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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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危险源分析:
1.2.1生产区、综合楼、车库、库房、泵房;
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1.3.1可能造成人员烧伤及设备损坏事故。
1.3.2 长时间停电,影响正常办公。
1.3.3造成房屋设施的大量烧毁。
1.3.4严重的直接造成人员伤亡。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电焊作业不规范;
1.4.2电线短路引起火花;
1.4.3易燃易爆物品乱摆乱放,遇明火着火;
1.4.4乱扔烟头引起火灾。
2 应急组织与职责(详见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启动条件:发现火灾
3.1.2报警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按照《安规》要求进行现场救火,救火人员同时向生产调度人员汇报生产调度人员抢险组负责人,开展救援行动生产调度人员同时向应急办负责人汇报应急办负责人向应急指挥部请示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发现着火后应立即汇报生产调度人员,生产调度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抢险组负责人汇报事故简要情况并要求按重大火灾程序,准备相应的急救措施及物质,同时向应急办负责人汇报事故的简要情况。
责任人:生产调度人员3.2.2由应急办负责人组织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于事发现场,抢险组、应急物质保障组负责人就位进行救援工作。抢救同时应急办负责人向应急指挥部请示启动应急预案,待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生产调度人员宣布启动“火灾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责任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3.2.3发生着火时,发现人员或工作负责人在可以处理的情况下应迅速拉开电源开关,使用灭火器进行现场救火,尽量将火灾控制到最小,并第一时间通知生产调度人员,以便取得救火援助。
责任人:工作负责人或发现人3.2.4应急物资保障组人员应迅速准备灭火器、消防服、正压式呼吸器,以便装车或人工送往。
责任人:物资专责3.2.5抢险组在接到命令后戴上必要的灭火设备及常用工具迅速到达事发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1)切断现场的电源及其他可燃物质。
责任人:设备检修维护组(2)抢险组组织好厂内灭火设施或利用附近的灭火设施进行有效扑救(物资抢救与打火应同时进行)。在浓烟、有毒、缺氧等复杂、危险的条件下进行灭火抢险时,必须佩戴防护装具,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火势初期首先尽最大能力抢救一切能够抢救的物资,并将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为了控制火势的蔓延采取
设置隔离带的方法。
责任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3)组织车辆进行消防器具和人员的运送。
责任人:综合部副主任(4)根据扑救情况,抢险组向地方政府,派出所请求救援,情况紧急应与武警消防主管部门进行联系,请求增援。
责任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5)联系地方医疗单位进行救护工作,同时对现场伤者开展自行救护工作。
责任人:人事党群3.2.6 火灾扑救结束后,为了彻底消除余火、防止复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或者责成义务消防队以及有关人员监视火场。要全面、细致地检查建(构)筑物的起火部位和构件,逐垛逐件翻移被烧过的物质。大风情况下应当检查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构)筑物和可燃物质。
责任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3.2.7 事件平息后,同时由各事故处置小组对人员和设备进行相关的评估,向应急办公室反馈。
责任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3.3报警程序中相关部分的通讯方式;
3.3.1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
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3.3.2中控室应准备10台对讲机,总指挥1台、副总指挥各1台、应急办1台、应急处置各小组1台、生产调度人员1台、备用2台,事故处理时,对讲机使用为1频道。
3.3.3事故处理过程当中,所有相关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启,保持联系畅
通。
4 注意事项
4.1 救火过程中,救援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避免发生人员窒息、烧伤等事故。
4.2 抢救过程中应先断开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4.3干式灭火器使用方法
4.3.1使用时,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媏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然烧处根部,用力握紧开启压把,使灭火器喷射。
4.3.2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在上风喷射;在窄小的室内灭火时,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撤离,因1211灭火剂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对人体的伤害。
4.4 如果救援过程中出现人员受伤等情况时,应先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相关救援工作。
4.5 事故处理期间,各级指挥组织下达命令必须清晰,接受命令人员在接受命令后,必须清楚接受的任务内容与执行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4.6 当各级指挥者命令临时事故抢险组时,由抢险组组长确定临时事故抢险小组负责人负责该小组抢险任务并及时将抢险情况汇报抢险组长,抢险组长向应急办负责人汇报抢险情况,临时事故抢险小组任务完成后,该小组人员重新回到主厂房待命。
4.7 事故处置期间,未接受命令人员,统一在主厂房主安装场集中待命,由抢险组组长负责待命人员管理。
4.8 火灾事故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9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事件处置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现场指挥组,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口头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后,做出同意结束应急救援的决定。由生产调度人员宣布该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决定。
4.10 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等做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