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中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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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对口怎么当老师

专业不对口怎么当老师

专业不对口怎么当老师在教育界,专业对口是一个常见的要求。

许多教师从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教学工作,这样可以更好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然而,有时候情况并非总是这样。

有些教师可能面临着专业不对口的情况,即教授的学科与他们的专业背景不完全匹配。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他们应该如何成为一位成功的教师呢?1. 充分了解课程需求当你被分派到一个与你专业不对口的课程时,首先要做的是充分了解课程的需求和目标。

查阅相关的教材、教学大纲和学科标准,了解学生应该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这将帮助你更好地准备和组织课程,确保学生能够达到预期的学习目标。

2. 学习补充知识为了能够成功地教授与自己专业不对口的课程,你可能需要学习并补充相关的知识。

这可以通过自学、参加培训课程或请教其他专业教师来实现。

努力研究并掌握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这样你可以更好地传授给学生。

记住,作为一名老师,你的职责是提供正确和全面的知识。

3. 利用自己的优势尽管你的专业不对口,但你可能有其他方面的优势。

例如,你可能在教学方法上有独特的见解,善于解释复杂的概念,或者拥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

利用这些优势来增强你的教学效果。

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践演练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理解能力。

4. 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与学生和同事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是成为一名成功的教师所必需的。

尤其是在专业不对口的情况下,与同事的合作将更加重要。

与其他教师交流经验和教学资源,向他们请教专业知识,互相支持和鼓励。

同时,与学生建立积极、互信的关系,关注他们的学习需求和进展,及时解答他们的问题和困惑。

5. 持续提升和反思作为一名教师,持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与专业对口的教师一样,你也应该参加专业发展培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

通过与其他教育从业者的交流,了解最新的教学方法和理念,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

同时,定期反思自己的教学过程,总结经验和教训,寻找持续改进的机会。

2022年上半年新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2年上半年新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导语】从中国教师资格获悉,2022年上半年新疆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精神,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上半年⾃治区中⼩学和幼⼉园教师资格认定⼯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员,均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户籍在新疆的社会⼈员(含在职、待业⼈员); (⼆)持有新疆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新疆普通⾼等学校应届毕业⽣、在读研究⽣以及在读专升本学⽣; (四)在新疆服役的现役军⼈和现役武警; (五)在新疆学习、⼯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新疆的港澳台居民;在新疆参加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的台湾居民。

⼆、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员的普通话⽔平,应达到国家语⾔⽂字⼯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平测试等级标准》⼆级⼄等及以上。

申请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平应达到⼆级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教学能⼒要求 满⾜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认定: 1.新疆普通⾼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含公费师范⽣),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致的教师资格。

关于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的说明

关于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的说明

关于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的
说明
摘要:
1.教师资格证的重要性
2.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的必要性
3.如何保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4.结论
正文:
在我国,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是我国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法定凭证。

换言之,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师”。

因此,教师资格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仅有教师资格证还不够。

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也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条件。

这不仅能够保证教师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能够更好地教授学生,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那么,如何保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呢?首先,教师在报考教师资格证时,应选择与自己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科。

例如,数学专业的教师,应选择数学科目的教师资格证。

其次,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也应尽可能选择与自己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岗位。

这样,教师才能够更好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条件。

教师资格证怎么选择考试科目的

教师资格证怎么选择考试科目的

教师资格证怎么选择考试科目的2023教师资格证怎么选择考试科目的1、根据所学专业选择。

教师资格证考试没有专业限制,但是教师招聘考试是有限制的,如果大家想要顺利考上教师编制,首先应该考虑选择和自己专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科目报考。

2、根据兴趣爱好选择。

如果自己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没有相关的,那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择。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不仅在教师资格证备考过程中会比较轻松,以后工作的时候也能从中找到乐趣。

3、根据就业前景选择。

大多数人考教师资格证的目的都是为了当老师,不管是考编制教师,还是去辅导机构做辅导老师,三大学科的老师都是最吃香的。

选择语数外三大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基本上是不愁就业的。

教师资格证成绩合格标准卷面分数:满分为150分,也就是大家平时拿到的试卷及真题卷面分数。

报告分数:满分为120分,是卷面分数经过一定的公式换算得来的。

合格分数:如果按照150分满分来看,90分应该是及格线。

而教资最后成绩换算为120分满分后,报告合格分数是70分。

大家最终在成绩查询系统里,查看到的最终成绩就是报告分数,合格分数为70分。

教师资格证成绩如何换算教师资格成绩换算公式:卷面分数及格分数时:Y(X)=X/A×70;卷面分数≥及格分数时:Y(X)=70+(X-A)/(150-A)×50;其中X=卷面分数,A=及格分数线。

假如卷面得分是100分,假设合格线是90分,那么你的报告分数=78.33分,大于70分,成绩合格。

假如你的卷面分是88分,假设合格线是90分,那么报告分数=68.44分,低于70分,成绩不合格。

教师资格证考点一、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材料分析题一般从学生观、教育观、教师观、教师职业道德这四个知识点出题。

提问方式举例:请结合材料,从教育观(或教师观、学生观、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某老师的行为。

教育观:(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保证2023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种类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生和研究生)应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从事专职教学工作或受聘的教学人员和辅导员(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的考试和测试,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除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关于申报学科的有关说明

关于申报学科的有关说明

关于申报学科的有关说明
各位报考资格人员: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其申请认定学科必须与合格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群内共享里省教育厅文件第3页第六条规定)。

不相同或不相近不能进行最终的认定。

如所学专业(特别是非师类)与高中、初中或小学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任教学科对照表已发至群众共享,请仔细对照自已所学专业与哪个任教学科相适应),不能申报高中、初中、小学相应的任教学科,只能申报中职学校与自已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前提必须是本科学历)。

如财会专业本科,只能申报中职学校的财会学科;装潢专业本科只能申报中职学校的美术设计学科。

请群内报名培训人员根据自已所学专业确定可申请的任教学科。

以上情况,望大家周知。

请大家慎重报考!!!!
注:按照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正在进行培训报名及考试网上报名(确认)阶段,而申报学科问题只有到最后认定填表时才会涉及到,但现在必须提前考虑,因为这里关系到你报名培训及考试的类别(中职、高中、初中或小学),
也就是只有你根据自已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确定自已可以申请认定哪个类别(中职、高中、初中或小学)的教师资格时才能决定你是参加中职、高中、初中或小学中的哪个类别的培训与考试(培训与考试分类别)。

如你参加了小学的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与考试,所取得的成绩是不能参加中职、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

而在考试报名确认时系统是要求确认好自已是报考哪个类别的教师资格的,所以大家在报名考试及确认前就应自已选择好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填表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填表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分为红边和绿边,其填写内容和要求一致,在填写表格前请先认真阅读表内“填表说明”,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封面:(由个人填写)1、“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2、“工作单位”一律填“无”。

3、“户籍所在地”必须与身份证“住址”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一致。

4、“申请资格种类”按规范填写为“初级中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前教育专业)。

(二)申请表第一页:(由个人填写)1、“毕业学校”填写“甘肃联合大学”2、“所学专业”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要一致。

3、“最高学位”一律填写“无学位”,“最高学历”一律填写“大学专科”。

4、“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如:“语文教育”填“语文”,“数学教育”填“数学”,学前教育填“幼儿园”。

5、“本人简历”从初中学习情况填起,一直填写到现在,“职务”和“证明人”栏不能空。

6、统一粘贴毕业生信息采集照片。

(三)申请表第二页:个人只填写普通话等级,其他个人不填!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黄边)由本人填写1-3项,4-11项由学生所在院系总支书记填写,加盖总支章[第10项应为“鉴定单位(全称)”]三、注意事项1、填写表格必须字迹工整规范、页面整洁、内容属实、不能涂改。

凡不符合要求的表格,一律必须重新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个人材料的复印件用B5纸复印,由本人粘贴在红边申请表的第二页与封底之间。

其粘贴顺序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及体检表原件。

(注意:请学生自行准备好现有的证书复印件,待毕业证、体检表完成后,再按照顺序粘贴)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黄边)粘贴在封底处。

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

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

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文件精神,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申报对象要求(一)申报对象须为我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其中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聘用的教师,须实行人事代理并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三)35周岁(含)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申报人员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四星级普通高中申报人员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

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课程和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第五条普通话要求50周岁以下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小学一二年级教师(除语文教师外)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凡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须取得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

其他人员必须符合省《资格条件》规定要求.第七条教师交流(支教)要求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其中城镇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1.10•【字号】榕教人〔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24〕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省、市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7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条件(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8月31日。

(二)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为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取消正高级教师条件中第十一条第3点“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者与班主任(德育)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专项表彰”和高级教师第十五条第2点中“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要求。

(三)在特殊教育学校、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5年以上且仍在特教或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采取“定向评审、定向使用”的办法进行申报(填报附件22)。

评审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通过人员取得的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只限定在特定实施范围内聘任和流动,同时只允许聘任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初始级别。

通过人员今后脱离特教或农村学校(不含因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变更性质的农村学校)工作岗位的,应按程序进行重新评审。

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对照表

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对照表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本科可以报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和幼儿专科可以报初中、小学和幼儿注意:1、任教学科选择原则尽量与自己的所学专业相符,以便提高技能测试的通过率。

2、任教学科选择不能够跨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专业。

例如、应用英语专业录取时属于文科综合,原则上是不能申请数学学科。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E01 思想政治E02 语文E03 外语E04 数学E05 信息技术E06 物理E07 化学E08 生物E09 历史E10 地理E11 体育与健康E12美术E4113音乐E4114心理学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F01 思想品德F02 思想政治F03 语文F04 数学F05 外语F06 社会F07 历史F08 地理F09 自然F10 物理F11 化学F12 生物F13 体育F14 音乐F15 美术F16 劳动F17 劳动技术F18信息技术F4119其它F4120科学3、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G01 思想品德G02 思想政治G03 语文G04 数学G05 外语G06 社会G07 历史G08 地理G09 自然G10 物理G11 化学G12 生物G13 体育G14 音乐G15 美术G16 劳动G17 劳动技术G4118信息技术G4119其它G4120科学4、幼儿园教师资格任教学科H 幼儿园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任教学科D01 农林类D0101 种植D0102 农艺D0103 园艺D0104 蚕桑D0105 养殖D0106 畜牧兽医D0107 水产养殖D0108 野生动植物保护D0109 农副产品加工D0110 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D0111 林业D0112 园林D0113 木材加工D0114 林特产品加工D0115 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D0116 森林采运工程D0117 农村经济管理D0118 农业机械化D0119 航海捕捞D02 资源与环境类D0201 国土资源调查D0202 地质调查与找矿D0203 放射性矿产普查与勘探D0204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探D0205 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探矿D0206 地震监测技术D02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D0208 岩土工程技术D0209 勘探与掘进D0210 采矿技术D0211 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D0212 矿井通风与安全D0213 测量工程技术D0214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D0215 航空摄影测量D0216 环境保护与监测D0217 环境监理D0218 生态环境保护D0219 环境治理技术D0220 辐射测量与防护D0221 水文与水资源D0222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D0223 气象D0224 高空气象探测D0225 海洋观测D03 能源类D0301 选煤D0302 石油开采D0303 铀矿开采D0304 电厂热力设备运行D0305 反应堆及核电厂运行D0306 水电厂机电设备运行D0307 电厂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维护与调试D0308 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D0309 电厂热力设备安装与检修D0310 水电长动力设备安装与检修D0311 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运行D031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维护与调试D0313 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D0314 水电站与水泵站电力设备D0315 输配电线路施工、检修与运行D0316 电力电缆运行与施工D0317 供用电技术D0318 电气化铁道供电D0319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D0320 电力营销D04 土木水利工程类D0401 工业与民用建筑D0402 建筑装饰D0403 城镇建设D0404 建筑经济管理D0405 古建筑营造与修缮D0406 土建工程与材料质量检测D0407 建筑设备安装D0408 电气设备安装D0409 供热通风与空调D0410 给水与排水D0411 市政工程施工D0412 公路与桥梁D0413 铁道施工与养护D0414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D0415 农业水利技术D0416 水电工程建筑施工D0417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D0418 矿井建设D0419 工程施工机械运用与维修D05 加工制造类D0501 钢铁冶炼D0502 金属压力加工技术D0503 冶金热能技术D0504 碳素材料技术D0505 粉末冶金D0506 有色金属冶炼D0507 机械制造与控制D0508 汽车制造与维修D0509 机械加工技术D0510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D0511 数控技术应用D0512 模具设计与制造D0513 机电技术应用D0514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D0515 电气运行与控制D0516 电气技术应用D0517 电机与电器D0518 船体建造与修理D0519 船舶机械装置D0520 船舶电气技术D0521 金属热加工D0522 焊接D0523 金属表面处理D0524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D0525 仪器仪表D0526 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D0527 飞行器制造工艺D0528 飞行器控制设备与仪表D0529 飞行器非金属材料成型工艺D0530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D0531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D0532 微电子技术与器件D0533 化学工艺D0534 工业分析与检验D0535 石油炼制D0536 石油与天然气贮运D0537 化工过程装备技术D0538 化工过程监测与控制D0539 精细化工工艺D0540 生物化工D0541 林产化工D0542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D0543 核技术应用D0544 核化学化工D0545 火炸药技术D0546 食品生物工艺D0547 粮油饲料加工与储检D0548 皮革工艺及制品D0549 印刷技术D0550 制浆造纸工艺D0551 塑料成型D0552 橡胶工艺D0553 假肢与矫形器制造D0554 染整技术D0555 纺织技术D0556 化学纤维工艺D0557 丝绸工艺D0558 针织工艺D0559 纺织复合材料工艺D0560 服装制作与营销D0561 建筑与工程材料D0562 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D06 交通运输类D0601 铁道运输管理D0602 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D0603 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D0604 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D0605 船舶驾驶D0606 轮机管理D0607 船舶水手与机工D0608 外轮理货D0609 船舶检验D0610 工程潜水D0611 民航运输D0612 飞机及发动机维修D0613 航空服务D0614 航空油料管理D0615 汽车运用与维修D0616 交通运输管理D0617 高等级公路养护与管理D07 信息技术类D0701 电子与信息技术D0702 电子技术应用D0703 广播电视应用技术D0704 飞行器电子设备维修D0705 船舶电子设备D0706 通信技术D0707 通信电源技术D0708 通信运营管理D0709 铁道信号D0710 船舶通信与导航D0711 计算机及应用D0712 计算机软件D0713 计算机网络技术D0714 计算机及外设维修D0715 邮政通信管理D0716 邮政自动化技术D08 医药卫生类D0801 护理D0802 助产D0803 卫生保健D0804 计划生育技术D0805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D0806 卫生信息管理D0807 医学生物技术D0808 眼视光技术D0809 医学影像技术D0810 医学检验D0811 口腔工艺技术D0812 康复技术D0813 药剂D0814 中医D0815 中医骨伤D0816 中医护理D0817 中药D0818 中药制药D0819 中医康复保健D0820 藏医医疗D0821 维医医疗D0822 蒙医医疗与蒙药D09 商贸与旅游类D0901 商品经营D0902 市场营销D0903 电子商务D0904 国际商务D0905 商务外语D0906 纺织品检测与贸易D0907 物资经营与管理D0908 烟草专卖管理D0909 商品储运与配送D091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D0911 烹饪D0912 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D0913 首饰加工与经营D0914 钟表眼镜配制与修理D0915 饭店服务与管理D0916 旅游服务与管理D10 财经类D1001 财政事务D1002 会计D1003 审计事务D1004 金融事务D1005 税务事务D1006 统计D1007 统计调查与信息服务D1008 物价D11 文化艺术与体育类D1101 群众文化艺术D1102 文化影视事业管理D11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D1104 播音与节目主持D1105 影像与影视艺术D1106 图书信息管理D1107 出版与发行D1108 文物保护D1109 音乐D1110 舞蹈表演D1111 戏曲表演D1112 曲艺表演D1113 戏剧表演D1114 杂技与魔术表演D1115 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D1116 工艺美术D1117 美术绘画D1118 美术设计D1119 服装设计与工艺D1120 服装表演D1121 民间传统工艺D1122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D1123 运动训练D1124 体育设施经营D12 社会公共事务类D1201 法律事务D1202 公安保卫D1203 治安管理D1204 侦查D1205 监狱管理D1206 劳教管理D1207 保安D1208 道路交通管理D1209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D1210 人力资源管理事务D1211 社会保障事务D1212 民政服务与管理D1213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D1214 计量与测试技术D1215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D1216 标准化及质量监督D1217 文秘D1218 公关礼仪D1219 物业管理D1220 家政与社区服务D1221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D1222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D13 文化课类D1301 思想政治D1302 数学D1303 化学D1304 地理D1305 语文D1306 信息技术D1307 生物D1308 体育与健康D1309 外语D1310 物理D1311 历史D134112 教育学D134113 心理学D134114 学前教育。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3.07•【字号】鲁教师字〔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一)符合鲁教师发〔2013〕1号和鲁教师发〔2015〕6号文件规定的学历条件。

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做出认定合格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符合鲁教师发〔2015〕6号文件规定,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4•【字号】苏教师〔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13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4号),结合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贯彻执行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以下简称152号文)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科学的职称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服务人才强省战略。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创新评价机制激发活力。

取消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或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和相关业绩可连续计算。

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提升专业能力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杜绝简单用学生升学率、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简单评价教师。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宁教人〔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3〕1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正、副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4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单位)推荐。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中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中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

附件一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中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
人员补修专业课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事业办学单位主管部门,在徐各高校、高职校、中专校,各民办学校,市劳动局教研室,局直属各学校,机关有关处室:
为使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更加规范、严谨,并逐步与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政策规定相一致,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中凡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均须参加申报学科的自学考试,获得选学科目(见附件)中的两门及以上单科合格证。

具备单科合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证书方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教师资格的报名。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宣传,积极引导符合上述情况人员提前准备,确保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跨学科补修考试专业对照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跨学科补修考试专业对照表
一、非师范类学科专业课程表
二、师范类学科专业课程表
11。

中小学、中专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暂行规定

中小学、中专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暂行规定

中小学、中专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暂行规定一、关于专业工作年限(一)教师的专业工作年限指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教龄。

教龄的计算按国家人事政策规定执行。

凡中途离开教学岗位从事其它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的,从事其他工作或学习的时间不能计算为教龄。

(二)从其它技术工作岗位改行作教师的,如原从事的技术工作同现任教学科近似,其技术工作年限可以作为评聘教师技术职务的专业工作年限,但其它待遇上不能计算为教龄。

此类人员评聘技术职务必须附有专项说明材。

(三)评聘中学、中专教师技术职务,其中学、中专、大学教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教龄。

评聘小学教师技术职务,各类学校教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教龄。

评聘中专讲师、中专高级讲师职务,至少要有二年中专教龄。

(四)评聘教师技术职务,其教龄的计算截止到最近一次学年度考核结束。

二、关于学历(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与《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高中、中专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与以上;初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与以上;小学、幼儿教师的合格学历为中师、幼师毕业与以上。

(二)评聘教师技术职务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同任教学科对口。

(三)对学历的认定必须以国家批准有资格颁发文凭的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为准。

本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补发的毕业证无效。

三、关于任职时间教师申报晋升技术职务,其原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是晋升的必要条件。

任职时间从聘任之月起计算。

教师受聘后中途离开教学岗位一年以上,其离开的时间不能计算为任职时间。

四、关于岗位和技术职务(一)在什么技术岗位评聘什么技术职务。

在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没有修订以前,无论学历合格与否,小学教师不能评聘中学教师技术职务,中学教师也不能评聘小学教师技术职务。

小学教师调到中学或中专,须重新评聘相应的技术职务;中学教师调到中专,须确认为中专教师技术职务;反之,原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暂不变更。

(二)未兼课的行政干部不能评聘教师技术职务。

五、关于中学教师评聘技术职务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鉴于我县部分小学教师调到中学任教的实际情况,被评聘为小学一级的,调到中学任教一年后,可确认为中学二级教师,要晋升中学一级与其以上职务的,教学成绩优秀的,任职的时间可放宽二年,但必须达到规定的中学教龄。

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

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

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问: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答:无论申报哪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都必须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学校进行申报,不可以随意跨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借调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学校推荐。

问: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如何计算?答:1.职称任职年限或取得资格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的12月31日。

职称任职时间计算办法如下: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问:如何界定校长、教师工作量?答: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由各地规定。

以往职称评审中工作量计算,一般以本校的平均工作量计算,以学校出具工作量证明为依据。

问: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不一致时怎么办?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问:双专科学历能否享受本科学历待遇申报职称?答: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开展199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1999〕46号)规定:双专科毕业生申报职称可按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所学专业之一与现工作岗位对口,时间从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双专科毕业证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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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中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
人员补修专业课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事业办学单位主管部门,在徐各高校、高职校、中专校,各民办学校,市劳动局教研室,局直属各学校,机关有关处室:
为使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更加规范、严谨,并逐步与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政策规定相一致,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中凡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均须参加申报学科的自学考试,获得选学科目(见附件)中的两门及以上单科合格证。

具备单科合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证书方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教师资格的报名。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宣传,积极引导符合上述情况人员提前准备,确保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跨学科补修考试专业对照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跨学科补修考试专业对照表
一、非师范类学科专业课程表
二、师范类学科专业课程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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