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解释

合集下载

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 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 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障卡采用全 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医疗保险怎么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名词解释: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 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 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 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 贫”。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 见》,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参考资料:合作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来的。 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 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社会医疗保险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谢谢观看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1.5亿人。2019年下半年开始,人社部明确将 社会保障卡作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和进入考场的有效件。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当地 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为报考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 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截至2021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13.5亿人,覆盖 95.7%人口。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8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85号)

法规RegulationsI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

各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及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并自参保缴费当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一)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统账结合模式(缴费比例12%,其中,单位缴费10%、职工个人缴费2%,下同)参保缴费,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

(二)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经按照大病统筹模式(缴费比例8%,下同)参保缴费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三)已经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不可变更为按照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缴费;已按照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5年个人账户所需医疗保险费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为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缴费,并自变更之月起,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5年个人账户所需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缴费当月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人数×480元+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人数×600元+建国前老工人人数×720元)×5年。

二、个人参保缴费及待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按照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缴费,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不建立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术语的参考解释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术语的参考解释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术语的参考解释1.重复收费。

病人在使用某一诊疗项目(含药品)后,反复多次收取该诊疗项目(含药品)的费用。

2.分解收费。

将某一诊疗项目的费用分解成多个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3.虚记多记医疗费用。

将未施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药品记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清单记录的检查项目和药品费用与医嘱或病人实际使用情况不符;上传医保结算的医疗服务数量与病历资料记录数量或实际数量不一致,或对参保人员收取医疗服务费用却未实施相应数量医疗服务的行为。

4.套用收费标准。

因某一诊疗项目本身无收费标准,而使用其他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的。

5.提高收费标准。

某一诊疗项目本身有收费标准,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收费额度进行收费的。

6.推诿拒收病人。

以床位、病情等为由,违反临床诊疗规范,拒绝收治参保病人(尤其是重病人),或者提前为病人办理出院或不符合规定的转诊转院。

7.伪造医疗文书。

利用参保人员信息,伪造或者编造病情证明、病史记录、处方、检查单、票据、医药费用单据等。

8.高额补偿。

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付费方式后,由于协议有效期内超常规接收诊治重病、大病人员,导致医疗费用超常增长,超过总额控制额度,甲方对乙方超出总额的部分进行适当补偿的行为叫做高额补偿。

9.医保医生。

是指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并购买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

10.PSAM卡。

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的安全访问控制模块。

11.降低入院指征:将可在门诊治疗或者门诊观察的参保人员收治住院的行为。

12.冒名就诊。

非参保人员盗用参保人员身份就诊,或参保人员冒用其他参保人员身份就诊。

13.挂床住院。

有入院登记、医疗费用收费记录、病案记载,但没有在医院实际住院治疗或者只有诊疗时在病房,其他时间非诊治原因不在病房的空床住院;一般表现为在规定时间段内大部分费用为检查费或药品费等,对医保检查时不在病房的病人,医院不能当即提供有效手续、资料的(请假记录等)或累计两次查房时间均不在院;个人累计离院时间超过住院时间 %(如30%);单次查房时,在院率低于 %(如7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探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探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探讨1. 引言1.1 现状分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全国城镇职工的基本保障之一,旨在为城镇职工提供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急诊医疗等在内的医疗保障。

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较为完善,覆盖范围较广,参保率较高。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已经达到数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

这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城镇职工对医疗保障的重视程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保障医疗需求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参保人员在发生医疗费用时,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减轻了医疗费用压力。

这有助于提高城镇职工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较为良好,取得了一定成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保障城镇职工的医疗需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2 问题意识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城镇职工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保障水平不高,无法完全满足职工的医疗需求,特别是在一些大病治疗上存在不足。

基金运行不够稳定,面临风险较大的情况,有可能导致资金紧张,影响医疗保险的持续发展。

医疗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有待提高,影响了医保政策的实施效果。

我们需要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增强问题意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数亿人,覆盖面逐渐扩大,保障了大部分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浅谈企业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企业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企业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企业医疗保险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缺乏个性化定制导致员工的实际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保障范围不清晰使得员工在需要医疗帮助时无法及时获得理赔。

费用负担过重使得企业在提供医疗保险时面临巨大压力。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改进。

加强保险产品定制化可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明确保障范围有助于提高员工对医疗保险的信任度,降低费用负担可以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可预防疾病的发生。

虽然企业医疗保险仍然存在问题,但通过有效的对策可以解决,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和企业整体竞争力。

【关键词】企业医疗保险、问题、对策、个性化定制、保障范围、费用负担、员工健康管理、定制化、明确、降低、解决1. 引言1.1 介绍企业医疗保险企业医疗保险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制度,目的是为了帮助员工在发生意外或患病时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助,减轻员工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在现代社会,企业医疗保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标配福利之一,对于招聘和留住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医疗保险通常由企业购买保险产品,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障。

该保险可以包括住院医疗、手术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内容,具体保障范围会根据企业的预算和员工的需求而定制。

通过企业医疗保险,员工可以享受到比较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有助于维护员工的健康,也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企业医疗保险的引入,不仅对员工个人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提供医疗保险,企业可以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降低员工流失率,从而为企业带来稳定的团队和持续的发展。

建立健全的企业医疗保险制度,不仅是对员工负责的表现,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2 目的和意义企业医疗保险的意义在于为员工提供了一种安全感和保障,让他们在面对疾病和医疗费用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减轻其在非常之时的负担,增强其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性。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榆政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发〔2021〕16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提出如下意见:一、参保范围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我市户籍居民和已办理我市居住证的非我市户籍居民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二、参保缴费(一)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0.7%缴纳(含生育保险费0.7%)。

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三)缴费方式1.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户口或居住所在地,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参保手续或通过档案托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照医保经办机构审定的缴费额,经税务部门一次性缴清全年度医疗保险费。

2.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

关于医保的面试题目大全(3篇)

关于医保的面试题目大全(3篇)

第1篇一、基础知识类1. 请简述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2. 解释“医疗保险基金”的概念及其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3. 描述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缴费方式。

4. 解释“医保目录”的概念,以及其在医保用药管理中的作用。

5. 请简述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演变过程。

二、政策法规类6. 我国《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有哪些规定?7. 解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

8. 描述我国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措施。

9. 解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概念及其审核标准。

10. 请简述我国医保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定。

三、案例分析类11. 某企业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无法继续工作,企业是否需要承担医保责任?请分析。

12. 某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发现报销比例与本地有所不同,应该如何处理?13. 某参保人因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导致医保待遇受限,应该如何解决?14. 某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参保人应该如何维权?15. 某参保人因虚假报销被查处,请分析其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

四、综合分析类16. 分析当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17. 针对农村地区医保断缴现象,请提出解决对策。

18. 如何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浪费?19. 分析医保谈判对药品价格和患者用药的影响。

20. 如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防止骗保行为?五、沟通协调类21. 当参保人对医保政策不理解时,你作为医保工作人员应该如何沟通?22. 面对医保欺诈行为,如何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使其认识到错误?23.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如何与医疗机构进行协调,确保医保政策落实?24. 当参保人因医保问题产生纠纷时,如何妥善处理?25. 如何与上级部门、同事、社会各界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推进医保工作?六、应急处理类26. 面对参保人突发疾病,无法及时缴纳医保费用,如何处理?27. 面对医保基金被冒领、骗保等突发事件,如何快速应对?28. 当医保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参保人无法办理业务时,如何安抚参保人情绪?29. 面对医保政策调整,如何确保参保人权益不受损害?30. 如何处理医保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确保医保工作顺利进行?七、自我认知类31. 你认为作为一名医保工作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32. 你如何理解“医保为民”的服务宗旨?33. 请谈谈你在医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以及你是如何克服的。

基本医疗保险法的权益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法的权益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法的权益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基本医疗保险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参保人的权益保障,保障了他们在面临疾病困扰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支持。

一、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保障了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法律的规定,参保人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诊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等;2. 药品费用,包括西药、中成药以及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3. 医用耗材费用,如手术器械、敷料等;4. 住院费用,包括住院床位费、膳食费等;5. 特殊医疗服务费用,如放射治疗费、化疗费等。

二、参保人的权益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法对参保人的权益进行了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参保人权利的公平平等。

基本医疗保险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参保人的性别、种族、民族、职业等因素限制或歧视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保证了所有参保人在享受医疗保险权益方面的平等地位。

2. 参保人的信息安全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保护参保人个人信息的安全,禁止泄露、篡改或非法获取参保人的个人信息,保障参保人的隐私权。

3. 参保人的投诉与申诉权利。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对参保报销事项有异议时,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投诉和申诉,并要求解释和处理,确保参保人享有合法权益。

4. 医疗服务质量监督。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参保人所享受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收费、虚假报销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基金的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法对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参保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的合理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

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

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以下是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的常见指标及其解释:1.参保率: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较高的参保率意味着较多的人群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2.报销比例:指医疗费用中保险支付部分占总费用的比例。

较高的报销比例意味着保险能够更多地承担医疗费用,降低个人负担。

3.报销时间:指从患者就医到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时间。

较短的报销时间意味着保险的效率较高,能够及时为患者提供费用支持。

4.自付比例:指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部分占总费用的比例。

较低的自付比例意味着保险对患者的负担较轻。

5.社会保障支出: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较高的社会保障支出意味着政府对医疗保障的重视程度较高。

7.经办机构运作成本: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和运作成本。

较低的运作成本意味着保险经办机构的效率较高。

8.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指医疗保险的具体支付方式,如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等。

不同的支付方式对医疗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方式有不同的影响。

9.医疗质量:指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如医疗技术水平、患者满意度等。

较高的医疗质量意味着患者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10.医疗资源配置:指医疗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

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能够使不同地区和人群都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11.疾病谱:指一个地区或一个群体的疾病发病情况和类型分布。

疾病谱可以反映保险的风险特征,对设计保险方案和定价有重要影响。

12.医疗费用增长率:指医疗费用的年均增长率。

较低的医疗费用增长率意味着医疗成本的控制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

以上是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中的一些常见指标及其解释。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监测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评估政策效果,并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基本知识简介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基本知识简介
★公司自 2007 年起为员工缴纳住院统筹,于 2011 年 1 月起为员工缴纳门诊医疗统筹。
3、保险年度:当年的 7 月 1 日至次年的 6 月 30 日。 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浙江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缴费及待遇简介 (一)缴费标准
(以 2010 年度为例)
类别
基本医 疗保险
项目
缴费基数(元)
5
3、办理出院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统筹基金支付的,医院按规定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时出示社会保障卡,向医院付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即可出院。
(二)临时外出急病住院治疗
1、报销要求
出差、探亲或到外地休假,因急病住院治疗。一般只能在当地一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 医,并在住院后 15 日内持急诊证明到市社保局医保科办理备案手续。
年龄段 (年龄:Y) 费率
Y<45 周岁
45 周岁≤Y<退 退休≤Y<70 周
休年龄

Y≥70 周岁
医疗保险费帐户 划建比例
参保个人
用人单位(或 灵活就业人员
本人)
合计费率
2%
1%
1.30%
3%
3.30%

2%
2.30%
2%
2.30%
2010 年度个人帐户金额(元)
777.6
855.36
518.4
596.16
地安置登记凭证》。
置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医疗费
2、异地安置登记后即刻生效,一年后方可撤销或申请变更定点医 回乐清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疗机构。
3、撤销需填写《乐清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驻外)人员登记注销
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

医疗保险的名词解释

医疗保险的名词解释

医疗保险的名词解释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的提高,医疗保险成为了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疗保险,顾名思义,是指为了在个人面临疾病、疾病或其他健康问题时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保险形式。

本文将从医疗保险的定义、类型、运作方式及其优势等方面进行解释。

医疗保险的定义与分类医疗保险是一种个人、集体或全国性组织以保费作为代价,为参保者提供医疗费用支付或提供相关健康服务的保险形式。

根据参保者的身份,医疗保险可分为个人医疗保险和集体医疗保险。

个人医疗保险是个人自愿选择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会对参保者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

而集体医疗保险则是由雇主或其他组织为员工或团体购买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运作方式医疗保险的运作方式主要通过参保者缴纳保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理赔处理和费用支付等环节来进行。

参保者在缴纳保费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其规定的保险计划,对其参保者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

而为了避免欺诈行为和滥用保险权益,保险公司通常会对参保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进行理赔处理。

医疗保险的优势医疗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形式,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优势。

首先,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分担个人医疗费用的负担,减轻因突发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保障人们的健康。

其次,医疗保险能够提供多样化的医疗服务,包括门诊、住院、手术、药品等,在被保险人面临医疗需求时提供全面的保障。

此外,医疗保险还能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和全球范围的医疗保障,在出差或旅行时也能获得及时救治。

不同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同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和特点。

以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为例,美国的医疗保险主要以商业保险为主,由个人或雇主购买,并且医疗保险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存在很多无法负担医疗费用的人群。

而加拿大则实行了全国范围的公共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统一管理和支付医疗费用,所有公民都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这些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反映了不同国家对医疗保障的重视程度以及经济、社会情况的不同。

社会保险费培训系列之一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费培训系列之一基本医疗保险
=17010元 ❖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
政府令[2008]11号令 P238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基本医 疗保险金(在单位工作满10年)
26
一、在单位正常退休人员计算缴纳过渡金举例:
❖ 2、张三1949年3月出生, 2001年1月开始在广州市 某企业工作,2010年4月办理退休。2005年4月企业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张三也参加,企业为其缴费至 2010年3月)。张三退休后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试计算企业和张三分别需要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 险金(简称过渡金)的金额?
14
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
医疗保险
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住院保险)
5、参加住院保险必须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同时缴纳; 6、参加住院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缴费年限; 7、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可 选择整体参加住院和特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或外来工医保); 8、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或其他用人单位,其住院保险 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由个体经济组织业主缴交;以个人身份参保 的人员,其住院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由个人缴交。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1
一、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的四个特征
强制性 保障性 互济性 普遍性
2
一、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都具有互助共济、化 解社会风险的功能。商业 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 有益补充。
两者不同点
1.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 2.资金来源不同 3.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4.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5.保障的水准不同 6.立法范畴不同 7.管理体制不同

【精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全文解读

【精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全文解读

【精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依法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一定的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合理支出,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以保障参保人员在保险范围内获取一定的医疗待遇。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层次、全覆盖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实行统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及从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按规定的费率缴纳,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六条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对象,对拒不参加或者恶意欺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医疗保险费和其他政府投入组成。

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有关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禁止将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其他用途,禁止挪用医疗保险基金。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多渠道筹集,拓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来源。

第二章参加和退出医疗保险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城乡居民人口;(二)用工单位的职工;(三)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士兵、新生儿出生人员等。

第十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退休后,自动转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第十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退出参保的,依法办理退出手续。

第三章医疗保险基金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的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包括:(一)用人单位和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二)政府投入的医疗保险资金。

第十五条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一)向参保人员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评估医疗服务费相关费用;(三)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文解读.doc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文解读.doc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文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文解读人社厅负责人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医保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施行以来,不少职工关心该条例对于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及缴费年限等问题的设定。

对此,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3月1日就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学龄前儿童也可参加医保“现在缴纳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几种?其覆盖哪些人员?这些问题在《医保条例》当中有没有明确?”这是王鑫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全区已经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为关注的问题。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规定了城镇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医保条例》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并规定了制度覆盖范围,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非从业城镇常住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外国人在自治区内就业的、失地农牧民等特殊群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现行相关政策。

用人单位最低缴费比例为6%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和筹资,也是参保人员最为关注的问题。

对于基金来源,这位负责人表示,该条列规定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明确了基金的筹资渠道及用人单位、个人和政府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中的责任。

具体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由于各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消费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条例对职工基本医保缴费比例限定了最低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是自治区职工基本医保最低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最低缴费比例为6%,职工个人为2%。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着参保覆盖率低、报销比例偏低、医保基金不足和缺乏引导意识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意识和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只有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才能有效改善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状况,确保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关键词】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报销比例,医保基金,政府财政投入,医疗保险制度,参保意识,医保基金管理。

1. 引言1.1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现状目前,中国农村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农村居民应对突发疾病和医疗费用。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覆盖率较低。

据统计,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参保率仅为50%左右,远低于城市地区的水平。

这意味着许多农村居民在面临疾病时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医疗风险。

除了参保率较低外,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也相对偏低。

由于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较为匮乏,农民往往需要前往城市就医,而城市医院的医疗费用较高,导致农村居民在看病时依然需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

医保基金也存在不足的问题,导致保障水平偏低,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当前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以提升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1.2 问题意识在中国农村地区,虽然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其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

农村医疗保险的参保覆盖率较低,大部分农村居民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保障。

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偏低,很难给予农民合理的医疗费用补偿。

农村医疗保险基金不足,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农村地区缺乏医疗保险的引导意识,导致农民对医疗保险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参与积极性不高。

我们需要认真思考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来完善和改进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9号)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9号)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2001年3月19日京劳社医发[2001]1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队驻京企业,各医疗机构: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现对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中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城镇私营企业等。

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或市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二、《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中的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下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是指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是指内地职工。

三、《规定》第十条“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以本人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

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在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其病休期间领取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不足整年度时与病休前的当年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三)被派到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不含临时派出)工作的人员,按派出前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次年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四)企业外派、外借及劳务输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和下岗人员,以在原企业领取的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压力。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出台各种减免政策,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医疗保险费用负担。

本文将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减免对象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低收入家庭;5.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

二、减免政策1.免费参保: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免费参保政策,他们可以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资助参保:对于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政府将提供一定的资助,帮助他们参保。

3.减免个人缴费: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政府将减免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

4.提高报销比例:政府还将提高这些困难群众的医疗报销比例,让他们在就医时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

三、申请流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的申请流程如下:1.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需要向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提出申请;2.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当地医保部门;3.当地医保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认定,并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服务。

四、注意事项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2.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需要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3.当地医保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服务,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希望广大城乡居民能够了解相关政策,及时申请享受减免服务,为广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减轻医疗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其原因,以便更好地完善和推进。

首先,农村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尽管农村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但在面对重大疾病和高额医疗费用时,保障力度仍显不足。

这主要是由于报销比例有限,许多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导致农民在实际就医时仍需承担较大的自付费用。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投入有限,使得医疗保险基金规模相对较小。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服务成本较高,也限制了保障水平的提升。

其次,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较为繁琐。

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往往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经过层层审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不仅给农民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

造成报销流程繁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报销过程中出现诸多障碍。

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数据传递不及时,增加了审核的难度和时间。

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对报销政策的解释和执行不够到位。

再者,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到位。

许多农民对医疗保险的政策内容、报销标准、参保流程等缺乏了解,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持续发展。

造成宣传普及工作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宣传手段单一,缺乏创新,多采用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传统方式,效果不佳。

二是宣传内容不够通俗易懂,过于专业和复杂,农民难以理解和接受。

三是基层干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其在宣传和组织方面的作用。

此外,农村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2011无锡市居民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的解释

2011无锡市居民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的解释

201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征缴,医保部门解答市民咨询热点201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于近日参保缴费,这是我市新设立的社保险种,它基本上把市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人员都纳入“保护伞”下。

3日从市人保局、市社保中心获悉:目前已有49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测算全年参保人数将达100万人。

新生儿、外迁户等应于90天内办理缴费有市民问,今年参保是否今年就能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部门人士表示,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为年度一次性征缴,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一般于次年享受医保待遇,首次办理参保缴费的则可于当年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而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外地迁入的居民在户籍迁入之日起、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从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之日起,应于90天内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或村委、社区)办理缴费手续。

当年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为:6月30日前办理缴费手续的,缴纳全年费用,其待遇从1月1日起享受;6月30日后办理缴费手续的,缴纳半年费用,其待遇从7月1日起享受。

正常转诊而未办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减半有市民问,参保市民正常看病应在约定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如果转诊而未办转诊手续的,现在也可报销了,不知报销比例是否与转诊前一样?医保部门人士解释,此类报销比例要低。

住院医疗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80%;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60%和5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按上述比例的50%执行。

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7万元。

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在600元以内的,可按比例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也只能按正常报销比例的50%报销。

遇急症可就近就医,门诊无需办转诊手续有市民问,他参保定点的是沁园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在胡埭办事时突发急症,怎么办?医保部门人士说,可就近就医;若不满3周岁的参保少儿,可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关于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是指山西省政府针对医疗保险制定的相关政策。

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和管理,以满足参保人员在医疗费用支出方面的基本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下面将对山西省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详细解释。

一、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山西省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包括城乡居民和职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适用于城乡居民及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职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员工。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包括两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在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政府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保障。

1.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是由个人、家庭和政府三方共同参与的,由政府设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

参保人员每年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享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各类医疗保障服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险范围包括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门诊保险费用比例逐年提高。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包括按次支付和定额支付两种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的优惠。

2.大病医疗保险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在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给予的保障。

政府根据规定设立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大病医疗保险的费用。

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罹患一些特定的重大疾病需要进行的治疗费用,政府根据疾病种类规定具体的保险金额。

参保人员在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可以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三、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山西省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主要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由企事业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用,用于支付基本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住院、门诊、基本医保所包含的药品费用报销等。

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险费用由参保单位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缴纳,比例由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而且根据参保职工的工资水平进行缴费标准的划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解释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审核问题解释(一)》(京医保发[2012] 4号)及《2011年经相关政策部门确认的审核问题解答汇总》精神,就有关医保问题作出解释,如下:例一:关于超药品说明书用量问题。

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审核工作中如何掌握其是否“再次签名”。

是否所有超说明书用量的都要核实其处方是否“再次签名”?答:当然所有超说明书用量的都要核实其处方是否“再次签名”,若无“再次签名”,应视为超药品说明书规定用法用药,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费用。

例二:w020*******中医化腐清创治疗(大、中、小),敷料另收,医疗机构用于褥疮换药时,治疗所用中药粉末另收药费,是否符合医保政策?答:违反物价规定的收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这是医保费用审核的最基本原则,医疗机构在收取w020*******中医化腐清创治疗(大、中、小)费用时,另收取药品消耗的费用,不符合物价规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审核问题解释(一)》•一、2011年新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的报销适应症超出了其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对此应如何掌握报销政策?•答:《药品目录》7月1日执行后,按照凡例的有关规定,对目录内药品无适应症限制的,适应症范围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目录内对部分药品规定了明确的适应症范围的,在此范围内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二、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为参保人提供“按摩手法治疗”等临床诊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支付?•答:从事临床诊疗服务的人员必需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为参保人提供“按摩手法治疗”等临床诊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药品目录》中“限二线用药”的规定应如何掌握?•答:《药品目录》中规定了:“对于‘报销限制内容’一栏标注了‘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基金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中有了定点医疗机构未按上述规定用药的病历记录、病程记录等依据的,方可对其相关费用进行拒付。

•四、关于“十种慢性病”伴随症或并发症治疗药物的开药量应如何掌握?•答: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减少就诊频次,对于上述“十种慢性病”患者,其伴随症或并发症需要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亦可按上述政策执行,即开取上述“十种慢性病”的治疗药物时,其伴随症或并发症的开药量,也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五、2010年10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社会保障卡住院就医结算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55号)后,急诊留观费用报销应如何掌握?•答:为推进“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工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社会保障卡住院就医结算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55号),其中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急诊留观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办理急诊留观或住院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政策执行,在此之前发生的持卡实时结算的急诊医疗费用按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政策执行。

•六、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合理使用《药品目录》中报销限制内容为“限门诊使用”的药品,审核时应如何掌握?•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3号)中规定:“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中,如果遇到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合理使用《药品目录》中报销限制内容为“限门诊使用”的药品,并且全额现金结算后申请报销的,考虑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审核支付(录入费用发生日期为出院日期)。

•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科室,应用自动分析仪做检验项目时,仪器连带做了医嘱所开检验项目外的其他检验项目(如:医嘱所开检验项目为“快速血气分析”或“血气分析+离子分析”,在做上述检验项目时,仪器连带做了“血红蛋白量测定”、“一氧化碳血红蛋白量测定”、“红细胞比积”等非血气分析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将非医嘱所开检验项目的费用进行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支付?•答:《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医生开具检验项目应明确诊断目的,根据病情合理应用自动分析仪,收费应严格按医生开具的检验项目计价收费。

”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医生医嘱做检验项目时,仪器连带做的其他非医嘱项目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八、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1、对于《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W0426内镜手术下相关诊疗项目,其收费标准内已包括内镜检查等消耗费用在内,除物价有明确规定可另行收取的一次性耗材费用外,在一次手术过程中,收取的内镜检查(即W0216内镜检查相关诊疗项目)等相关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相关依据:《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W0216内镜检查收费标准内容说明“内镜下手术,按手术费(即W0426内镜手术下相关诊疗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内镜下激光治疗、激光机器按激光科收费标准另收。

”•2、对于使用《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W0426内镜手术下相关诊疗项目名称含“腔镜手术加收”的诊疗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手术收费说明中第六条“手术中如有严重并发症、伴随症等,由于增加了消耗,可在手术费总额基础上加收30%。

”加收的部分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相关依据:《关于公布玻璃体穿刺抽液术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09]193号)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规定:“w042600001、w042600002、w042600004、w042600005项目不执行手术收费说明中第六条的规定。

”2011年经相关政策部门确认的审核问题解答汇总1、医院烧伤科治疗褥疮时,使用“浸浴疗法”(物价烧伤科目录下的项目)的费用是否支付,即“浸浴疗法”的费用是否仅在治疗烧伤时可支付?答复:物价收费项目不受物价科目限制,因此,医院烧伤科治疗褥疮时,使用“浸浴疗法”的费用应予以支付。

2、同一部位手术中置入2根以上负压引流管,是否可按2例以上负压引流管置入术收取手术加收费用?答复:同一部位手术中不论置入多少根负压引流管,负压引流管置入术仍为1例,因此,只能收取1个负压引流管置入术的手术加收费用,负压引流管根据实际消耗收取费用。

3、“全脑动脉造影”时是否可同时收取颈内动脉和椎动脉造影的费用?答复:“全脑动脉造影”时,一次可将颈内动脉和椎动脉的颅内段血管检查显影。

因此,做“全脑动脉造影”时,不能重复收取颈内动脉造影、椎动脉造影的费用。

若临床需要并单独做了椎动脉颅外段造影检查时,可另外收取椎动脉造影的费用。

4、物价的“营养泵”比照“输液泵”收费(1.00元/小时)是否仅指经静脉的“肠外营养泵”,即经消化道的“肠内营养泵”不能按此收取费用?答复:营养泵不分给药途径,即不论肠外、肠内营养,均可收取营养泵费用。

5、医院临床科室在自己的实验室中所做“血细胞形态学检查”( w0302050012 ,30.00/人次,仅限协和医院使用)的报告中带有血细胞形态图时,是否可按“图像分析病理诊断”(60.00/人次)收取费用?答复:“图像分析病理诊断”应属于医院病理科的检查收费项目,临床科室在自己的实验室做的是“血细胞形态学检查”,其报告中的图像是血细胞形态图,而不是病理分析图像,只能收取“血细胞形态学检查”的费用,不能收取“图像分析病理诊断”的费用,且此项目仅限协和医院使用,因此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做此项目后,为了使费用能够报销,按“图像分析病理诊断”靠收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6、《物价》中只有“双腔永久起搏器植入术”收费项目,没有“单腔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和“三腔永久起搏器植入术”收费项目,当医院为患者安装单腔或三腔永久起搏器时,起搏器植入术的费用如何收取?答复:经与市物价局价格处咨询,目前《物价》确实没有“单腔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和“三腔永久起搏器植入术”收费项目,当医院为患者安装单腔永久起搏器时,应按w022*******永久心脏起搏(1000/例)收费;因目前市场上三腔起搏器均带有心脏复律除颤功能,安装三腔永久起搏器时,永久起搏器应按w022*******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安置术(2000/人次)收取费用。

7、“全脑动脉造影”时,收取“心导管透视”、“心导管工作站”的费用,医保基金是否支付?答复:“心导管透视”是对心导管进行透视的费用,“全脑动脉造影”所用导管为全脑动脉造影导管,不是心导管,故收取“心导管透视“费用不合理;“心导管工作站”严格来讲属于心脏介入的辅助设备,在做心脏介入时使用最为合适,做“全脑动脉造影”时若使用其部分功能,可以申报“心导管工作站”费用。

8、个别医疗机构导管科在做介入检查或治疗时,一律同时收取“心导管透视”、“使用录像加收”、“使用电影加收”、“使用AOT(大片)加收”、“使用监视器加收(导管科)”及“心导管工作站”的费用,医保基金是否支付?答复:“心导管透视”是对心导管进行透视的费用,没有使用心导管时不能收取费用。

“使用录像加收”、“使用电影加收”、“使用AOT(大片)加收”、“使用监视器加收(导管科)”均需有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才能收取费用,同时使用上述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及合理性问题需要在审核时进行沟通核实,对于不合理使用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9、申报“保留闭式引流”(5.00/日)的费用是否仅限“胸腔闭式引流术”后,医保基金才可以支付?即其他部位放置的“保留闭式引流”的费用及其相关的一次性引流管、瓶、袋材料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答复:“保留闭式引流”(5.00/日)在《物价》中是通科项目,不是仅限“胸腔闭式引流术”后才可以收取费用,只要体液引流时放置的引流系统是封闭式引流系统,“保留闭式引流”及其相关的一次性引流管、瓶、袋材料的费用医保基金应予以支付。

10、“经皮内镜下胃造瘘术”后,在内镜下更换胃造瘘管时,收取“内镜下检查治疗(大、中、小)”费用医保基金是否支付?答复:《物价》中“内镜下检查治疗(大、中、小)”项目是指内镜下取活检、异物、粘膜切除、止血、息肉肿瘤切除病变治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