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财税处理的思考-123

合集下载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当前我国的增值税制度是一种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型的税制,也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整体税制的改革,现行增值税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负担公平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思考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基础上,我认为有必要从减税优化税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完善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建议。

首先是减税优化税制。

当前我国的税收负担偏重于工业增值税,尤其是高消费品和大宗商品所得涉及税收的比例较高。

针对这一问题,应该进一步减少对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创新和科技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

应该对被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对于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其发展的空间和竞争力。

其次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现行的增值税税收征管体系相对比较复杂,存在一些征管难度较大、容易出现滞纳和逃税等问题。

为实现征管的规范化、合理化,应当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税收执法力度,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监督和协调机制。

还应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其税法业务水平和纪律意识,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最后是完善税收政策。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地方,对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征税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和改善。

对于环保产业和绿色技术的发展,应该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发展和可持续经营。

还应该加强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调整税率和减免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和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的不断深入,税收改革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社会结构的重要手段。

其中,增值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对于调节国内市场经济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待解决的难题。

因此,本文就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了分析、思考和建议以期改善税制的效率和公平性。

一、现行增值税制度的优点1. 符合国家与地方利益合理分配关系。

增值税的收入分为中央与地方两部分,中央约54%,地方约46%。

其中,地方的增值税分配比重基于税收征收的地点原则,即产生增值税的地方可分享增值税收入,为地方财政提供了丰富的财力。

2. 实现了税制的简单化和规范化。

我国增值税实行单一税率制度,避免了多种税率并存下可能带来的税制不稳定。

增值税纳税人减少了基础的税务负担,同时也意味着税制的透明度加强,对于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3. 实现了对经济强度的调节作用。

通过调整增值税的税率,可以对国内的经济强度进行调整。

当国家经济出现下滑时,可降低增值税税率,促进消费,刺激市场活力;反之,则可提高增值税税率。

1. 增值税逃税现象的存在。

增值税是目前我国的主要税种,但增值税逃税问题不容忽视。

目前,增值税逃税问题主要来源于虚开发票和漏开发票。

建议在增值税征收的过程中,通过加强税务进项审核,强化税务征管力度以及降低税负,逐步解决增值税逃税问题。

2. 收入分配不均衡问题。

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是单一的税率制度,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大企业,都是按照同样的税率征税。

因此有关税收的公平性问题逐渐发酵。

建议在实行增值税税率的时候,将社会和贫困地区的不同税收问题纳入考虑,推出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实现收入分配的公正。

3. 增值税的税前扣除问题等。

在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由于一些非正常的增值因素的存在,会给纳税人带来费用;这些费用需要在征收增值税之前进行扣除。

但是,往往会出现一些诱导性建筑等行为,使得税前扣除造假问题日益严重。

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思考(共5则范文)

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思考(共5则范文)

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思考(共5则范文)第一篇: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思考(共)继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之后,增值税改革已成为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

一、以推行消费型增值税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为主要内容,对增值税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已制约经济发展。

在抵扣范围上,纳税人购买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得到抵扣,导致制度性重复征税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复杂性。

在征收范围上,仅对货物和部分劳务征收增值税,绝大部分的服务业和农业没有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致使增值税运行的链条断裂。

现在,增值税管理中诸如货运发票抵扣、农产品收购进项抵扣、商业税收征收管理等难点,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增值税征收面偏窄所致。

在具体征收方式上,将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为按规范化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和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中两类纳税人是按照销售收入界定的,不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只有很少一部分纳税人按照规范化的办法缴纳增值税,而众多的纳税人被排除在按规范化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范围之外,且要负担较高比例的增值税。

据统计,2006年,河南省一般纳税人户数为6.2万户,仅占整个增值税纳税人73.7万户的8.41%;小规模纳税人户数为67.5万户,占整个增值税纳税人户数的91.59%。

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增值税税负大大高于一般纳税人。

目前,社会各方面对增值税制度的改革有较高期望。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一轮税制改革八个方面的内容。

排在前三位的是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所得税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前两项改革已经完成,增值税改革自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二、消除增值税改革进程的两大思想障碍1.消除孤立地看待改革、过分担心增值税改革减少财政收入的思想障碍。

现有税收规模和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能够承载减税的压力。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现行增值税制度是我国财税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日益增加,现行增值税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思考和建议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一、问题分析1. 税率结构不合理现行增值税采用多税率制度,按照不同的行业和商品进行分类征税,税率范围从3%到17%不等。

但是税率结构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某些行业或商品的税率过高或过低,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或利润下降,而且也存在税负过重或过轻的情况。

2. 税收征管有待加强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征管还不够完善。

比如发票管理方面存在风险,很多企业存在虚假发票的情况,税收流失较大。

此外,一些小微企业对增值税政策理解和应用程度较低,导致整个税收体系的效果下降。

3. 税收转移现象严重一些企业通过跨省、城市等方式进行税收转移,以获取税收优惠。

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公平性,也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建议措施应该适当缩小税率范围,统一税率水平,对于税负较重的行业或商品,尽量降低税率,对于税负较轻的行业或商品,考虑适当提高税率。

此外,可以考虑实行差别化税率政策,对于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或环保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或商品,给予税收优惠。

加强对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提高自动化技术的应用程度,建立完善的税收现场检查和监管体系,防范和打击虚假发票等行为。

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教育,提升纳税自觉性和文化素质。

3.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对于跨地区税收转移行为要予以打击,加大对企业的审计和监察力度,加强对税收漏洞的防范和调查,建立跨部门的税收执法联动机制。

4. 探索增值税改革思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的改变,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改革现有的增值税制度,例如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推行增值税的营业税改革,探索合理的消费税政策等。

总之,现行增值税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变化和经济发展,也需要随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增值税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其主要特点是对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付税。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增值税也在不断改革完善中,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将就
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思考及建议。

首先,当前我国增值税的税率过高。

增值税税率在1994年时仅为3%,如今已升至17%。

高税率会造成企业成本上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加重了消费者负担。

为此,政府应该考虑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

其次,现行的增值税免税政策过于简单、不够灵活。

增值税免税政策一般是针对某些
特定行业或产品制定,但随着市场的变化和发展,免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很难及时调整,导致免税相关产业的发展遇到困难。

应该对免税政策进行更加科学、灵活的制定和调整,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因素,使之更加有效、合理。

最后,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需要更加到位。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
的重要力量,对于促进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贡献。

但由于其经营规模小,
往往缺乏资金、资源等条件,所以税收压力相对较大。

因此,政府应该更加重视中小微企
业的税收问题,减轻其税负,推出更加实惠、具有针对性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综上所述,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关注的问题很多,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市场需求
和社会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改革和调整,使税制更加公正、严谨、透明,促进经济的健康
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福祉水平。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当前的增值税制度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思考并提出相应建议。

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是税率结构不合理。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将不同行业的税率差异化,这种差异化税率的设定虽然能对不同行业进行差别对待,但也增加了企业的税负不确定性,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建议对增值税税率进行统一,减少行业差异,提高税制透明度,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促进商业活动的发展。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征收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只征收在增值环节上,这种方式存在食品、房地产等非增值环节的消费无法被完全纳入税收征管的问题。

建议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纳入更多的消费领域,实现全面征收,提高税收的覆盖面,增加税收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是退税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中,对于出口企业的退税政策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导致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过高,不利于企业的竞争力提升。

建议加强退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提高退税速度,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促进外贸发展。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值得关注。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体系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税率较高、征管不够严格等。

建议在完善增值税制度的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力度,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保护中低收入群体的权益,实现税负的合理分配。

现行增值税制度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建议通过统一税率、扩大征收范围、完善退税机制和改革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措施来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合理和科学。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增值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

我对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和建议如下。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增值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率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

根据统计数据,我国的增值税税率普遍在13%~17%之间,与其他国家相比较高。

这种高税率不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也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我建议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消费增长。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更加注重公平性。

当前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差别对待不够。

对于一些传统行业和小微企业,税负较重,而像互联网等新兴行业税负较轻。

这种差别对待导致了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制定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来确定税负水平,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更好地配合供应链金融发展。

当今经济中,供应链金融日益重要,但增值税制度对于跨境贸易和供应链金融的支持力度还不够。

为了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我建议增值税制度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跨境贸易和供应链金融的需求,制定更加便利和适应性强的税收政策。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

当前环境问题严重,而现行增值税制度没有对环境问题进行有力的引导和约束。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我建议增值税制度能够设置环境税、资源税等相关税费,通过税收手段来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和资源浪费,促进绿色发展。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需要注重简化和规范。

当前增值税制度太过复杂,涉及的税率和征税规则繁杂,对企业来说存在不小的负担。

为了减少企业的操作成本,我建议简化增值税征收程序,规范税务管理,提高征收效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现行增值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当前经济形势脱节,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通过降低税率、注重公平性、配合供应链金融发展、注重环境保护以及简化和规范税收程序,我们能够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一、现行增值税制度的特点及问题1. 国内增值税的税率较高,大大增加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税负,使得商品的价格也相应提高,从而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企业的生产成本。

2. 增值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和企业可能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比如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差异对待,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税收压力较大等。

3. 增值税制度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着逃税和偷税漏税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以上这些问题都彰显出现行增值税制度的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一番思考和改革。

1. 降低税率,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税负国内增值税的税率较高,这直接增加了企业和消费者的税负,使得商品价格提高,对消费者的购买意愿造成一定的影响。

有必要对现行增值税的税率进行适当下调,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税负,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增长。

2. 优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逃税和偷税漏税的监管针对目前存在的逃税和偷税漏税现象,有必要加强对税收的监管和征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对逃税和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的征管水平和效率,以实现税收的公平和透明。

3. 完善增值税制度,促进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平等对待针对增值税制度在征收过程中对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不公平现象,有必要完善增值税制度,对不同类型的经济主体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平等对待,保障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4.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减轻税收压力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存在的税收压力较大的情况,有必要采取相应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发展,减轻税收压力,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在今后的国家税收政策中,应当加强对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制定更加公平和适应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增值税制度政策,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的公平。

同时应当加强对税收的市场化监管和征管,加大对逃税和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的效率和透明度。

还应当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支持和扶持,减轻其税收压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现行增值税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在税收政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的需要。

在实践中,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调整。

本文将围绕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展开探讨。

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现行增值税制度在税收政策中的作用和意义。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从事纳税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它是一种间接税,通过商品和劳务的流通环节实现税收征收。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对促进内部市场流通和消费有着积极的作用。

与此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负过重、征管难度大、税负分担不合理等。

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现行增值税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的需要。

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行增值税政策。

在现行增值税政策中,存在税率过高、税收征管成本过大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改进。

可以适当降低部分税率,减轻税负,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经济发展速度。

可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人行为,提高纳税人诚信意识,提高税收征管效果。

可以建立健全税收政策调整机制,及时跟踪和分析税收政策实施效果,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行增值税政策,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环境。

在现行的税收政策环境中,存在税法规章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可以加强税收政策的立法工作,修订和完善相关税法法规,提高税收政策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可以加强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工作,完善税收政策执行细则,提高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可以加强税收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政策监督机制,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实施效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兼谈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doc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兼谈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doc

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兼谈对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看法前言:那些想探讨怎样贯彻执行22号文及其解读,执着于22号文有什么瑕疵、如何改进的网友,不要浪费时间看这个帖子。

该贴是一篇思考文章,而不是具体操作文章。

我知道我说的东西对很多人来讲“没有用”,但我认为埋头工作是埋头工作者的权利,仰望星空是仰望星空者的自由;我平时是埋头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偶尔做一次仰望星空的思考者,虽然我一思考,有人就发笑。

做自己的梦,让别人笑去吧。

财政部在1月26日、农历腊月29日、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布了“受到广泛关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问题解读,其敬业精神,令人钦佩。

有些感想,本想年前写出来,无奈被过年的喧嚣裹挟着,没写成,一晃就是两年。

海日生残夜,新文出旧年。

22号文费了十牛十虎之力,把本来还明白的会计人员都绕晕了;官方解读试图把晕晕乎乎的会计人员解救出来,让广大会计人员不用再绞尽脑汁、“广泛关注”增值税会计问题,能如愿吗?要知疗效如何,先要知道这副药是要解决会计问题还是税收问题。

一、会计问题涉及增值税的会计问题,与其他税收问题类似,无非两个方面:1.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和与增值税相关的其他资产负债如何列示,比如尚未到抵扣期限的增值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留待以后的销项税覆盖部分等。

满足这些要求并不需要设置如22号文之多的明细科目。

2.利润表项目。

增值税正常情况下是在利润表外核算,不进利润表;即使进入利润表的,如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也不需要单独设置科目,而是随产生进项税的项目一起处理。

现行增值税会计科目多、繁、绕,让老会计们头晕、头疼。

有的明细科目还名不符实,比如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应交税费”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正常余额方向应该是贷方,借方只能偶尔出现余额;但现行增值税会计有只出现借方余额、不出现贷方余额的明细科目,比如“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该科目不会出现贷方余额,虽然22号文要求根据余额方向重分类,但改变不了用负债类科目核算资产的事实。

增值税心得体会

增值税心得体会

增值税心得体会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国家的财政收入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在深入学习和实践增值税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不少心得体会。

首先,增值税的复杂性是不可忽视的。

它涵盖了广泛的业务范围和交易类型,从商品的生产、流通到服务的提供,几乎无所不包。

这就要求我们对各种经济活动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也多种多样。

比如,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 13%、9%、6%等,而小规模纳税人则通常采用简易征收办法。

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对应着不同的业务场景,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区分。

这不仅考验着我们的专业知识,更要求我们具备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计算错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增值税的抵扣机制是其一大特点。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抵扣的条件和范围也有严格的规定,需要我们准确把握相关政策,确保抵扣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同时,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也是一项重要而繁琐的工作。

每月或每季度,企业都需要按时准确地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相关信息。

这需要我们对企业的财务数据有全面的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税务申报系统。

而且,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优化,纳税申报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我们需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敏锐的洞察力,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以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方面,增值税也给我们带来了挑战。

税务机关对于增值税的征管有着严格的要求和监督机制,企业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当前的增值税制度是指在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加工或引进环节中,根据价值增值的金额向货物供应者、服务提供者征收税款的制度。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已经成为了我国重要的税收类别之一。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思考和改进。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税率体系相对复杂。

当前,我国的增值税税率有不同档次,为17%、11%、6%以及3%等。

这种增值税税率的多档次设置,给了一些企业利用漏洞规避税款的机会,同时也增加了国家税务管理的复杂性。

应该考虑简化税率体系,减少税率档次,并逐步实施统一的增值税税率。

这样不仅能够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也能够减少企业的税务成本。

现行增值税制度在退税机制上还不够完善。

退税是指将已缴纳的增值税依法退还给需要退税的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我国的增值税退税机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办理时间过长、退税金额难以核定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引入更加高效的电子退税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提高退税的速度和精确度,使纳税人能够更加方便地享受到退税政策带来的实惠。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扣税比例过高。

扣税比例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按照一定比例将销售额或劳务金额作为预缴税额扣除的比例。

当前,我国的增值税扣税比例普遍较高,这给企业经营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可以适当降低增值税的扣税比例。

这样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利润,还能够促进投资和就业的增长,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管理还需要更加严格。

目前,我国存在一些企业利用税收漏洞进行逃税的行为,这对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加强对税收的管理,可以加大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税收监管机制,提高税务部门的执法效率。

还可以加强对涉及税务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建立税务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打击逃税的合力。

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思考和改进。

新收入准则下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与建议

新收入准则下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与建议

新收入准则下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与建议为了解决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结算等会计科目增值税处理的难题,笔者提出两条建议供政策制定者参考,一是明确合同资产为不含税口径,与合同负债、合同结算等科目保持一致;二是新设“增值税资产”和“增值税负债”两个科目,并对目前的增值税会计科目进行整合,以建立一套前后一致,逻辑严密的增值税会计科目体系。

一、明确合同资产为不含税口径从目前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指南、案例和领导讲话看,合同负债和合同结算为不含税口径已经得以明确,而合同资产则情况不明,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所举的案例,涉及到合同资产的,都没有考虑增值税问题,因此,我们并不清楚,案例中的合同资产到底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目前距离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已经很近了,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收入准则的应用效果。

根据收入准则应用指南,“合同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自客户收取的对价,从资金表现形式上看是含税价,但考虑到“合同资产”核算的内容与“应收账款”核算的内容存在较大区别,“合同资产”更像是一个过渡科目,对价蕴含的增值税税额也不会构成企业的收益,而应理解为代税务机关收取的税额,因此,将合同资产明确为不含税口径更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同时也与合同负债和合同结算保持一致。

二、构建增值税会计核算新体系以财会〔2016〕22号文为代表的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其内容可以分成两部分:一是核算已发生纳税义务、已取得抵扣、扣除或抵减权利的现实的增值税权利和义务,相关科目和核算流程无需变动。

二是核算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尚未取得抵扣、扣除或抵减权利的未来的增值税权利和义务,主要科目为“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这三个科目有整合的必要。

基本思路是:新设“增值税资产”和“增值税负债”两个一级科目,在“增值税资产”科目下设“待认证进项税额”(核算内容同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应收客户税款”(核算合同资产对应的税额)等明细科目,在“增值税负债”科目下设“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同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已经成为现代税制中最重要的一种税收方式。

然而,现行增值税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现行增值税制度。

首先,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着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问题。

一方面,在增值税征收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透明的环节,如税款的审核和征收。

这使得一些企业可以借此机会逃避缴纳应有的税款,同时也使得税务部门难以有效地监管和管理税收。

另一方面,现行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着一些漏洞,使得有些企业可以通过虚假报税等方式逃避应缴纳的税款。

这导致了一些企业获得了不公正竞争的优势,对其他企业形成了不公平影响。

其次,现行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着缺少差异化税率的问题。

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这对于部分消费者来说增加了生活成本。

但同时,由于增值税税率的普遍性,某些特定领域的企业会面临较高的税收负担,例如医药、农业和创新型企业等。

因此,建立差异化税率制度,可以根据不同产业的特殊情况和特点来设置不同的税率,以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其产业发展。

最后,现行增值税制度在激励创新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随着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许多创新型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的发动机。

然而,目前的增值税制度并没有能完全满足这些企业的需求。

因此,建议适当减税以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以改善现行增值税制度:首先,建立更加透明和公正的征税机制。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税款的审核和征收,打击虚假报税等违法活动。

同时,应该推进税收信息共享和公示,提高税款审核的透明度,加强税收管理的公正性。

其次,建立差异化税率制度。

针对医药、农业、创新及其他重要行业,应该适用差异化税率,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并促进行业的发展。

最后,应该制定专门的税收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

政府可以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和认定,鼓励创新活动。

同时,可以探索适当减免一定的税款,以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对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对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 1存货成 本缺乏可 比性 。依据我 国增 值税暂行条 例及 其 税 , , 属于企业的流动负债 , 应交增 值税 ’ 而“ ’ 如果有借方余额 , 则
它属于 企业 的流 动资产。这样 ,应 “ 实施 细则规 定: 纳税 人购进 货物或者接 受应税 劳务 , 所支付 或 表示企业 留抵 的进 项税 额 , 负担 的增值税额 为进 项科 目数额 可 以互相抵 消 , 一 使科 目

. 期末数 负债 流动负债 30 O o 未交税 金 1 0 0 期 负债 00 0 长 0
期末数
.5 0 8 0 0
致 。现 行增 值税 抵扣制度采用的 “ 货到扣税法 ”“ 、付款 扣税 货币资金
流 动 资产
法 ’ 定 , 业 企 业 必 须 在 购 进 货 物 验 收 入 库 后 , 业 企 业 必 须 , 规 工 商
用发票 , 则其材料成本 为 1 7 1 0元, 中包含 1 0元税 金 。由此 5 其 7 0万元 , 增值税 8 5万元, . 不考虑其他因素, 本期资产 负债表如
可见 ,由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才可 以抵 扣的规定 , 使
有 的存货含 税, 的存货不含税 , 有 造成存货成 本构成不一致 , 缺 资产 乏可 比性。 () 2 税法确认抵扣 的进项税额 与会计 的实际操作不
金融财舍
对 现 行 增 值税 会 计 处 理 的 几点 思考
何 佩
( 西投 资集团建设 实业有限公 司, 广 广西 南宁 5 0 2 ) 3 0 8
【 摘
要】 增值税是对在我 国境 内销售货物 、 口货物以及提供加 工、 进 修理修配劳务 的单位和 个人 , 就其取得货物 的销 售额、 进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现行增值税制度是中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现行增值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改进和完善。

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着税负过重的问题。

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算的,而不是按照销售收入计算的。

这就意味着企业不管盈利与否都要缴纳增值税,无论经营状况如何,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负。

这对于那些处于亏损或者盈利较低的企业来说是一种负担。

我认为应该考虑对于盈利较低的企业减轻税负,可以考虑设置不同的税率档次,根据企业盈利情况确定适合的税率。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征收方式和规定还不够公平合理。

目前,增值税的征收主要依靠企业自行申报和纳税,税务部门主要进行抽查核对。

这种方式存在抽查随机性较大,容易导致一些企业逃税或者漏税的情况。

我认为应该加强对企业征收增值税的监管力度,可以通过增加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大税务稽查力度,避免企业逃税或者漏税的情况。

现行增值税制度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和特定商品的征收标准也需要重新考虑。

对于一些低收入群体消费的生活必需品,可以考虑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他们的负担。

对于一些高消费、高收入群体购买的奢侈品,可以考虑适当提高增值税税率,以增加税收收入,同时也起到一定的调控作用。

我认为应该根据商品的属性和社会效应,对增值税税率进行合理调整。

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简化运营的问题。

由于增值税要求对企业的销售和购买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报告,这给企业增加了一些负担,特别是对于一些中小微企业而言。

我建议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简化增值税的运营,例如可以对销售额较小的企业减少报告的频率,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

现行增值税制度的信息透明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一些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虚报、隐瞒等行为。

这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

我建议可以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联合监管,加大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监测力度。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现行增值税制度是指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税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实施了增值税制度,其主要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收入和调整税收结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

本文将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税率过高和税负过重。

由于我国增值税税率设立较多,涵盖了不同行业和不同商品。

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税率的复杂性,企业需要对不同税率进行准确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

增值税的税负也相对较重,对企业财务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长期以来,税率过高和税负过重一直是企业和社会普遍对现行增值税制度不满的原因。

针对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建议。

可以适当降低一些税率,减轻企业的负担。

例如对一些生产性和基础性的行业可以适当降低税率,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盈利和竞争力。

可以简化税率结构和征收程序,减少税率的复杂性。

例如可以合并一些税率,并整合税收征管系统,简化税收的征收程序。

还可以适当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并刺激经济的发展。

除了以上一些方面的建议,我还认为可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促进税收征收的公平和透明。

例如可以建立健全增值税征收和管理的监督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

还可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促进企业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建设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现行增值税制度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增长的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降低税率、简化税收程序、扩大抵扣范围和完善税收征收机制等方式,以实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希望通过政府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税收环境,实现税收征纳的和谐发展。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当前我国的增值税制度是一种消费税制度,也是我国税收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也逐步完善。

本文旨在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现行增值税制度的优势首先,现行增值税制度的征收方式相对简单。

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环节作为征税的依据,可以避免重复或少征税的情况,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其次,现行增值税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增值税征收的是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增量,对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环节都有征税,能够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的措施,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

然而,现行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增值税税率过高。

我国增值税税率为17%,较高的税率往往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决策,消耗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利润空间,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其次,现行增值税制度并不能完全避免重税或少税的情况。

一些企业或经营者可能会出现为少缴纳税款或者误缴重税的情况,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核实,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

再次,现行增值税制度对小微企业的考虑不够充分。

一些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难以承担较高的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它们的竞争力。

三、建议针对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适度降低增值税税率。

目前,我国居民消费占比较大,适度降低增值税税率能够减轻消费者的负担,促进消费扩大。

二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纳税和监管体系,加强纳税人的税收自律。

加强纳税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税收合规性,减少重税或少税的情况。

对于那些存在造假行为的企业,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从而保证税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是在税收政策中适度考虑小微企业的需求,提高这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减免和优惠税负,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提高它们的竞争力。

四是推进增值税与其他税种的改革。

例如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移,以及建立资源环境税、烟草税等新的税种,从而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效能。

关于增值税财税处理的思考

关于增值税财税处理的思考

关于增值税财税处理的思考作者:刘婧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09期摘要: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税收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制度表现出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相分离的情况。

能够为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间的差异在财务会计中进行协调的税务会计应运而生。

将通过分析增值税几种情况的处理来说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增值税;差异;新会计准则;财税分流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322-1 现行增值税财税处理的差异1.1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与会计销售额之间的差异增值税销售额和会计收入差异的表现形式为:增值税销售额和会计的差异是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差异的具体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千变万化。

根据会计属性和持续经营假设,这些差异可归纳为“可回转性差异”和“不可回转性差异”两大类。

可回转性差异即时间性差异,是指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内容和金额上一致,但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规定确认收入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如企业销售商品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讫货款,但不能同时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收入的五个条件。

税法规定要在发生期作销售,会计上却应在五个条件同时满足后才作收入处理。

不可回转性差异即永久性差异,是指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内容和项目上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一是会计准则规定不作收入,税法规定应作销售处理。

如税法对企业销售货物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业务的计税规定等;二是会计规定应冲减收入,税法要求满足一定条件方可减少销售,否则不予冲减。

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税法规定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或取得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单独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

会计准则没有这一规定。

又如包装物押金税法规定在逾期一年以后应作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假设会计根据谨慎原则确定为逾期两年转作其他业务收入,逾期两年后仍未退还,此时表现的是可回转性差异。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一、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征收税率过高。

现行的增值税税率较高,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会产生较大压力,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说,征税比例更为明显,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生存都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 税制繁琐难懂。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税率标准等都较为复杂,企业难以理解、操作、计算和管理,导致企业执行成本加大,并且会出现各种违规情况。

3. 自然人税负过高。

增值税虽然是企业缴纳的税费,但是也直接影响到自然人的生活成本。

由于企业需要转嫁一定的税负,所以商品价格也会增加,自然人最终承担了税负的一部分。

二、建议
1. 优化税率结构,降低税率。

可以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级别的征税,以适应不同的市场发展和企业状况。

一些小微企业可以完全免征增值税,这对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都具有积极意义。

2. 简化税制流程。

减少税费种类,简化计税公式,让企业和个人能够更清楚和顺畅地理解,实现自主计算纳税,从而减轻财务压力,降低产生纳税误差的可能性。

3. 实施分税制。

可以将增值税设置成地方税,在地方进行征收和管理,以此支持各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实现区域发展。

4. 建立增值税绿色减排政策。

通过建立增值税减排政策,鼓励和奖励企业采取更环保、更节能的生产方式,也有助于减少税负的压力。

总之,增值税作为重要的税收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希望各级部门能够积极采纳和落实和建议,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生活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摘要: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税收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制度表现出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相分离的情况。

能够为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间的差异在财务会计中进行协调的税务会计应运而生。

将通过分析增值税几种情况的处理来说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增值税;差异;新会计准则;财税分流1现行增值税财税处理的差异1.1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与会计销售额之间的差异增值税销售额和会计收入差异的表现形式为:增值税销售额和会计的差异是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差异的具体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千变万化。

根据会计属性和持续经营假设,这些差异可归纳为“可回转性差异”和“不可回转性差异”两大类。

可回转性差异即时间性差异,是指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内容和金额上一致,但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规定确认收入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如企业销售商品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讫货款,但不能同时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收入的五个条件。

税法规定要在发生期作销售,会计上却应在五个条件同时满足后才作收入处理。

不可回转性差异即永久性差异,是指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内容和项目上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一是会计准则规定不作收入,税法规定应作销售处理。

如税法对企业销售货物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业务的计税规定等;二是会计规定应冲减收入,税法要求满足一定条件方可减少销售,否则不予冲减。

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税法规定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或取得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单独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

会计准则没有这一规定。

又如包装物押金税法规定在逾期一年以后应作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假设会计根据谨慎原则确定为逾期两年转作其他业务收入,逾期两年后仍未退还, 此时表现的是可回转性差异。

如逾期一年以后退回,因仍要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企业不可能转作收入,则表现为不可回转性差异。

又如商业企业购进货物未支付货款的进项税金,属于可回转性差异,未支付货款时不得抵扣,支付货款后方可作进项抵扣。

假设购进货物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支付货款,则变成为不可回转性差异。

1. 2税收征管与会计核算管理不同步新税制的实施,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体系规定的核算内容。

尤其是目前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并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角色的互换,使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复杂化。

新税制实施之初,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会计处理首次施行。

相当一部分企业会计人员对期初存货处理、含税收入还原、视同销售行为的计税等会计处理方法不熟悉,企业税收会计核算一度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由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负增值”及低申报问题的大量出现,税收政策又作了相应的改变,国税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更加慎重,适当缩小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迫使企业不断改变税收会计核算方式一部分企业税收会计核算呈现无序状态。

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后,原来税法规定的内容难以满足新的经济情况。

2差异成因分析2.1收入的确认条件不同(1) 增值税收入的确认有五个条件: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确定为: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2.2 处理依据的原则不同新的增值税税制付诸实施后,会计对增值税进行的账务处理,与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有些相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从明细科目的设置中可以看出,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的。

即增值税的交纳,是在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扣除已购入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后,再来核算本期应交纳的实际税额。

由于当期购入的原材料并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当期己销的产品成本中去,因此,企业每期所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的增值部分。

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递延,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的总额,与其增值总额是一致的,但是,从具体的每个会计期间来看,两者并不一致,这正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差别。

例如,由于企业每期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当期的真正增值部分。

因此,人们就不能象过去那样,从损益表中的销售收入或毛利的会计信息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计算了应纳流转税。

特别应警惕一些外商独资企业,在掌握了会计信息很难逻辑反映增值税与企业实际增值的情况后,利用会计账务处理的这一缺陷,偷逃增值税。

由于出口产品没有“增值额”,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不仅不交税,还可退税。

税务部门仅仅从增值税的会计信息上,是很难区分出是由于人为压低售价造成的,还是由于当期购入原材料过多,而投入产出较少造成的。

因为,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当期增值税的少交。

这完全是我们所谓的增值税实际上并不按照企业增值部分计算所致。

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使得会计失去了应有的反映功能,也使会计信息失去了有用性。

总的来说,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上述问题不但影响了增值税会计本身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整个会计信息的质量。

究其原因,一是现行的增值税税制在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及税额确定等方面都还不是非常完善,很多规定与增值税理论并不相符,而且在很多具体项目的征收范围及税率上不稳定,并体现到增值税会计核算上,增加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二是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从实质上分析属于财税合一会计模式,表现为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扣税权利作为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依据,会计核算过分遵循税法的规定,而放弃其自身的原则。

3增值税会计改革思路3.1应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核算规范和设立税务组织现行增值税会计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的增值情况,如果我国现行税法能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当月己销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交纳的增值税,不仅合理,而且也可使增值税的信息能够为税务部门的监督提供很大的帮助。

因为,这样税务部门很容易从损益表的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根据一定比例,很快推算出当期所交纳的增值税是否合理。

根据这一方法来计算每期应交纳的增值税,也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与配比原则。

建议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应尽量保持税收会计核算方法的相对稳定。

在此基础上,将各税种所涉及的税收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汇编成权威和规范的文本,作为会计教学与培训的必备教材或操作指导用书,并及时补充和完善。

健全的组织形式是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

就我国现状来看,要设立企业税务会计,还必须建立注册税务会计师协会,定期组织税务会计资格考试,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具有一定水准的执业素质;并对税务会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完善税收规定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另外,还应制定约束企业税务会计行为的条例或规定,以减少企业税务会计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3. 2建立财税分流、价税合一的新模式(1) 在财税分流的思路下,我们可以借鉴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作为一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加以披露和反映。

在会计上只设“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递延进项税额”三个科目。

“增值税”科目核算本期发生的增值税费用,其借方登记本期销项税额,贷方登记本期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

借方余额即为本期的增值税费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借方登记本期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登记按税法确认的本期进项税额,贷方余额表示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2) 具体会计核算步骤。

①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按价税合计数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在销售货物时,也一律按价税合计数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②期末时对增值税费用进行核算。

根据本期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根据本期销售收入中的销项税额,借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根据本期销售成本中的进项税额,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增值税”科目。

③在确认进项、销项税额差异的基础上进行差异调整,计算出本期应交增值税。

调整进项税额差异时,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调整销项税额差异时(主要是视同销售、价外费用等),借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为本期增值税费用,反映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递延进项税额”科目期末余额为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即为本期的应交增值税,体现了税收法頂求。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分别反映应交未交增值税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信息;在有关会计报表附注中还应披露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而计入固定资产或其他项目成本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于会计确认与税法确认的时间不同而暂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丁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口径不同而确认的销项税额等重要信息。

此外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上述的“价税合一”模式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首先不需耍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其次,因为其无进项税抵扣权,上述处理中关于进项税额确认的账务处理都不会涉及;最后,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多交的增值税税额,贷方余额为其欠缴的增值税税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