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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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着力完善统计执法工作机制,创新统计执法理念,促进统计执法可持续发展,为维护统计法纪的严肃性、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一、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法律意识

(一)确保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验收。认真落实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年统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验收。

(二)切实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针对不同普法对象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等过程,通过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工作要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把统计普法渗透到报表布置、业务培训、资料发布、咨询服务等各项统计业务活动之中。广泛、深

“12?8”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通过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七进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解读统计数据、普及统计知识,加深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加强对《统计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带头学法、护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维护统计秩序的能力,为全县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创新统计法制思维和工作手段。坚持将统计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与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服务基层促进统计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相结合,与教育整改相结合。转变执法方式,强化事前预防、严格事中检查、注重事后整改指导。积极采用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执法手段,增强执法检查效果,确保统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廉政高效。

(三)努力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统计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新法新规和

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围绕统计改革建设中心任务,认真分析当前统计法制工作形势,深入研究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企业“一套表”制度及实施联网直报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统计中心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加强统计法制监督,推进统计行政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管理和统计执法中的各项程序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统计法律文书的评估、清理和备案,推进统计行政行为规范化。要加强政府统计电子政务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加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统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自觉规范行政行为。

(二)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四上”企业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省“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制度,依法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依法规范数据上报流程、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确保企业上报数据与统计部门的数据库相衔接,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统计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配套制度、统计执法查案内部讨论审批程序制度。完善统计调查表布置和催报制度等,依法告知统计法律事务,提高公民、法人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做好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统计违法记录单位回访、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

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一)加大源头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今年将围绕名录库维护、工业统计、投资统计、商贸统计、房地产统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统计执法检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居民收入等其他重要数据质量进行专项调研和检查,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今年计划执法检查20个单位,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对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要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实施立案、结案报告制度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及时清理统计执法依据,按照相关规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办理案件。规范执法流程和案卷制作,完善案卷评查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强化对日常执法工作和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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