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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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考核积分是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它既能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业、素质、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又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为了规范考核积分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本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生根据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的成绩获得相应的学业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期末考试成绩(满分50分)期末考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综合能力表现之一,按照百分制转换得分计算。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90-100分:50分80-89分:40分70-79分:30分60-69分:20分60分以下:0分2. 作业质量(满分30分)作业是学生在课后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作业质量直接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分配相应的积分。

综合评判作业质量:满分30分3. 平时表现(满分20分)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发言、课堂纪律、作业主动性、对教学内容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教师的评估,分配相应的积分。

二、素质表现(满分50分)素质表现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通过参与各项规定的校内外活动,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获得相应的素质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学科竞赛(满分20分)学科竞赛是提高学生学科能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能够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成绩,分配相应的积分。

2. 社会实践(满分15分)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方面,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社会,提升自我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表现,分配相应的积分。

3. 志愿服务(满分15分)志愿服务是培养学生爱心和责任感的重要载体,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社区,展现自身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贡献,分配相应的积分。

三、日常积极表现(满分30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也是评价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遵守纪律、热心助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应的积分。

(详细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

(详细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

(详细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规则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成绩、品德表现、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本规则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旨在激发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评分构成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分由以下五个方面构成:1. 学术成绩(50%):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成绩,采用百分制,按比例计算平均分。

2. 品德表现(20%):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行为习惯等,采取班级评议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

3. 身心健康(10%):包括体育成绩、心理健康状况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平均分。

4. 艺术素养(10%):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类课程成绩,以及艺术特长展示,满分100分。

5. 社会实践(10%):包括社会服务、志愿者活动、实习实训等,采取写实记录和评价方式,满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1. 学术成绩:各学科成绩按学校教学要求进行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2. 品德表现:采取量化考核,如尊敬师长、关爱同学、遵守纪律等,每项指标设定分值,按实际表现评分。

3. 身心健康:体育成绩按学校体育测试标准评定,心理健康采用问卷调查和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4. 艺术素养:艺术课程成绩依据课堂表现和作品评定,艺术特长展示由专家评审团现场评分。

5. 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时长、活动质量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实行写实记录,按表现评分。

三、评分程序1. 数据收集:各相关部门收集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数据,包括成绩、评议、写实记录等。

2. 数据审核: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3. 评分计算:依据评分标准,计算学生在各方面的得分,按比例合成综合素质评分。

4. 结果公示:综合素质评分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完整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交流与合作方面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高二(6)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该标准以《吴堡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一、加分:各位学生当月无任何违纪行为,基础分值自30分计算,均按规定自然+5分;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20,二等奖+15,三等奖+10,鼓励奖 +5;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班级第1~3名每人+20分;班级第4~10名每人+15分;班级第11~15名每人+10分;单科成绩前1~5名每人+5分;附加:班级排名进步超10个名次的记突出进步奖励10分,此项不与以上各项重复计分;其他:受到任课老师及学校表扬、上课积极发言态度端正、成绩进步5名每人次+2~5分;班内同学好人好事,经核实后+2~5分;为班级建设积极出谋划策并被采纳者+2分;积极举报班内同学违纪行为者,经核实后+5分并予以奖励;二、扣分:纪律方面:1.迟到、早退(-2) [ 注:早读、晚自习均计算在内 ]2.旷课一节(-10) [ 注:旷课达5节送政教处处理 ]3.上课期间[ 正课、早读、晚自习等任何非下课时 ]无故离开教室(-3)4.上课睡觉、乱讲话(-5)5.上课看小说及与学习无关杂志类书籍(-3)屡教不改加倍扣分6.上课吃东西、扔纸条、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任何与课堂无关事(-5)4.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同类物品(-10)5.无理狡辩、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10)[ 注:有错罚问题可找班主任反映解决 ]6.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集合动作散漫、嬉笑打跳(-2)7.不交作业(-3);无故迟交作业(-1);抄作业与主动将作业借出抄袭(-2)清洁方面:各值日小组长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1.轮到值日时,不服从组长分配进行卫生打扫(-3);2.早读后五分钟内不能完成值日按旷早读处理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桌椅下有垃圾者(-1)4.打扫不合格:桌椅与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教室门窗,地面脏乱、黑板未擦、垃圾未倒(-2)日常行为方面:1.吸烟、喝酒、玩纸牌(-10)并给与纪律处分2.在教室打球、打闹、过分喧闹(-5)3.进营业性游戏厅、台球室、营业性歌舞厅、网吧(根据情节 -10~15)4.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敲诈勒索(-20)再作严肃处理5.对老师、同学说脏话、起外号(-5)6.女生戴首饰、男生留长发,染发(-2),并再作处理等级评定标准:学期累计90分以上:优秀 A学期累计 75~89:良好 B学期累计60~74:合格 C学期累计低于59:不合格 D2010-11-17。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1. 背景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和成长情况,以便更好地帮助他们提升个人素质。

通过对学生的评分,可以促进他们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自我管理能力。

2. 评分指标2.1 研究态度评估学生对待研究的态度和表现。

- 优秀(90-100分):积极主动参与课堂研究,主动寻求知识,勤奋完成作业,尊重老师和同学。

优秀(90-100分):积极主动参与课堂学习,主动寻求知识,勤奋完成作业,尊重老师和同学。

- 良好(80-89分):基本上积极参与课堂研究,乐于接受新知识,完成作业较为认真。

良好(80-89分):基本上积极参与课堂学习,乐于接受新知识,完成作业较为认真。

- 合格(70-79分):有时参与课堂研究,但不够主动,作业完成不够仔细。

合格(70-79分):有时参与课堂学习,但不够主动,作业完成不够仔细。

- 需要改进(60-69分):较少参与课堂研究,对知识研究不够积极,作业完成质量较低。

需要改进(60-69分):较少参与课堂学习,对知识学习不够积极,作业完成质量较低。

- 不合格(0-59分):基本上不参与课堂研究,对知识研究不感兴趣,作业常常未完成。

不合格(0-59分):基本上不参与课堂学习,对知识学习不感兴趣,作业常常未完成。

2.2 社交能力评估学生在与他人沟通、合作和交往方面的能力。

- 优秀(90-100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协调良好,乐于助人,能够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优秀(90-100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协调良好,乐于助人,能够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 良好(80-8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基本顺畅,能够合作完成一般的团队任务。

良好(80-8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基本顺畅,能够合作完成一般的团队任务。

- 合格(70-7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较为困难,合作完成团队任务时需要引导和帮助。

合格(70-7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较为困难,合作完成团队任务时需要引导和帮助。

高中 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高中 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评分说明
一、基础分:60分(所有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
二、行为习惯(如各项都未违反加15分,扣分不封顶):
1、考勤(本月全勤加5分);迟到—1分/次(周天晚上迟到—5分/次);旷课—5分/节;
2、两操(本月全勤加5分);未出操—1分/次;去了不活动—0.5分/次;
3、仪容仪表(本月未违反加5分):校服、头发、指甲、首饰佩戴等违反—1分/次
三、学习习惯(如各项都未违反加25分,扣分不封顶):
1、作业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加10分);未完成—5分/次
2、晚自习情况:纪律等(未违反加5分),违纪—1分/次;
3、课前准备及上课表现:(按要求完成加10分);未能按要求做的—2分/次;
四、活动类(5分)按要求参加各类活动及社团活动,未参加的不得分
五、宿舍情况:
1、无故晚到:晚到—1分/次
2、是否按时休息(尤其是晚上熄灯后):违反—1分/次
3、是否按要求早操:违反—1分/次
六、好人好事或严重违纪
根据实际情况加减分(1—20分)。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积分实施细则2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积分实施细则2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积分实施细则一、考评方法: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考核基础分为80分,考核设加分项和减分项,加减分不设上下限。

2、考核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等六个方面考核,由考核组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记录并进行量化赋分。

3、考核实行日记录、月汇总、学期总结,考核结果学期末随同素质报告单一并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经家长评价签字后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带回保存。

4、月汇总结果在班级公布张贴,对月考核汇总结果较差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包括诫勉谈话,批评检讨,停课反省,劝其转退学等。

5、考核组由班主任、班委会成员组成,由班委会成员负责平时记录,班长和副班长进行月汇总赋分,班主任监督并参与月汇总。

6、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素质报告单填写,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员入团及省市县优秀生推荐的依据。

二、考核项目:道得品质:(班长负责)1、打架斗殴、上网酗酒、敲诈勒索、偷盗抢劫、参与赌博、谈情说爱、私自离校、夜不归宿、顶撞辱骂殴打老师等,视其情节一次扣5--20分。

2、携带使用手机,私用私接电器,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除没收物品外,视其情节每次扣5--20分,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一次扣除5--10分。

3、穿奇装异服、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衣服等不适宜学生的服装,披头散发、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刺字纹身,戴不符合学生身份的饰物每次扣5分。

4、检举揭发,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表扬奖励,主动承担班级任务等每次奖励10--20分。

5、班干部能认真进行班级管理,按时完成晨午检登记,安全检查登记,学生综合考核登记等,每月奖励10分,否则扣10分。

6、不无故缺勤,做到有病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每次扣20分,请假每半天扣1分,不足半天者以半天计算。

公民素养:(劳动干事负责)7、值日生不按时打扫教室、清洁区、宿舍卫生,不履行值日生职责,卫生保持较差,乱扔垃圾,乱涂乱抹每次扣每次口5---1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江苏省徐州市王杰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包涵了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评价,它能够全面、深入、真实地再现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弥补将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终结性评价所存在的片面性,使评价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为使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指导,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推进学校新课程的实施,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二、评价原则(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

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将评价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价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将评价工作与“王杰精神,励志教育”有机结合。

将评价的过程变作学校特有文化的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最终将“王杰精神,励志教育”的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中。

(四)评估内容多元化。

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价,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和价值观的培养。

2024年一中高一班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二篇)

2024年一中高一班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二篇)

2024年一中高一班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一、综合素质量化评价体系1. 学术素质部分为表彰优秀,激励后进,学术素质评分由四部分构成。

学术素质分=成绩分+进步分+平时表现分+学科竞赛分。

1.1 成绩分成绩分基于年级排名的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取四次大考(两次月考、期中、期末)的年级排名平均值。

中期评估则取首次月考和期中考试的年级排名平均值。

1.2 进步分进步分=(基准值-目标值)×0.55。

基准值为首次月考的年级排名(除起始学期外,其余学期以前一学期期末考试的年级排名为基准值),目标值为期末考试的年级排名(中期评估为期中考试的年级排名)。

1.3 平时表现分为培养自主学习、互助学习和自我教育能力,数、理、化三科由学生布置并讲解作业。

完成一次“小老师活动”加一定分值,缺席则扣相应分值。

课代表或讲解同学需检查每日一题作业,未抄题目且未做题扣一定分值,未抄题目但做题不扣分。

课代表每周统计上周分数,作业空白或临时补写扣10分,字迹潦草扣5分,作业和订正无黑红笔区分扣3分。

1.4 学科竞赛分学科竞赛分=参与分+获奖分。

2. 品德素质部分品德素质分=基准分+奖惩分。

品德基准分为一定分值,班委会干部另加一定分值,促评会和督导会成员另加一定分值,小组组长和学科课代表另加一定分值。

班级纪律违规扣一定分值/次,卫生违规扣一定分值/次,被评为“带美之星”再扣一定分值/次。

半学期无违规行为的同学,奖励一定分值。

3. 身体素质部分身体素质分=体育成绩分+两操出勤分+体育赛事分。

3.1 体育成绩分体育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得基准分,不及格者得鼓励分。

3.2 两操出勤分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分,缺勤者按纪律违规处理。

3.3 体育赛事分参加校、市、省、国家级运动会,根据获奖等级获得体育勉励分。

注:除成绩分、进步分外的其他素质分以半学期为周期考核,新周期重新累计计算。

二、高一(26)班品德奖励量化细则1. 校园征文和主题网页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与奖分别奖励一定分值。

(完整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1. 引言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对学生在学业、体育、艺术、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评价和指导体系。

本文档旨在明确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细则,确保评价的公正、准确和科学性。

2. 评价指标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中包含以下主要评价指标:2.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将根据学生在各门学科上的研究成绩、考试成绩和学科竞赛成绩进行评价。

学科成绩将按照不同学科的难度和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

2.2 体育锻炼体育锻炼是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将根据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情况进行评价。

包括参与校内外体育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等。

2.3 艺术修养艺术修养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创造力的重要途径,将根据学生在音乐、绘画、舞蹈、戏剧等艺术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包括参与艺术课程、参加艺术展览、参与学校艺术团体等。

2.4 实践能力实践能力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能力,将根据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学实验、社团活动等进行评价。

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科学实验竞赛、参加学校社团等。

3. 评价标准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将根据不同指标设定相应的评价标准,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1 学业成绩评价标准学业成绩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科的教学目标和课程要求制定,包括学业成绩的百分制评价和成绩等级评价。

3.2 体育锻炼评价标准体育锻炼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频率和成绩来衡量。

评价标准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四个等级。

3.3 艺术修养评价标准艺术修养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生在艺术方面的表现和成就来评价,包括作品的质量、参与艺术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价标准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四个等级。

3.4 实践能力评价标准实践能力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创新能力和影响力来评价。

评价标准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四个等级。

4. 评价过程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将采取多元化、综合性的评价方式,包括课堂表现评价、综合考评、实践活动考评等。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规则(试行)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A、被评为“文明班”或“学习标兵班”,每人每次加2分;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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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doc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doc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 ,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 ,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 ,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 ,然后进行汇总 ,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 ,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 ,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 ,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 ,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 ,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 ,学生互评权重为50% ,教师评价权重为40%。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鲁打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细则:一、细则说明1、本细则与学生参加中考时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等级挂钩。

分数实行学生在校就读时间范围内的累加分数,每学期考核分为100分制。

在校就读时间超过1学期的,取其在校期间的平均值。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A等(90—100分)、B等(70—89分)、C等(60—69分)、D等(59分以下)四个等级进行量化,量化分数将受本细则限制走中职还是高中的道路,凡累计分数低于70分(C等)的学生,中考拒绝给予报名。

2、学生综合考核实行班主任统计,全校教师监督,学生一旦违反本细则相应项目之一的,发现问题的教师将实名记录学生的班级及姓名交给相应班级的班主任,发现问题时记录的教师要要在材料上写明学生所违反的条款,教师签字和时期。

教师如实记录一次给予综合量化分0.05分,弄虚作假者一次扣综合量化分1分。

期末各班班主任汇总统计表上交一份给教导处备案,不上交者扣其相应教师综合量化分5分。

3、本细则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并实施。

4、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记录表。

二、领导小组组长:龙洪富副组长:李江成员:邓翔黄圣豪龙洪科李学长刘远战李国元刘胜万胡东龙卿各班班主任及其科任教师三、扣分细则1、迟到:1分/次,早退:1分/次,旷课:2分/节,请假:0.5分/次;2、食堂就餐、集体活动等公共场所不按次序排队:2分/次;3、带手机进入教室:10分/次;带手机进入校园:5分/次;4、带刀具进入校园、打架斗殴、乱翻围墙进出校园:10分/次;5、男生留长发、染发及穿奇装异服:5分/次;6、校园内说脏话、带食物进入教室、校园内追逐嬉戏:2分/次;7、女生戴首饰、染发及穿奇装异服:5分/次;8、穿拖鞋:5分/次;9、环境卫生不参加、破坏公共财物及校园内花草树木:5分/次;10、其它扣分按照情节轻重,最低扣1分/次,最高扣10分/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根据学校关于综合测评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班级实际,特制订如下评分标准: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德育)*15%+智力素质积分(智育)*60%+身体素质积分(体育)*10%+能力素质积分(能力)*15% (一)品德素质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等。

2.学生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0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1)政治理论学习。

评价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加3分,优秀学员加2分),参加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由院系统一安排的加2分,选派参加学校组织的座谈会的加1分)等情况;(2)学习态度及表现。

评价学生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上早晚自习、作业(含论文、设计等)与实验完成、基本技能达标等情况(①军训优秀学员加2分;②旷课一次减2分,上限是20分);(3)文明与卫生建设情况。

评价学生在教室、寝室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文明、卫生及按时归寝等情况(军训优秀寝室或院系优秀寝室的成员加1分);(4)社会实践活动。

评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校、院系或班级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情况(参加者每次加1分,组织者加2分,主要组织者加3分);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者加2分,获得名次的加1—8分。

(5)其他突出事迹。

评价学生的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和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有助于弘扬时代风尚的行为(参加过献血、慰问敬老院等的同学每次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缺失、或不足以证明以及有严重歧义的不予认可)。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减分:(1)行为有损学校声誉、大学生形象或轻微违纪;视情节减5-10分。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受学校或院系处分的减5-10分。

(3)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干扰行为;视情节减10-50分,直至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

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

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1. 背景随着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综合能力评价在高中阶段的教育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高中生的研究成绩虽然重要,但仅仅依靠成绩评价是不全面的,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

因此,为了更好地评价高中生的综合能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全面评价高中生的综合能力,包括认知能力、创造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等方面。

3. 评价指标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指标如下:3.1 认知能力- 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 问题解决能力- 分析与推理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3.2 创造能力- 创意思维能力- 问题解决能力- 批判性思维能力- 自主研究能力3.3 沟通能力- 表达能力- 听取意见能力- 探究和交流能力- 信息获取能力3.4 合作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解决冲突能力- 领导与跟随能力4. 评价方法根据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指标,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综合考试- 项目展示- 小组讨论- 个人陈述- 研究档案评估5. 评价流程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流程如下:- 设定评价目标和指标- 定期组织综合考试- 安排项目展示和小组讨论- 考虑个人陈述和研究档案评估- 综合评价结果并制定个别辅导计划6. 综合评价报告根据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编写个别综合评价报告,包括详细评价内容和建议改进的方面。

7. 实施保障为了确保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的实施质量和公正性,需要以下保障措施:- 评价指标的公示和解释- 审核评价流程和方法- 培训评价人员- 完善评价管理制度8. 结束语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有效的评价方法和流程,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6)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高二(该标准以《吴堡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一、加分:分计算,基础分值自30各位学生当月无任何违纪行为,分;均按规定自然+5三等奖二等奖+15,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20,;+5+10,鼓励奖分;班+201~3名每人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班级第单科+10分;分;班级第11~15名每人名每人级第4~10+15 +5分;名每人成绩前1~510个名次的记突出进步奖励附加:班级排名进步超10 分,此项不与以上各项重复计分;、上课积极发言态度其他:受到任课老师及学校表扬+2~5分;成绩进步5名每人次端正、为班级建设积极+2~5分;班内同学好人好事,经核实后分;出谋划策并被采纳者+2分并予以奖+5积极举报班内同学违纪行为者,经核实后励; . . ..二、扣分:纪律方面:] [ 注:早读、晚自习均计算在内-2) 1.迟到、早退(] 注:旷课达5节送政教处处理 2.旷课一节(-10)[无故]正课、早读、晚自习等任何非下课时[ 3.上课期间)(-3离开教室(-5) 4.上课睡觉、乱讲话屡教不(-3)5.上课看小说及与学习无关杂志类书籍改加倍扣分上课吃东西、扔纸条、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任何与课6. -5)堂无关事(-10)4.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同类物品(注:[ (-10)5.无理狡辩、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有错罚问题可找班主任反映解决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集合动作散漫、嬉笑打跳6. (-2));抄作业与主-1-3);无故迟交作业(7.不交作业()(动将作业借出抄袭-2 清洁方面:各值日小组长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3 1.轮到值日时,不服从组长分配进行卫生打扫 2.早读后五分钟内不能完成值日按旷早读处理 . . ..-1)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桌椅下有垃圾者(打扫不合格:4.桌椅与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教室门窗,地面脏乱、黑)板未擦、垃圾未倒(-2 日常行为方面:并给与纪律处分-10)1.吸烟、喝酒、玩纸牌()(-52.在教室打球、打闹、过分喧闹(根 3.进营业性游戏厅、台球室、营业性歌舞厅、网吧-10~15)据情节再作严肃-20)(4.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敲诈勒索处理-5)5.对老师、同学说脏话、起外号(-2),并再作处理6.女生戴首饰、男生留长发,染发(等级评定标准:A 90分以上:优秀学期累计B 学期累计 75~89:良好C :合格60~74学期累计D:不合格学期累计低于59注:该细则各项规定自即日起生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资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2010版《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计算方法: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5%+科技人文素质*10%一、思想道德素质(一级指标100分)计算方法:∑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加分-减分。

(一)基础分(二级指标80分)基础分以班级评议方式进行评定,由考评小组依据学生学年表现情况,按照优秀(80分)、良好(75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标准给每一位学生打分,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生基础分。

(二)加分标准(二级指标,不得超过20分)1、在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做出对学校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贡献,受到表彰或得到公开报道并得到校院认可的,给予加分。

(1)获得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校级+4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2分。

(2)获得等级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获得参加资格+2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获得参加资格+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得参加资格+0.5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获得参加资格+0.25分。

(3)凡是以上属于集体做出突出事迹的,骨干带头人(1-2人)取相应级别加分的最高值,其他成员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职,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依据附件1《资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3、在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常态化检查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具体依据附件2《资环学院学生卫生管理办法》。

(三)减分标准:违反学校或学院相关纪律安全规定,给予减分,具体依据附件3《资环学院大学生文明纪律安全管理办法》。

综合素质(中学)分数

综合素质(中学)分数

综合素质(中学)分数摘要:一、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定义和作用1.综合素质的定义2.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作用二、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计算方法1.计算公式2.各项指标权重三、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评价标准1.评价等级划分2.各评价等级对应的分数范围四、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运用1.作为升学评价标准2.作为学生发展指导的依据五、提高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方法1.加强学科知识学习2.培养兴趣爱好和特长3.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正文: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是对学生中学阶段综合素质的一种评价,它涵盖了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活动、文艺体育、劳动技能、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对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定义、计算方法、评价标准、运用以及提高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定义和作用综合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活动、文艺体育、劳动技能、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是将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表现用数值进行量化,以此来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中学阶段的综合素质分数对于学生升学、表彰奖励、选拔培养等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 ∑(各项指标得分× 各项指标权重)。

其中,各项指标得分是指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所得到的分数,各项指标权重是各个方面的表现所占比例。

三、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评价标准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评价标准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各评价等级对应的分数范围为:优秀(90 分及以上)、良好(80 分及以上且不满90 分)、中等(70 分及以上且不满80 分)、合格(60 分及以上且不满70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

四、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的运用综合素质(中学) 分数在升学评价、学生发展指导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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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
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
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
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
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
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学生互评应在学生小组内进行,每个学生小组的人数一般为10人或12人,如果需要在小组内进行表决,被评价者应回避。

如果小组成员在对某一学生评价上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班级评价小组进行审定。

班主任应对担任小组长的学生进行培训,并制定评定规则和程序。

教师评价应在教师评价小组内进行。

教师评价小组由在该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与相关教师(不少于三人)共同研究写出。

五、诚信保障机制
公示制度。

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校园内公示10日。

学生申诉受理制度。

如果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申请,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做出最终裁决。

专项监督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综合素质的评价质量和诚信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及结果的投诉并及时核查。

要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制度。

由各地(州、市、师)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应的标准对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等级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责任追究制度。

高中学校校长要向社会、家长、学生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诚信承诺,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有校长的签名。

如果举报学校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事件发生,经过调查证实,将做出如下处理:当事学生该等级记为D;当事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处理举报的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学校的上级领导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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