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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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一)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四)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配气站、安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长、站长和班组长担任。
(五)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属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六)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消防安全职责(七)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八)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九)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十一)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十三)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十四)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五)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规定,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方可动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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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8834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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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或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职工家属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消防安全的特点和规律;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作好日常消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企、事业单位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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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企业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火灾风险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及其独资子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统称地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直线责任”的原则,实行股份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员工共同参与、火灾风险分级防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第四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有关消防安全的制度、标准和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火灾预防、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和灭火救援等工作;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置满足企业消防安全实际需要的有关组织机构,建立与企业管理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第六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七依据消防法建立与企业实际需求相适应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岗位志愿消防队;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份公司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所管辖业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重点工程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监督,组织制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负责企业专职消防队专业化建设监督指导及区域联防协调工作,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和调查工作,组织推动消防安全科研与新技术推广工作;第九条各地区公司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制修订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火灾隐患治理和工业动火安全的监督,指导专兼职消防队和岗位志愿消防队建设,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十条依据消防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的地区公司,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所在地区公司及区域内股份公司所属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区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及消防安全监督等工作;专职消防队应当在地区公司消防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在用消防设施和装备管理、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参与火灾调查处理;专职消防队也可以接受责任区股份公司其他单位的委托,对其前述消防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第十一条各地区公司应当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建立满足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处置实际需求的岗位志愿消防队,负责本岗位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处置,以及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工作;各地区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岗位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理论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救援技能训练,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设有专职消防队或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地区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岗位志愿消防队与专职消防队或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演练;第十二条下列未设立专职消防队的场所的灭火救援或现场监护业务,可就近依托所在区域股份公司所属专职消防队,也可就近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或股份公司以外的专职消防队:一行车距离不超过2.5公里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设施的灭火救援;二固定消防设施完善且行车距离不超过30公里或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油气田站场或管道石油库的灭火救援;三固定消防设施完善且行车距离不超过20公里或行车时间不超过20分钟的除第一、二款以外其他油库的灭火救援;四行车距离不超过100公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销售设施的现场监护;第十三条消防业务的需求单位应当与所在区域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公司签订消防服务协议,消防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消防业务需求单位应当及时向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报备已签订的消防服务协议;需专职消防队派驻队伍驻勤的,消防业务需求单位应当按国家、股份公司的有关标准向驻勤队伍提供执勤、训练的基础设施,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及其他消防装备,并承担派驻队伍的运行费用;不需专职消防队派驻队伍驻勤的,依托消防队日常执勤备战所需的经费由其所在地区公司承担,灭火救援、现场监护等发生的灭火剂消耗、油料消耗、过路过桥费、人员食宿费等由消防业务需求单位承担;第十四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设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报审并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第十五条股份公司按区域设立相应的消防联防组织,消防联防组组长单位由各联防区成员单位轮流担任;各联防区应当建立灭火救援增援的协调指挥程序和增援预案,各联防成员单位接到增援求援信号后应当及时派出增援力量;各联防区的组长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增援桌面演练,以及灭火救援战例与技术、消防监督和队伍管理等交流活动;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十六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以及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第十七条各地区公司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抽查;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第十九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抽查;第二十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循国家消防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及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设计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标准;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应当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应当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二十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依据火灾风险的大小实行地区公司、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三级管理;下列场所应当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一所属的炼化关键生产装置、油气装卸设施、大型油气站库、天然气集输和处理等易燃易爆高危场所;二所属商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影剧院、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所属民用燃气系统的调压站、计量站等;四所属高层建筑与公共地下建筑设施;五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场所;第二十七条地区公司应当建立常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专项检查和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内容和频次等,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地区公司应当每半年、二级单位每月、车间站、队每周、班组每班至少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常规消防安全检查;炼化生产装置、油气站库、天然气处理厂等易燃易爆高危场所的防火巡查应当结合巡回检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第二十八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有关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消防技术标准或防爆要求的应当限期整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进行封闭式管理;第二十九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产品说明书中,应当注明产品的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等;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第三十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内,禁止使用或携带火种或者能够产生火花的电器等物品;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或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等物品时,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三十一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动火许可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工业动火的分级标准、管理职责、审批程序及安全措施等;动火作业应当取得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的批准人、作业人和监护人,应当经过动火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审批和从事动火作业;第三十二条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并按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完整,禁止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阻塞疏散和消防车通道;二应保持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禁止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埋压或圈占;三电气设备的安装、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四应建立使用管理制度,禁止超员使用,禁止违规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五应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和应急专业技能培训及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第三十三条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关键生产装置开停车与紧急抢修、火灾风险较高的工业动火、生产装置消防水中断、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以及其他有可能发生火灾或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安排消防车进行现场监护;承担现场监护任务的消防队应当与责任区属地单位共同对现场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编制现场监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建立现场监护记录;第三十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消防产品的准入制度,加强消防产品的采购、施工安装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股份公司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以及应依法取得而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第三十六条各地区公司使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第三十七条各地区公司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产品,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测试,确保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的完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三十九条各地区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时,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主管部门及专职消防队,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第四十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第四十一条地区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与操作人员等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的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与操作人员还应当持证上岗;地区公司应当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第四十二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或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第四章专职消防队管理第四十三条专职消防队伍的设立与消防站的建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纳入股份公司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统一规划;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设消防站的,应纳入项目整体建设方案,并在可研论证阶段报经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可就近依托或委托现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应当将其灭火救援和现场监护任务就近依托或委托现有专职消防队;第四十四条专职消防队所在地区公司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根据职能配置、工作量、轮班形式等因素,确定专职消防队的建制、级别、编制和领导职数,并按管理权限报批;第四十五条专职消防队的人员应当从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中选用,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专职消防队中队以上含中队指挥人员应当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的人员中优先聘用;消防车驾驶员应当取得企业内部准驾许可,消防车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所操作车型的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四十六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管理制度,明确业务训练的职责分工、对象内容、组织实施、考核评定、教育训练档案以及奖惩等管理要求;各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据责任区灭火救援的实际需求,制定并落实包括基础理论培训、责任区熟悉培训、个人体能与技能训练、战斗编成训练、现场演练等内容的业务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应当明确参加训练的人员、时间、科目及考核标准;指挥员每年的脱产培训不应少于40学时,战斗员每年的业务培训不应少于640学时,新上岗消防人员的岗前培训不应少于3个月;第四十七条专职消防队人员应当享受所在地区公司生产一线员工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所在地区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专职消防人员办理相关保险;第四十八条消防站的消防车库、通信室、执勤室、办公室、训练塔场、烘干室、消防器材库等业务用房,以及会议室、食堂、浴室、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有关建设标准要求,并应当满足消防队伍的执勤战备需要;第四十九条专职消防队所在地区公司应当依据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的标准,结合执勤战备与灭火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专职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车及其他灭火救援装备,为消防员配齐制式服装、作训服和灭火救援防护装具;第五十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装备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装备与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等管理要求;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车操作规程;消防车艇不得用于与执勤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
燃气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燃气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8364d2e0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05.png)
燃气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燃气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适用于燃气公司内各类建筑、设施和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他们应确保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2. 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应负责本部门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确保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防通道的畅通等。
3. 员工员工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应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了解和配合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设施与设备1. 灭火器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在企业内设置适量、合理配置的灭火器,同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消防器材公司应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台账,每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运行状态,并及时购买和更换消防器材。
3. 消防通道公司应确保每个楼层的消防通道畅通,并设置清晰的指示标识。
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干净整洁。
四、消防安全培训1. 新员工培训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使用灭火器的方法、逃生自救技巧等。
新员工需要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定期培训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技巧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逃生自救能力。
3. 突发事件演练公司应定期组织突发事件演练,对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进行考核。
五、火灾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其公示于各个部门。
预案中应包括火灾报警的方法和程序、员工的逃生路线和集合点、财产保护措施等内容。
六、火灾报警与处置1. 报警公司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员工发现火灾或火灾的迹象时,应立即报警。
2. 面对火灾员工在面对火灾时,应迅速采取疏散逃生措施,并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七、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1. 定期检查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整改。
天然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6d10480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77.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站所有天然气站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区、储存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天然气站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天然气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保养;3. 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4. 定期检查消防安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 指导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 生产区:负责生产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2. 储存区:负责储存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储存规定;3. 办公区:负责办公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办公环境安全;4. 生活区:负责生活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活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八条天然气站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消防泵房:配备消防泵、消防栓、消防水带等;2. 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报警器、消防控制器、消防电话等;3. 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并设置消防指示标志;4.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在醒目位置,标明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十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2. 发现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及时维修或更换;3.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9126ba6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5c.png)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天然气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职责与分工1.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使用天然气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天然气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天然气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天然气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 保卫部门负责天然气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现场消防巡查、火警报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5. 使用天然气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内容与要求1. 天然气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 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4. 使用天然气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掌握天然气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5. 严禁在天然气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 严禁在天然气设施、设备附近吸烟、使用明火。
7. 严禁私自改装、拆卸天然气设施、设备。
8. 严禁将天然气设施、设备用于非规定用途。
9. 发现天然气设施、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10.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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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第四条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结合动火作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以及组织管理层级等情况,对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动火作业等级原则上划分三级,各专业系统可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动火作业分级。
炼油与化工系统可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其他系统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油气与勘探、炼油与化工、油气销售、天然气与管道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见附录。
第五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动火作业每一级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开展相应培训,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实施动火作业的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第九条作业申请由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单位参加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组织的风险分析,根据提出的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作业审批由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实施由作业人员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动火作业,监护人员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
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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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立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第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应保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对在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五章火灾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五条禁止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六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生产、办公区域。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第十八条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九条公司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二十条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燃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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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发管道天然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号:DD—ZH—029编制:审核:审批: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发管道天然气站2018年4月(修订)1.总则1.1.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促进企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3.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所辖区和场所。
2.职责分工2.1.公司综合管理办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其部门及所属(公司级)消防管理人员职责是: 2.2.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网络;2.2.2 负责起草编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指导、督促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2.2.3 负责起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2.2.4 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级消防安全会议,布置、分析和研究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2.2.5 牵头组织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2.2.6 组织或参加公司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2.7 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及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2.8 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2.2.9 组织或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 公司各部门为消防工作直接管理部门,其部门及所属(部门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是:2.3.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贯彻、落实公司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3.2 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各岗位防火职责和防火责任人。
2.3.3 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落实所辖业务范围的防火措施。
2.3.4 组织本部门所辖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天然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5fb63bd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d4.png)
一、总则为加强天然气站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组织与管理1. 成立天然气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1. 天然气站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3.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禁止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1.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消防通道的畅通性,电气线路的规范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与管理等。
2.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六、火灾应急处置1.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2. 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
3. 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七、奖惩与责任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9f34d17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19.png)
一、总则为了加强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通过宣传栏、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针对重点岗位和特殊人群,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
四、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 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五、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1.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测试。
3. 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登记制度,确保专人负责管理。
六、应急处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七、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天然气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 天然气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2. 严禁在天然气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禁止在天然气管道上悬挂重物、敲打管道。
4. 定期对天然气管道、阀门进行检查,确保无泄漏、腐蚀等现象。
(消防安全)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7828932e87101f69e3195f9.png)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径大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以上;当放散管直径小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米以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天然气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天然气](https://img.taocdn.com/s3/m/32ad2a92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c8.png)
一、总则为确保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天然气使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1. 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1)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使用天然气设施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3)设施设备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在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1)管道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材料,确保管道质量。
(2)管道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严禁私自改装。
(3)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天然气储存设施的安全管理(1)储存设施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材料,确保储存设施安全可靠。
(2)储存设施应设置在开阔、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在高温、潮湿、易燃易爆场所附近设置。
(3)储存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爆报警器、灭火器等。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对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检查1. 定期对天然气使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六、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天然气站场消防管理制度
![天然气站场消防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990ae19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5c.png)
一、总则1.1 为加强天然气站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天然气站场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站所有天然气站场及其附属设施。
1.3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天然气站场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天然气站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站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4 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如下:(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1.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站场消防安全工作;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指导、督促各部门、班组落实消防安全措施;4.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5. 负责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消防安全办公室:1. 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2. 制定、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负责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4. 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5. 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各部门、班组消防安全负责人:1. 负责本部门、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2. 制定、修订本部门、班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4. 负责本部门、班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5. 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1 消防安全责任制(1)站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站长为站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部门、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班组负责人为本部门、班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班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 消防安全检查(1)消防安全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情况;2.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3.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4.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5.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1938c5b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8a.png)
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天然气公司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消防法》《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单位和机构、员工及外来人员。
1.3 主要内容本管理办法包括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及设备的维护、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
二、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组织机构2.1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设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主要负责规划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监督检查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2.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公司聘请专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等。
2.3 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负责配合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3.1 公司领导责任制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消防安全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中属主要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并按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2 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落实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3.3 监督责任制公司领导监督中层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监督所在部门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落实各自的监督责任制。
CN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CN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3921bad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a9.png)
CN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加气站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储气井区。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2、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4、站内严禁烟火,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5、进站加气车辆,坚持先熄火、后加气的原则,严禁站内吸烟,严禁带入打火机、或火柴等火种。
6、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各类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每年进行两次的灭火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7、严禁在站内停放车辆和修车、洗车、擦车。
严禁在加气设备、管线、加气机上敲打碰撞,气枪做到轻拿轻放,以免引起火花。
8、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9、当班人员按劳保规定着装,不准携带手机、火种进入加气区。
CN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压缩天然气(CNG)消防安全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程序。
该制度旨在保障CNG的安全使用以及防范和应对突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CN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CNG供应单位、使用单位和消防部门等。
2.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CNG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CNG的存储、运输、加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要求。
3. 设施设备管理:对CNG存储、加注、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包括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安全改造等。
4. 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CNG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25aedca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5c.png)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序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和贸易企业之一,其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具有肯定的不安全性和风险性。
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来说至关紧要。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订立了本管理方法,以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管理方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管理方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生命至上、防备为主、综合整治、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防备,提高应急救援本领,并使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并订立实在的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责任。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由公司最高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及其他关系部门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任组员。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前期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讨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引导和协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督导机制,将消防安全督导作为公司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紧要内容。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和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督导,适时发觉并解决安全隐患或问题。
第八条公司应当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配备应急响应人员和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和器材,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应对。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应当订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火源管控,消防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严格的监管和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279fcc0a0116c175f0e48f5.png)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 ]8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第四条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结合动火作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以及组织管理层级等情况,对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动火作业等级原则上划分三级,各专业系统可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动火作业分级。
炼油与化工系统可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其它系统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油气与勘探、炼油与化工、油气销售、天然气与管道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见附录。
第五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动火作业每一级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开展相应培训,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实施动火作业的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第九条作业申请由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单位参加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组织的风险分析,根据提出的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作业审批由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实施由作业人员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动火作业,监护人员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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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1999〕第19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或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职工家属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消防安全的特点和规律;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作好日常消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企、事业单位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训练。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8.企、事业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各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由企业公安保卫部门或安全部门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贯彻《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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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四)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配气站、安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长、站长和班组长担任。
(五)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属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六)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消防安全职责
(七)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八)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九)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十一)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十四)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五)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规定,遵守作业规
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方可动工。
(十六)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灭火应预案,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十七)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奖励与惩罚
(十八)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的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十九)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二十)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