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法案例分析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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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法律案例分析(3篇)

财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我国某市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被税务机关查处,该公司涉嫌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逃避税款。

经过调查,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间,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虚增进项税额,从而少缴增值税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 对该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予以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2. 对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予以追缴,并加收滞纳金。

3. 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拘留。

4. 对该公司予以罚款。

二、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难度逐渐加大。

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手段,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案涉及的XX科技有限公司,就是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逃避税款。

2.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公司虚开发票逃税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采取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手段逃避税款。

本案中,XX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增进项税额,从而少缴增值税税款,其行为已构成逃税。

3.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账簿、记账凭证、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的;(四)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五)采取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逃避税款的;(六)其他逃避税款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二)采取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逃避税款的;(三)其他逃避税款的行为。

财务法律法规案例题(3篇)

财务法律法规案例题(3篇)

第1篇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三。

甲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但在2019年,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被当地财政部门查处。

二、案情简介2019年,当地财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甲公司实际未设置会计账簿,而是采用电子表格记录财务数据。

2. 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甲公司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列支出、虚增收入等行为。

3. 未按规定进行会计监督。

甲公司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4. 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管理。

甲公司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部分会计凭证遗失。

三、案例分析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保证会计账簿真实、完整;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不得虚列支出、虚增收入;会计监督应当依法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甲公司在本案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甲公司实际未设置会计账簿,而是采用电子表格记录财务数据,导致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甲公司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列支出、虚增收入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未按规定进行会计监督。

甲公司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无法得到有效监督。

(4)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管理。

甲公司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部分会计凭证遗失,导致会计信息无法追溯。

2. 违法行为的危害甲公司的违法行为,给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各方带来了以下危害:(1)损害了公司利益。

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公司无法准确评估自身财务状况,进而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决策。

(2)损害了股东利益。

财经类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财经类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日益繁荣,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

然而,在金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本案涉及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通过对该案件的法律分析,旨在揭示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为打击非法集资提供法律依据。

二、案件事实2017年,某公司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向投资者承诺年化收益率高达12%以上,吸引大量投资者投资。

公司以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房地产、股权转让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总额达10亿元,涉及投资者5000余人。

经调查,该公司在募集资金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信息披露,隐瞒实际经营状况,虚构投资项目,虚构收益,虚构资产,以欺骗手段骗取投资者信任。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虚构交易、虚构业绩等违法行为。

三、法律分析(一)非法集资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某公司以虚构投资项目、虚构收益、虚构资产等手段,骗取投资者信任,非法募集资金,涉嫌构成非法集资罪。

(二)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欺诈手段骗取投资者信任,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投资者可以要求某公司返还投资本金及利息。

3.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财务法律法规案例题(3篇)

财务法律法规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并在当地市场占有了一席之地。

2018年,A公司计划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引入战略投资者,以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

经过协商,A公司与B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B公司拟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A公司30%的股权。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A公司与B公司就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产生了争议。

A公司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B公司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双方各执一词,导致股权转让事宜陷入僵局。

二、案例争议点1. 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种归属A公司认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理由如下:(1)股权转让所得是A公司的一项经营活动所得,符合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股权转让所得的实现方式是货币性收入,符合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条件。

(3)股权转让所得已纳入A公司的会计利润,符合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B公司则认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理由如下:(1)股权转让所得的收益主体是个人股东,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股权转让所得的实现方式是个人所得,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条件。

(3)股权转让所得未纳入公司会计利润,而是直接计入个人收入,符合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2. 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A公司主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股权转让所得,即以转让价格减去原值、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B公司主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股权转让所得,即以转让价格减去原值、合理费用、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三、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种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引言:财经法规是规范金融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定。

它不仅对经济市场的秩序和稳定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而且对经济主体之间的权益关系也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金融法规和经济法规的适用和实施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对于财经法规的理解和应用常常是困难的,因为它们常常涉及复杂的概念和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财经法规,我们需要通过案例分析来探讨其具体应用和影响。

案例分析:案例一:违规高息贷款某市民小张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一笔贷款。

由于他需要的金额较大,小额贷款公司要求他支付高额的利息。

小张心急着用钱,于是同意了这个条件,并签下了贷款合同。

然而,在贷款期限内,小张无法按时还款,并陷入了一系列的债务困境。

这个案例涉及到财经法规中的高息贷款和债务违约的问题。

根据财经法规,高息贷款是被禁止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定的上限。

此外,债务违约也是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借款人应当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针对这个案例,可以通过财经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减免或调整小张的债务。

同时,小张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案例二:证券交易操纵某公司高层人员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并通过操纵市场行为获取非法利益。

他们通过买入和卖出股票的方式,人为地改变了股票价格,导致其他投资者的损失。

这个案例涉及到财经法规中的证券交易操纵和内幕交易的问题。

财经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在股票市场上的交易都必须按照公平和透明的原则进行,并禁止操纵市场行为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针对这个案例,可以通过财经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对涉嫌操纵市场的高层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罚,并追回非法利益。

同时,投资者可以根据财经法规中的规定,寻求赔偿或者追究责任。

案例三: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某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广告来推销其产品。

消费者受到误导,购买了低质量、不安全的产品。

这些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财经法律实务案例分析题(3篇)

财经法律实务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乙公司也承诺在收到款项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然而,在乙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却未履行股权转让手续,也未将股权转让款用于乙公司的发展。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股权转让手续,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5年,甲公司再次向乙公司发出书面催告,要求乙公司履行股权转让手续。

乙公司仍未履行,且表示愿意将股权转让款退还给甲公司。

甲公司不同意退还,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当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2. 如果乙公司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应当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公司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乙公司也接受了股权转让款,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经成立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作为接受股权转让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股权转让手续。

乙公司未履行股权转让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2. 如果乙公司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会计人员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会计人员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成立初期,凭借优质的项目和良好的市场口碑,迅速在本地房地产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在2015年面临严重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高层决定采取财务造假手段,虚增公司收入和利润,以掩盖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

二、案例分析1. 违法事实根据调查,A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手段进行财务造假:(1)虚构销售合同:A公司虚构了大量的销售合同,将这些合同金额计入销售收入,从而虚增了公司的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A公司将尚未实际交付的房产提前确认收入,将收入提前计入当期,从而虚增了公司的利润。

(3)隐瞒成本费用:A公司在计算利润时,故意隐瞒了部分成本费用,导致公司利润虚增。

(4)虚构投资收益:A公司虚构了部分投资项目,将这些项目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从而进一步虚增了公司的利润。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A公司的行为涉嫌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虚报、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案例分析(1)财务造假的原因A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为了维持市场份额,不得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业绩。

②公司管理层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顾公司长远发展,采取短期行为。

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2)财务造假的危害A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给公司和社会带来了以下危害:①损害了公司股东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财经法律实务案例分析题(3篇)

财经法律实务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公司已成为当地知名房地产企业。

2018年,甲公司拟在市中心开发一个大型综合体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

为筹集资金,甲公司决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融资。

经咨询,甲公司聘请了乙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其完成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手续。

二、案例描述1. 甲公司债券发行基本情况(1)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2)债券期限:5年(3)票面利率:5%(4)发行价格:面值100元(5)发行对象:机构投资者和合格个人投资者2. 乙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1)协助甲公司制定债券发行方案(2)审查甲公司债券发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协议等(3)协助甲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4)协助甲公司办理债券发行备案手续三、案例问题1. 甲公司债券发行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2. 乙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 若甲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投资者可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四、案例分析1. 甲公司债券发行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2)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3)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明确、合法;(4)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利率等符合国家规定。

从本案情况来看,甲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明确、合法,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利率等符合国家规定。

因此,甲公司债券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2. 乙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财经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财经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于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X”。

近年来,A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成为国内电子行业的领军企业。

2018年,A公司因涉嫌违规信息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A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问题。

具体表现为:1. A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亿元,虚增利润2000万元;2. A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交易;3. A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二、案例分析(一)违规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符合事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投资、重大诉讼等。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符合事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投资、重大诉讼等。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符合事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A公司违规信息披露的原因分析1. 内部控制不健全: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披露流程存在漏洞,为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 管理层道德风险:部分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牺牲公司长远发展,进行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

3. 利益输送:A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利益输送,通过未披露重大交易、虚增营业收入等手段,为关联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A公司违规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财经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财经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18年6月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0万元,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将货物交付给了乙公司。

然而,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导致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2019年3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催款函,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乙公司收到催款函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货款及违约金?2. 如果乙公司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三、法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2. 如果乙公司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首先,考虑乙公司违约行为对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未支付货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商机损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财经法律案例题(3篇)

财经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乙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

201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同年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2011年,乙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财务困境。

此时,丙公司提出收购乙公司,并与乙公司达成收购协议。

丙公司同意收购乙公司全部股权,包括甲公司持有的10%股权。

甲公司同意将股权转让给丙公司,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同年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2012年,丙公司收购乙公司后,发现乙公司存在大量虚假债务,导致乙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丙公司认为甲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隐瞒了乙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公司则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且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赔偿责任?2.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三、案例分析1. 关于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本案中,甲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如实告知乙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导致丙公司在收购乙公司后遭受损失。

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赔偿责任。

2.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均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均履行了合同义务,故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如实告知乙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导致丙公司在收购乙公司后遭受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财经类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财经类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信息披露制度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关注。

然而,近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文将以XX集团信息披露违规事件为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法律责任及投资者权益保护进行深入分析。

二、案情简介XX集团(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业运营等业务。

2019年,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虚假陈述: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对部分项目销售收入的确认存在虚假陈述,导致营业收入虚增约5亿元。

2. 未披露关联交易: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多项关联交易,涉及金额约10亿元。

3. 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公司在2018年12月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但未在第一时间向投资者披露。

4. 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不符: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相差较大,涉嫌误导投资者。

三、案例分析1. 违规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属于以下几类:(1)虚假陈述: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

(2)未披露关联交易:公司未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多项关联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关于关联交易披露的规定。

(3)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公司未在第一时间披露重大安全事故,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关于重大事项披露的规定。

(4)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不符: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相差较大,涉嫌误导投资者,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一条关于业绩预告的规定。

2. 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针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法作出了以下处罚:(1)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万元罚款。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精选五篇)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精选五篇)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精选五篇)第一篇: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2014年5月,市政部门对墓股份有限公司讲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下列问题:(1)处理剩余原材料,取得收入2万元,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

(2)支付款项庐需的全部印章由一人保管。

(3)该公司财务经理张某是公司董事长李某的妻子。

(4)部分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的是()。

A.对依法设账的检查B,对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检查 c.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的检查 D.对单位是否依法纳税的检查2.根据资料(1),该单位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对于该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的处罚为()。

A.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D,对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根据资料(2),下列关于单位印章管理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A.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 B.个人印章应由本人保管C.可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D、单位公章应由专人保管4、对于资料(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资料(3)违反了回避制度的要求 B、资料(3)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要求C.根据回避制度的要求,该公司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D.根据回避制度的要求,该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公司的出纳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针对资料(4)中的“单位在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由发票经手人补填单位名称并作出文字说明B,由发票原出具单位补填并加盖单位印章C.由该公司更正并加盖单位印章D.由该公司更正并由经办人员确认二、长盛食品加工厂是一家国有企业,2014年发生下列事项:(1)2月,企业为精简机构设置决定将会计处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

财经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财经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009年,甲公司引进了乙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甲公司30%的股权。

协议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甲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公司成为甲公司股东。

2015年,甲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陷入困境。

此时,乙公司提出甲公司存在重大资产流失,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作为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知情,且乙公司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乙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对甲公司的资产流失承担赔偿责任?2. 甲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流失?3. 乙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应对甲公司的资产流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股东,仅以其2000万元的出资额对甲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应承担甲公司资产流失的赔偿责任。

(二)甲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流失?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流失,需要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 甲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流失的行为?2. 资产流失的程度是否严重,是否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 甲公司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产流失?经调查,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导致部分资产流失。

但乙公司作为股东,对甲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不知情,也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故乙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会计人员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会计人员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甲公司会计部门共有4名会计人员,其中会计主管1名,会计员3名。

2018年6月,甲公司发现一笔巨额资金在财务报表中未反映,经调查发现,该笔资金被公司一名会计员(以下简称“乙”)挪用。

乙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共计100万元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乙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给甲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二、案例分析(一)乙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乙作为公司会计人员,未履行保密义务,泄露了企业资金信息,违反了该法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乙作为公司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

(二)甲公司应如何追究乙的法律责任?1. 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公司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将乙的违法行为告知公安机关,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2. 提起民事诉讼甲公司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返还挪用的资金,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 追究乙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甲公司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三)甲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1.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公司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财务人员法律案例题(3篇)

财务人员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中等,员工人数约200人。

公司财务部门共有6人,其中财务主管1人,会计3人,出纳2人。

财务部门在公司的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了公司资金的合理运用和财务风险的防范。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为了扭转局势,公司管理层决定进行一系列改革,包括优化产品结构、降低成本、加强市场营销等。

在这个过程中,财务部门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2019年,公司财务主管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调查,李某在担任财务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30万元,并挪用公司资金2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

此案引起了公司内部的高度关注,也暴露出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案例分析1. 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资金30万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2. 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挪用公司资金2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3. 财务管理制度漏洞本案中,李某能够成功侵占和挪用公司资金,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密切相关。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

公司财务审批流程过于简单,缺乏严格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导致财务审批权限过于集中,为财务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

(2)财务内部控制不健全。

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导致财务人员滥用职权,侵占和挪用公司资金。

财经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财经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该市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年,A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决定与B公司合作开发一处商业综合体项目。

双方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协议》,约定由A公司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设计、融资等工作,B公司负责项目的土地购置、建设施工和销售等工作。

根据协议,项目完成后,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A公司与B公司发生了以下争议:1. 土地购置款支付问题:B公司认为,根据《联合开发协议》,A公司应承担土地购置款,但A公司以项目融资未到位为由拒绝支付。

2. 工程进度款支付问题:A公司认为,由于B公司施工进度缓慢,导致项目延期,因此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3. 项目收益分配问题:A公司与B公司对项目收益分配比例存在争议,B公司认为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不合理。

二、案例分析1. 土地购置款支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联合开发协议的一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土地购置款。

然而,A公司以项目融资未到位为由拒绝支付,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A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向B公司支付土地购置款。

2. 工程进度款支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在本案中,A公司以B公司施工进度缓慢导致项目延期为由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施工质量、进度等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在本案中,若B公司确实存在施工进度缓慢的情况,则B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但A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法律财税结合案例分析题(2篇)

法律财税结合案例分析题(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该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的领军企业。

近年来,A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利润空间压缩等问题,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决定通过并购的方式进入B市房地产市场。

B市某市B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商业地产开发,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口碑。

B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但发展潜力有限。

经过双方的洽谈,A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收购B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格为5亿元。

二、案例分析(一)并购方式的选择1. 现金收购:A公司选择以现金方式收购B公司全部股权,这种方式简单快捷,但需要支付大量现金,对A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

2. 股票收购:A公司也可以选择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B公司股权,这种方式可以降低现金支付压力,但可能涉及股票市场风险,且股权稀释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化。

3. 混合收购:A公司还可以考虑混合收购方式,即部分以现金支付,部分以股票支付。

这种方式可以平衡现金支付压力和市场风险。

(二)税务筹划1. 增值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销售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

在本案例中,A公司收购B公司股权,涉及B公司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

- 方案一:A公司以现金收购B公司股权,B公司销售不动产后,按照销售价格缴纳增值税,然后A公司支付收购款项。

- 方案二:A公司以股票收购B公司股权,B公司销售不动产后,按照销售价格缴纳增值税,然后将收购款项用于购买A公司股票。

2. 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合并、分立、转让股权等行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 方案一:A公司以现金收购B公司股权,B公司销售不动产后,按照销售价格缴纳增值税,然后A公司支付收购款项。

此时,B公司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

- 方案二:A公司以股票收购B公司股权,B公司销售不动产后,按照销售价格缴纳增值税,然后将收购款项用于购买A公司股票。

财政法律制度案例题(2篇)

财政法律制度案例题(2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财政局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违法征收土地出让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金应由土地管理部门征收,财政部门只是进行代征。

然而,某市财政局在征收过程中,擅自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自己的预算管理,并用于其他用途,严重违反了国家财政法律制度。

二、案例分析1. 违法事实(1)擅自征收土地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土地出让金由土地管理部门征收。

某市财政局在征收过程中,未履行法定职责,擅自征收土地出让金,违反了法律规定。

(2)擅自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

某市财政局在征收土地出让金后,未按规定将其纳入预算管理,而是用于其他用途,违反了预算法规定。

(3)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土地出让金应当用于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

某市财政局在征收土地出让金后,未按规定用于上述用途,而是用于其他项目,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定。

2. 违法原因(1)法制观念淡薄。

某市财政局在征收土地出让金过程中,未充分认识到违法征收的严重性,法制观念淡薄。

(2)监管不到位。

上级主管部门对某市财政局征收土地出让金的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3)利益驱动。

某市财政局在征收土地出让金过程中,受到利益驱动,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违规征收土地出让金。

三、处理结果1. 行政处罚。

某市财政局被责令退还违法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并处以罚款。

2. 责任追究。

对某市财政局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重新征收。

由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征收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四、启示1. 加强法制教育。

提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制观念,确保依法行政。

2. 强化监管。

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3. 严肃查处。

对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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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

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

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签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2、万民公司在转型时外购了一批原材料,供货方上门催要金额为20万元的材料欠款。

万民公司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仅剩2万元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将供货方“打发走”,就向供货方开出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

(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2)银行是否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3)供货方是否有权要求万民公司对其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答:(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

(2)银行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是10000元(5%)金额。

(3)供货方有权要求万民公司赔偿,赔偿金额是4000元(2%)?3、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

”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

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

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分别写出上述三种现象违背了哪三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强化会计职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

“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

”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

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

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歧途。

4、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

2 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

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

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

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2%)。

(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5、2005年10月1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2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

两张发票均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

张某全部予以报销。

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

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开。

6、2005年4月,A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帐目的登记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

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帐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随担什么法律责任?答:(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帐外账,应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004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

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

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8、2005年11月,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

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

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

”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

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照总经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

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

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

因为总经理是违反了《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王某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9、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市场部经理持总经理的指示,到财务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蔡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10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10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

要求:分析蔡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答:蔡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10、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

B公司将汇票背书的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

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支付该汇票?(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权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答:(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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