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济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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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通济镇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
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环境长效机制,实现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彭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相关要求,通济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一)我镇明确了责任,完善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杨勇(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
副组长:田德昌(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成员:曹光伟(镇人大主席)
冮魁(派出所所长)
刘华(通济镇副镇长)
龙蛟(通济镇挂职副镇长)
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群工办,由龙蛟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罗斌、罗先华、雄磊、白顺强、沈忆、代思。

(二)责任到人,实施网格化管理
1、城管协管员。

针对我镇配备的12名城管协管员,首先对我镇场镇各街、铺面进行清理,其次将协管员责任范围进行严格划分,实施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治,同时落实相应奖罚制度;
2、保洁公司。

保洁公司将保洁范围进行分类,上报相关人员工作范围、责任、时间,我镇加强督促,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按合同进行处置,二是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

二、完善相关机制制度
(一)通济镇督查考核制度
1、督查考核对象:城管协管中队及保洁公司
2、督查考核范围:场镇及沿线主要路段
3、督查考核时间:早9:00至17:00
4、督查考核区域:重点督查小夫路、彭白路过境、崇德路、景山路、金融街、市场路以及其它场镇区域内道路、街道。

5、督查考核内容:
(1)镇容秩序规范
[1]、“五归”、“七不乱”执行情况;
[2]、车辆停放秩序
[3]、“门前五包”;
[4]、广告招牌管理;
[5]、信息反馈。

(2)队员风纪和执法情况
[1]、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

[2]、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情况
(3)保洁公司工作情况
6、督查考核标准
(1)镇容秩序标准:严禁执行“五归”、“七不乱”即座商归店、停车归场、广告归栏、农贸归市、摊点归区;不乱摆摊点、不乱牵乱挂、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支棚搭架、不乱堆放杂物、不乱倾乱倒。

(2)车辆停放标准:各种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在划定的停放区域有序摆放,并保持整齐有序。

(3)“门前五包”督查标准:商家严格执行“门前五包”责任书要求。

(4)广告招牌督查标准:
[1]、主要街道上不得摆放各种形式的落地广告牌;
[2]、主要街道上不得悬挂过街横幅标语;
[3]、主要街道及可视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市容观瞻的破旧广告、标语牌出现。

(5)信息反馈督查标准
[1]、及时反馈责任区范围内市政设施(包括路面破损、窨井盖丢失、下水道堵塞、路灯损坏等)受损信息;
[2]、及时反馈责任区范围公益设施(包括广告灯箱、交通护栏、城市雕塑、街头小品等)受损信息。

[3]、及时反馈商家居民反映的违反城管法规的信息。

7、队员上岗风纪要求
(1)工作态度端正;
(2)行为举止文明、规范;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精神状态饱满。

8、督查考核方式
(1)重点督查区域实行每天一次督查。

以徒步、机动督查为主;
(2)非重点督查区域实行每周二至三次督查。

实行机动和徒步方式相结合督查。

9、处置方法
督查由镇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督查,督查人员务必做好相关记录。

对协管队员督查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奖罚;对保洁公司督查,每督查一处不合要求,扣50元。

(二)通济镇摊区管理制度
1、摊区摆放秩序:
(1)商品摆放不得超出摊区规划线外。

(2)商品摆放有序,不得凌乱。

2、摊区卫生管理:
(1)摊区商家自备垃圾桶或纸蒌。

(2)摊区商家保持摊位环境卫生整洁。

3、摊区收费管理:
(1)按规定定期交纳摊位费。

(2)按规定定期交纳卫生费。

(三)通济镇绿化管理制度
1、绿化管理部门为村镇办与城管办。

2、绿化管理具体内容:一是对场镇主要道路、绿化节点、新建集中居住区的绿化进行规划、指导。

二是每季度对已植绿化进行修枝、造型、清除枯枝杂草和病虫害防治。

三是对枯死、缺损的绿化进行补栽。

四是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维护。

五是定期对绿化及绿化设施进行冲洗。

3、加强对负责栽培的绿化公司进行监督。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1、机动车管理制度
(1)机动车必须在线(点)内停放。

(2)机动车在线(点)内停放时必须做到方向一致、首尾一致,按箭头方向停放。

(3)未划设停车线或点的地方禁止停车。

(4)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或违规车辆实行拖车教育学习、暂扣驾驶证、行驶证或开处罚单。

2、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1)非机动车在停放时必须停放在线、点或黄线内。

(2)所有非机动车在停放时车头必须向街面或路面。

(3)非机动车在停放时要按次序排列,排放整齐有序。

(4)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发挥好群众作用。

(5)对违规的非机动车实行暂扣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教育学习。

(五)环卫行政管理制度
1、城管办负责全镇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宣传、制定全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实施方案、环卫设施的规划、设置、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和督查整改等。

2、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村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宣传、教育、制定本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召开环境卫生管理的村民议事会,组织专人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3、保洁公司负责全镇域各街道、主要公路沿线、河道、以及各村(社区)主要村道的清扫、保洁、清运以及洒水作业等工作,维护环卫设施。

(六)通济镇店招、店牌管理制度
1、严格店招店牌设置审批手续
店招店牌设置申请流程:交申请书→领取设置审批表→现场查看→交设置效果图→审批完善手续→设置
2、对已设置店招店牌的监管
(1)是否按审批手续的规格、大小、材质进行设置。

(2)对破损、陈旧影响镇容的店招店牌要求限期拆除或重新设置。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要求限期拆除或重新设置。

3、符合条例的街道由政府统一进行风貌改造。

(七)通济镇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2、垃圾清运方式:全镇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二次,单号清运小夫路片区,双号清运彭白路、麻柳公路片区。

3、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1)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铲子、钉耙、扫帚等)。

(2)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

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3)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

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等。

4、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5、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1)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2)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3)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八)洒水降尘制度
1、洒水车每天早上9:00前对小夫路、彭白路、场镇进行全面冲洗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冲洗次数。

2、洒水车每天上午10:00起对辖区内的主要道路洒水降尘至15:00。

3、洒水车驾驶员如必须按规定时间和核定的线路冲洗。

4、洒水车驾驶员应对使用的车辆随时保持车容整洁。

(九)清扫保洁制度
1、城区和农村要求上午7点、下午13:30分以前完成街面(包括人行道)、路面清扫任务,保洁时间每日7:30至18:00时,城区夜班保洁时间夏季18时至22时,冬季18时至21时。

上班提前10分钟为交接班时间。

2、清扫保洁标准: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堆积物、无污泥积水、无砖瓦土石、无积灰积泥、无痕迹,果屑箱垃圾及时清掏,绿化带四周卫生干净,严禁将垃圾倒入绿化带和扫入排水沟。

3、负责垃圾桶、果屑箱和保洁车的管理,每日8时前清洗好果屑箱,需维修或更换的垃圾桶、果屑箱和保洁车及
收集桶,应及时汇报。

4、保洁员负责好沿线垃圾池的管理,做到垃圾池及周围环境清洁,垃圾池无损坏、无焚烧痕迹,垃圾池如有损坏等现象立即上报进行维修。

5、上岗时必须穿戴环卫标志服,主动配合店铺管理好门前卫生。

6、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分派任务一定按时完成。

7、按定人定岗定段的要求,严禁两人以上聚在一起闲谈。

严禁干私活和串段,上班时间不允许坐在铺面里(下雨时除外)。

(十)“农垃”运作管理制度
1、“农垃”运作范围:全镇所有农村区域。

2、“农垃”运作具体流程:
(1)集中收集清运的对象:塑料制品、金属、玻璃、电池、纸屑、果皮等垃圾。

(2)集中收集清运的设施和人员:由农户自行设置垃圾框或垃圾袋作为垃圾收集设施;各村(社区)配备4至6名环卫保洁人员。

(3)集中收集清运的流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保洁员转运→垃圾中转房→专用车辆清运→垃圾处置房处置。

3、“农村”运作方式:基本做到日产日清,夏秋季节每
日收运,冬季1—2天收运一次。

(十一)城管协管队员奖惩制度
1、为更有效激励城管队员积极工作,体现奖惩分明,保证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实行100分制考核和奖惩相挂勾方式,实行每月一次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大考核。

3、惩罚措施:
(1)不服从镇领导管理安排,一次扣5分。

(2)不服从队长、副队长管理安排,一次扣2分。

(3)旷工一次扣5分,上班时间:8:30—12:00、13:30—17:00,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4)消极怠工,缺席会议,一次扣3分。

(5)有事需事先请假,一天以上需提前写假条交到办公室,经办公室同意方可休假,一月事假不得超过1天,事假可累积。

超过事假1天的,不计当天工资。

不按要求请假的,视为旷工处理,一次扣5分;临时请假的,需向队长说明情况,一个月累计不超过一天,不按要求请假的,视为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6)上班期间需着装整洁,统一着制服并佩戴工作证。

着装不整洁、未着统一制服、未戴工作证的,一次扣1分。

(7)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发现一次扣2分。

(8)上班期间,业务范围内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一
处扣1分。

(9)执法时需文明言行,且需两人以上,不得单独行动,违反一次扣1分。

(10)遇突发情况,全体人员无条件执行任务,无故不参加的,1次扣20分。

(11)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休假原则上实行轮休,服从统一安排。

不服从安排的,一次扣5分。

(12)上班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故不通的,一次扣1分。

(13)上班期间打牌、喝茶,发现一次扣5分。

(14)工作期间不得窜岗打堆,发现一次,扣1分。

(15)工作期间,需精神饱满,积极主动,不得闲散,视而不见,发现一次,扣1分。

(16)不得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如网吧、歌厅、游戏室等,发现一次扣2分。

(17)被主要领导,市级领导查处,加倍处罚。

(18)因个人原因对城管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20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开除出队伍。

4、奖励措施:
(1)所工作内容受主要领导表扬,一次加5分,奖励100元。

受市级以上领导表扬,一次加10分,奖励300元。

(2)全月未请事假且扣分不超过3分的,奖励100元。

全月扣分不超过3分,绩效奖励发放100%。

(3)一人一月绩效奖暂定为每人220元/月,每扣1分,扣20元,月扣分达到10分以上,取消绩效奖,处罚从工资里扣除。

(4)月考核时,按网格化管理后,小组总扣分在5分内的,小组长加3分,奖50元;总扣分在15以上的,小组长扣3分;
(5)季度考核时,按网格化管理后,小组总扣分在5分内的,该小组奖励300元。

(6)季度考核时,总扣分在5分内的,且未休事假者,奖励400元。

总扣分在30分以上的。

停职学习半月,连续2次的,劝其离职。

5、根据工作需求,可增删相关奖罚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工作。

认真宣传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在辖区内营造一种良好的城乡环境治理的氛围;
(二)经费保障。

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强村公资金投入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村镇两级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

(三)责任追究。

一是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办所、村(社区)要给予表扬,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实行责任追究,达到问责条件的,给予问责处理。

彭州市通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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