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盘州红米(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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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盘州红米》

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标准编制背景与工作流程

盘州红米是贵州知名的红米品牌,因产于盘州而得名。盘州红米种植历史悠久,市场知名度高。盘州红米米粒呈细长椭圆形,略扁,表面暗红色,具浅纵、横纹理,米色为深粉红至浅粉红色泽。盘州红米米质较好,营养价值也较高,深受当地世居民族的喜爱,盘州红米成为当地的特色产品之一。盘州红米具有较丰富的人文历史。盘州红米早在古时就已有名气,红米作为人们的食用粮食,在盘州境内早已种植。根据明代《普安厅志·物产志》文献记载:“红米粗鄙,味香浓郁,食之可口”。在盘州独特的自然环境下,人们采用传统独特的种植技术,进行精耕细作,红米的种植多采用农家肥等绿色无公害的种植方法。盘州红米在跨越悠久历史的种植时间中,品种的优良性已非常稳定。伴随盘州红米种植技术世代相传,延续至今,不仅赋予红米当地的文化特色,也使得红米具有独特的品质,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优越的自然环境以及人文环境是盘州红米具有优异的品质的保障。基于盘州红米的特殊质量特点和人文历史文化底蕴,盘县人民政府将盘州红米列为重点产业品牌保护。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实施地理标志产品批准公告〔2016〕第63号,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盘州红米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正式对其开始

实施保护。同时,根据质检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四章标准制订及专用标志使用第十七条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应根据产品的类别、范围、知名度、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别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进一步工作是完成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产品地方标准的工作,主要包括保护范围图示、保护内容确定、指标安排、抽样及检测方法确定、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盘州红米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对产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完成对盘州红米产品特征、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的技术规定,同时也是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其次,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期实施监管,促进盘州红米产业发展,提高盘州红米的知名度,做大做强盘州红米;最后,提升“盘州红米”的品牌形象,带动盘州红米在栽植、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企业有标可循,以此促进和推动盘州红米生产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让盘县的红米产业真正成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支柱产业。

2015年5月,盘县人民政府正式展开盘州红米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申报工作,成立了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盘州红米”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主体,并于同年12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受理,受理公告号为〔2015〕第161号,2016年7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实施地理标志产品批准公告,批准公告号为〔2016〕第63号,盘州红米已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并对其开始实施保护。为使保护范围内生产出来的盘州红米具有品质保障,实现将盘

州红米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向省级地方标准的转化,特此由盘县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牵头,盘县淤泥河红米综合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盘县淤泥河乡人民政府、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协同配合盘州红米省级地方标准相关申报、制定工作。通过成立标准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标准制定材料收集、整理、调研、论证、拟稿、征求意见等工作,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盘州红米》草案文本和编制说明,送专家审查,形成目前的征求意见稿。2016年5月,盘县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立项申请备案和专家审定。省质监局通过对盘县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上报的《地理标志产品盘州红米》草案文本和编制说明的进行审阅后同意该标准的立项要求,于同年10月21日,省质监局发布了包括盘州红米产品地方标准在内的立项通知——《关于同意<贵州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规程>等50项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的通知》(黔质技监标〔2016〕164号)。

二、确定标准编制内容的主要依据

1、本标准编制主要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质检总局〔2016〕第63号)中盘州红米质量技术要求确立并合理结合梭筛桃的突出品质;

2、本标准编制格式按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执行;

3、标准编制内容参考标准:国家标准GB 1354 《大米》、GB 1350《稻谷》、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T 18824 《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GB/T 20040 《地理标志产品方正大米》、GB/T 22438

《地理标志产品原阳大米》、农业标准NY/T 419《绿色食品大米》、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553 《地理标志产品丹寨硒米》、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 680《地理标志产品遮放贡米》等。

三、标准编制主要内容的详细说明

本标准在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2016〕第63号中盘州红米的质量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添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同时增加了地理产品名称的英文翻译、附录A 盘州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等内容。为突出地理标准保护,原有的“技术要求”这一提法修改为“质量特色”,并从“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净含量”、“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和“卫生指标”几个方面依次展开。

1、感官指标

盘州红米感官指标确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盘州红米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中的感官特色、按GB/T 15682《粮油检验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和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等标准执行。具体检验方法采用目测法和品尝法,目测法体现在对未蒸和蒸熟后红米外观的观察,品尝法体现在对蒸熟后红米食用口感等描述。

2、理化指标

本项编制主要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盘州红米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中理化指标的相关规定,其制定了直链淀

粉含量、蛋白质、胶稠度、碱消值4个指标,分别按GB/T 15683 大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GB/T 22294 粮油检验大米胶稠度的测定、GB/T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含第1号修改单)及NY/T 83 米质测定方法。理化指标的拟定中,考虑到盘州红米涉及到较长时间储存的问题,在4个已有指标中新增加了1个水分指标,其检测方法为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来检测盘州红米中水分含量,水分含量的测定是检验盘州红米存放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检测水分含量十分有必要。盘州红米地理标志产品各指标拟定数据和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对比情况见下表。

盘州红米拟定理化指标表

在理化指标的测定中,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在按地理标志产品盘州红米的保护范围区域内,同时结合盘州红米产区的聚集点,以乡镇为单位,分别采集了8个批次的盘州红米样品且每个批次抽取3个平行样品进行检测,以达到拟定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样品收集编号及来源情况介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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