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机技术协议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额济纳旗二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10万吨/年盐硝矿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硫化碱输送设备和配套热电站输煤皮带机
技
术
协
议
书
需方:额济纳旗三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焦作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零一一年九月一日
(1) 硫化碱、钠镁装置和热电输煤皮带设备规格..3
(2) ................................................................................. 供货范围 (17)
(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46)
(4) 分包与外购 (47)
(5) 带式输送机关键件质量保证措施 (47)
(6) 技术服务和联络 (50)
(7) 售后服务条款 (53)
额济纳旗三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需方)与焦作市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供方),就110万吨/年盐硝矿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硫化碱输送设备
和配套热电站输煤皮带机的制造与供货等有关技术问题进行充分技术交流和协商,共同达成技术协议如下:
(1)硫化碱、钠镁装置和热电输煤皮带设备规格
1、硫化碱输送设备技术规格
2、钠镁装置和热电输煤皮带输送机设备技术规格
1总则
1.1 本协议书适用于额济纳旗三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10万吨/年盐硝矿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在招标书提出了招标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招标人在招标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书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独立外购的附属设备、控制仪表等投标人应随投标书提供此类设备的清单和生产厂商、产地。
1.3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供方所采用的产品设计,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产品应在相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