 (12)6.2.1 不动产登记程序 (12)6.2.2 不动产登记簿册管理 (12)6.2.3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12)6.3 房地产纠纷处理 (12)6.3.1 房地产合同纠纷 (12)6.3.2 不动产登记纠纷 (12)6.3.3 物业管理纠纷 (12)6.3.4 房地产征收补偿纠纷 (12)6.3.5 其他房地产纠纷 (12)第7章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处理 (12)7.1 民事诉讼事务处理 (12)7.1.1 收集证据 (13)7.1.3 庭前准备 (13)7.1.4 出庭应诉 (13)7.1.5 一审判决及上诉 (13)7.2 刑事诉讼事务处理 (13)7.2.1 侦查阶段 (13)7.2.2 审查起诉阶段 (13)7.2.3 庭前会议 (13)7.2.4 出庭辩护 (13)7.2.5 一审判决及上诉 (13)7.3 仲裁事务处理 (13)7.3.1 立案申请 (13)7.3.2 仲裁庭组成 (14)7.3.3 仲裁答辩 (14)7.3.4 仲裁审理 (14)7.3.5 仲裁裁决 (14)第8章金融法律事务处理 (14)8.1 银行业务法律事务 (14)8.1.1 贷款业务法律事务 (14)8.1.2 国际银行业务法律事务 (14)8.2 证券业务法律事务 (14)8.2.1 证券发行与上市法律事务 (14)8.2.2 证券交易法律事务 (15)8.3 保险业务法律事务 (15)8.3.1 保险产品法律事务 (15)8.3.2 保险理赔法律事务 (15)8.3.3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 (15)第9章国际法律事务处理 (16)9.1 国际贸易法律事务 (16)9.1.1 贸易合同审查与起草 (16)9.1.2 贸易壁垒与关税措施 (16)9.1.3 贸易结算与信用证 (16)9.1.4 海关法律事务 (16)9.2 国际投资法律事务 (16)9.2.1 外国直接投资法律政策 (16)9.2.2 投资协议与合同起草 (16)9.2.3 国际投资仲裁 (16)9.3 国际仲裁与诉讼 (16)9.3.1 国际商事仲裁 (16)9.3.2 国际民事诉讼 (17)9.3.3 国际刑事法律事务 (17)9.3.4 国际法律协调与合作 (17)第10章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 (17)10.1 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 (17)10.1.2 管理委员会 (17)10.1.3 业务部门 (17)10.1.4 支持部门 (17)10.2 律师职业道德与规范 (17)10.2.1 诚信原则 (18)10.2.2 尊重同行 (18)10.2.3 保密义务 (18)10.2.4 利益冲突回避 (18)10.3 律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18)10.3.1 风险识别与评估 (18)10.3.2 内部控制制度 (18)10.3.3 法律法规遵守 (18)10.3.4 财务管理 (18)10.3.5 信息化管理 (18)10.3.6 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 (19)第1章法律事务处理基础1.1 法律事务处理概述法律事务处理是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核心内容,其涉及到法律顾问、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撤销案代理词[合集五篇]
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撤销案代理词[合集五篇]第一篇: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撤销案代理词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撤销案代理词发布时间: 2007-8-16 0:16:06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受本案被告xx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以及山西中诚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作为xx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的发证行为是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无任何不当之处1、被告为第三人王xx颁发xxxxxxx号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被告作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房产证是国家赋予的行政职能,本案第三人王xx购买原产权人赵xx位于xxx路xx号x号楼x单元xx 号房产的证件、手续齐全,申请程序合法,双方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完全符合交易和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被告受理后依照相关规定仔细审查了交易双方个人情况资料、产权情况、证明材料以及售房契约,并对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售房价格进行了审核并重新进行评估定价,确定了国家税费基数。
从各个方面依法履行了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的法定职责,最后进行了核准登记,于200x年xx月xx日依法办理了核准登记手续,并于200x年xx月xx日为王XX颁发了房产证,被告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完全合法。
2、原告在庭审中对被告提供的证据不予质证,应视为对被告举证证明的发证程序合法性无异议,被告提供的全部证据应予确认庭审中,原告对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全部证据不予质证,理由是发回重审案件重新举证只在民事诉讼中存在,《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
的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发回重审是否应重新举证,但也没有规定不应重新举证。
而在民事诉讼中,以及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均是案件发回重审后一切从头开始,允许重新举证。
本案被告也是在案件发回重审后严格按照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的。
而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律师撤销委托书范本(3篇)
第1篇委托人:(全名)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电话:____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电话:____传真:____邮箱: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甲方(委托人)与乙方(受委托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
合同约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甲方在____案件中(案由:____)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____。
鉴于以下情况,甲方现决定撤销乙方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资格,并特此发出撤销委托书,具体内容如下:一、撤销原因1.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履行代理职责,存在以下问题:(1)未能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2)未按照甲方指示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3)未按照甲方要求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
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损害了甲方合法权益。
二、撤销内容1. 撤销乙方在上述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资格。
2. 撤销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代理权限。
三、撤销生效本撤销委托书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1. 本撤销委托书的送达方式为____(邮寄、直接送达、公告等)。
2. 本撤销委托书的送达地址为:____。
3. 本撤销委托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特此通知。
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名称)(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委托代理合同》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委托人:(全名)性别:(男/女)年龄:(岁)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律师事务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联系人:(联系人姓名)鉴于以下原因,本人(委托人全名)特此撤销与贵所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之间的律师委托关系,并终止其在我方涉及以下案件的代理工作:案件名称:(案件名称)案号:(案件编号)受理法院:(法院名称)具体原因如下:一、委托代理过程中,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代理职责,导致我方权益受损。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指引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指引第一篇: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指引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指引一、总则1、为规范本所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的执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明确办案责任,进而提高本所执业竞争力。
现依据《律师法》、《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制定本规则。
2、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指的是,律师办理民事(含婚姻、继承)诉讼案件、经济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执业行为。
3、本所律师、辅助人员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本规则。
二、办案规则(一)办案的一般规定1、坚信诉讼或仲裁并非解决争议的唯一手段或方式,不反对委托人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运用一切合法手段,推动案件朝有利于委托人希望的结果迈进。
2、注意诉讼(或仲裁)程序上的各类期限(如管辖权异议期限、举证期限、上诉期限、执行期限、诉讼时效、保证期间、除斥期间等等),杜绝出现程序上的失误。
3、坚持用书面方式向受案机关和委托人提交与案件有关的任何文件(或资料),送交文件(或资料)时尽可能索要回执。
4、与案件有关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须妥善整理(二)收案、结案1、本所律师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担任代理人的,收案时必须以本所名义接受委托。
本所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不得接受委托:(1)已经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委托的;(2)已经在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中为本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的,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3、接受委托时,应审查证明委托人(委托人)的主体资格的有关资料。
若发现委托人不具备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的,应向委托人说明情况以及更换。
4、办理委托手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叁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本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法院,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本所存档;(3)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
5、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办理相应的收案登记手续。
律师撤销授权委托书
律师撤销授权委托书是指律师在受到委托人的委托后,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代理行为,向委托人发送的一份书面文件。
以下是一篇律师撤销授权委托书的范本,供您参考。
尊敬的委托人:您好!我方作为您此前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您的委托,办理了相关法律事务。
然而,由于近期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我方认为有必要终止本次代理行为。
因此,我方现向您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具体事宜如下:一、撤销授权范围1. 我方在此前接受您的委托,代理您处理了关于________案件的诉讼事务。
2. 鉴于该案件现已进入________阶段,我方认为撤销授权不会对您的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因此,我方现撤销对您的上述授权,终止代理行为。
二、撤销授权原因1. 近期,我方发现委托人提供的部分案件材料存在________问题,可能导致代理行为无法继续进行。
2. 此外,我方与委托人在________方面存在严重分歧,继续代理可能不利于案件的法律效果。
3.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方决定撤销授权委托。
三、后续处理建议1. 建议您尽快寻找新的代理人,以继续处理________案件。
2. 如您需要我方提供相关案件材料或协助新代理人了解案件情况,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3. 我方将在________范围内,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四、声明1. 我方撤销授权委托书,不代表对之前代理行为的认可。
如您对之前代理行为有异议,请依法予以解决。
2. 我方撤销授权委托书,并不意味着放弃对您的法律责任。
如因撤销授权导致您的权益受损,我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 请您在收到本撤销授权委托书后,尽快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您对本撤销授权委托书有异议,请依法予以解决。
特此通知!授权代理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执业证书号:________撤销授权日期:________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撰写律师撤销授权委托书时,请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律师代理撤诉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代表我的当事人(以下简称甲方)向您提交撤诉申请。
在此,我谨代表甲方就本次诉讼事项陈述以下事实和理由,请您予以审查。
一、案件基本情况甲方与乙方因(请填写案件性质,如: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等)纠纷,于(起诉日期)向贵院提起诉讼,案号为(案件编号)。
在诉讼过程中,甲方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参与诉讼活动。
二、撤诉原因1. 甲方与乙方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双方就纠纷的解决达成了共识。
为了实现社会和谐,减少诉讼成本,甲方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2. 甲方在起诉状中指控乙方侵权行为的事实和证据,经进一步核实,存在一定瑕疵。
为了避免给乙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决定申请撤诉。
3. 甲方在诉讼过程中,了解到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认识到自身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利益。
经过深思熟虑,甲方认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并非最佳途径,故申请撤诉。
三、撤诉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的;(二)被告无异议的;(三)诉讼标的已经明确,且不影响他人权益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的;(二)被告申请撤诉,原告不同意撤诉的,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撤诉的;(三)原告或者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诉讼,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四、撤诉后的处理1. 甲方承诺撤诉后,不再就本案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诉讼请求。
2. 甲方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费、公告费等。
3.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今后如再发生,将自愿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特此申请撤回对乙方的起诉。
律师撤销授权委托书范本
律师撤销授权委托书范本尊敬的XX律师事务所:我,XXX(以下简称委托人),于XXXX年X月X日向您方发出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您方代理我参与与我与XXX之间的纠纷诉讼。
在委托书中,我授权您方代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答辩和辩论、申请回避和控告等一切与本案相关的诉讼行为。
然而,由于近期一些意外情况的出现,我认为继续委托您方代理本案已不符合我的利益。
因此,我在此要求立即撤销对您的授权委托。
撤销授权的原因如下:1. 近期我了解到,XXX与我之间的事务并未如我所愿得以解决,反而进一步恶化了双方的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我深感继续委托您方代理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可能对我不利。
2. 在此期间,我自行咨询了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就本案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和建议。
我认为这些建议更有利于我的权益保护,因此,我决定自行处理本案,不再委托您方代理。
3. 另外,我注意到本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为了确保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我需要亲自处理本案,以便更好地把握诉讼时机和策略。
基于上述原因,我决定撤销对您的授权委托。
请您在收到本撤销授权委托书后,立即停止进行与本案相关的任何诉讼行为。
同时,请您将已进行的诉讼行为的相关材料和文件寄送给我,以便我自行处理。
在此,我对您在过去的时间里为我提供的法律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决定撤销对您的授权,但请您相信,这是出于我对自身利益的考虑。
我相信,您会理解我的决定,并祝愿您在今后的法律服务中取得更好的业绩。
再次感谢您在我案件中付出的努力。
委托人:(签名)XXXX年X月X日。
律师撤销委托书范本(2篇)
第1篇尊敬的[律师姓名]律师:兹有本人[委托人姓名],因[具体委托事项,如:法律咨询、诉讼代理、非诉讼事务代理等],特委托[受委托人姓名],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处理与[具体委托事项]相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鉴于上述原因,特此出具本委托书,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委托事项1. 本委托事项涉及[具体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事项一,如: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等;(2)[具体事项二,如: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3)[具体事项三,如:处理非诉讼事务等。
2. 本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代表本人进行以下行为:(1)签署、提交、送达、收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2)参加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3)与对方当事人、律师、法官等进行沟通、协商;(4)根据本委托人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本委托人的合法权益;(5)根据本委托人的授权,进行其他与本委托事项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委托权限1. 本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全权处理本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2)决定是否接受、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仲裁请求;(3)决定是否达成和解、调解等协议;(4)决定是否撤诉、撤仲裁等;(5)决定是否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等。
2. 本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委托事项中代表本人进行一切法律行为,但受委托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委托人的意志。
三、委托期限1. 本委托书的委托期限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2. 本委托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撤销本委托书,但应在撤销前通知受委托人。
四、其他事项1. 本委托人承诺,在本委托期限内,对受委托人的一切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委托人承诺,在受委托人完成本委托事项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的约定支付受委托人报酬。
3. 本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代表本人签署与本委托事项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书。
4. 本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在处理本委托事项过程中,可以聘请其他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协助。
关于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4篇
关于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4篇篇1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姓名)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姓名)执业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案件撤销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撤销以下案件:案号:__________审理法院: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二、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以专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代理职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案件资料,并按约支付律师费用;3.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必须听取甲方的指导,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案件进展情况;4.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但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三、费用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支付代理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2. 若案件撤销后需要缴纳相关诉讼费,甲方应自行承担。
四、解决争议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和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案件撤销完毕;2. 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3. 本合同一经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是关于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祝好!篇2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自然人或法人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案件并撤诉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本合同如下:一、代理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_____________案件,并在甲方的授权下进行撤诉申请。
关于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5篇
关于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5篇篇1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委托律师(乙方):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的依法解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律师,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代为提起案件撤销诉讼(以下简称“撤诉”)申请,并代为处理所有相关事务。
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有审核案件材料、起草申请文件、递交申请、处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3. 甲方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并积极配合乙方履行职责。
二、委托费用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撤诉所需支付的委托费用为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在文件处理完成后向甲方开具相关费用发票。
2. 若因案件性质复杂、过程繁琐等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费用标准。
三、合同的效力和解除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案件撤诉完成后终止。
2. 若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本合同,应在解除时向对方书面通知,通知生效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委托律师(乙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本合同经委托人、委托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篇2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撤诉的合同甲方:(委托人姓名)乙方:(委托律师姓名)鉴于甲方因xxxx与某甲公司之间发生xxx一案,现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该案的撤诉手续。
撤销授权委托书范本律师
《撤销授权委托书范本律师》
尊敬的XX律师事务所:
我(姓名),于(日期)委托贵所的律师(律师姓名)在(案件名称)一案中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律师法》和相关规定,我在此撤销对上述律师的授权,终止委托关系。
一、授权范围及事项
1. 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调查、证据收集、诉讼文书起草、出庭应诉、和解谈判等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2. 授权事项:在(案件名称)一案中,代表我方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二、撤销授权的原因
1. 律师(律师姓名)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2. 律师(律师姓名)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职责,导致案件进展不利。
3. 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继续委托律师(律师姓名)处理案件将对我方不利,因此决定撤销授权。
三、撤销授权的效力
1. 自本撤销授权委托书送达贵所之日起,律师(律师姓名)不再享有我的委托代理权。
2. 我将依法追究律师(律师姓名)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如因此给我造成损失的,我将要求赔偿。
3. 撤销授权后,贵所应立即通知律师(律师姓名),确保其不再以我的代理人身份处理案件。
四、其他事项
1. 本撤销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撤销授权委托书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撤销授权委托书的解释权归我所有。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年月日。
委托书范本委托律师代理房屋买卖解除诉讼
委托书范本委托律师代理房屋买卖解除诉讼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我在此委托您作为我的法律代理,以解决涉及房屋买卖解除的诉讼。
在此附上本次委托书范本,请您详细阅读并确认您愿意接受此委托。
委托事项:本委托书的主要目的是委托您作为我的法律代理,代表我进行涉及房屋买卖解除的诉讼。
法律代理权的确认:1.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我自愿并确认您作为我的律师,并授予您代表我行使法律权益的权力,并对此委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 我同意将所有与此次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和法庭诉讼交由您单独处理,并遵守您的建议。
义务和责任:1. 您作为我的法律代理,有责任保护我在此房屋买卖解除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2. 您将运用您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代表我协商、起草和修改法律文件、提起诉讼和出庭,以便维护我的权益。
3. 在进行案件调查和准备过程中,您将尽力保护我的隐私和保密信息。
费用和支付:1. 您的服务费用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而定。
2. 作为您的委托人,我同意按照您的要求及时支付上述费用。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服务费、诉讼费、咨询费、印刷费、调查费以及相关法院费用等。
终止委托:1. 如果您认为继续代理我不再合适或无法继续履行您的职责,您有权随时提出终止委托。
2. 此外,如果我对您的服务不满意,我也有权终止委托,并支付您已经完成的工作的费用。
协议生效: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您和我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委托书的争议解决受法律条款的约束。
委托人:[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号码]委托律师:[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事务所地址][律师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请您仔细阅读并熟悉以上委托书的内容,如果您同意接受我的委托,请签署并退还一份给我,以便我保留作为文件备案。
谢谢您的合作!对于诉讼委托事项的详细讨论,我们可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面,使您能更好地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相关信息。
委托律师撤诉委托书
委托律师撤诉委托书
委托律师撤诉委托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委托律师代表自己撤销之前提起的诉讼。
当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认识到原告或被告存在误解或错误,或者考虑到其他因素导致不愿意继续进行法律程序时,可以通过提交委托律师撤诉委托书来撤销之前的诉讼行为。
在起草委托律师撤诉委托书时,需要包含以下要素:
一、当事人信息:包括委托人(即要求律师撤诉的当事人)和律师的详细信息,说明委托关系已经建立。
二、案件信息:包括原先提起的诉讼案件的案号、法庭信息等,说明委托律师撤诉的具体案件内容。
三、撤诉原因:详细陈述为何要撤销之前的诉讼,可以涉及当事人之间的和解、证据不足或其他相关因素等。
四、委托书内容:明确表示委托律师代表委托人撤销之前提起的诉讼,授权律师代为办理相关撤诉手续。
五、生效日期和签名: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并确定生效日期,律师也需要签署确认接受委托。
委托律师撤诉委托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起草。
在提交委托书之前,应当仔细审阅并确保表述准确清晰,以免在撤诉过程中出现理解上的差错。
同时,在撤诉后,双方应当及时通知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以确保撤诉程序的正常进行。
总的来说,委托律师撤诉委托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能够帮助当事人合法有效地撤销之前提起的诉讼。
当事人在面对需要撤诉的情况时,可以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起草委托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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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件指导手册(案由41)业主撤销权纠纷是指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予以撤销而产生的纠纷。
如何界定业主撤销权诉讼,是适用法律的前提。
所谓业主撤销权诉讼,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治理活动中业主因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被侵害依据《物权法》第78条第2款提起的诉讼。
但《物权法》将引起业主撤销权诉讼的原因界定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从其字面表述来看,似乎只有实体权益被侵害时业主才可以提起诉讼,而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定违反程序性规定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并不明确。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司法解释》第12条在规定业主撤销权诉讼时效时规定了因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的诉讼时效,这应是明确了业主对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程序规定亦可以提起诉讼。
由此看来,业主撤销权诉讼实际上应包含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定内容无效和违反程序两种情形,对于内容无效的决定应是提起确认之诉,而对于违反程序的决定应是提起形成之诉,即撤销之诉。
因此,将业主依据《物权法》第78条第2款提起的诉讼均纳入撤销之诉,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学通行的看法,但鉴于《物权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且为了讨论的方便,本文将该款涉及的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均用“业主撤销权诉讼”表述。
此外,《物权法》第78条第2款的表述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但需注意的是业主撤销权诉讼并不属于侵权纠纷。
因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法并不直接损害业主财产权益,而是依据决定作出的相应行为可能损害业主的财产权益。
例如,业主大会作出决议同意甲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广场进行营销活动,乙业主认为甲公司的营销活动发出的噪音影响其休息。
基于前述事实,乙业主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起诉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但不能向业主大会提出同样的诉讼请求。
如果要起诉业主大会,则应当依据《物权法》第78条第2款提起业主撤销权诉讼。
业主撤销权的性质民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源于罗马法上的撤销之诉,也就是现代债的保全制度中的债权人撤销权。
其创设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危害债权的不当财产处分行为从而保全债权人利益。
但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撤销权制度已经超越了债的保全范畴,出现了要约人的撤销权、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意思表示瑕疵的撤销权、赠与人的撤销权等。
《物权法》中对业主撤销权的规定,则是对撤销权范畴的又一次扩充。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撤销权,从性质上看,应该类似于集体成员的撤销权[1]。
对于撤销权的性质,传统民法理论认为,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既权利人仅依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发生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在《物权法》颁布后,关于业主撤销权的法律性质的问题在学术界以及实务界存在较大争议。
有学者认为,业主撤销权在性质上并不属于形成权,因为形成权的行使仅需权利人单方面意思表示既可以实现,而对于业主撤销权,权利受侵害的业主必须通过诉讼途径申请人民法院以撤销判决的形式对该决定予以撤销。
但笔者认为,从效力产生的角度看,撤销权发生使既存法律关系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力不需要相对方作出对应的辅助行为,即行为相对人并不负担对应的履行义务,权利行使仅需权利人单方行为即可实现,而对于形成权也可以分为非通过诉讼行使和通过诉讼行使两种,故笔者认为业主撤销权无疑属于形成权的范畴,即权利受到侵害的业主依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发生产生、变更、撤销的权利,只不过为了避免因撤销权行使引起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故规定该撤销权须经过法院以诉讼方式行使。
业主撤销权的主要特征是:(1)享有业主撤销权的主体是具备业主身份的人。
业主是在该物业小区内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即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人。
(2)业主撤销权行使的范围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的决定。
(3)被告为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撤销权诉讼原告的界定在业主撤销权诉讼中,业主是当然的原告应无异议,但有以下特殊情况值得探讨:(一)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中曾赞成会议决定的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表决过程中,业主本人投了赞成票,业主是否还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有学者认为,为督促广大业主及时发现业主大会程序瑕疵,方便业主大会及时纠正瑕疵,提高业主大会决议的稳定性和公信力,此类业主无权提起决议撤销之诉。
笔者认为,不能因此剥夺此类业主提起诉讼的权利,原因在于:(1)如果投票方式采取匿名方式,业主在投票中赞成或反对该决定较难证实。
(2)即使采取记名方式可以查证业主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否赞成,也不应因此剥夺业主的诉权。
因为即使这种赞成会议决定的意思表示如同缔结合同一样,如果这种意思表示同时是对本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业主也如合同当事人一样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二)在诉讼过程中转让或受让房屋的业主如果原告在起诉时具备业主资格而在诉讼过程中转让房屋,则诉讼的结果与原告已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原告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基础已不存在,该原告应当退出诉讼。
对于正在进行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新业主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同时,为了便于业主撤销权诉讼的顺利进行,还应确立以下规则:⑴为了便于人民法院知晓原告转让房屋的事实,我们应当同时规定原告一项义务,即原告转让房屋时有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和受让方(新业主)的义务。
如果原告不履行该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其妨碍诉讼为由追究其法律责任,原告在转让房屋之后所做出的诉讼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同时,新业主因此遭受损失可以请求原告赔偿。
(2)原业主已经做出的诉讼行为对后参加诉讼的业主具有约束力。
(3)新业主未在规定期间内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诉讼,新业主或其他业主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诉讼请求再行提起诉讼。
三、业主撤销权诉讼被告的界定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可能的被告应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
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相关观点可以归纳为赞成说、否定说和折中说。
赞成说认为应当赋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其理由为:(1)境外相应的立法例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2)赋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有利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起草专家王利明教授也明确提出业主大会在性质上应当成为特殊的民事主体,承认业主大会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否定说认为不应当赋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其理由为:(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既不符合法人的条件,{7}也因其没有相应的财产而不具备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的条件,当然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2)业主大会如同公司治理中的股东(大)会,业主委员会如同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公司法未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相应地在物业管理中也不适宜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折中说认为,为了便于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合法权益,应当赋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原告资格,但鉴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应赋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被告资格。
而且在我国《物权法》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0}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11}仅规定业主委员会具有原告资格,在实践中,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地人民法院采取以内部文件的方式明确赋予了业主委员会的原告资格,{12}但前述文件均未规定业主委员会具有被告资格。
笔者认为,应当同时赋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原告和被告资格,理由如下:(1)我国《物权法》第83条第2款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违反物业管理规约的行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如果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则排除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最终将使这一规定缺乏强制力。
(2)我国《物权法》第78条第2款规定,当业主的合法权益被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所侵害时,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如果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不具备被告资格,则业主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时缺乏相应的当事人。
实际上在我国《物权法》实施后,北京已经有业主将业主委员会列为被告并被人民法院所受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春雨花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复函》中,也已经明确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被告。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虽然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具有相似性,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本身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在物业管理区域治理中物业管理区域并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二者不能简单对比。
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较为切实可行的办法是将业主大会不仅视为会议形式,而且同时将其作为组织形式对待,即将业主大会作为法人来对待。
实际上,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塘南塘5组团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已经于2013年3月登记为社团法人。
笔者赞成赋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是从实际需要的角度来考虑这一问题,但从业主撤销权诉讼的操作层面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时,特别是作为被告时,确实有如否定说和折中说所言的现实障碍。
因此,在考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被告的同时,我们应赋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法人资格,同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共益基金制度解决前述问题。
此外,在赋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后,还涉及诉讼权利的具体行使者如何确定的问题。
笔者认为,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时,鉴于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可将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即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作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这一诉讼主体的当然代表,业主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他人参与诉讼。
业主撤销权的行使对象业主大会决议撤销之诉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业主依据法律规定撤销业主大会所作决议的诉讼形态,此类诉讼的提起依据在于决议应予撤销。
该"特定情形"依其性质分为决议程序违法和实体权益受到侵害两类情况。
①(—)决议程序违法决议程序违法又细分为召集程序与决议方法存在瑕疵。
1、召集程序存在瑕疵。
它是指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约或者虽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但显有不当致业主实际无法行使权利者,笔者以为,该情形至少包括:一是召集通知的遗漏,召集人仅对一部分业主发送召集通知,而未对其他业主发送召集通知,导致决议仅由通知到的业主参加表决;二是召集通知中未载明召集事由、议题和议案概要或决议内容与通知事项无关;三是业主依法提出的议案概要未被记载在会议通知上;四是召集人不适格,即无召集权人召集业主大会;五是决定召集业主大会的业委会决议因出席会议人数的不足而无效;六是召集通知未采书面形式而采口头形式,且有业主提出异议;七是召集通知的期间过短,业主缺乏充足时间准备;八是业委会或具有召集权的业主故意选择在业主出席困难的时间、地点召开业主大会;九是因会议现场座位过少,部分业主无法出席会场,失去表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