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狗文化(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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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西文化的差异
——从“狗”一词探讨【摘要】:本文通过描述狗在中西方的地位,阐述中西方人分别对待狗的态度,指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性,并分析了这一差异的原因,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学习西方文化,避免因语言上的差异而造成错误。
【关键词】:中西方,狗文化,差异性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化的发展,世界各地的文化交流也越来越广泛,跨文化的交流在今日也成为潮流,通过交流,越来越多的人也逐渐意识到语言的文化差异和重要性。
语言是人类通过后天社会语言环境的触发而习得的一套知识。
[1]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是人们传递思想,进行交流的重要文化载体。
中西方都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遗产,但是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因地理位置、历史因素、传统文化的不同,对同一种事物的看法也会有不同,对于“狗”这个最普通不过的一个词语,在中国人和西方人的眼中也大相径庭。
狗是人们所熟悉的一种动物,随着近几年宠物狗在中国某些大城市的兴起,宠物狗频繁的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养狗也成为某些家庭生活的一部分。
但反观西方,养狗之心更甚,虽然中西方对狗的态度越累越趋近,但是从历史的发展长河来看,中西方存在明显的差异。
背景分析:
在中国的历史上,狗的地位是低贱的,社会作用也比较小。
在封建社会,社会等级严重,连祭祀所使用的贡品也有等级划分。
天子祭祀可以杀牛、羊、猪,诸侯国祭祀可以杀羊和猪,士大夫只能杀猪,而平民百姓除了杀鸡以外,就只能杀狗。
[2]可见在古代,狗的地位是很低的,基本上只能处于替代品的地位。
商周时期,中国的食狗之风在北方兴起,到战国秦汉时期逐渐走向高潮,整个社会,无论是上层统治者,还是下层平民,都喜欢食用狗肉。
《孟子·梁惠王上》言:“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上个世纪80年代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随葬品中,就有多种用狗肉烹制的菜肴。
由于礼崩乐坏和豢养的家畜日益增多,到战国时期时,《礼记·王制》“士无故不杀犬豕”的规定就没有什么约束力了。
荆轲在燕国时,“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
狗屠的出现,说明社会上普遍养狗,食用狗肉的人群也在扩大,不再仅仅是贵族了。
只要有钱买肉,人们即可食肉,狗肉开始进入普通民众的饮食生活。
以至于影响了邻近的一些国家。
2002年5月,韩日两国共同举办第17届世界杯,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两个国家联合主办这项赛事。
当时狗肉是韩国菜中的一大美味,也是韩国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传统佳肴。
韩国人吃狗肉,历史悠久,“清炖狗肉滋补汤”早已名扬天下,以狗肉为主料而制成的一系列韩国狗肉美食也成为了韩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
因此韩国曾计划在世界杯期间推出独具风味的“狗肉大宴”,结果遭到欧洲运动员的强烈反对,因为在欧洲,狗是人们宠爱的生灵,他们认为杀狗吃狗肉是很不人道的,为此,韩国政府不得不要求国民改一改吃狗肉的习俗。
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世界杯照开, 韩国人狗肉照吃。
可见中国食狗之风的影响之广。
在中国古代,狗除了可用来食用以外,基本就是看家,因此从古代开始“看门狗”的称呼。
而且主人可以随意的打狗,无论是教训还是发泄怨气。
《列子》
中有一篇《杨布打狗》: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
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返。
其狗不知,迎而吠之。
杨布怒,将扑之。
2010年11月,网上出现一条叫《令人发指,一群90后男女街头活剥小狗》的网帖,曝出血腥一幕。
照片中,几个年轻人在杀狗现场撕扯狗腿和皮毛。
还有一张照片上,3个青年张开血淋淋的双手,做着鬼脸。
(《郑州晚报》11月11日),虽然杀狗,吃狗肉不触犯法律,但是把这种行为作为一种娱乐节目,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的歪曲。
2011年5月16日刚刚发生的福大打狗事件最近在网上引起网友的评论,一名保安拿着白色大棍对着一条狗来了几下,狗嗷叫几声,就倒在地上,小小的尸体蜷在地上,无人过问。
无论是古代的野蛮社会还是现代的文明时代,打狗还是普遍存在的,其残忍程度也是有增无减。
虽然中国早已颁布了关于野生动物或者珍贵的濒危动物的相关保护法律,但是关于小猫小狗之类的普通动物的保护法尚未出现,不能说是我国法律的一大缺憾。
可见,在中国古代,狗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功能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提高。
甚至是近现代,虽然狗的地位有一定的提高,宠物狗也逐渐成为一种时尚文化,但是总体来说,国家关于狗相关动物的保护并不全面,某些人民群众对保护狗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在西方,狗在英语国家中有“Man’s best friend”的美誉,人们通常把狗作为宠物来饲养,在他们看来,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
许多人一生以狗为伴,有的人甚至把自己一生的财产留给自己的爱犬,有的狗死后,主人还要为其开追悼会,埋到专门的墓地。
在他们看来,狗就是他们的孩子,打狗就是打孩子,尤其在俄罗斯,打狗受监禁的时间少则两三天多则一个星期。
在西方,围绕狗而产生的各种服务性行业也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专门卖狗食的狗食店,狗病了,有专门的宠物医生和医院,主人出门还有专门照顾的托“狗”所。
另外,西方不少国家和地区还流行关于狗的节日习俗。
如加拿大的北端湾城,萨克港、里德艾兰等地,把每年10 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定为狗节。
这一天,所有的狗一律放假休息,不用拉雪撬。
主人还要将狗刻意打扮:颈上挂着彩色布条编织而成的花朵,身上披着红绿绸缎,可谓是花枝招展,让它们整天享受美味佳肴。
[3]在西方,以狗为主题的小说,电影也是层出不穷。
上个世纪美国密苏里州的沃伦斯堡,有位波登先生养了一只名叫“老鼓”的猎犬。
有一次“老鼓”跑到邻居杭斯贝先生的后院里,不幸被杭斯贝先生杀死。
官司由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波登先生的代理人佛斯特向法庭陪审团演讲了这篇千古奇文——《狗的赞美》。
陪审团深受感动,便判波登先生胜诉,由对方赔偿500美元。
从此,佛斯特的演讲便成了世界各国爱狗人的经典,万人争诵。
当地人还为猎犬“老鼓”建了一座纪念碑,碑上刻着《狗的赞美》的全文。
《忠犬八公的故事》、《玛丽和我》、《新灵犬莱西》、《流浪狗之家》等众多脍炙人口的关于狗的电影获得极佳的口碑,其主题也主要是描述狗和人之间深厚的感情以及歌颂狗的忠诚、勤奋等优良的品质。
美国学者尤金·奥尼尔凭借《一只狗的遗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三届普利策奖。
在本书中,作者以清练的文字,描述了他的狗伯莱明以欢笑和喜乐,冲淡了主人因无法忘怀与它共度的美好回忆所带来的悲伤和痛苦,读后催人泪下、难以忘怀,被誉为“绝世佳作”。
可见,在西方国家,由于各种原因,西方人对狗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东方,
他们把他作为朋友,家人一样看待,把他们作为自己生活的重要部分。
文化差异表现:
除了在对待狗的态度和地位这些方面,中西方有所区别,中西方这方面的差异还表现在具体的文化上。
首先,由上述中国人对狗的态度和狗的地位可以看出,在具体文化表现上,一般主要也是消极,低级等意思。
第一,大多被比作狗的人,大多是品格,性情等恶劣的人。
如很多带有“狗”的词:狗腿子、够崽子、走狗、丧家犬、狗杂种、狗汉奸、落水狗、狗头军师等都是被用来比作那种被人们所鄙视、所唾弃的,无耻、卑贱、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的小人。
第二,大多含有“狗”的词语和谚语都含有贬义。
[4]如汉语中只要涉及有关“狗”的成语,如:狐朋狗友(泛指一些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的朋友)、狗急跳墙(比喻走投无路时不顾一切地采取极端的行动,不顾一切)、人模狗样(身份是人,举止形容却像狗。
多用于嘲讽)、狗尾续貂(比喻拿不好的东西补接在好的东西后面,前后两部分非常不相称,多指文学作品)、狗屁不通、狼心狗肺、鸡犬不宁、鸡犬升天、狗仗人势、狗血喷头、蝇营狗苟等,都是贬义的;同样,汉语中含有“狗”谚语,如: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狗嘴吐不出象牙,狗眼看人低,好狗不挡路,狗改不了吃屎等,也统统有贬义的内涵。
第三,大多带有犬字旁的字都含有贬义。
汉语中有很多字都带有“犬”字旁,而带“犬”字的往往都是贬义的。
[5]如:犯、狂、猥、猖獗、狰狞等。
这些文字的创造,无不渗透了汉语文化千百年来人们对狗的卑视。
第四,人们养狗的方式,也反映了狗的地位的卑微。
在中国人眼里,狗是用来看门的,所以有“看门狗”一词,吃的是残羹冷饭,主人对狗可以随意打骂,甚至可以宰杀等。
即使狗被宰了成了饭桌上的佳肴,也难逃被轻视的命运,因为人们认为“狗肉上不了宴席”。
反观西方世界,享有“Man’s best friend ”的狗,在西方具体文化表现中也大多数突显了其较高的地位。
第一,用“dog”来形容人,常常表示对一些人的赞扬,信任,这在汉语中是从未出现的。
如a lucky dog(幸运儿)、a big dog(大款,保镖等)、a top dog(一个身居要职的人)。
第二,一些含有“dog”的短语也有褒义的内涵。
如die dog for somebody(敢为知己者死,尽犬马之劳)、love me ,love my dog(爱屋及乌)、a living dog is better than a dead dog(好死不如赖活着)、work like a dog(勤奋工作)。
第三,“dog”一词还有一些表示“中性”的用法。
[6]在英语国家中有些与“dog”相关的词语、短语的用法虽然不是褒义的,但是表示中性。
如:a dump dog(一个沉默寡言的人)、dog –tired(疲倦之极)、be dog at(对什么很有经验,很老道)、fight dog , fight bear(一决雌雄)、dog days(三伏天)、dog fall(平局)、rain cats and dogs(下倾盆大雨)。
第四,在西方,人们豢养狗的方式也与西方大相径庭。
在一些英美国家,人绝不让狗吃人剩下的残羹冷炙,狗有专门的狗食。
在超市,狗食与人的食品放在一起销售,还有一些专门为狗提供服务的设施和商店,如:狗食店、狗餐厅、狗医院、狗旅社等。
另外,还有专门为狗树碑立传、歌功颂德的。
因此,狗成了
他们的朋友,受到与人平等的尊重。
在德国,其《民法典》在1990年经过修改,其中在题为“物和动物”下的第90条规定:动物不是物。
动物得到特别法律的保护……动物不再是以往法律界定的物,而是在人和物之后的第三类法律实体,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实体。
1999年,欧盟各国终于通过了《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附加议定书》,附加于《欧盟条约》。
当然,“dog”一词在英语语域中也有少部分表示贬义的。
在因为英语语域中的很多词汇不是反映英语国家的本国文化,有一部分是一些外来语,如来自拉丁语、希腊语等,这些外来语中也不可避免渗透了其本族的文化,因此,“dog”
在英语也会有一些贬义的用法,但大多见于美国俚语或《圣经》里的词汇,在《圣经》里,“狗”常常被看作是不洁之物,因此,“dog”一词有一部分用法带有贬义,如:a black dog(意志消沉的人)、a dead dog(没用的人或东西)、go to dogs(《圣经》坠落,毁灭)、put on the dog(摆臭架子,装腔作势)。
[7]
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在对待“狗”这方面是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无论是从大的方面,如态度,文化,还是从小的方面,如相关法律措施来看,中国在这方面需要向西方借鉴某些积极的方面。
原因分析:
而造成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地理环境,自然因素这方面。
一方面是东方的文明是以华夏文明为代表的,而华夏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以农业文化为核心。
在农业社会中,狗的作用相对比较小,除了看家外,就只能提供肉食了。
正因为如此,在国内的很多地方,吃狗肉的习惯延续至今,甚至还影响到周围的韩国。
其次中国人一贯重视和谐,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
不需要从狗身上寻求心理安全感,因而对狗也就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西方历史比华夏文明要短的多,但总体来说, 西方文化主要以欧洲文化为代表,而欧洲文明中,最早以渔猎和畜牧文化为主,这主要是由于当地的气候环境等因素造成的。
在以渔猎畜牧为主的背景下,牛和羊成了主要的肉食提供者, 而狗却成了重要的劳动和生产工具。
除此以外,英美人社会竞争激烈,家庭观念淡薄,从人群里得到的心理安全感比中国人少,他们想把这种损失在宠物狗身上得到一定的补偿,因此在西方,经常可以看到人们带着狗在公园散步等情景。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中西方的生活背景,历史发展源头等存在差异,导致了狗文化在不同地域之间形成的差异,通过此项研究,也可以了解中西方的相关文化差异,从而对其有一定的了解。
这样,我们在学习英语中,也要注意相关的文化差异,只有这样,在跨文化交流中,准确无误。
【参考文献】:
[1][4][5][6]吕长青:《从“dog”一词看中西方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差异》,语言文学研究报刊,2009年9月号中旬刊.
[2] 王宗云,王文姣:《中西方狗文化对比》,学术探讨,2007年12月
[3] 李金斗:《英汉语“狗”文化差异的比较》,学术论坛,2007年第5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