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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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科技
德国十分重视高技术开发,其高科技产业主要集中在激光、纳米、电子、物、信息通讯、现代制造、新材料等领域。
近年来,德国确保在世界汽车和机器制造领域技术的中心地位之时,正日益成为激光技术和机器人技术领域的中心。
另外,德国把微电子技术在所有相关领域的应用视为重点,并一直在改善法律框架条件,促进生物技术领域的投资。
在环保技术领域,德国以18.9%的世界市场份额取代了美国的霸主地位。
在世界贸易中,德国高附加值产品以19.5%的市场份额居世界各国之首。
日本以19.3%列第二位,而美国仅占13.1%,名列第三。
德国政府为提高技术能力作出了各种努力,尖端技术产业占了其工业生产的11.7%。
如今,德国在传统技术和高新技术领域均拥有雄厚实力,是世界第二大高技术出口国。
欧洲创新企业密度最高国家等美誉。
1.高科技打造“德国制造”
自20世纪中叶以来。
德国的制造业在国际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德国机械制造业出口长期占据世界第一的位置,“德国制造”已成了世界市场上“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
德国的工业基础就是“科技制造”,德国靠其雄厚的科技实力在激光、纳米、电子、生物、信息通讯等科技研究领域为制造业开路。
“德国制造”根植于科研机构,科研“沃土”源源不断地为其输送养料。
300多所高等院校、数以百计的研究机构,“制造科技”都是其研究的重点。
“制造科技”把信息、光学等作为重点项目。
另外,纳米、电子技术被定为德国的创新发动机.对芯片行业、汽车和机械制造行业都有显著推动作用。
在研发方面,德国已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专利数量处于世界前列。
同时,德国还制定了很多制造业的“德国标准”。
据统计,“德国标准”每年为德国贡献约160亿欧元。
2.高科技中心是高科技发展的摇篮
德国为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将发展重点转向高科技产业,采取措施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自20世纪8 0年代起建立高科技中心(科技园区或企业孵化器)扶持创业者,成为促进地区经济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利手段。
据不完全统计。
截至2004年5月,德国共有300余个科技园和孵化器,高科技中心以其特有的优势吸引创业者,为德国的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
德国最为典型的两个高科技中心是慕尼黑高科技工业园区和海德堡科技园区。
慕尼黑高科技工业园区始创于1984年,是德国最为突出的鼓励高科技创业发展的科技园区。
同区建设主要集中于工业产业、激光技术、纳米技术、生物技术等。
作为全国高科技产业的孵化中心,在这里能以最快的速度反映当前的信息技术。
一般情况下,在德国一个新的企业,新的领域开始时,首先是在这里进行试验,成功后,移植到其他地区,再创一个业园区。
如慕尼黑生态科技园(1.4平方公里)、绿色食品科技园(1.4平方公里)、信息产业科技园以及宝马汽车公司,西门子电器产业等,都与慕尼黑高科技工业园区有密切关系。
海德堡科技园区创建于1985年,是一个迅猛发展的国际科学园,为专门从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医药技术和环境技术研究的公司提供设施和管理服务。
海德堡科技园区能提供非常灵活实用的实验室和办公空间,在科技开发方面与欧洲分子生物实验室、德国癌症研究中心、海德堡大学高分子生物学中心、诺尔公司、岁切医疗公司以及莱茵杂克生物科学研发三角地区另外80家中小型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公司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3.高效运转的科研体系是高科技发展的保证
德国拥有一整套结构完善、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科研体系。
高等院校、独立研究机构、企业科研机构是德国科研体系的三大支柱。
德国共有300余所大学及专科学院,它们既是一支很强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队伍,又是培养科研后备力量、保证科研力量不断更新的重要基地。
德国独立科研机构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资助的非营利科研机构。
这些机构包括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研究的马普学会、从事应用研究的弗朗霍夫学会、从事综合性跨学科战略研究的l6个国家研究中心以及84个“蓝名单”科研机构。
德国的非营利科研机构是其庞大的科研体系中最重要的科研力量。
这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
企业的科研主要集中于面向市场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为了保护竞争,全部研究与开发经费原则上由企业自行承担,除非企业申请到国家科技规划的重点项目。
德国促进高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
1.德国政府对科研经费的高投入
德国的科技投入资金来源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及经济企业界。
其中政府的投人大约占了总研发经费的三分之一。
德国政府的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2004年是联邦政府财政整顿年,尽管财政困难,联邦政府科研经费总额达75.37亿欧元,比2003年增加1.32亿欧元。
2.德国政府高度重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和资助
在建立竞争秩序方面,德国及各州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反对和制止市场上出现和形成大的垄断寡头而破坏公平竞争。
使中小企业具备了良好的外部发展条件。
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政府对科技中小企业“风险投资”。
政府的扶持项目有5—6种,其中最主要的有3种:产品革新项目,最高的资助为24个月20万元的无偿补助;技术革新助理项目,主要针对新毕业大学生的成果应用和就业创业问题,鼓励企业接纳新的毕业生;革新想法的专利保护,提供申请专利的咨询和资金帮助。
政府还规定接受政府资助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必须与企业合作,以保证科技成果迅速形成商品化产业化。
3.德国政府的技术进步政策和鼓励创业政策
德国经济在高技术中的竞争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小企业的创新意愿。
德国政府用于克服中小企业弱点的办法是加强联合研究,特别是促进工业部门的合作研究、技术转让等。
对高科技的中小企业拨付巨款用来抵御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业风险;同时,政府还决定实施另一计划,把来自复兴银行的资金投入到高科技中小企业,用以开发新产品及为服务行业和市场营销工作提供资助。
德国政府鼓励毕业生创业。
政府实施了多项资助计划。
如“自有资本援助计划”联邦和州政府“共同任务”下的各种援助。
复兴信贷银行的贷款计划、德国结算银行的新开业计划、劳动促进法项目下的各种援助等。
此外德国还于1995年成立了科技顾问班子,即德国“研究、科技与创新委员会”(PFTI),由来自政府研究、教育、经济各界以及重要行业工会的17名成员组成,以提供各种具体咨询、信息和专家服务。
德国高科技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1.政府积极参与风险投资并正确引导投资
政府应发挥风险投资主体的作用。
中小企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政府应为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财政援助,并且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优惠政策作扶持的全社会科技投入体系。
2.政府要增加科研经费投入
一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和提高是同科技投入紧密相关的。
现代技术的复杂性决定了技术创新必须有一个较长时期的知识和技术的积累过程。
判断这一积累水平的可供选择的指标。
就是一国研究与开发的投入量。
工业发达国家所具有的科技创新能力正是通过长期研发资金4的投入才得以保持和提升。
我国的科研经费占GDP比重很低,人均科研费用甚至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
3.企业应成为创新主体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应鼓励企业接纳新的毕业生。
提高食业技术创新的能力;鼓励企业和高校加强合作:鼓励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提高企业创新技术合作水平:对高科技中小企业实行更多的优惠
政策;给中小企业一定的研发资金;政府选择有限领域或产品,在科研经费和产业政策上进行重点扶持,率先在高技术产业某些领域或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