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鄂营报〔2015〕49号关于租赁武汉泛海城市广场离行自助银行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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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文件建鄂营报〔2015〕49号签发人:丛中
关于租赁武汉泛海城市广场离行自助银行
的请示
建行湖北省分行:
为优化我行网点资源配置,拓展业务发展平台和渠道,优化客户用卡环境,提高自助设备创利能力,经认真考察研究,我行拟租赁设立武汉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并在上报后获省分行批
复。我行拟与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营业用房租赁合同,租赁面积12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租期3年,年租金5.04万元,现将该项目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租赁原因
拟设自助银行位于武汉市云杉路199号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1楼泛海国际影城售票处。泛海城市广场位于武汉CBD核心区东北端,东面紧临武汉首条地铁(轨道2号线)范湖站,西面紧邻贯穿CBD南北的交通干道宝丰北路,北临泛湖广场,占地66万平方米,是武汉CBD首个集购物中心、酒店、写字楼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集商业娱乐中心、休闲商业街及服务式公寓于一体。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涵盖潮流名品、时尚臻品、精品超市、美食广场、特色餐饮、儿童天地、星际影院、潮流数码、养生SPA等不同业态。开发商预计全面建成后,日人流量将达到10万人以上,用卡资源极为丰富。自助设备的需求将逐年递增,较为可观,在该地区设立自助银行服务区是切实可行的。
二、拟租赁房产有关情况
拟租赁自助银行位于武汉市云杉路199号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1楼,为一楼门面,其产权所有人及出租人均为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该房产产权所有人相关规定租赁合同为三年一签订,无法覆盖我行相关文件规定最低5年的租赁期限,经与出租人协商,达成租赁期限3年、租赁面积12平米、套内使用面积12平米、350元/㎡/月的基本意向。产权所有人承
诺我行3年租赁到期后享有优先租赁权。通过我行对出租方进行尽职调查,出租房权属完整,未出现纠纷,未发现异常情况。
拟设泛海自助银行周边500米内,我行无机构,民生银行设有一个网点;在上述地段设立自助银行服务区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
三、租赁后未来五年业务指标新增预测
该自助银行租赁后,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业务进一步发展。预测该自助银行未来五年内业务指标增长情况如下:
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业务量预测
四、内涵报酬率测算结论
通过内涵报酬率测算表提供数据,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按三年和五年评价期计算的内含报酬率均大于零,具有财务可行性。
预测数据经我行认真调研和测算后得出,相关数据会随着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人员成本、区域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但
是随着市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加大,离行式ATM设立后的交易笔数和交易额将不断增加,利用率不断提高,对进一步完善我行服务体系,改善周边用卡环境,提升我行市场竞争力有着积极作用。
五、项目租赁责任人
该项目投资决策责任人丛中(营业部副总经理);面积控制责任人雷万华(营业部个人金融部副经理);业务数据测算责任人潘琪(中央商务区支行行长);租赁价格责任人雷万华。
综上所述,我行现申请租赁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租赁期限3年,租赁建筑面积12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租赁单价35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5.04万元。
妥否,请批复。
附件:1.泛海城市广场产权证件
2.泛海城市广场离行自助银行谈判记录
3.专题会议纪要
4.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询价调查表
5.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测算表
6.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平面图
7.泛海城市广场自助银行位置图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联系人:余苑;联系电话:65776126)
主题词:财务会计租赁请示
校对:省分行营业部财务会计部余苑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2015年0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